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西至盐铁塘,北至苏昆太高速,南至新浏河省界,东至沪通铁路及镇界,具体范围见附图,总用地面积约6640.62公顷,整体形状呈不规则的刀把型。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至2030年,其中近期到2025年。 用地规划:本次规划总用地6640.6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831.53公顷,占总用地的57.7%。 产业定位: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德资工业园以精密机械、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医疗器械、新型纺织机械、模具、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高端制造产业为特色;板桥片区以新材料为特色;四通路、常胜路片区为生产研发功能特色;三港和江南路工业片区以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为特色。严格控制污染与噪声,减少对周边生活片区的影响。 高新区涉及其中的“两轴、一心、六片区”。 两轴:沿郑和路-上海路东西向形成的城市综合发展主轴,沿东亭路形成的南北向城市功能发展次轴。 一心:行政中心周边的市级综合行政、文化、休闲中心(位于本次规划范围外),陆渡体育公园周边的市级体育中心,高铁站前的市级商业贸易中心(位于本次规划范围外)。 六片区:板桥综合片区、北部综合片区、德资工业片区、三港工业片区、江南路工业片区及沿江高速以东的陆渡战略发展片区。 二、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2020年太仓市监测站(规划西边界外南侧1.6km处)监测数据,太仓市监测站空气质量SO2、NO2、PM10、PM2.5浓度年均值、CO95百分位日平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但臭氧90百分位最大8h滑动平均值超标,超标倍数为0.04倍。 评价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数据,情况如下: 新浏河:设有3个断面,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中氨氮超标断面为W1~W3,超标率分别为67%、67%、50%;总磷超标断面为W1~W3,超标率分别为33%、50%、33%。 吴塘河:设有3个断面,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其余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中氨氮超标断面为W1~W3,超标率分别为17%、33%、17%;总磷超标断面为W1~W3,超标率分别为67%、67%、67%。 横沥河:设有3个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半泾塘:设有1个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十八港:设有1个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盐铁塘:设有2个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本次监测可以看出:新浏河、吴塘河的氨氮、总磷指标存在超标现象, 3、声环境 各监测点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4、地下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华盛六园点位除总硬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标准;高尔夫鑫城点位除挥发酚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标准;西侧工业区点位除耗氧量、氨氮、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标准;凤莲三园点位除耗氧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标准;东城花苑点位除挥发酚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Ⅲ类标准。 5、土壤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各土壤监测点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 -2018)中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6、底泥环境 园区各底泥监测点各项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区域内预测表明:各因子在对应的敏感点位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及现状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的削减方案后,常规污染物年均浓度均下降,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2)地表水环境 ①太仓城东污水厂尾水排放影响分析 根据《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厂外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河道后,会对水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较好,进入水体经稀释和扩散后,对新浏河水质影响较小,因此,本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不会改变新浏河的水质功能。事故排放会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应加以避免。 ②太仓城区污水厂尾水排放影响分析 根据《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下游约250mCOD浓度增量平均为2.1213mg/L,最大可达5.9142mg/L,对吴塘水质有一定影响。事故排放会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应加以避免。 在规范期内,高新区范围内废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尾水正常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河道水质功能。 (3)固体废物 采取合理的固废处理处置手段,可以使园区产生的固废不外排,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在固废收集、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运输安全、暂存场所的规范化、处置场址的选择等因素,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 (4)地下水环境 正常工况下,园区的污水防渗措施到位,污水管道运输正常的情况下,地下水无渗漏,基本无污染;在事故情况(非正常工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对溶质运移结果会产生较明显的影响,污染物浓度随时间变化过程显示: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运移速度总体较快,污染物运移范围较大。拟建工程运行20年后,污染物最大运移距离是80m。因此为了保护地下水环境,需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洗罐废水、泵棚等处地面冲洗废水、储罐喷淋水、厂区初期雨水等下渗同样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污染形式与污水处理池泄露对地下水污染一样,因此亦需加强这些设施及其周边防渗,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园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园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本项目的建设从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角度可以接受。 (5)声环境 加强园区内噪声源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在区内部道路两侧规划建设绿化工程,在重点区域设置声屏障和隔措施,确保各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可以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6)土壤环境 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园区要求区内工业企业用地必须做好生产区和贮存区地面硬化工作,且四周设有防渗处理的地沟,因此正常情况下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 (7)生态环境 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8)环境风险评价 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园区的事故风险可以接受,但应进一步进行控制和预防。规划区建设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及时编制、修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果。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在落实本报告要求的优化调整建议、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园区涉及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园区发展建设规划从环保角度论证可行。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开发大厦(215400) 联 系 人:肖科长 联系电话:0512-53595192 2、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210036) 联 系 人:程工 电子邮件:1771023675@qq.com 联系电话:025-58527878 传真:025-5852787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园区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八、公示期限: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来源:江苏环保公众网,2021-04-15) “......根据《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厂外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本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河道后,会对水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