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7-09-18 截 止 日 期: 2007-10-16 一、工程概况 1、建 设 单 位 名 称:南雄市环境保护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雄发改资[2007]29号) 3、招 标 项 目 名 称:南雄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新城网工程 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街区部分)、第二标段(水下部分) 4、招 标 项 目 内 容:排污工程 5、招 标 项 目 规 模:第一标段(街区部分)硬塑管全长约3900m,管径分别为400、600、700,水泥管全长约1500米,管径分别为500、600、800。第二标段(水下部分)水泥管全长约1700米,管径分别为700、1000 。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南雄市新城区 8、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9、计 划 总 投 资:约611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南雄市环境保护局” ,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外地企业(南雄市以外)须提供在南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资料原件,且项目投标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登记备案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驻雄负责人),其他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3、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宣布审查入围者名单会议、技术交底会、现场勘察、招标答疑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的,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1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4)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须加盖法人公章); (10)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符合项目资质和等级要求的岗位资格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1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3)填写附件二、附件三,人员名单须与招标文件和实际现场管理人员相同。 (14)外地企业(南雄市以外)须出示在南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资料原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每标段通过资格审查少于5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5家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符合性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8、资格预审入围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500元,施工图纸押金每标段每份3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及地点 2007年9月18日~2007年9月25日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韶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2007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号建设局三楼) 3 宣布审查入围者名单会议和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 2007年9月27日,下午15:00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号建设局五楼) 4 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 2007年9月27日,下午16:00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号建设局五楼) 5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2007年9月27日,下午17:00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号建设局五楼) 6 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 2007年9月30日,上午9:00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号建设局五楼)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07年10月16日,上午8:30~9:00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号建设局五楼) 8 开标时间、地点 2007年10月16日,上午9:00 南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路9号建设局五楼) 9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南雄市环境保护局,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7920188(手机) 1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周尘 电话:0751-8616600,13827992788 11 备注 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招 标 单 位:南雄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8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 (招标人)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 工程施工招标符合性审查文件后,根据本企业的施工资质、施工技术力量、施工管理能力与特点,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 按照施工招标符合性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符合性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接受招标人对本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事项和时间安排,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并不作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 请 单 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时 间 : 年 月 日 附件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程项目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筑规模 开、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附件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项目 一、公司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二、项目部(现场): 1、项目经理 2、副经理(若有) 3、项目技术负责人 4、施工主管 5、质量员 6、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7、材料员 8、资料员 9、造价员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7-27 17:17:3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