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20-贵州省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9584&classid=858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 2、建设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舟水桥办事处铁合金厂红舟村地带 3、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7919.19万元,厂区占地共7.52公顷,本期工程占地面积为4.77公顷,远期工程占地面积为2.75公顷,本次评价为近期工程。本期工程规模为15万m3/d,采用AAO处理工艺,工程服务范围为湘江河(东风桥一龙溪桥)、洛江河、拦河坝的南塘、北区排污沟、湘江河下游南部工业区、东南郊工业区、外环路一带的遵义中心城区。服务面积约77.02平方公里,服务范围内人口约56万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水泵、污泥脱水机、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以及格栅池、曝气池、脱水机房等产生的恶臭等环境有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② 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 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施工期设置临时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定期清运用作附近村民农灌不外排。 ④ 固体废物:为防止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尽量移挖作填,减少弃方量,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建筑固废渣场堆放。本项目产生的弃土石约8万方,收集后及时运往当地指定的弃土场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红花岗区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临时堆场设置挡墙,及时外运可有效避免施工期固体废物随雨水进入附近舟水河或湘江河。 ⑤ 生态环境: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工程用地范围内树木尽量采用移栽的方式减少砍伐,砍伐树木取得上级林业部门后方可进行,并做到“砍一还一”,施工后及时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保护项目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污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随厂区雨水沟排入地表水体。食堂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格栅池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约4.08m3/d,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后与收集的污水一起集中处理。 本期工程采取“AAO +紫外线消毒”污水处理工艺。 ②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来自厂区简易食堂,厨房油烟通过净化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格栅池、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生物脱臭处理装置集中处理,除臭效率不低于95%,脱臭后的气体通过烟囱排放,烟囱高度不低于15m。对于曝气池产生的少量臭气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 固体废物 生产固废主要为栅渣和剩余污泥。栅渣产生量约735.84t/a,污泥产生量约242.33t/a,近期全部统一外运至遵义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远期考虑将污泥综合利用。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7.52t/a,收集后定期送至遵义市生活垃圾中转站。 ④ 噪声 对高噪声的鼓风机、浓缩脱水机、各种泵类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置,并采取减震、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要求,附近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在舟水桥红舟村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已取得国土部门、规划部门的许可,符合遵义市城乡规划,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公开网站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张贴);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红舟村村民、遵义市其他群众及相关单位。 七、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建设项目环评简本。贵州省环科院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兴筑东路25号。 2、期限:2010年8月1日~8月10日。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等); (5)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6)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直接反映: 建设单位: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智 电 话:18984910199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贵州省环科院 联系人: 陈登美 电 话:0851-5522107;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环评单位:贵州省环科院,贵阳市金阳新区兴筑东路25号。 九、保留时间:10天(2010年8月1日~8月10日)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8月1日 (来源:遵义市城市管理局,2010-08-02) “......厂区占地共7.52公顷,本期工程占地面积为4.77公顷,远期工程占地面积为2.75公顷,本次评价为近期工程。本期工程规模为15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9/2/7 16:16:29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