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运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江山市清湖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解决,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与要求 2.1工程规模: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运维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分别对坛石镇500吨/日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清湖镇600吨/日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 2.2主要项目包括:优化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认定后的工程实施,对原生化池进行清洗,水池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气、控制系统等,工艺调试及调试合格后二年运维(含电费)。 2.3要求:对原设施进行充分利用和维护,设计方案优化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涉及机器设备必须注明型号规格品牌。二年运维期间出水必须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且出水合格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4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建设规模不低于500吨/日处理量污水处理项目,且该项目排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排放标准,且同时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负责运营(包括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排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至少一个。 3.2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专业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请于 2015年4月26日17:00前(法定公休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和加盖交款单位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保证金室登记保证金交纳信息。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也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 年4月26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江山市坛石镇、清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云龙 王纲 电 话:13867000093 13706701012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华丽、周楠 电 话:0570-4116528(651976、588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