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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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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公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7/9/22 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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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21200万元
进 展 阶 段:  正编可研
业 主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联 系 电 话:  0755-29998007
联 系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六区新安路
建 设 周 期:  2008到2010
项 目 性 质:  新建
所 属 行 业:  环境保护
邮 编:  518101

  公明污水处理厂工程,该工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0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2008年动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投入使用。公明污水处理厂是宝安区立项建设的第8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作后,将使宝安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19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超过60%。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7-12-15 上午 02:56:0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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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8/30 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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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十座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开标

2008年8月21日下午,深圳市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深圳污水项目”)的开标仪式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基地隆重举行。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本项目包括上海济邦公司在内的咨询单位代表出席了开标仪式。
  
作为深圳市2008年的重点环保工程,深圳污水项目自启动之初就备受关注。深圳污水项目总投资为18.41亿元,日处理污水能力将近100万吨,项目分为宝安包、龙岗一包和龙岗二包三个子项目包,其中宝安包包括福永、燕川、公明三座污水处理厂,龙岗一包包括横岗、平湖、埔地吓、鹅公岭四座污水处理厂,龙岗二包包括沙田、龙田、上洋三座污水处理厂。
  
如此大规模的项目吸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水务投资企业的眼球,先后共有25家投标申请人及联合体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月21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23家投标申请人及联合体通过了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8月21日开标现场,共有19家投标人及联合体向该项目的招标方——深圳市水务局递交了投标文件,竞争十分激烈:其中宝安包有1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龙岗一包有15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龙岗二包有1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随后招标人将展开紧张的评审工作。
  
目前,该项目的开标工作已顺利完成。下一阶段,担任该项目咨询顾问的上海济邦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协助招标方做好该项目的评标、谈判等后续工作,力争使本次招标结果符合政府、投资人和深圳市民三方的利益,实现各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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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8/30 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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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十座污水厂BOT项目花落谁家?

数月来,深圳十座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一直吸引着众多业内人士的眼球,群雄相争,究竟鹿死谁手?当局者在为竞争策略、利益诉求斗智斗勇的同时,旁观者也早已按捺不住,争先恐后发表高见。首创以低价取胜?深水近水楼台?……一切的猜测与评论都随着不久前项目的开标进入到白热化阶段。

揭开评标神秘面纱
  
据知情人士透露,深圳龙岗、宝安十污水厂BOT项目三个包招标初步结果已尘埃落定。
  
首创名列宝安包第一名,深圳水务集团列龙岗两个包的第一名,国祯在三个包中均名列其后,由于一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包,因此,三个项目包已经分落首创、深水和国祯。
  
从报价来看,刚刚和北控水务整合的中科成表现不俗,其在龙岗二包的综合单价上报出了0.714元/吨的低价,牢牢地坐上得分首位的交椅。首创和深水分别以0.725元/吨和0.766元/吨紧随其后。但为什么中科成无缘中标呢?据知情人士透露,中科成是因小签填写不规范而难逃被废标的宿命,事实上,对于如此低的报价,对中科成而言,失去了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再来认真研究一下各家报价,不免惊叹:很多家都给出了七毛多的报价,比政府给出的一块一毛多的最高限价竟低了30%!相关人士分析,如此低的标价,其内部收益率将降到5%以下。为什么报价如此之低?其利润又将如何实现呢?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是可能个别企业的报价附加了调价前提,如果这样将与标书要求会有出入,二是深圳水务集团等作为当地企业,成本控制有优势,三是有些投资人刚刚完成了新的融资,此次报价的基础是不通过银行进行项目融资,而是采用自己的钱投资,“后顾之忧”少,报价低可以理解;同时,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报价低,胜算才大!
  
关于项目利润,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各家获得资金的渠道不同,回报率也会不同,但竞争激烈一定会使得利润很薄,这是显而易见的。”
  
资本市场不景气,深圳项目为何光鲜夺人?
  
近年来,国家银根收紧,使资本市场愈发不景气,此次深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何以吸引众多投标人的目光呢?
  
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此次深圳项目的政府方顾问——上海济邦咨询公司总经理张燎,由于项目正在进展之中,张燎不能透露深层信息,但是其对记者的回应仍有较大的价值。
  
张燎表示,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往往与宏观的经济形势关系不大。而对项目的影响力起决定性作用的应是项目自身以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10个污水处理厂、三个包,如此大规模的项目在任何时候都是会引起比较大关注的。”张燎说。此外,张燎对深圳市政府也是赞扬有加,他说,“深圳市政府给投资人的印象不错。政府比较有实力,而且讲诚信,同时政府行政体系的效率较高,而对于BOT项目来讲,这些都是投资人比较看重的。”所以,深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引起业内的普遍关注也是必然。
  
而傅涛则认为,此次深圳污水厂BOT项目实际参与企业数量之所以超过了20家,是因为面对一个如此有影响力的项目,在如此有影响力的城市,众多知名水务投资企业都需要各自“亮剑”,以展示自己的业内地位与实力,能否中标大部分企业应有自知之明。

深圳龙岗和宝安的污水处理为何认准BOT?
  
去年,在政府主导和支持下,深圳水务集团完成了对龙岗和宝安自来水的整合,控股了这两个公司51%的股权,那么为什么同为龙岗和宝安,其污水业务为什么不一同整合进入深圳水务集团,而要采取BOT形式分散经营?
  
张燎表示,“龙岗和宝安在供水处理项目上的整合是深圳市政府做的决定,是关内关外一体化的一种体现,就像一些城市在供水上做的城乡统筹一样。而一体化则需要基础设施往外拓展,希望由深圳水务集团带动龙岗和宝安在自来水业务上的发展”他解释说,此次深圳市十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集中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深圳市关外地区(龙岗区、宝安区)的污水治理相对滞后的现状。主要是考虑到项目建设任务重、投资压力大等客观原因,同时也出于引入竞争、提高效率的考虑,深圳市政府决定将这一批共计十座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一起推出,采用BOT方式进行招商,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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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8/30 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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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
投标人澄清问题回复(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
投标人澄清问题回复(一)
一、关于招标文件部分
1、 投标人须知中财务方案,附表6其中的药剂费只列了絮凝剂一种,还有其他的药剂费,我们要在此项下增加列示,还是得在其他项中列示?
澄清回复:可在此项下就其他药剂费做增加列示。
2、 投标人须知附件1 投标人致函 中需要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等信息,请问:投标人代表是否就是指附件2的授权代表人?
澄清回复:是的。
3、 招标文件中规定:项目的规划报建工作包含的"规划选址"已经由招标人完成了,请问:后续的"审总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工作是由招标人完成还是由中标人完成?
澄清回复:“审总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工作由招标人完成并承担费用。
4、 《备忘录》第2页就第4.4款(P26)的澄清,“中文字体采用楷体_GB1232”是否应该是“中文字体采用楷体_GB2312”?“正文字体大小为小四”建议修改为“正文字体大小为小四号,表格中可以使用五号或小五号”。
澄清回复:“中文字体采用楷体_GB1232”应改为“中文字体采用楷体_GB2312”。“正文字体大小为小四”应改为“正文字体大小为小四号,表格中可以使用五号或小五号字体”。
5、 投标文件第二分册、第三分册的有关内容中如涉及有图表、图片等内容,里面的汉字和数字是不是必须用《备忘录》第2页中规定的字体或字号?能否根据内容、图幅尺寸作适当调整?电子表格中同一单元格中既有汉字又有数字的,是否也必须分开设置字体,另外电子表格字号无小四、四号,是否重新规定或可以自行调整? 1
澄清回复:可以自行调整。
6、 建设工程管理部分:招标文件第一卷P18页4.1.2.2(2)中关于建设管理团队的定义(指建设单位的管理团队,还是施工单位的管理单位?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澄清回复:指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团队。
7、 招标文件P56表8中“措施及说明”这一栏该如何填写,请明示?
澄清回复:请自行考虑,如无可不填。
8、 招标文件P57表12中利润是否指含所得税的利润(即税前利润)?
澄清回复:是的。
9、 新建及存量改造的固定资产以无形资产直线摊销,是否需要分类和分使用年限考虑,还是综合考虑?
澄清回复:无须分类,综合考虑即可。
10、 《须知》附表1“进口与国产设备概算表”中,是否要将概算书中全部设备进行抄录并核算价格?
澄清回复:主要的工艺设备和计量仪器装置均须列入概算表,其它设备可以不列。
11、 标前会备忘录中第9页要求填写设备型号和制造商名称,如问题所述工作量较大可否从简?
澄清回复:主要的工艺设备和计量仪器装置的设备型号和制造商均须列明,其余设备可以不列。
12、 《须知》附表3“主要设备选型一览表”中所填内容是否就是标前会议备忘录中第十一页问题21之澄清答复所要求内容? 2
澄清回复:是的。
13、 标前会备忘录中第23页问题13的答复为“土地租用费暂不收取” ,请问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是否由投资商缴纳?如需缴纳标准是多少?
澄清回复: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如有)由项目公司缴纳,具体的缴纳标准请咨询深圳市税务部门。
14、 关于深圳市污水处理行业目前执行的电价、水价计费标准情况。
澄清回复:有关电价计费的标准请投标人登录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网站查询。
有关自来水的价格标准投标人可登录深圳市水务局网站或项目所在地自来水公司网站查询,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计费的标准投标人可查阅招标人另行公布的参考资料。
15、 如果同时参加多个项目包的投标,投标人能否只出具一份银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函中的贷款额度取投资总额最高的项目包)?
澄清回复:可以。
16、 在投标文件的正本,贷款承诺函能否只提供复印件,原件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时携带,以备招标人或评委查验?
澄清回复:可以,但招标人有权随时要求投标人出示原件以供查验。
17、 招标文件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P48 附件2-2 授权委托书(单个公司适用),作为单个公司其见证人的部分是否可以省略?
澄清回复:不可以省略。
18、 “P9 问题10、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永久和临时的地下管线(如有,其现状综合管线测量图应已包含在招标文件所附光盘内的地勘文件中)的拆移由中标投资人负责。”是否可以给出管线的长度? 3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已经提供的资料自行确认。
19、 如果项目公司投资人所在地国资委决定无偿划转投资人所持股权可否作为例外?
澄清回复:原则上可以,但仍应事先获得招标人的书面批准。
20、 如果因为设计错误而导致变更,因此损失或增加的费用也要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吗?
澄清回复:有关变更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分担问题已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示。
21、 建设期间如果由设备供应商和承包商投保了足额的货运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约定受益人为项目公司,可不可以认为项目公司已经履行了购买保险的义务?
澄清回复:可以。
22、 附表7中第5行提到“大修费”,同时,附表8中也提到“设备大修费用”,两个大修费用有何不同,是否需要只在一个表格中进行核算?
澄清回复:附表7“大修费”与附表8“设备大修费”无不同之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23、 附表13中,分别提到“年预测处理水量”和“年基本水量”,年预测水量是由业主预测还是项目公司预测,预测水量如何进行核算?同时,在附表12《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构成表》中,计算方法原则中提到的“污水处理量Q”指的是“年预测处理水量”还是“年基本水量”?
澄清回复:“年预测处理水量”是投标人根据所掌握信息自行预测的年处理水量,附表12《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构成表》的计算方法原则中提到的“污水处理量Q”指的是“年预测处理水量”。
24、 第二卷《招标基本边界条件》P3,第8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及其调整”
4
中第5个小条款,提到“一期存量设施将于2008年12月31日移交给项目公司”,上洋和龙田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完成后,运营成本水量是否需要将一期的水量算入?相应的人员和组织构架、设备维护等,是仅仅以二期新建厂为基础进行管理,还是一期、二期一起计入成本核算。
澄清回复:一期、二期作为一个厂整体考虑。
二、关于技术文件部分
(一)共性问题澄清
25、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卷P1“厂区红线范围外的为项目建设与运行所需要的市政配套设施(包括道路、上水、供电)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由政府方负责,不包含在此项目中”,而根据澄清文件P8问题4澄清答复为“各厂建成后的用以配电公共用房出线柜为接口界面,公共用房及房内设施均由项目公司投资”请问公共用房是否指厂外变电所,如果是则与招标文件有冲突,请进一步澄清本次投标是否考虑厂外供电部分投资,若考虑,征地费用及拆迁费用是否考虑?
澄清回复:所有各厂公用配电用房均设于厂区内。
26、 投标书中的概算是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4.1.2.2(2)工程概算的要求编制还是应同时考虑7.4(4)中有关工程概算部分的评判标准进行编制?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结合题述两部分的内容综合考虑工程概算的编制。
27、 是不是所有的项目的10KV外电都由政府负责?答疑文件只提到了龙田污水厂不包含在BOT项目中。
澄清回复:是的,各单厂外电由招标人负责接至厂内配电房。
28、 污水处理厂所在地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采用商砼还是现场搅拌?
澄清回复:按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允许。
29、 宝安包中工艺及电控项目工程量已在初步设计说明书或初设图纸中有明
5
确表示,且通过初设图纸又无法准确进行算,是否采用已有工程量进行概算?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30、 是否概算中设备的安装费与工艺管线的安装费必须分开计列?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31、 如果不能提供以上资料无法计算出工程量,是否可以按初设说明或初设概算做报价?如可以但按初设说明或初设概算做报价,说明中没有涉及到照明、防雷接地以及电缆穿管等工程量,这部分内容怎么解决?
澄清回复:概算中已考虑照明等工程量。
32、 三个水厂主要缺如下图纸:电气、仪表专业各单体平面图、厂区平面图、电缆表、材料设备汇总表。
澄清回复:已按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
(二)三项目包中各单厂技术问题
A、燕川污水处理厂
33、 项目的地基处理及场区清淤部分是否按图示工程量计算?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结合相关资料自行考虑。
34、 设计概算说明鱼塘地基处理采用抛石围堤,此部分无方案,无法计量。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结合相关资料自行考虑。
35、 设计说明中对裸露山体进行植草护理,无方案。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结合相关资料自行考虑。
36、 下面单体无图:流量计井、反冲洗废水回收池、紫外线消毒池、出水流
6
量计井、污泥调节池、储泥池、污泥料仓、除臭装置、配水井无尺寸。
澄清回复:已按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
37、 低压配电间,MCC柜回路过多,电气元件安装放不下,请核实。
澄清回复:已核实。
38、 仪表自控:
a) Rockwell自控系统可否改为其他自控系统。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b) 建议取消4个PLC站的4台工控机,用触摸屏代替。
澄清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c) 请工艺核对仪表配置合理与否。仪表配置表部分仪表与图纸不符。
澄清回复:以概算中所列为准。
39、 电气工程只提供高压配电系统图一张、鼓风机房电气布置图一张、污泥泵房低压系统图二张、滤池低压系统图二张、污泥脱水间低压系统图一张、10KV外线敷设平面图一张五张,其他单体图全部没有。仪表专业只提供了自控系统图一张,污水、污泥处理仪表配置图。其他什么图纸都没有。
澄清回复:已按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燕川厂所有工艺设备、电气自控设备、仪表等以概算书中所列为准。
B、公明污水处理厂
40、 无图纸建构筑物明细:
a) 进水计量井
b) 出水计量井
c) 除臭装置(是否应归属设备范围内?)
d) 进水仪表小屋 7
e) 出水仪表小屋
f) 污泥料仓
g) 车棚
h) 机修车间及仓库
i) 1#门卫
j) 2#门卫
k) 1#变电所
l) 2#变电所
澄清回复:根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初步设计文件建筑专业已提供主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其余建筑物已提供平面尺寸或建筑面积。其中除臭设备为成套设备,污泥料仓为成品污泥料仓。
41、 电气专业1#、2#变电所低压配电系统图纸及平面布置图共四张,其他图都没提供。仪表专业只提供了自控系统拓扑图一张、工艺仪表流程图二张、闭路监控系统图,其他图都没提供。
澄清回复:初步设计图纸深度是根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编制的。
C、福永污水处理厂
42、 进出水计量井无尺寸。
澄清回复:所有构筑物尺寸在总平面中均有标明,进出水计量井尺寸为3.7×3.2m。
43、 福永污水处理厂电气专业1#、2#变电所低压配电系统图纸及平面布置图共六张。其他图都没提供。仪表专业只提供检测仪表流程图一张、控制系统拓扑图一张。其他图都没提供。
澄清回复:初步设计图纸深度是根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编制的。
8
44、 工艺设备表中二氧化氯加氯间水射器规格之动力水流量与图纸中要求不一致,请确认。
澄清回复:图纸此处有误,应以文本为准。
45、 工艺设备表中加药间隔膜计量泵规格与图纸中要求不一致,请确认。
澄清回复:最新施工图中该处参数为Q=530L/s,H=6bar,P=5kW。
46、 宝安包各厂设备清单需澄清问题
澄清回复:除以上单独特别指出处外,其余设备清单中对设备规格描述与图纸不一致之处均应以图纸为准。各选型设备中所给出功率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考虑。
D、上洋污水处理厂
47、 上洋厂《电气设计》1.7.3中MCC1安装2台1000KV 10/0.4kV变压器,但是《MCC1系统图》和《总变配电室、粗格栅间、进水泵房设备材料表》均是2台800KV 10/0.4kV变压器,以哪个为准?
澄清回复:以《MCC1系统图》和《总变配电室、粗格栅间、进水泵房设备材料表》为准,应是2台800kVA 、10/0.4kV变压器。
48、 上洋厂《电气设计》1.16中要求10KV动力电缆选用YJV-12型,但是所有材料表中的高压电缆均是YJV-10型,以哪个为准?
澄清回复:以YJV-12型为准(概算也是按YJV-12报出的)。
49、 上洋厂《滤池设备材料表(一)》低压开关柜14面,但是《滤池配电室MCC6系统图》和《滤池配电室电气平面布置图》中都是13面。
澄清回复:《滤池配电室MCC6系统图》和《滤池配电室电气平面布置图》是对的,应是13面。
9
50、 上洋厂几个配电室的设备材料表中控制电缆截面有1.0,1.5,2.0,2.5mm2多种规格,但是《安装工程概算表》控制电缆截面都是1.5mm2。
澄清回复:控制电缆截面不完全是1.5mm2,待施工图正式报出时,以正式施工图为准(设计将重新核实电缆截面并减少截面种类,概算是初设阶段做的,现以施工图为准)。
51、 上洋厂几个配电室的设备材料表中控制电缆有KVVP型的,但是《安装工程概算表》中均是KVV型的。
澄清回复:控制电缆有KVVP型,为KVV电缆带屏蔽的。也有KVV型,不同的控制要求,应使用不同的控制电缆。待施工图正式报出时,以正式施工图为准。
52、 上洋厂图纸中缺少MCC7(综合办公楼)配电室的系统图、电气平面布置图和材料表。无法预知此MCC的配置情况。
澄清回复:综合楼的建筑方案、房间功能要求没确定,相关专业的用电负荷没提。待设计条件具备后才能确定电气系统、平面布置和材料表。
53、 沙田及上洋污水厂电气清单中有环网柜,但未提供图纸。
澄清回复:公用配电用房内所有设施均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未来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提供施工图。
E、龙田污水处理厂:
54、 龙田电气设备表中有一些变频器和软启动,但从图纸上看,该类设备已包含在46台MNS柜中,那么这些变频器和软启动是否需要再单独报价?另外所选型号的变频器已经停产,是否可变更为同厂家其它型号?
澄清回复:不需要单独报价;如果所选型号的变频器已经停产,可以变更为同厂家新型号的产品。
F、沙田污水处理厂
55、 沙田厂《控制系统结构图》上好多文字都是“?”,不知什么意思 10
澄清回复:“?”是打印时CAD字体造成的问题,已随本次澄清回复提供该图纸的电子版,请投标人自行查阅相关文字内容。
G、平湖污水处理厂
56、 平湖设备清单中未发现化验设备的,是否不考虑?
澄清回复:初步设计中已考虑化验设备,设备清单汇总时计入常规化验设备,详见设计文件第一册P161页清单表。
特别说明:招标人在本澄清回复以外另行公布的参考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本澄清回复的正式内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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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8/30 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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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
标前会议备忘录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07年7月21日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
标前会议备忘录
各位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于2008年7月15~16日组织潜在投标人赴现场考察,并于7月16日下午召开了标前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兰建洪处长、段余杰副处长、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大禹投资有限公司、十家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单位代表以及各潜在投标人代表。
在会议上,兰建洪处长代表招标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兰建洪处长、段余杰副处长、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魏思贤经理、深圳市东方大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王志民总经理以及设计院代表等就潜在投标人于2008年7月14日前书面提出的问题作了澄清和解答,并对潜在投标人在标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方便各位潜在投标人投标,招标人现通过标前会议备忘录的形式正式澄清和解答潜在投标人的问题。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标前会议备忘录应被视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的一部分。
本备忘录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勘误、修改表;第二部分:投标人澄清问题的解答。 1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勘误、修改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或表名
原 文
修 改
第4.1.1款(P16)
“为方便评审并保证投标人的权益,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均应采用Microsoft Word和PDF两种格式编制并提交。”
“为方便评审并保证投标人的权益,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采用Microsoft Word和PDF两种格式编制并提交,工程概算表以及财务测算过程可用EXCEL表格格式提交。”
第4.4款(P26)
“投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须用简体中文书就。”
“投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须用简体中文书就,中文字体采用楷体_GB1232,英文和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正文字体大小为小四,标题字体为四号加粗。”
第6.1.4款(2)(P29)
“每份投标文件的所有分册文件应统一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在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并注明“在北京时间2008年8月21日14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包封的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未开封的状态下送达本须知规定地点。”
“每份投标文件的所有分册文件应统一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光盘随正本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并注明“在北京时间2008年8月21日15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包封的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未开封的状态下送达本须知规定地点。”
第7.1款(2)(P34)
“所有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须准时出席投标文件开启仪式,且在招标人准备的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仪式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准时出席投标文件开启仪式,且在招标人准备的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如未委派人参加或未准时出席的,视为对投标文件开启仪式的程序以及结果的默认,且没有任何异议。每家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只允许派一名代表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仪式。”
第8.5款(1)(P43)
“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与深圳市水务局正式签署项目协议及其附件。”
“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十(10)个工作日内与深圳市水务局正式签署项目协议及其附件。”
附表6(P55)
其他栏内“绿化管养费”原单位“元”“水费”原单位无
绿化管养费、水费单位修改为“元/年”
附表
第12行“总运营成本(第1项至
总运营成本(第1项至第10项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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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P56)
第11项之和)”
和)
附件5第三分册财务方案第1.4(2)(P56)
“我们对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重置及总成本费用的估算如下:”
“我们对本项目设备大修、重置投资、重置资产折旧的估算如下:”
附表14(P14)
第7行“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投标人须知附表11与附表12格式有误,修改后的格式如下:
附表11(每一具体污水处理厂)总成本费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第1年
第2年
……
第22年
1
总成本费用
万元
1.1
总运营成本
万元
1.2
无形资产摊销
万元
1.3
重置资产折旧
万元
1.4
财务成本
万元
2
单位污水处理成本
元/m3
修改后本附表11中的总成本费用应与附表14中的总成本费用保持一致。
附表12(每一具体污水处理厂)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构成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立方米)
占单价的比例(%)
计算方法原则
1
动力费
2
工资福利费
3
化学药剂费
4
大修费
5
日常维检费
6
保险费
7
化验费
8
管理费
9
水费
10
其它(如有请列明)
11
无形资产摊销
1、估算出每年各分项的金额R和污水处理量Q;
2、求出每年各分项所占单价的金额,即fn=R/Q;
3、将各分项fn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算术平均值填入左表第三列中;
4、将左表第三列的数值除以初始污水处理基本单价,将得数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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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重置资产折旧
13
财务成本
14
利润
15
合计(初始污水处理基本单价)
入左表第四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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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
龙岗一包、二包特许经营协议
条款号
原 文
修 改
第5条(3)(P13)
(3)协助项目公司协调用水、用电、电信及通讯等公用设备工程的申请;
删除
第5条(4)(P13)
(4)协助项目公司取得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相关证照;
(3)协助项目公司取得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相关证照;
第5条(5)(P13)
(5)协助项目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贷款;及
(4)协助项目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贷款;及
第5条(6)(P13)
(6)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税收优惠。
(5)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税收优惠。
附录七(P64)
第11行“污泥脱水机”“主要技术规格”栏,“脱水后污泥含水率≤ 75%”
“脱水后污泥含水率≤ 80%”
龙岗一包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条款号或表名
原 文
修 改
第34.6款(P30)
“水务局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第17.2条的约定暂停向项目公司支付百分之五十(50%)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终止后维修保证金的行为,不适用于本附件34.7条规定。”
“水务局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第17.2条的约定暂停向项目公司支付百分之十五(15%)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终止后维修保证金的行为,不适用于本附件34.7条规定。”
附录一进水水质标准表(P38)
横岗厂 TN≤30mg/L
横岗厂 TN≤40mg/L
龙岗二包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条款号或表名
原 文
修 改
第34.6款(P30)
“水务局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第17.2条的约定暂停向项目公司支付百分之五十(50%)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终止后维修保证金的行为,不适用于本附件34.7条规定。”
“水务局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第17.2条的约定暂停向项目公司支付百分之十五(15%)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终止后维修保证金的行为,不适用于本附件34.7条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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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包特许经营协议
条款号或表名
原 文
修 改
第6.2.2款(c)(P19)
“(c)协助项目公司协调用水、用电、电信及通讯等公用设备工程的申请”
删除
第6.2.2款(d)(P19)
“(d)协助项目公司取得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相关证照;”
“(c)协助项目公司取得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相关证照;”
第6.2.2款(e)(P19)
“(e)协助项目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贷款;及”
“(d)协助项目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的中长期贷款;及”
第6.2.2款(f)(P19)
“(f)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税收优惠。”
“(e)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税收优惠。”
第8.4(b)款(2)(P26)
“……,至第九十一(91)天起……””
““……,自第九十一(91)天起……”;”
宝安包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条款号或表名
原 文
修 改
第4.2款
(P71)
“若在任何时候项目公司在进水检测点提取的进水总供应量不足以使项目公司履行其在第4.1条项下的义务,项目公司应立即将进水不足情况通知水务局,并提供进水流量表的所有有关资料以及项目公司与此有关的调查详情。进水不足情况将依照第13.1条被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当进水供应不足,甲方应按附录1的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若在任何时候项目公司在进水检测点提取的进水总供应量不足以使项目公司履行其在第4.1条项下的义务,项目公司应立即将进水不足情况通知水务局,并提供进水流量表的所有有关资料以及项目公司与此有关的调查详情。当进水供应不足,甲方应按附录1的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10.5款
第六行(P85)
“流量计读数之差超过3%,则被视为是不正确的,应依照第10.2条对流量计进行测试,并根据调校后偏差值调整实际进、出水水量值。”
“流量计读数之差超过3%,则被视为是不正确的,应依照第10.3.2条对流量计进行测试,并根据调校后偏差值调整实际进、出水水量值。”
附录5进水水质超标的处理
“……进水水质标准15%以上或……”
“……进水水质标准在10%以上或……”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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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行
附录5进水水质超标的处理(5)
“在任何进水情况下,出水水质卫生标准均应达到粪大肠菌群≤103个/L的要求。”
““除进水指标SS日平均值超过紫外消毒系统设计标准上限情况外,每日出水水质卫生标准均应达到粪大肠菌群≤103个/L的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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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澄清问题的答复
工程技术及设计文件相关问题
一、共性问题
问题1、请招标人澄清沉砂、栅渣如何处置?由谁处置?
澄清答复:沉砂、栅渣由投标人负责处置。
问题2、招标文件中要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中,进厂的污水管线接驳、尾水排放管都计算在内,由中标人负责建设,但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文件没有提供相关完整的资料,请提供相关资料并明确每个厂的本项工程范围。此外从相关位置至厂区红线边的施工范围(如有发生),如需征地拆迁是否由政府方负责?尾水排放涉及穿堤等行政许可手续及相关费用是否由政府方负责?
澄清答复: 按设计图纸交代的进厂污水接驳位置起始点和尾水排放接收位置终点考虑。如施工范围在红线以外,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及相关行政许可的手续和办事费用均由政府方负责。
问题3、本次招标各包中的污水处理厂,有的污水处理厂需要取土,有的需要弃土,请问取土、弃土的运输距离及土源如何考虑?取土费、弃土费如何考虑?
澄清答复: 各污水处理厂取土与弃土距离均按照初步设计文件给出的参考距离计算。取土费、弃土费应按照深圳市本地市场行情考虑。
问题4、请明确污水处理厂的水电接口距离及接口费用,是否由招标方免费提供到工地红线范围内?
澄清答复:各厂建成后的用电以配电公共用房出线柜为接口界面,公共用房及房内设施均由项目公司投资,投标人在编制概算时请注意;自来水以红线为接口界面,界面以外部分均由政府方负责提供。
问题5、宝安包特许经营协议中要求,项目公司应在每一个进水检测点安装两个……进水流量计,项目公司应在每一个出水检测点安装两个……出水流量计;该条是否合理可行;
澄清答复: 关于进出水检测点的流量计安装问题现明确为所有项目包(包括宝安包、龙岗一包、龙岗二包)的十座污水处理厂均以在进水检测点安装一个进水流量计,出水检测点按安装两个出水流量计考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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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如在任何进水情况下,出水水质卫生标准均应达到粪大肠菌群≤103个/L的要求,此条较苛刻,因为紫外线灯管的达标是和进入紫外线消毒渠的SS有关,如进水水质SS严重超标,会造成进入紫外线消毒渠的SS超过紫外线消毒系统的设计标准,应如何解决?
澄清答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问题7、投标人须知附表1是否需填列设备型号和单位?
澄清答复: 需要填列设备型号和制造商名称(可有备选)。
问题8、污水厂的辅助建筑物和围墙、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因为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缺少尺寸无法计算分项工程量,其概算额可否直接套取相关指标?
澄清答复: 可直接套算。
问题9、前期工作费用中招标文件没有提及的但属于项目前期审批的,如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评审与费用缴纳等是否均由政府方负责?
澄清答复: 如有均由政府方负责。
问题10、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永久和临时的地下管线(如有)的拆移是否由政府方负责?可否提供现状综合管线测量图?
澄清答复: 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永久和临时的地下管线(如有,其现状综合管线测量图应已包含在招标文件所附光盘内的地勘文件中)的拆移由中标投资人负责,如需招标人协调相关工作,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问题11、招标文件、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和初步设计图集中存在管线、构筑物,设备参数、数量不一致的地方,应以哪一份为准?
澄清答复: 请投标人具体指明所涉及不一致之处,招标方将统一予以明确。
问题12、初步设计文件中,多处对所使用设备,尤其是工艺设备进行了描述,工艺设计、主要设备表及工艺设计图纸各单体设备表,设备数量、参数、材质有不一致之处,请问此次投标设备报价以哪一部分的描述为准,或者投标方是否可依据工艺的合理性选择设备的种类、数量、参数及材质进行报价?
澄清答复: 按设备描述要求较高的情况考虑。
问题13、通讯及天然气管线是否敷设至厂区,否则请提供接点至厂区的距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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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复: 通讯及天然气的服务供应由投资人或其项目公司联系相关运营商自行解决。
问题14、有些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为报批稿,是否可以提供专家意见及修改意见,以便投标方的投资更为准确与合理?
澄清答复: 如有需要,可至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资料室申请查阅。
问题15、招标文件第三卷,第75页,5.2.2条款中C:“进出水抽检时在进出水采样点取24小时混合样进行检测。备份样品在合适的储存条件下密封保存至少48小时。”应用紫外消毒技术时,测试粪大肠菌群指标的水样保存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因此粪大肠菌群指不宜采用24小时混合样检测;而备用水样更不应用于检测粪大肠菌群指标。请明确。
澄清答复: 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问题16、请问供电外线是否需要电增容费,另外请提供当地电费、员工工资福利、自来水水费等价格,避免各个投标单位自行了解时产生误差而影响水价。
澄清答复: 供电外线需要考虑用电增容费。此外招标方将尽快在后续补充通知中提供深圳市污水处理行业电费、自来水费的计费标准。就员工工资福利水平的问题请各投标人在遵守有关用工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问题17、工艺设备选型是否可以选用国内优质品牌,该类产品与进口产品相比较有运行维护方便;供货设备周期短等优点。此外方便管理,各污水处理工艺是否可以稍作调整,处理工艺相一致,能否改为相同工艺?这样配套设备也可相一致,维护管理方便。
澄清答复: 统一按照技术文件的相关要求考虑。
问题18、建设:各项目施工的临时用电、用水、进场道路(“三通”)是由水务局负责免费提供吗?能否在交地时交付使用?
澄清答复: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进厂道路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水务局可予以协调配合。
问题19、宝安包特许权协议P16页第5.5.1条,是仅需要对公明污水厂的场地平整和地基处理费用做单独说明,还是根据投标人须知P18页第11行,需要对宝安三个厂的场地平整和地基处理费用分别进行说明?
澄清答复: 按投标人须知要求考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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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0、特许协议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如项目公司应水务局要求以善良管理人之义务继续运营并维持项目设施的价值与效用,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澄清答复: 政府方将按照一般委托运营情形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问题21、招标文件中对主要设备及主要工艺设备如何界定?
澄清答复: 主要设备包括主要的工艺设备和计量仪器装置,具体所指内容宝安项目包详见其第三卷特许协议及附件中P125页最后一段文字描述,龙岗项目一、二包分别详见其特许经营协议附件中P64页所列主要设备一览表。
问题22、如政府方负责污泥外运不及时,导致项目公司正常生产受到影响,或引起污泥堆置时间过长需要进行打包或固化处理时,损失或费用如何处理?
澄清答复: 政府方承诺将按照污水处理行业污泥处置通常的惯例解决好污泥外运问题。本次投标时投标人无需考虑以上非正常情况。
问题23、希明确:各污水厂进出水水质在线检测项目。
澄清答复: 氨氮、总磷、PH值、COD,预留SS装置接口。
问题24、设计文件中暖通设备均未列出,本次投标是否包含该部分?
澄清答复:深圳地区工程无需采暖,通风应按照常规做法考虑。
问题25、厂内中水设计在初设中有描述,但无图纸,具体是否需要建设请明确,若需要建设请明确相关图纸?
澄清答复: 污水厂自用中水工程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二、各单厂具体问题
龙岗项目一包
1、平湖污水处理厂
问题1、龙岗一包平湖新南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说明书第37页一期氧化沟工艺流程图图上出水消毒为紫外线消毒,与第82页“一期出水采用的是二氧化氯出水消毒”相矛盾,请招标人澄清。
澄清答复:现状消毒工艺为二氧化氯消毒,82页内容正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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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平湖新南污水厂一期工程的具体资料:原有进出水水质,处理工艺等?
澄清答复:见设计文件设计说明部分第二章及第四章。
问题3、平湖污水厂项目投资是否包含中水工程的投资。
澄清答复:本次建设内容不包含该部分工程,请投标人在考虑本项目概算时注意。
问题4、平湖污水厂项目建成后包括一期2.5万吨/日和二期5.5万吨/日,但是招标方提供的初步设计中除臭和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均是按照5.5万吨/日考虑的,那么投标人是否需要同时考虑一期的2.5万吨/日?
澄清答复:现状氧化沟工艺(2.5万吨/日)由于是表面曝气除臭工艺不考虑该部分;深度处理规模根据专家意见已改为8万吨/日,原设计文件文字部分错误。
问题5、平湖新南项目初步设计文件P43设备更换明细缺漏,请提供。
澄清答复:见设计文件设计说明部分第162页表格:一期设备更新。
问题6、2008年12月31日存量设施移交项目公司运营后,规模缩减到2.5万吨。请明确移交后,存量设施的最大处理能力上下限?现有水量上下限?
澄清答复:现厂处理水量范围4 .5万吨~5.2万吨。
问题7、请确认碳源投加工程为预留,不在当期工程之中,如因碳源不足,导致总氮超标,项目公司免责?
澄清答复:从现状运行情况和水质调查结果判断,碳源可以满足要求,但是水质预测不确定因素很多,项目公司应该考虑这部分风险。
问题8、有部分防洪沟在红线范围之外,请确认当期工程包含初步设计文件所示的防洪沟?
澄清答复:设计文件中防洪沟均在红线范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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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进出水接驳点在哪里?进水如何计量初步设计没考虑?存量设施进、出水是如何计量的?
澄清答复:进水井分成两部分分别衔接现状及新设计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已经考虑了进水及出水的电磁计量设施并已计入概算;现状出水用超声波流量计,进水无计量设施。
问题10、一期工程的具体资料,如原有进出水水质,处理工艺等?
澄清答复:见设计文件设计说明部分第二章及第四章。
2、横岗污水处理厂
问题1、扩建工程中的除臭工艺:初步设计是推荐采用活性氧离子除臭装置,而专家的评审意见:“臭气处理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选择安全可靠。”请明确除臭工艺。
澄清答复:按设计文件执行。
问题2、横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文件中只有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的进、出水水质数据,设计惯例为参照最近两年的水质为设计基础,可否增加横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06年下半年和2007年全年的进、出水水质数据?
澄清答复:设计文件已给出设计水质。
问题3、横岗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文件第一册P104第6行,链式刮泥刮渣机是否为7台?
澄清答复:链式刮泥刮渣机应为7台。
问题4、图纸,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中电气设计只统计了设备表,没有统计材料表?
澄清答复:初步设计深度,不能够提供准确材料表。
问题5、初步设计说明中在全厂设置超声波流量计三台,概算,图纸,初设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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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表都没有统计?
澄清答复:说明中应将超声波流量计三台更正为电磁流量计三台。
问题6、主体设备文本与图纸、概算对不上,如何解决?
澄清答复:应以图纸为准。
问题7、请确认进厂总管的接驳点,是在W5还是在横岗污水厂粗格栅井?
澄清答复:接驳点应为粗格栅前厂内污水与厂外污水的混合井,具体见图。
问题8、请确认供电外线的接驳点,是在供电局用房吗?AH1-AH6?该房由谁负责投资建设?
澄清答复:外电接驳点为供电局公用房进线柜接线端子。该公用房及其内的设备也是由污水厂用户(项目公司)投资建设。
问题9、鉴于污水处理厂不可能自身产生pH异常的废水、油脂、矿物油、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且若进水中含有此类物质,将对生化处理系统产生严重后果。因关外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内有较多工业污染源,可否增加进水pH、矿物油、动植物油、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等进水指标?在超标的情况下可依据相关免责条款执行,具体数值建议依据《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CJ3082-1999)设定;
澄清答复: 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说明书》已有如下文字说明: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的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指标,必须符合CJ3082-1999标准。对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如含有重金属离子的生产废水,必须在生产厂内部处理后达标排放,避免重金属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请认真查阅。
问题10、若污水处理厂有中水处理设施(如横岗污水处理厂),生产的中水可否免费为污水处理厂所用?请予以明确。
澄清答复: 横岗厂自身有60-100吨的中水设施,属于厂内工程,投标人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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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问题11、横岗污水处理厂图纸显示有污泥料仓两座,但材料设备表中仅一座,请予以明确。
澄清答复: 文本、图纸、材料设备表中均为两座。
3、鹅公岭污水处理厂
问题1、工艺流程中设计了储泥池,但概预算项中未见体现,是否需要补充该项?
澄清答复:储泥池概算见污泥脱水机房项中。
问题2、所列设备表中未见暖通空调设备,是否补充?
澄清答复:按常规考虑配置。
问题3、图纸、设计说明书、概预算三者中设备清单有不一致之处,部分图纸没有设备和材料统计,请问不一致处以何为准?图纸没有设备与材料统计的是否以设计说明书为准?
澄清答复:以设计图为准。
问题4、设计说明书所附的电气设备、材料表是否包括全厂总图电气设备材料?
澄清答复:已包括总图电气设备材料。
问题5、尾水管线工程量中 “EGL-Z-S01 总体布局图”为50m,“EGL-Z-S03 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为30m,“EGL-Z-S04 厂平工程量表及说明” 为尾水排放管线128m。自排水渠与de1500 YS管线汇合井到鹅公岭河排放口的尾水管线的长度确切应为多少?
澄清答复:128m。
问题6、进厂污水管接驳点,是在W8还是在W9?请明确?
澄清答复:W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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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4、埔地吓污水处理厂
问题1、初雨处理是否包含在当期工程设施中。
澄清答复:近期建设不包括初雨处理。
问题2、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说明书:
5.10.2.1(2)——p114:转鼓式细格栅设备数量2套
9.1——p133: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表内转鼓细格栅为3套
以何为标准?
澄清答复:转鼓细格栅为3套。
问题3、进水管线的接驳点在何地?是进水粗格栅井吗?
澄清答复:进水管接至粗格栅前进水井,详见相关图纸。
问题4、本次投标由投标人承建的工程范围是红线范围内的一期工程,不包括补充碳源投加工程、雨水及中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如因碳源不足,导致当期工程出水总氮不达标,属于设计责任还是项目公司免责?
澄清答复:本工程在施工图阶段已补充碳源投加系统。
龙岗项目二包
1、沙田污水处理厂
问题1、概预算与设计说明书中含有三套生物除臭系统,而设计图纸中仅有两套生物除臭系统,以何为准?
澄清答复:以图纸为准。
问题2、概算缺少电信与暖通设备,请问本次投标中是否包含该部分内容?
澄清答复:包含,应按照常规做法考虑。
问题3、田脚水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量没有在设计文件中体现,但实施中须先进行
16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河道整治,才能腾出地方建厂,此项工程及费用具体由谁承担?
澄清答复: 由政府负责投资。
2、龙田污水处理厂
问题1、进厂污水是否为明渠流入?
澄清答复:进水管线在图纸中已有明显标示。
问题2、本次BOT投资中是否包含10kV外线工程?
澄清答复:不包含。
问题3、龙田污水处理厂缺少电气材料表。
澄清答复:补充如下表
名称
规模
单位
数量
动力电缆
YJV22-10-3X70
m
1120
动力电缆
YJV22-1-3X150+1X70
m
1033.8
动力电缆
YJV22-1-3X120+1X70
m
908
动力电缆
YJV22-1-3X70+1X35
m
500
动力电缆
YJV22-1-3X16
m
2407
动力电缆
YJV22-1-3X95+2X50
m
1696
动力电缆
YJV22-1-3X50+2X25
m
745
动力电缆
YJV22-1-5X10
m
10481.5
控制电缆
KVVP22-0.5-7X2.5
m
10621
通讯总线
光纤
m
2000
通讯电缆
HYQ12-0.5-5X(2X0.5)
m
800
通讯电缆
HYQ12-0.5-30X(2X0.5)
m
360
视频电源线
RVV-3X2.5
m
5000
视频控制线
SYV75-9-1
m
3000
视频控制线
SYV75-9-1
m
2000
视频控制线
RVVP-4X1.5
m
5000
钢管
G25
m
5153
钢管
G32
m
2850
钢管
G50
m
748
钢管
G70
m
349
钢管
G100
m
90
托盘式直通桥架
300X100
m
1040
直通护罩
300X100
m
1040
钢板
150X150X5

72
槽钢
[10 L=12200mm

12
17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槽钢
[10 L=1000mm

12
槽钢
[10 L=1400mm

12
槽钢
[10 L=600mm

12
室外照明灯
100W

33
电力电缆
VV22-1-5X4
m
539
屏蔽电缆
KVVP22-0.5-14X2.5
m
4472.4
接地线
25X4
m
2700
问题4、龙田污水处理厂设备表中含有回用水水箱,而概算书中未包含,本次投标是否包含该部分?
澄清答复:包含。
3、上洋污水处理厂
问题1、概算中未包括化验设备、机修设备及运输车辆等,请问本次投标中是否包含该部分内容?
澄清答复:上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建设完成了机修间,但没有机修设备,目前一期的机修间内为一期工程的化验设备。一期工程提供了机修间,各投标单位应该根据自己运行的经验配置相应的机修设备。化验设备应该重新配置。
问题2、上洋污水厂厂前区建筑物及其附属用房(综合管理楼、车库、维修间和仓库)是按照40万m3/d的规模进行设计吗?
澄清答复:目前提供的招标文件初步设计综合楼是按照40万m3/d的规模建设完成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400多平方米。根据深圳市相关主管单位要求,施工图中要求综合楼面积调整为2800平方米,目前综合楼施工图正在进行,综合楼的面积按照2800平方米考虑。
问题3、在初步设计文本中指出:本次工程接触池不使用,在远期再生水工程中利用。本次投标是否包括接触池?
澄清答复:本次工程同步完成接触池土建工程。
问题4、二期总变电室的土建部分,是否利用一期工程? 18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澄清答复:总配电在一期,因此需部分的利用一期的预留位置。
宝安项目包
1、福永污水处理厂
问题1、初雨处理是否包含在当期工程设施中。
澄清答复:初雨处理不包含在当期工程设施中。
问题2、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其中的顶管施工接与福海大道相连的3*13m空心板桥?
澄清答复:包含,福永污水处理厂与外界连接的道路、桥梁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3、尾水排放管道及排放口工程是否均由投资商负责?
澄清答复:排放管道及排放口工程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4、厂前区建筑物及其附属用房是否按照远期工程设计?
澄清答复:土建规模按远期工程设计。
问题5、项目红线外的出水排放管线部分是否包括河道整治工程?(譬如:福永污水厂灶下涌整治工程,连通桥)。
澄清答复:福永污水厂灶下涌改线、连通桥工程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问题6、初步设计平面布置图由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范围中,污水厂规划用地线是否即是厂区红线?如是,该红线范围的工程范围还包括了远期工程,有矛盾?
澄清答复: 远期工程暂时不实施。
问题7、本期建设的围墙是初步设计图示中的围墙,还是图示围墙线与近期工程范围线相交线的围墙。需要指出的是,初步设计南侧围墙在机场用地范围线内,将来有被拆除的危险内?
澄清答复:本期建设的围墙按图纸所示。
问题8、进厂污水管线从何处接驳,距离多远?请予以明确。 19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澄清答复: 从福海大道至厂内污水管为招标范围,包括Φ2000顶管161m,Φ1600顶管42m。
问题9、出水管线是指初步设计平面布置图中的DN1600和DN2200的出水排放管线吗?概算中没有,是由投资人投资建设吗?
澄清答复: 是,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由投资人投资建设。
问题10、初步设计中,细格栅要求进口设备;而国内生产的细格栅已经能满足要求,请求更改为国产设备?
澄清答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公明污水处理厂
问题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明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深圳市环保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均明确要求消毒工艺采取紫外线消毒,而初步设计文件中消毒工艺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是否本次投标按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考虑;
澄清答复:按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考虑。
问题2、尾水排放管道及排放口工程是否均有投资商负责?
澄清答复:尾水排放管道及排放口工程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尾水排放管以红线外第一个顶管井为分界面(顶管井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3、公明污水厂文本上变电所建筑面积102平米左右,概算上按100平米计算的,而图纸列的是150平米,请问以何为准?
澄清答复: 以图纸面积150m2为准。
问题4、投标人投资建设的公明厂围墙为初步设计平面布置图中所示围墙?围墙外的连通道路由谁承建?
澄清答复: 厂外连通道路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排洪箱渠和截洪沟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问题5、投标人的工程范围为近期工程,不含初步设计图纸中标示为远期工程、中水、初雨工程预留,请界定?
澄清答复: 不含初步设计图纸中标示为远期工程、中水、初雨工程预留内容。
20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问题6、有部分排洪箱涵是在红线以外。排洪箱涵和截洪沟都是由投标人负责承建吗?
澄清答复: 是。
问题7、进水接管点的位置,是在厂外最近的工作井,还是厂内的粗格栅?建议在污水厂内粗格栅,这样可以由政府在厂外管线工程中统一实施,比较方便。
澄清答复: 以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为分界面。
问题8、公明污水厂设计水量考虑了雨水合计15万吨全部进行三级深度处理,而招标文件要求雨水只需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预处理即可进行排放。是否需要调整?
澄清答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3、燕川污水处理厂
问题1、燕川污水处理厂现状为水塘,本次招标水塘回填是否只包含本期用地范围?本期的溢流口位于远期规划用地范围内,且软基处理未包含溢流口范围的施工,如何处理?
澄清答复: 初步设计文件中已将地基处理分为一、二期进行了考虑,请认真查阅研究。
问题2、细格栅设备国产已经很好,能否采用国产细格栅设备?
澄清答复:以所提供设计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3、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规划用地红线已经包括远期工程、中水用地及雨水处理设施。请澄清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红线范围内的近期工程?
澄清答复:所提供设计文件中已注明近期工程范围。
问题4、进水接驳点具体在什么地方?请具体说明。进入燕川北侧的溢流井的进厂管线,初步设计有2条,分别是DN2400和DN1500,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接到溢流井吗?南侧的进水混合井DN1000进水管,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接到进水混合井吗?
澄清答复:进水接驳点在进水泵房前的混合井处。与进水混合井接驳进厂的各进水管线已预留甩头点至接驳点,均由中标投资人自行建设。
21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商务、财务及法律相关问题
第一卷 招标人须知 及 第二卷 招标基本边界条件
问题1、具体是每个标包出一套文件还是每个污水厂出一套文件?
澄清答复:每个标包一套文件。
问题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澄清答复:投标人无论参与一个标包还是多个标包的投标,只需交纳人民币5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3、招标公司代理费用是否计入项目总投资?
澄清答复:不计入。
问题4、第一卷《投标人须知》第7.1条(3)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的(含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是否指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时招标方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填写并盖章?
澄清答复:是。
问题5、关于联合体的授权有效性问题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澄清答复:各联合体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须知附件2-1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署授权委托书,届时包括投标文件在内的相关文件均由牵头单位的授权人签署。如联合体由三方组成,请投标人在现有的附件2-1授权委托书格式中另添加一签字盖章处。
问题6、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报价函中的基本单价可否高于或低于投标文件中财务方案分册中的基本单价的数值?
澄清答复:两者应保持一致。
问题7、财务方案是否要求联合体各单位都需出具贷款意向函?
澄清答复: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与融资相关的证明文件。
问题8、第一卷《投标人须知》第22页第十九行“投资人对投资回报要求的描述,要求提供对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的要求及描述”。能否只提供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的? 22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澄清答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
问题9、第一卷《投标人须知》财务方案附表14、15、16“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是否不考虑未来物价上涨以及3年的污水费收费调整仅以目前价格水平进行预计。
澄清答复:计算过程中是否考虑物价变动及收费调整的因素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但应保持投标文件前后一致。
问题10、第一卷《投标人须知》第56页(3)(为方便评判每个项目包中各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计算…但汇总后必须与整个项目包的借还款计划准确对应)。请问是否还需要提供整个项目包的借还款计划表?请解释(3)内容的含义。
澄清答复: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针对项目包中各单厂自身情况为各单厂单独编制借还款计划表,投标人应注意保证各单厂借还款汇总后与财务方案附表5年度借还款计划表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问题11、项目公司折旧摊销的处理原则。
澄清答复:本次新建及存量改造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不按折旧处理,应以无形资产的形式在特许经营期(不包含建设期)内直线摊销;运营期间设备重置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处理。
问题12、关于税收补偿,招标文件中“税收补偿”条款中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项目公司为此增加的支出可以向水务局申请补偿,上述税收政策变化仅指流转税还是包括流转税、财产税和所得税?
澄清答复:指流转税。
问题13、第二卷《招标基本边界条件》中“3、土地使用 项目公司自行承担用地后与项目土地使用、房产等有关的各项税费”,请提供 土地租用费各地方收取办法收费标准。
澄清答复: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该等费用暂不收取。
问题14、企业所得税:污水处理行业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项目公司在当地是否享受?政府是否协助办理?
澄清答复:请参照《特许经营协议》19.1税收优惠。政府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问题15、第一卷《投标人须知》第22页:第一行项目融资计划中“保障融资计
23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划的担保方案”。请问具体指哪些内容?
澄清答复:指项目公司的股东方为保障融资而拟提供的担保措施。
问题16、第一卷《投标人须知》8.3(4)请明确项目公司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是否也需水务局的书面批准及是否也有时间限制。
澄清答复:根据《投标人须知》8.3(4)的要求,项目公司股东凡转让股权,都须经水务局的书面同意。水务局会尽快回复项目公司股东其转让是否会被批准。
问题17、是否要求所有的工艺设备和计量仪器在移交时使用年限都不超过三年?如自工程建成后,某设备第十五年已重置一次,在第十七年是否又应重置呢?
澄清答复:移交标准应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要求执行。
问题18、第一卷《投标人须知》第20页 d)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进水水质超标的和国家标准变化时的解决方案。是“进水水质超标”还是“出水水质超标”?
澄清答复:是“进水水质超标”。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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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龙岗一包)
一、特许经营协议澄清问题
问题1、《特许经营协议》3.3因工作范围的变更导致的项目公司预期利益的减少,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澄清答复:3.3条约定的情形发生时水务局将对项目公司的直接损失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问题2、《特许经营协议》17.2维修保证金何时返还?
澄清答复:《特许经营协议》中已有约定。
问题3、按《特许经营协议》,平湖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期内执行0.509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在当期工程投入商业运营后,存量设施和新建设施是否合并执行同一污水处理服务费?
澄清答复:执行同一价格。
问题4、因存量设施为委托运营,这块设备的重置投资是否在财务方案中不予考虑?
澄清答复:存量设施的重置投资需要由投资人承担。
问题5、关于污泥达标抽检,水务局有权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对项目公司污泥检测指标进行调整,上述检测指标调整可能导致的费用增加由谁承担?
澄清答复:参照《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8条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6、《特许经营协议》第9.2.1条款,验收合格证明书和环保验收的关系,是否环保验收合格后就可以申请进入商业运营。
澄清答复:是的。
问题7、《特许经营协议》中18.3保险条件中“项目公司在建设期间购买的财产保险,其保险受益人可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购买的财产保险,其受益人应为水务局。”请问国内项目公司在融资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是否可作为受益人?
澄清答复:对《特许经营协议》18.2所规定的保险险种,其收益人应按《特许
25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经营协议》18.3的规定执行,其他保险投标人可自行指定受益人。
问题8、请问目前所有存量设施所有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是否在水务局名下?
澄清答复:项目公司负责存量设施的委托运营,未来因设施或土地权属问题引起纠纷的,按《特许经营协议》第6.2存量设施的委托运营相关规定处理。
问题9、土地:无偿划拨使用土地,且使用权证在水务局,如发生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以土地证与建设单位不一致为由拒绝,该如何处理?
澄清答复:已就该问题与建设局进行了沟通并获得了建设局的认可。
问题10、鉴于土地使用权的诸多影响,建议7.1条增加一款:“水务局应确保在土地交付前取得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在内的须由项目资产所有人办理并持有的证照和批准,并确保不因土地使用权给项目公司的后续工作带来任何障碍”。
澄清答复:水务局的义务与协助事项请分别参照《特许经营协议》4.1水务局的声明与承诺和第5条水务局协助事项。
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澄清问题
问题1、《污水处理服务协议》14.1(4)在进水水质超标的情况下,导致出水水质超标,项目公司受到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时,项目公司是否能够从水务局获得补偿?
澄清答复:发生14.1(4)约定情形时水务局将尽力协助,避免项目公司因此受到处罚。
问题2、《污水处理服务协议》43条,对运营协调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如何解决?
澄清答复:参考《特许经营协议》第2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若龙岗二包、宝安包中涉及上述同类问题则在此一并澄清,不再复述。 26
深圳福永等十座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标前会议备忘录
第三卷 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龙岗二包)
一、特许经营协议澄清问题
问题1、上洋、龙田污水厂存量设施移交时,是否包括员工?如包括,请提供收入明细表。
澄清答复:上洋、龙田污水厂存量设施的移交不包括员工。是否留用员工项目公司可视自身需求与目前的运营商协商确定。
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澄清问题
问题1、《污水处理服务协议》12.3中在水务局书面通知项目公司后即可采用新的检测指标作为判断污泥是否达标和计费的依据。请招标人澄清是否给予合理的宽限期,以便我们整改。
澄清答复:执行过程中水务局会合理考虑新旧指标适用的缓冲时间。
问题2、《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第14条进水不符合标准的处理:14.1(1)、(2)条款中所规定的水质超标标准,是指任一单项超标还是指全部项综合指标超标?
澄清答复:是指任一单项。
注:若龙岗一包、宝安包中涉及上述同类问题则在此一并澄清,不再复述。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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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09-05
截 止 日 期: 2008-09-09
工 程 编 号:qt2008090401
工 程 名 称: 石岩排污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公 告 时 间:2008年9月5日09:00时 至 2008年9月9日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石岩排污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明污水厂配套的污水干管敷设、破路及恢复、管线支护等工程。拟敷设污水管道总长约114km。总投资估算212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372万元。本工程共包括八个片区,分别是:塘头应人石片区、浪心罗租片区、石岩河上游片区、石岩河以南片区、石岩河以北片区、上屋村西片区和料坑麻布片区和新时代工业园区。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在合同书规定的周期内完成编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招标部分估价:38.48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宝安区石岩街道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如属外地企业则须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并需在深圳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深圳市水务局认可的水利部或省水利学会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深圳市生态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未被水利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投标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3、营业执照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具有深圳市水务局认可的水利部或省水利学会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深圳市生态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
7、如属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及在深圳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09月05日09:00时 至 2008年09月09日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胡 细 银
招 标 人: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
经 办 人:张咏声
联 系 电 话:0755-2788171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 办 人: 朱艳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27757390 , 1351076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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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1-19
截 止 日 期: 2008-11-25
工 程 编 号:qt2008111801
工 程 名 称: 石岩排污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
公 告 时 间:2008年11月19日09:00时 至 2008年11月25日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石岩排污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明污水厂配套的污水干管敷设、破路及恢复、管线支护等工程。拟敷设污水管道总长约114km。总投资估算212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372万元。本工程共包括七个片区,分别是:塘头应人石片区、浪心罗租片区、石岩河上游片区、石岩河以南片区、石岩河以北片区、上屋村西片区和料坑麻布片区。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书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按分区分别出合格证与审查报告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中标单位缴交本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等。
招标部分估价:41.93000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宝安区石岩街道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1、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经工商部门年审合格.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一类市政(给水、排水)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

其他:未被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企业投标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营业执照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年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11月19日09:00时 至 2008年11月25日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胡细银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
经 办 人:张咏声
联 系 电 话:0755-2788171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朱艳 27757390, 1351076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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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 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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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08-3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12月15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公司董事刘晓光、曹桂杰、郑热力、程秀生、杨豫鲁、邓小丰、傅涛、常维柯、潘文堂和张恒杰出席了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冯春勤委托董事刘晓光代为出席及表决。会议由刘晓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过书面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董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继续办理授信业务的建议》

  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继续办理授信手续,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整,期限为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发展银行朝阳门支行续办授信业务的建议》

  同意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朝阳门支行继续办理授信手续,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整,期限为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共计42000万元。公司拟将设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运作。

  2、同意公司通过华夏银行对项目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总额度为人民币6700万元整,期限为1年,利率为现行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通用首创水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为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42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

  2、同意公司与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签署《短期融资协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该协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附件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即不超过1,800万张债券。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一定数量认股权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预计所附认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的限定条件,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及认股权证的派发数量。

  2、发行价格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无偿向债券的认购人派发。

  3、发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帐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4、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具体优先认购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期限为6年,自发行之日起计算。

  6、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7、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债券。

  8、债券回售条款

  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9、担保条款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本次发行的担保相关事宜。

  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其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

  12、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1:1,即每一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一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代表认购一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权利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按照如下原则确定:不低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具体行权价格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市场状况及相关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4、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1)当公司A股股票除权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将按以下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2)当公司A股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15、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位于湖南、深圳、呼和浩特、太原等地的水务项目及进行债务结构调整,具体参见《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如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与项目资金需求有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17、《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制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可分离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其中债券筹资不超过18亿元,权证筹资不超过债券的筹资金额。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位于湖南、深圳、呼和浩特、太原等地的水务项目及进行债务结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一、湖南首创增资项目

  (一)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首创增资5亿元

  湖南首创投资有限公司由首创股份出资设立,负责湖南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湖南首创注册资本5亿元,实收资本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债券部分拟投资5亿元对湖南首创增资,以投资株洲、益阳和张家界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吉首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正在论证中)。

  该等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有利于扩大首创股份在湖南污水处理市场的影响力,为开拓湖南水务市场打下良好的开端,同时有利于推进首创股份的水务运营与流域治理经营理念的实施,保持和扩大在国内污水市场的领先地位。各污水处理项目情况如下:

  1、株洲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情况

  ①基本情况

  株洲河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15万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为日处理8万吨。

  ②市场情况

  株洲市全市总面积11272平方公里。株洲市户籍总人口371万人,其中株洲市口约70万。株洲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能力125万吨/日。

  ③实施方式

  湖南首创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株洲首创,实施株洲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株洲首创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株洲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中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株洲首创依法获得河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期为30年。

  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0.888元/吨,保底水量为100%。公司可根据调价公式申请调价。

  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④实施进度

  株洲首创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及建设局于2008年7月15日签定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株洲首创已完成了项目前期移交、土方工程,目前正积极进行施工、建设。

  ⑤资金安排

  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中,总投资约26800万元,已完成投资约10000万元,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16800万元。

  另外,株洲市茶陵县污水处理厂需投资3000万元,已投入1000万元,剩余资金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解决。

  2、益阳团州污水处理厂项目情况

  ①项目概况

  益阳市团洲污水处理厂厂区占地面积120亩,处理规模10万吨/日。团洲污水处理厂于1998年经湖南省计委湘计国地383号文件批准项目立项,2005年正式投产运营。

  ②市场情况

  益阳市团州污水处理厂总汇水面积4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5万人。2007年末,益阳市总人口数为4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4万人。

  ③实施方式

  湖南首创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益阳首创,实施益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益阳首创注册资本金为4800万元人民币。益阳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TOT模式,益阳首创获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团州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0.673元/吨,公司可根据调价公式申请调价。保底水量为第一年7万,第二年8.5万,第三年起至以后为10万吨/日。

  益阳项目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污泥处置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后外运填埋。污水处理排放设计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为了尽可能的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目前是按一级B标准执行。

  ④实施进度

  益阳首创与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正式签约特许经营协议,于10月12日益阳首创公司完成项目移交、性能测算,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⑤资金安排

  益阳团州污水处理厂项目经营权转让需要约12000万元,已支付约10800万元,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支付剩余的1200万元。

  3、张家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情况

  ①项目概况

  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项目处理规模13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为4万吨/日,二期规模为9万吨/日。

  ②市场情况

  杨家溪污水处理厂服务区范围为澧水南岸,南庄坪组团、官司黎坪组团、西溪坪组团、珍珠峪组团,处理后排入澧水。2007年,张家界市区人口15万人。

  ③实施方式

  湖南首创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张家界首创,实施张家界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张家界首创注册资本金为2736万元人民币。张家界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BOT模式,张家界首创获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杨家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0.726元/吨,保底水量前三年为3万吨/日,第四年及以后为4万吨/日。公司可根据调价公式申请调价。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④实施进度

  湖南首创、张家界首创与张家界是建设局项目于2008年8月28日正式签约特许经营协议,于9月28日举行了项目动工奠基。

  ⑤资金安排

  杨家溪团州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总投资约6612万元,已投入约2736万元,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约3876万元。

  (二)权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首创增资不超过10亿元

  首创股份与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首创股份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投资、分布建设、流域管理”的原则,以BOT等方式在2010年底前建设湖南省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0万吨/日,累计完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投资50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使用权证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通过增资湖南首创投资湖南省污水处理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后,将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湖南省“三年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水务领域的竞争实力。

  二、深圳污水处理项目

  (一)项目概况

  2008年8月28日,首创联合体(首创股份与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为深圳污水项目宝安包(福永、燕川、公明污水厂)BOT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第一候选人。2008年10月14日,首创股份代表首创联合体与深圳市水务局在深圳市水源大厦草签了《深圳市福永、燕川、公明污水厂BOT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

  公明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10万吨/日,远期(2020年)规模为20万吨/日。福永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12.5万吨/日,远期规模为25万吨/日。燕川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15万吨/日,远期规模为30万吨/日。

  (二)项目市场前景

  公明污水厂工程服务范围为宝安区石岩街道(料坑社区除外)及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的红星社区,服务面积约65.2km2。石岩街道总人口(包括常驻和暂住人口)约30万人,

  福永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包括福永街道办全部(深圳机场除外),其国土总面积56km2,建成区面积35km2。

  燕川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公明街道上村、西田村、下村、李松郎村、合水口村、茨田蒲村、马山头村、根竹园村、居委会等;松岗街道洪桥头村、沙埔围村、燕川村、罗田村、塘下涌村等,服务面积50km2。2005年末松岗街道常住总人口33.34万人,公明街道总人口33.30万人。

  (三)实施方式

  项目公司名称为深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731万元,首创股份出资18185万元,占股80%,合资方首创爱华出资4546万元,占股20%。

  项目采取BOT模式,特许经营期22年(含建设期)。

  福永污水处理厂水价为0.739元/立方米,燕川污水处理厂水价为0.753元/立方米,公明污水处理厂水价为0.806元/立方米。

  公明污水处理厂和福永污水处理厂所采用的工艺为多模式A2/O系列处理工艺,燕川污水处理厂采用的是改良型A2/O工艺。

  (四)实施进度

  燕川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司已成立并签署正式特许经营协议,目前已完成工艺设备招标和采购。项目将于2009年2月底开工,预计2010年7月进入试运行。

  福永污水处理厂已签署正式特许经营协议,目前已完成工艺设备招标和采购,将于2009年2月底开工,预计2010年7月进入试运行。

  公明污水处理厂已签署正式特许经营协议,目前正在进行工艺设备招标,将于2009年2月开工,预计2010年5月进入试运行。

  (五)资金安排

  燕川、福永、公明三个污水处理厂总投资概算约为56,829万元(其中福永污水处理厂投资18,135.26万元,燕川污水处理厂投资22,632.68万元,公明污水处理厂投资16,061.07万元),目前已投入股本金约22731万元,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34098万元。

  三、呼市污水处理项目

  (一)项目概况

  首创股份与呼和浩特市政府就呼和浩特市域范围内的所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整体合作,该等污水处理厂涉及呼和浩特市现有、在建及规划拟建的总规模为30万吨/日的四处污水处理项目,包括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公主府污水处理厂、章盖营污水处理厂、如意白塔污水处理厂。

  辛辛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5万吨/日一级处理,10万吨/日二级处理,目前在建5万吨/日二级处理和15万吨/日的污泥中温消化系统。公主府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5万吨/日,中水回用(深度处理)3万吨/日。章盖营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6万吨/日,中水回用(深度处理)5万吨/日。如意白塔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5万吨/日。

  (二)项目市场前景

  辛辛板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包括呼和浩特市主城南区和东区污水排放系统的污水和如意开发区部分排放的污水,服务面积为84.15km2。服务人口75.25万人。

  公主府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包括京包铁路以北,扎达盖河以东,兴安北路以西,主要接纳城市北区排放系统的污水,服务面积为13.42km2。服务人口17.5万人。

  章盖营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东起西河,西至乌素图沟和金川开发区,北至二环公路,南至二环公路,规划区域内主要包括主城区西区污水排放系统和金川开发区污水排放系统,服务面积31km2。服务人口27.26万人。

  如意白塔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北起京包高速铁路,南至机场路以南5.0公里,西起如意开发区西区东界,东至白塔列检所,包括白塔新区即巴彦镇附近的区域,服务面积10.9 km2。服务人口20万人。

  (三)实施方式

  首创股份与春华水务公司共同现金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先首创股份独资再由春华水务公司增资的模式分步完成合资。根据合资协议,公司拟注册资本16800万元,其中首创股份股本出资13440万元,占80%股权,春华水务公司股本出资3360万元,占20%股权。

  呼市污水处理项目拟采用TOT项目,由呼和浩特市政府授权合资公司呼市四座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特许期限为30年。

  合资方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2001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体改办内政股批字[2001]16号、呼和浩特市政府[2001]13号文批准,由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独家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395.6万元人民币。作为水务法人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呼和浩特市水务、市政、生态、房地产开发等工程项目进行投资经营,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统筹水务资源,实现水务资源的优化配置、统一调度和水务资产建设、经营、管理的一体化。2002年1月,经呼和浩特市政府第46次常务委员会议授权,由春华水务公司对呼市城市全部水务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截至目前,春华水务公司总资产为613,620.70万元,净资产为250,839.97万元;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39,930.17万元,净利润9,120.61万元。

  呼市项目(含四座污水处理厂)基本保证水量在特许期第一年15万吨/日,第二年18万吨/日,第三年21万吨/日,第四年24万吨/日,第五年27万吨/日,从特许期第六年起至特许期满为30万吨/日。

  初始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为人民币0.840元/立方米,该价格仅含所得税,不含流转税或其它税费。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因素电力、人工、药剂、所得税、CPI等因素。

  辛辛板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工艺为普曝,15万吨/日的污泥中温消化系统。公主府污水处理厂二级生物处理系统主体工艺为CAST工艺,深度处理工艺为网格絮凝+斜管沉淀+V型滤池。章盖营污水处理厂二级生物处理系统主体工艺为A/O工艺,深度处理工艺为网格絮凝+斜管沉淀+V型滤池。如意白塔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采为CAST工艺。除辛辛板污水处理厂之外,其余三个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均进行加氯消毒处理。

  四个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大部分指标与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比较接近。

  (四)实施进度

  辛辛板污水处理厂一期(含15万吨/日一级处理单元及10万吨/日二级处理单元)于2002年开始运营,二期扩建工程(5万吨/日二级处理和15万吨/日污泥中温消化系统)预计于2009年12月通水进入试运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在建,2008年12月通水进入试运营;章盖营污水处理厂在建,预计于2009年3月通水进入试运营;如意白塔污水处理厂为待建项目,刚进行完选址工作,预计于2010年底进入试运营。

  (五)资金安排

  呼市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共计42000万元,其中合资方春华水务公司以股本金方式投资3360万元。该项目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38640万元。

  四、太原污水处理项目

  (一)项目概况

  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规模20万吨/日,该项目为省会城市项目且单体规模较大,此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首创股份在行业的影响力,体现首创股份从资本实力、技术集成、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多方位的优势地位。借此合作,可对首创股份进一步拓展山西水务市场及周边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二)项目市场前景

  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北起南沙河、南到南环高速、西起体育路、汾河东岸、东至东山过境,服务面积7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77万人。

  (三)实施方式

  项目公司名称为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由首创股份与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共同出资成立。鉴于特许经营协议尚未签署,先期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合资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950万元,占95%股权;太原市排水处出资50万元,占5%股权。双方认缴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首期出资占双方认缴注册资本的20%,并于合资公司名称经工商部门核准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缴付,其余的双方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具体到位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合资双方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增资资金根据双方约定逐笔到位,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且太原市排水处最终累计出资10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均由本公司出资,届时双方按照最终累计出资额比例享有合资公司股权。

  经营模式为BOT,特许期、水量、水价将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处理工艺采用A—A—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工艺),进水水质主要指标:BOD5=220mg/l,COD=480mg/l,SS=225mg/l,NH3-N=35mg/l,TN=45mg/l,TP=4.5mg/l,出水水质要求较高,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四)实施进度

  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预计2009年开工建设,建设期一年到一年半。

  (五)资金安排

  该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其中太原市排水处最终累计出资1000万元,首创股份需投入49000万元,拟使用本次权证募集资金不超过49000万元。

  五、南阳污水处理项目

  南阳市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该项目经《关于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豫计投资[2002]780号批准。南阳市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为南阳市白河北岸城市区域,服务区域现有常住和流动人口约65万人。

  首创股份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南阳首创,注册资本5530万元。该项目采取的模式为BOT、特许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预计2009年动工,建设期为15个月。该项目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水价为0.78元/立方米。该项目采用改良型A/O+深度处理(混凝剂混合+滤池+消毒)工艺。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18000万元,拟使用权证募集资金投资不超过18000万元。

  六、东营供水项目

  (一)项目概况

  新建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0万吨/日,一期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厂区工程和主配水干管公车。取水工程规模为20万吨/日,包括取水泵站和19公里DN1400输水管线工程,由永镇水库取水;厂区工程包括5万吨/日的净水工程和10万吨/日的原水工程,原水工程包括原水增压泵房,输送规模为10万吨/日,为工业供水,净水工程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土建工程按10万吨/日,全部设备按5万吨/日建设;主配水干管工程为东营第二水厂净水出厂管线(15公里DN1000),东营第二水厂原水出厂主管线已由开发区管委会和东营市自来水公司建设,拟以出资方式进入合资公司。

  (二)项目市场前景

  项目供水范围为东营经济开发区,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服务人口约5万人,服务企业近200家。

  (三)实施方式:

  项目公司的合资方为首创股份、东营市自来水公司和东营宏益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首创股份占51%股权,东营市自来水公司占10.5%股权,宏益市政工程公司占38.5%股权。首创股份以5100万元现金出资,其它股东方以现有存量资产出资共4900万元。

  合资公司负责东营第二水厂的建设及供水经营服务。特许经营期:30年。该项目采用超滤膜处理工艺,这是膜技术在国内给排水行业中达到规模应用的首例。

  (四)实施进度

  新建项目预计2009年开工建设,建设期一年。

  (五)资金安排

  项目投资总额23000万元(含存量资产在内),新建项目投资约18100万元。首创投入股本金5100万元,项目资金缺口为13000万元。公司拟使用权证筹集资金不超过18100万元投入该项目。

  七、调整债务结构

  公司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57,262万元、权证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一)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的必要性

  1、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随本公司业务发展,水处理能力规模迅速增加。在秉承稳健资本结构的前提下,为充分发挥财务杠杆效应,本公司债权融资规模也随之扩大。

  截至2008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千元

  ■

  在公司负债结构中,短期负债的比例偏大。以母公司口径为例,公司负债总额为3,160,943千元,其中,各类短期负债达2,681,943千元;而超过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务仅479,000千元,在公司总负债中的比例只有15.15%;相比之下,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大,达到7,133,095千元,占总资产的93.75%。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期限6年,存续期内利率固定不变。以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替换部分短期债务,有利于公司负债结构的长期稳定,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降低财务费用,增进公司经营效益

  近三年及2008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及母公司口径的贷款及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合并口径

  单位:千元

  ■

  母公司口径

  单位:千元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近年来财务费用呈上升趋势。通过本次发行,替换短期债务,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假定本次发行债券利率为0.8%-1.2%,目前公司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按6%测算,通过债务结构调整,每年可节省大量利息支出。

  (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的可行性

  从目前市场已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情况来看,其票面利率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每年可为本公司节省大量财务费用,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为便于开展本次申请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有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的审核反馈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修订和调整;

  4、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的申报事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5、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6、办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上市手续;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及资金使用进度;

  8、如认股权证行权,根据实际行权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权证行权后本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办理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1~6项自本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第7~9项授权,在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08-34)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到账时间

  (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27 号文核准,公司2000年4月5日至4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8.98元,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267,097.00万元,截至2000年4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存放于招商银行展览路支行(账号0981520910001),并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北京京都验字[2000]第03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因当时的证券监管法规并未要求专户存储,因此上述募集资金并未在专户账户中存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说明:首创威水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承诺总投资100,000.00 万元(另外将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00,000.00 万元一并投入,实际投资额200,000.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至2007 年12 月31 日,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入与承诺一致。

  2、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该项目承诺总投资66,087.00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至2007 年12 月31 日,使用募集资金66,087.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与承诺一致。

  3、收购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该项目承诺总投资100,000.00 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至2007 年12 月31 日,实际总投资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与承诺一致,该项目已于2003年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时投入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承诺总投资1,010.00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至2007 年12 月31 日,实际总投资1,01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与承诺一致。

  5、募集资金无剩余。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经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和认真、周密的论证,本公司决定对产业发展战略进行适当调整,并将水务行业作为本公司未来的主导产业,为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盈利水平和综合实力,本公司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已经本公司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2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2004年2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说明:首创威水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67,097.0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7,097.00万元,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项目产生效益情况

  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按照与承诺效益一致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对实现效益进行计算,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说明1、收购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本公司于2000年11月为收购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资产支付了10亿元的预付款,并于 2001年3月31日完成了该项收购工作。在招股说明书中根据《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收购协议》,预计投资收益率为8%。此后,公司在2003年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时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该公司。

  说明2、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7月公司以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资产和10亿元货币资金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7年底本公司持股51%,其中募集资金占持股比例49%,自有资金持股2%。该项目预计年投资收益率为不低于6%,2007年本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0,493.4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部分实现投资收益10,081.98万元。最近三年累计实现投资收益33,400.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部分实现投资收益32,662.51万元(收益核算方式05年直接收取1.2亿水费补贴作为投资收益,06年开始按公司当年净利润×股权比例核算),近三年平均年投资收益率5.57%。随着北京市城市污水收集率的提高,将增加京城水务的污水处理量,并提高公司收益,达到预期收益率,该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说明3、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2002年11月29日的董事会公告中,公司根据当时情况预测该项目年投资回报率为10-12%,投资回收期约为13年。2003年12月29日的董事会公告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并由首创威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同时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情况进行判断:由于所投资项目前期有水厂建设投资支出,并且由于采用财务杠杆收购股权,前期贷款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综合因素导致首创威水在2010年前将无法分红,在占压较大资金的同时,将对公司同期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小的压力。该公司目前营运正常,与2003年12月29日的董事会的预期是一致的。该公司的合资方是在水务领域居领先地位的国际性公司,公司合营期限为50年,近三年公司收益逐年增长,随着水价调整及水量增长,该公司可在预期时间达到预期收益率。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时将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金额100,000万元)投入到该公司,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额为200,000万元。

  2、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披露投资金额时,2003年披露了投资进度,但具体金额未披露,2004年按出资协议金额披露募集资金已全部用完,因该项投资为分期注资,公司于2005年最终将该笔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通过上述对照可以看出,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相关披露内容总体相符。本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坚持规范运作,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12月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08-3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此外,股东亦可选择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地点

  北京市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四、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讨论、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下列事项:

  (1)发行规模

  (2)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5)债券期限

  (6)债券利率

  (7)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8)债券回售条款

  (9)担保条款

  (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12)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14)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的调整

  (15)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7)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讨论、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可分离债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讨论、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5.讨论、审议《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26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具体投票流程请详见附件二。

  七、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9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5日

  附件一:

  1、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项议题投弃权票;

  ■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附件二: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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