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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8558贴 | 100699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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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广东省惠州市第七(仲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2007/9/22 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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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6-03-24
截 止 日 期: 2006-03-30

经批准,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进行项目运作,该项目法人招标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为保证投标人质量,该项目法人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获邀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具体的资格预审条件和方法见资格预审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
1.2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3号小区;
1.3项目概述: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首期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为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4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即招选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特许经营的项目法人。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22年(含建设期)。

3、招标方式:国际公开招标。

4、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4.1申请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中国公司或在中国国内设有常设机构的境外企业;
4.2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
4.3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
4.4申请人具有操作本项目的合格财务能力;
4.5申请人有能力并愿意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及适当的备用金;
4.6申请人有能力并愿意负责项目公司成立后所需投资资金的融资与担保;
4.7若组成投资人联合体,则其全部成员均要满足以上第1条的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数至多不超过二家。

5、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1报名时间:自2006年3月24日起至2006年3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为止;
5.2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5.3条规定的资料惠州市惠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则提供联合体各方或任一方能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3、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需明确主营单位、联营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文件必须由主营单位出具);5、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5.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费用:资格预审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0元;
5.5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会前将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代理人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第三天起7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7天内无息退还。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5号小区
联系人:古先生、廖先生
电 话:86-752-2630386
传 真:86-752-2609789

招标代理人:惠州市惠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48号房产交易中心8楼
联系人:蒙先生、邓小姐、林先生
电话:86-752-2383021
传真:86-752-2390922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9-19 上午 12:39:0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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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4/9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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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QQ.com  2006年12月22日

备受市民关注的梅湖水质净化中心二期工程今日运行,至此,惠城区中心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将提高到80%以上。目前,工程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设备、电器安装和道路、绿化建设陆续展开。

  二期工程投资约1.6亿

  昨日下午,记者进入厂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派繁忙的景象,许多工人正忙着做工程的收尾工作。

  记者在工程现场看到,污水处理厂二期与一期工程相比,占地面积更大,储蓄池更深,各阶段的污水处理池排列其中。据介绍,二期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采用先进成熟、低成本、少占地的分点进水倒置A/0工艺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能力增至20万吨

  梅湖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555.1亩,规划处理污水能力为30万吨/日,分3期建设,第一期10万吨/日工程已于2001年投入运营。2004年上半年,惠州市把梅湖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列入八大民心工程,并以特许经营方式投向市场捆绑招标,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0万吨,今日起开始运行后,惠城区中心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将提高到80%以上。

  据悉,目前市区日排放污水总量约为31万吨,其中生活污水23万吨、工业废水8万吨。目前已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梅湖水质净化中心一、二期;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有第四(水口)污水处理一期;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动工建设的有第五(小金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和第六(陈江)污水处理厂一期;正在招标的有第七(仲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惠阳区和大亚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

  有效改善东江水环境

  广东省水文局惠州分局副局长仝伟表示,东江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后,东江水位随之上升,水面覆盖率扩大,形成了城中湖,使城市环境更美观。他认为,同时预防东江水污染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需引起重视。

  市区梅湖水质净化中心二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后,该中心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从10万吨提高到20万吨。市区梅湖水质净化中心主任曾卫东说:“工程投产后,每天流入东江的污水又减少10万吨,相信随着其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成使用,惠州的水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包括梅湖水质净化中心在内的一系列排污措施,力争将东江、西枝江流域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使东江水利枢纽工程的水环境改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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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4/9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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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昨日仲恺高新区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首期竣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8日讯)昨日上午,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项目动(竣)工暨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体竣工庆典仪式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林、副市长李选民和加拿大驻粤领事谢大出席仪式。

李选民在致辞中表示,今后市委、市政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世界眼光和现代思维谋划惠州发展大局,全力支持高新区各项事业建设。各有关部门本着“让企业发财、促惠州发展”的服务理念,为客商积极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投资发展环境,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希望广大客商能够到惠州考察、投资兴业。
                                 
(来源:惠州新闻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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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5/25 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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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4污水处理厂今年完成主体工程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23日讯)记者日前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完成惠城区小金口污水处理厂、陈江污水处理厂、水口污水处理厂,以及仲恺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程和管网建设。

所有污水处理厂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记者了解到,2007年,全市新建成市梅湖水质净化中心二期工程,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博罗县城污水处理厂、园洲污水处理厂、石湾污水处理厂等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288.7万吨,削减COD(化学需氧量)9531.5吨。

据市环保局局长、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细波介绍,今年我市要完成惠城区小金口污水处理厂等的主体工程和管网建设。同时,要坚决完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

按照相关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后1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进水浓度不低于180mg/L,3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进水浓度不低于220mg/L,确保发挥减排效果。“为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王细波说。

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将被罚

为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有效减少污水排放,我市有关部门联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将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依法予以处罚,并扣减污水处理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以及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

据悉,截至今年3月,全市共建成11座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37.15万吨。根据省、市有关减排目标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要新建或扩建3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达到83.65万吨/天。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市区金山污水处理厂、惠阳新圩污水处理厂、惠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博罗福田污水处理厂、博罗杨村污水处理厂、惠东稔山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正在前期筹建中;博罗湖镇污水处理厂、市区江北污水处理厂、惠城区陈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惠城区水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惠城区小金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大亚湾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惠东平海污水处理厂、博罗石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博罗园洲污水处理厂二期、惠阳沙田污水处理厂、惠阳永湖污水处理厂等正在规划中。

(来源:惠州新闻网,作者:冷敏、魏怡兰、潘高耸,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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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8/11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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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将建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 总投资7083万

16日上午,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约,共同建设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据悉,该项目位于仲恺高新区,占地4万平方米,设计总规模日处理污水量为8万吨,首期日处理量将达到4万吨。首期项目总投资为7083.87万元,建设期一年。

(来源:广东经济,20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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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11/20 2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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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废水可行”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20日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联合国人居署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可持续发展城市实践展览会日前在江苏南京举行,我市作为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应邀组团参展。

据介绍,惠州展位设计新颖,简洁大方,主题鲜明,多层次、多角度地集中展示我市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宜居宜业的环境,凸显了“山水丽城”的特色。国内外众多专家参观我市展位后,纷纷盛赞惠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

(来源:惠州日报,作者:记者白璐,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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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5 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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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第七污水厂建成9月 被迫停运

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试运行后,至今已9个多月了,却还不能转入商业运营。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提请取消第七污水厂建设经营单位特许经营权,实施临时接管,市法制局22日举行听证会。

投入7000多万无法运营

第七污水处理厂位于仲恺高新区,2006年3月24日进行国际招标,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与广东建邦兴业集团组建投资人联合体,提交投标书并中标。记者在听证会获悉,由于种种原因,该工程一直未能开工兴建。此后项目公司股东数度变更,最后由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入主该项目,占项目70%的股份,成立威龙伊高水务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

武汉新华公司投资7000余万元,于2008年8月1日将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试运行。

2008年8月13日,ECO国际公司书面认可其注册资本及投资款没有到位,并同意其30%股份由威龙伊高公司所有。

去年9月8日,仲恺管委会突然向新华公司提出审计要求,并于9月14日提出项目公司股权置换意见,要求指定的第三方介入,直接取代EC O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份额。去年12月,试运营结束后,污水处理厂向市环保局提出试运行延期的要求,但未获批准。于是,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营。

200余人强行开机起纠纷

今年4月26日,由于国家环保局来惠州调研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要求该厂开机运营,新华公司认为自己没有取得合法运营资格,不同意开机。当天上午,管委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警察共200余人进厂强行开机,双方为此起了纠纷。仲恺管委会要求市法制局、环保局取消威龙伊高公司的特许经营资格,实施临时行政接管。

威龙公司董事长余新华向记者介绍,其实早在去年10月至11月期间,惠州某公司曾三次来商谈收购污水厂事宜,但其提出的条件竟是半价收购。此时,原来借款威龙公司的仲恺投资控股公司提前要求返还所借款项的本息,并通过法院,超值查封了威龙公司全部的生产设备,再度挑起设备供应商、土建施工方的恐慌情绪,造成进水管道被堵。

听证焦点

是否擅自停业?

听证会上,仲恺管委会表示,负责运营第七污水处理厂的威龙伊高公司擅自停业属于违约行为,要求取消威龙伊高公司、新华公司特许经营权、临时接管该厂。

武汉新华公司及威龙公司表示,该厂建成却无法正常运营,项目投资人每月损失100多万元。威龙伊高公司认为,自己不存在“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事实,因为首期工程试运行期结束后,市环保局不同意该公司关于试运行延期的申请,并责令对项目进行整改,而且该厂至今未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另外,仲恺管委会没有给污水处理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听证会上,主持听证会的市法制局负责人表示,希望尽快重新启动污水处理厂运营,有民事争议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希望双方在10天之内,给出解决方案。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记者胡服,20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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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5 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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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第七污水处理厂开机运行 谁接管有争议

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已于近日开机运行,但各方分歧仍在继续。仲恺管委会和该项目的另一股东主张政府接管,大股东则坚持自己经营。记者昨日了解到,市法制局正牵头相关部门协调,制定“七污”运行方案。

管委会:主张政府接管

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以下称“七污”)位于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由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大股东武汉新华公司法人代表余新华,占70%的股份;另一个股东是该项目中标人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称“ECO公司”)。“七污”自2008年8月1日建成至今未正常运营的议论,随着5月22日听证会的召开而逐渐增多。

按照听证会后各方达成的协议,“七污”6月8日开机运行,但各方的分歧仍在继续。仲恺管委会认为,威龙伊高公司进入试运行以来,多次中止试运行。因此主张政府接管“七污”,并保留采取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之权利。

加拿大股东:支持政府接管

对于“七污”长期无法正常运营的原因,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认为,由于大股东拖欠众多承建厂商的大额工程款,相关承建商在没拿到一定数额的款项前,不允许该工程项目开机运营。ECO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七污”项目总投资预算才为7083.87万元,如果真是投资7000余万元且到位的话,则不可能出现拖欠大额工程款的事情。

此外,ECO认为武汉新华公司不具有管理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也没有满足运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相应技术人员。ECO公司表示,曾提出股东按比例追加投资或引进新的合作伙伴但是大股东余新华因种种原因不接受收购方案,所以至今未达成收购协议。ECO公司表示,同意并支持惠州市政府及仲恺管委会对七污实施临时接管。

新华公司:坚持自己运营

据了解,该污水处理项目总预算为7000万元。余新华介绍说,武汉新华公司已经投入自有资金3000万元。

余新华认为,“七污”经自己的手建起来了,一定要自己把它运营起来,不同意政府接管或是其它公司收购,如果同仲恺管委会和ECO公司这样僵持下去,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记者 温振儒)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记者温振儒,20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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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9/19 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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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政府高官与不法商人的勾结黑幕!!!

——致网友们的求救信

各们网友:

我是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余新华。本公司投资7000余万元历经近三年建成的一座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因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把手钟一尔与不法商人毛某某的勾结,企图侵吞该项目,致使该项目建成后8个多月还不能正常投产运营,当地民众继续承受着污水的侵害、项目投资人继续承受着每个月100多万元的损失。对此现状,钟一尔与毛某人至今却毫无手软的迹象,传言要把投资人拖死为止。为阻止钟一尔与毛某人的阴谋得逞,让当地民众尽快减少污染的侵害、减少投资人的损失,我们在此公布这起官商勾结的黑幕,恳请得到各们网友们的帮助。现就此事件中的相关问题介绍如下。

一:政府招标,招进来一个假公司,此公司至今却逍遥法外?

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占股70%,另一个是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占股30%。从2007年8月至今,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不仅一分钱未投入,而且还是一个假公司。一个假公司是如何拿到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资格的?更为奇怪的是当我们发现了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后向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举报了其违法行为,但时至今日,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却仍然逍遥法外。

2006年4月,在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过程中,“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以公司法人的身份参加了投标主营单位的招标,而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提供给招标委员会的有效法律资料均为“加拿大ECO工艺与设备国际有限公司”的资料(见附件)。据查,“加拿大ECO工艺与设备国际有限公司”的确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合法登记手续,其机构类型为“企业非法人”,其业务范围界定为“负责本公司的业务联络与咨询。”而“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则是“加拿大ECO工艺与设备国际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负责人梁富桥以偷梁换柱的方法、去掉了“加拿大ECO工艺与设备国际有限公司”中的“工艺与设备”5个字,重新编造的一个子虚乌有的所谓“公司”,让人看后觉得相近、相像,难以发现其欺诈行为。由此,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以提交虚假材料的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到了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的资格,此后,梁富桥又以同样的方法骗取项目合伙人的信任,并取得了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登记许可。

由于“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系梁富桥个人以偷梁换柱的方法编造的一个子虚乌有的、所谓的空壳“公司”,是一个未经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法公司。该公司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三无设备,至今为止没有向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项目投入一分钱,也没有投入一台设备,而且还给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的正常建设和运营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为了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维护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再继续受到侵害,我公司在今年3月曾向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提出过请求,请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公司法》、《行政许可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会同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以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到了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资格、以及“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合法股东身份的“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由管委会收回其对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的法人资格,由管委会会同市工商局撤销其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的合法股东身份。为了配合管委会的工作,我公司还向管委会方面提供了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违法事实的有关证据,但时至今日,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仍然逍遥法外。对于此事,我们的理解是,毛某仍在背后操纵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并利用其与钟一尔的特殊关系,借用政府的行政权力,让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继续在项目公司中搅局,继续向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施压,企图赶走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

二、管委会对污水厂项目审查不严,导致污水厂建在了农保区的土地上,致使投资人至今无法正常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在污水厂项目立项时,由于开发区管委会对项目审查不严,导致了污水厂项目建在了农保区的土地之上,由此,造成了该项目至今不能正常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致使该项目的投资人从项目动工开始直到将该项目建成后都得不到银行的融资,致使该项目目前对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造成欠款,使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矛盾重重。

三、毛某人简介

毛文雄,惠州市雄越保环科技公司总经理。在2008年10月至11月期间,曾三次与第七污水厂接触商谈收购我厂事宜。

2008年10月,惠州市雄越保环科技公司总经理毛文雄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对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总经理余新华提出收购该项目。在此之后,毛文雄又三次找到余新华要求收购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如果毛某人确有经济实力,对该项目提出正常收购,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也是欢迎的。问题是,不知毛某哪来的势力,竞会对谈判对手余新华提出半价收购的条件。说来也怪,2008年10月17日和11月4日,都是毛某人与我公司约定的商谈收购事宜的时间,但就在10月16日和11月3日,在双方约定的谈判日的前一天,管委会下属的投资控股公司分别向我公司致函,要求我公司提前偿还所借款项的本息,有意给谈判造势。试想一下,毛某人不是借钟一尔的势,能左右管委会下属的投资控股公司吗?没有钟一尔的指令,投资控股公司会听毛某人的发号施令吗?

四、让收购方毛某主持BOT工程设备验收,为验收设卡

2008年12月18日,由开发区管委会主持的,由政府相关部门对该BOT项目的设备验收中来了一个既不是政府部门的官员,又不是专家,而是一个存有“半价收购”该项目的企业同行——毛文雄。毛文雄不仅一般性地参入了设备验收,而且在整个验收过程中扮演了主角。由于毛文雄在该项目设备验收中占据了重要角色,毛文雄也敢借势全盘否定该项目所改选的设备,对该项目设备验收作出了“不合格”的结论。

事隔两个月后,在2009年2月12日,由开发区管委会主持的,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和专家参加的对该BOT项目的环保验收会上,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发言之前,管委会的钟一尔主任第一个发言,为该项目的环保验收定调。首先还是拿设备验收中更换部分设备的问题说事,再次以管委会主任的身份提出了毛文雄对所改选设备的观点:“全部退回,重新安装以后再验收”。至此,该项目的环保验收不得不以“不了了之”的结果收场了。

对于第七污水处理厂,钟一尔的办法是:今天你做到了这个,明天我再给你提出一个要求,让你再去努力地去做,就像天梯一样,让你永远在努力地爬,但却永远也上不了天,就是这样,污水厂建成之后8个多月了,但却就是只能瘫痪在那里。

五、挑唆民工闹事,向污水厂施压

截止2009年1月15日,污水厂的建设施工单位——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该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按照建设方与施工方的合同约定,污水厂尚欠施工方约800万元的工程款。由于污水厂在工程施工期间受钟一尔的阻挠,一直未能在银行贷到款,因而造成资金困难。施工单位为了尽快收回工程款,曾先后5次向污水厂及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的主管部门催要工程款,但在污水厂及管委会主管部门的耐心解释和劝说下,施工方都能理解污水厂遇到的暂时困难,耐心等待污水厂工程能早日通过综合验收进入正常运营。但在施工方第六次找到钟一尔时,钟一尔对施工方的人员非但不做解释劝说工作,还说污水厂的老板资金实力有问题,该工程的环保验收也没有能通过,导致施工单位对污水厂的前途失去信心,于是在2009年2月23日,施工方将通水管网堵塞。截至目前,污水厂的通水管网仍在堵塞之中。

2月25日,在污水厂进水管网被堵后的两天,钟一尔又指使管委会下属的投资控股公司违反污水厂与其达成的借款协议,提前要求我厂向其返还所借款项的本息,并通过法院,查封了我厂全部的生产设备,再度挑起设备供应商、土建施工方的恐慌情绪,借用外力,向我污水厂施压。

六、我们的要求

目前,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停工瘫痪已经近两个月了,在此期间,钟一尔利用其手中掌控的政府行政大权仍在不断向我污水厂发难,我们也在据理力争、依法维权(见相关附件)。目前,我们迫切需要惠州市仲恺高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解决的唯一的实质性问题是,由管委会纠正自己当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审查不严的过失,将混入污水厂的假公司、假股东依法清除。只有这样,才能还污水厂一个健康的机体、污水厂才会有正常运行的可能。我们的理由是:假公司是管委会招标招进来的,也理应由管委会去纠正自己的过失。话再说回来,管委会就是承认了自己过去工作中的疏忽和不慎,现在来纠正,将一个假公司依法从污水厂中清除出去,对于管委会来说,又有什么任何不好的负面影响呢?

对于上述所反映的情况,钟一尔等人完全有可能以种种说词予以抵赖或狡辩,但有一个道理是任何一个明理的人都可以接受的,那就是:我一个商人,投资7000万元,将一个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建成了,通水了,且出水达标了,完全具备了正常运营的条件,但却在运行了8个多月以后还不能产生回报,如果这里面没有冤情,会是现在这样的局面吗?难道我闲着没事干,投入几千万元不要回报,将已经运行的企业停下来去找政府官员的麻烦吗?

从2007年8月以来,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带着热情、带着理想、带着资金、带着对惠州人民的友好情意,来到了惠州。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几位副主任及相关部门、惠州市环保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从总经理到员工,还有参入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设备供应厂家,在方方面面人员的辛勤劳动下,一座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终于在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了。参建人员几多辛劳、几多汗水建成的一个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却因为钟一尔不可告人的私欲膨胀,企图占有和侵吞投资人利益,而造成至今不能发挥效益的恶果,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愤慨!

钟一尔和毛某私下是一种什么特殊关系?他们私下有什么利益交换和利益分配?钟一尔从中捞取了多少好处,让他如此令利智昏,至公理和法纪于不顾?!我们衷心地恳请各们网友们能主持公道,避免极少数私欲勳心者给惠州这座“全国文明城市”摸黑。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还惠州市仲恺开发区一片蓝天、一汪碧水。

此致!

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 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余新华

                        2009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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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要求惠州仲恺开发区保护外来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致广大新闻媒体的求救信

我是广东省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市第七污水处理厂)董事长余新华。本公司投资7000余万元,跨省(投资人公司在湖北、项目建设在广东惠州市)、跨行业建成的一座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具备了正常运营的硬件条件,但到目前为止已经近9个月了,仍然不能投入商业运营。

更为严重的是,2009年4月26日上午9时,当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钟一尔带领其管委会工作人员、警察、及当地私企老板毛文雄所在企业人员共计200余人强占了我们的污水处理厂达36个小时(有监控录像及现场照片作证)。

当地民众继续承受着污水的侵害、项目投资人继续承受着每个月100多万元的损失。这其中,我有很多的疑惑和不解,现向广大新闻媒体求救,恳请得到您们的帮助。现就此事件中的相关问题介绍如下。

事件经过

2006年3月24日,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以国际招标的方式正式发布“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公告”,确定招标事项和资格预审七大条件。

2006年4月29日,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与广东建邦兴业集团组建投资人联合体,提交投标书。

2006年4月30日,管委会签发联合体中标通知,中标人(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正式确定。

2006年6月28日,管委会向联合体下达BOT《开工通知书》,确定了特许经营期26年的开始时间。

但是,由于有我们不知情的种种原因,该工程一直未能开工兴建。

2007年8月29,我公司受让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所持有的项目公司55%的股权,动工兴建该污水处理厂项目。2008年6月17日,我公司再次受让武汉德高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污水厂项目公司15%的股权,至此,我公司已经持有污水厂项目公司7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均已得到惠州市外经贸局的正式文件批复,且在惠州市工商局办理了股东变更手续。

但是,“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作为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的合资方,占有30%的股份,但从公司组建直到项目建设完成,并未投入项目资金,也没有提供设备,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单方违约的不当。在中方股东——武汉市新华物资公司多次催要其投资款到位的情况下,该“公司”便开始寻求出售该项目股权,要卖掉其持有的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30%股份的空股,而意图接盘者就是日后参与管委会项目验收小组的毛文雄。

由于毛文雄的出现,污水厂项目公司在日后的设备验收、环保综合验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获取等问题上不断受到管委会主任钟一尔的刁难。

对于项目公司今天的处境,我们存有许多的疑惑和不解。

疑惑之一:政府招标,招进来一个未经我国工商部门登记、在我国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依法不能进入该项目公司,政府该不该依法予以清除?

2006年4月,在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国际招标过程中,“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以公司法人的身份参加了投标主营单位的招标,以提交虚假材料的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到了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的资格。

对此,当事人——“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自己也承认,此公章是他在加拿大私刻的。事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经调查,也认为“加拿大ECO国际有限公司”涉嫌经济诈骗。但是,管委会相关部门对此事的调查工作为何被中途叫停了?

疑惑之二:毛文雄与管委会主任钟一尔的关系是否正常?

毛文雄,惠州市雄越保环科技公司总经理。在2008年10月至11月期间,曾三次与我第七污水厂接触商谈收购我厂事宜。

2008年10月,经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人的介绍,惠州市雄越保环科技公司总经理毛文雄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与我第一次见面,表示要对我厂进行收购。

在此之后,毛文雄又二次提出要收购我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如果毛某人确有经济实力,对该项目提出正常收购,我公司也是欢迎的。问题是,不知毛文雄哪来的势力,竞会对谈判对手提出半价收购的条件。说来也怪,2008年10月17日和11月4日,都是毛文雄与我公司约定的商谈收购事宜的时间,但就在10月16日和11月3日,在双方约定的谈判日的前一天,管委会下属的投资控股公司不顾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致函我公司,要求我公司提前偿还所借款项的本息,有意给谈判造势。综合分析上述反常情况,我们认为,毛文雄是借了开发区管委会钟一尔主任之势,左右了管委会下属的投资控股公司。很有可能,钟一尔对其下属的投资控股公司领导人也有某些指令。

更为直接的是,2月25日,钟一尔又指使其下属的投资控股公司违反污水厂与其达成的借款协议,提前要求我厂向其返还所借款项的本息,并通过法院,超值查封了我厂全部的生产设备,再度挑起设备供应商、土建施工方的恐慌情绪,借用外力,向我污水厂施压。

疑惑之三:一个意欲收购我厂的企业老板,是怎么进了管委会的项目验收小组的?

2008年12月18日,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的“专家小组”对我厂进行设备验收,奇怪的是这个由3人组成的“专家小组”中,除了市环保局技术中心主任和另外一家大型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总监以外,又来了一个企图“半价收购”我厂的当地一家私企老板——毛文雄。

就验收结果而言,也有截难不同的两种结果:一种是两位专家给管委会的文字结论,该工艺所选用的设备可以满足工艺要求,且出水质量合格,可以通过验收。另一个结论是毛文雄的结论:所选设备粗制滥造、以次充优,建议管委会采取断然措施。更为奇怪的是,在验收现场,管委会主持验收工作的领导要求另外两位专家在“不合格”结论栏中签字时,两位专家直言不讳地说:“你们为了利益纠纷而搞的结论我们不同意,我们的结论已经给管委会了,今后这样的验收也不要邀请我们参加了,我们也不会参加。”

由于“专家小组”的意见不能统一,以致于到目前为止,管委会对我厂的设备验收仍然没有一个正式的文字结论。

疑惑之四:管委会主任在我厂环保综合验收会前先发一通火,算不算是给验收工作搅局?

2009年2月12日,由开发区管委会主持的,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和专家参加的对我厂BOT项目的环保验收会上,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发言之前,管委会的钟一尔主任第一个发言,全面引用毛文雄对我厂设备验收的结论,并且严厉地表态:“对于所改选的设备全部退回,重新安装以后再验收”。至此,该项目的环保验收不得不以“不了了之”的结果收场了。我们认为,作为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人,以这样的身份、这样的态度,在别人未发言之前先行对环保验收工作定调,是不正常的。

疑惑之五:从2007年9月项目动工至今,管委会迟迟不给我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为什么?

根据《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之约定,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应于2007年12月6日之前办妥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时至今日,管委会方面仍然未能履约,由此导致了本项目土地上的建筑物也处于非法状态,企业不能实现银行融资,运行困难。

上述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对此,管委会的许多知情人士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也存有同样的看法。

对于上述所反映的情况,钟一尔等人完全有可能以种种说词予以抵赖或狡辩,但有一个道理是任何一个明理的人都可以接受的,那就是:我一个商人,投资7000余万元,将一个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建成了,通水了,且出水达标了,完全具备了商业运营的条件。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该项目试运行后9个多月还不能转入商业运营,如果这里面没有冤情,会是现在这样的局面吗?

我们的请求

1、恳请广大媒体关注、跟踪此事件。另:本月22日上午9点,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针对此事有一个由市司法局、公用局、管委会、以及我们第七污水厂多方人员参加的“听证会”,欢迎广大媒体派记者参加。

2、尽快使我公司依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我们衷心地恳请广大媒体主持公道,避免极少数私欲熏心者给惠州这座“全国文明城市”摸黑,改善惠州的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还惠州市仲恺开发区一片蓝天、一汪碧水。

此致!

广东省惠州市威龙伊高水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余新华

电话:13707150988          20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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