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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3贴 | 99251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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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6-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污水处理厂 (2010/6/8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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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首个无人污水处理厂开建 确保饮水安全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6月08日讯)今年西乡塘区政府将投资1300多万元,在金陵镇建一个有着“无人污水处理厂”之称的人工湿地处理污水示范工程,治理乡村居民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确保南宁饮用水安全。

目前,金陵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合计370多万吨,同时位于镇上的金陵屠宰场每年宰杀畜禽产生的废水总计5500多吨。全镇生活污水和畜禽废水集中处理率低,沟道中的生产、生活污泥也未能及时清理,这对金陵镇饮用水取水口、邕江下游水厂的水质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据了解,西乡塘区计划投资建设的“无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处理污水示范工程项目,占地40多亩,计划投资1300多万元,届时日处理污水1.2万吨。建成后,还可消除威胁首府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和隐患点,确保南宁市的饮用水安全。

西乡塘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被称为“无人污水处理厂”的人工湿地处理污水以种植睡莲、水竹和美人蕉为主。

该项目的技术特征是模仿天然湿地处理污水生态学原理,采用工程学手段建设的一种新型污水处理系统,技术创新点在于充分利用水生生态系统,包括植物吸收净化系统和细菌净化系统,形成对污染物(包括氮、磷)的有效分解和净化。

另外,以芦苇、美人蕉、菖蒲等植物作为主要净水植物,对水中的污染物起到过滤的作用,防止湿地被淤泥淤塞。通过“无人污水处理厂”这样的植物过滤后的水,直排河流不会形成任何污染。而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小的人工湿地池塘也将变成乡村居民们日常休闲的好去处,成为村庄的“小公园”。

(来源:南宁晚报,作者:记者张丽颜,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1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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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11/12 1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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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5日

  
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底,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和8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2014年,全区计划建设污水管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站项目165项,计划投资42.2亿元。其中,截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76项,计划投资约25.8亿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70项,计划投资约12.6亿元;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13项,计划投资约3.6亿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6项,计划投资约2121万元。2014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0%以上,各市、县全面消灭城市建成区内直排江河的污水口。

二、工作内容
(一)截污管网建设。
2014年全区计划新建截污管网工程76项,新增管网长度1031.7公里。其中,设区市13项,新增管网长度453.1公里;县城(含县级市)63项,新增管网长度578.6公里。预计项目总投资25.8亿元。2014年要优先建设或改造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设区市和县(市)新增的管网必须在建成后能接入污水。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4年全区计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70项。其中,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59项,要求2014年必须开工建设;九洲江流域沿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0项,要求2014年必须开工建设;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项,要求2014年必须开工建设。预计项目总投资12.6亿元。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
按照《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15年末,全区各设区市都要建成一定规模的污泥资源化处理设施。除柳州市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外,其余13个设区市必须在2014年年内启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工作。预计项目总投资3.6亿元。
(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站建设。
2014年要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及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站项目共6项,均为续建项目。其中,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2项,改造渗滤液处理能力670吨/日;垃圾转运站项目4项,新增转运能力225吨/日。预计项目总投资2121万元。
(五)开展污水管网普查工作。
为解决2008年以来我区已建成运营的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全区污水管网家底不清等问题,2014年6月-12月,全区各市、县必须开展污水管网普查工作,切实掌握辖区内污水管网的长度、管径、走向等详细情况。预计项目总投资853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项目开工、竣工等建设进度要求,按月分解工作任务,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落实到人,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项目开工、竣工目标的实现。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对尚未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必须抓紧时间开展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并按计划要求的开工时间正式开工建设。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项目业主按照项目竣工目标要求编制项目月度实施计划,合理调配施工人员、资金、设备材料,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月度施工计划完成;认真执行施工、设备材料招投标和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四)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1、自治区本级财政积极筹措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2、各市、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同时通过各设区市财政资金、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等渠道筹措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汇报衔接,努力多争取国家投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各市、县财政每年要在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选择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和其他融资。有关部门应积极向银行推介项目,扩大利用银行贷款规模。各设区市要积极盘活现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资产,将拟建项目对外招商,大力引进社会资本的投入。
(五)明确工作职责。
1、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市、县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组织检查、考核、上报、督办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2、各市、县人民政府职责。承担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重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资金落实、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3、项目业主职责。具体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工作包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筹措建设资金、征地拆迁、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涉及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加强督促检查。
1、定期开展督查。2014年开展两次自治区层面的专项督查,由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全区污水处理设施附属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截污管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各设区市至少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继续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设区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在建、新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投入运行或试运行项目运行情况的相关数据,建设进展情况包括资金到位和使用、工程形象进度、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
(七)建立奖罚制度。
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将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未按时开、竣工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或工程进度缓慢的市、县,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必要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对有关市、县领导进行约谈。凡年底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任务”的市、县,自治区相关部门将暂停该市、县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附件:1、2014年全区污水管网建设计划表.doc
   2、2014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表.doc
   3、2014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表.doc
   4、2014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2  2014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表

序号 地级市 县(市、市辖区) 镇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建设情况(√) 备注
已开工建设 计划2014年开工建设 合计 21 49 
1 南宁 宾阳县 黎塘镇 2014.08 2015.11   √
2 南宁 横县 六景镇 2014.08 2015.11 √   与六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并建设使用。
3 南宁 江南区 苏圩镇 2014.08 2015.11   √ 可研正在编制。
4 南宁 马山县 周鹿镇 2014.08 2015.11 √   桂发改投资〔2013〕860号 周鹿镇0.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用于土建施工,工程建设。要求开工年份2013年,建成年份2013年。
5 南宁 上林县 白圩镇 2014.08 2015.11 √    
6 南宁 武鸣县 锣圩镇 2014.08 2015.11   √  
7 南宁 西乡塘区 金陵镇 2014.08 2015.11   √  
8 柳州 柳江县 穿山镇 2014.08 2015.11 √  建设用地已落实,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正在申请批复。
9 柳州 柳江县 新兴镇 2014.08 2015.11 √  已完成1、2、3期建设,4期已完成用地规划调整,四方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百分之七十工程量。(新兴工业区)
10 桂林 恭城瑶族自治县 莲花镇 2014.08 2015.11   √  
11 桂林 灌阳县 黄关镇 2014.08 2015.11 √ 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12 桂林 临桂县 两江镇 2014.08 2015.11 √ 
13 桂林 灵川县 大圩镇 2014.08 2015.11 √ 
14 桂林 灵川县 潭下镇 2014.08 2015.11 √ 
15 桂林 平乐县 二塘镇 2014.08 2015.11  √
16 桂林 平乐县 沙子镇 2014.08 2015.11  √ 
17 桂林 全州县 黄沙河镇 2014.08 2015.11 √ 
18 桂林 全州县 绍水镇 2014.08 2015.11 √ 
19 桂林 兴安县 溶江镇 2014.08 2015.11 √ 小康示范镇,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20 桂林 阳朔县 白沙镇 2014.08 2015.11 √ 特色名镇
21 桂林 阳朔县 高田镇 2014.08 2015.11 √ 
22 桂林 阳朔县 兴坪镇 2014.08 2015.11 √ 发改投资〔2012〕533号 兴坪镇0.6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用于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要求开工年份2012年,建成年份2013年。
23 桂林 永福县 苏桥镇 2014.08 2015.11 √
24 梧州 岑溪市 归义镇 2014.08 2015.11 √ 岑溪市归义镇污水处理厂。桂发改投资〔2013〕860号 归义镇0.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用于土建施工,工程建设。要求开工年份2013年,建成年份2014年。
25 梧州 藤县 太平镇 2014.08 2015.11 √ 无污水厂,有管网建设
26 北海 海城区 涠洲镇 2014.08 2015.11 √
27 钦州 灵山县 陆屋镇 2014.08 2015.11 √
28 钦州 浦北县 寨圩镇 2014.08 2015.11√
29 钦州 钦北区 大垌镇 2014.08 2015.11 √ 
30 钦州 钦北区 大寺镇 2014.08 2015.11 √ 
31 钦州 钦北区 小董镇 2014.08 2015.11 √
32 钦州 钦南区 犀牛脚镇 2014.08 2015.11 √ 特色名镇
33 防城港 东兴市 江平镇 2014.08 2015.11 √ 江平镇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正在开展可研、环评、初设等前期工作。
34 防城港 上思县 在妙镇 2014.08 2015.11 √ 
35 贵港 港南区 桥圩镇 2014.08 2015.11 √
36 贵港 覃塘区 覃塘镇 2014.08 2015.11 √ 
37 玉林 博白县 龙潭镇 2014.08 2015.11√
38 玉林 福绵区 福绵镇 2014.08 2015.11√ 桂发改投资〔2013〕860号 福绵镇0.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用于土建施工,工程建设。要求开工年份2013年,建成年份2013年。
39 百色 隆林各族自治县 天生桥镇 2014.08 2015.11 √ 
40 百色 田东县 祥周镇 2014.08 2015.11 √ 小康示范镇

“......7 南宁 西乡塘区 金陵镇 2014.08 20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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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3/22 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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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5-03-04
截止日期: 2015-03-20
招标编号: GS(4)2015002G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主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建设规模:项目为日处理污水0.3万立方米,配套总长约13.47千米污水管网中的二标段主管工程,该标段排污管长约1.08千米,东起金陵镇新星街(9号桩)经污水处理厂便道,西止金陵镇污水处理厂(12号桩)。本工程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1000,管道埋深约为3.66m~8.27m,设计污水管道1064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3座,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各1座,检查井安全防坠网33个。
2、合同估算价:640.00万元
3、要求工期:122日历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5%)。
4、招标范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资格条件:
3.3.1 投标人须是南宁市国有投资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含新增入库企业,不含清除出库企业)。
3.3.2 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5年3月4日11:58至2015年3月10日17:00(双休日除外)
2、地点:通过网上报名后,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41.119.113/gxnnhy)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售价:¥6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3月20日9:00。

六、开标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共资源招投标会 员网上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广西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同时刷专职投标员、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进行验证,未通过验证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北湖北路33号
联系人:罗畅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薛增威
电 话:0771-28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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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5-03-17
截止日期: 2015-03-27
招标编号: GS(4)2014096G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西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标段主管道工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环资【2014】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报建编号:01140681
⑵ 项目编号:GS(4)2014096G
⑶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金陵镇
⑷ 建设规模:项目为日处理污水0.3万立方米,配套总长约13.47千米污水管网中的一标段主管工程,该标段排污管长约1.49千米,沿途由西林街(⑦号桩)经金陵青山街、金龙段、中山街、陵海路北一里、陵海路止(⑨号桩)。本工程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1350~d1500,管道埋深约为2.32m~5.48m,设计污水管道1491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0座,检查井安全防坠网40个。d300雨水口连接管244m,双联边沟式雨水口44座。
⑸ 合同估算价:440.00万元
⑹ 要求工期:151日历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5%)。
⑺ 招标范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⑻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资格条件:
3.3.1 投标人须是南宁市国有投资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含新增入库企业,不含清除出库企业)。
3.3.2 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41.119.113/gxnnhy)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
5.1 通过网上报名后,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41.119.113/gxnnhy)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
5.2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7日9时00分;
6.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广西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同时刷专职投标员、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进行验证,未通过验证的,投标文件无效。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随机抽取法。

8、注意事项
⑴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中成功备案。
⑵ 投标人要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客服专线0771-5869801)办理。

招标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北湖北路33号
邮 编:530001
联系人:罗畅
电 话:18277196665
传 真:0771-3802138
电 邮:342462744@qq.com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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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主管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主管道工程

二、招标类别:施工类、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四、结构类型及规模:项目为日处理污水0.3万立方米,配套总长约13.47千米污水管网中的二标段主管工程,该标段排污管长约1.08千米,东起金陵镇新星街(9号桩)经污水处理厂便道,西止金陵镇污水处理厂(12号桩)。本工程污水主干管管径为d1000,管道埋深约为3.66m~8.27m,设计污水管道1064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3座,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各1座,检查井安全防坠网33个。

五、开标时间:2015年3月20日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15年3月20日~3月23日

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顺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老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860381.66 122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4860381.66 122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60381.66 122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标单位: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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