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2009)74号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海北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省农场,州政府有关部门:《海北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州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海北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编制总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完成海北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4)《海北州“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5)《海北州“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6)《海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海北州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8)《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环保总局) (9)《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1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 (11)“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调度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12)《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 (13)《青海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3、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技术进步、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方位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制定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2005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重点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非重点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减排计划编制重点以各项工程措施为重点辅之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通过编制计划,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明确完成时限。 (5)可达性原则:结合全州产业结构特征、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污染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一致,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4、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以2005年为基准年,并分析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环境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排放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如面源、农业源),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不产生影响的工程措施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同时强调属地原则。 二、现状分析 1、化学需氧量(COD) 2007年排放情况:工业排放量29.7吨,占排放总量的2.07%;生活排放量1405.98吨,占排放总量的97.93%。COD 年排放量共计1435.68吨。 2008年排放情况:工业排放量101.83吨,占排放总量的6.72%;生活排放量1412.55吨,占排放总量的93.28%。COD 年排放量共计1514.38吨。 2、二氧化硫(SO2) 2007年排放情况:工业排放量3606.5吨,占排放总量的77%;生活排放量1077吨,占排放总量的23%。SO2 年排放量共计4683.5吨。 2008年排放情况:工业排放量5131.67吨,占排放总量的82.55 %;生活排放量1085吨,占排放总量的17.45%。SO2年排放量共计6216.67吨。 3、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8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列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白酒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农副食品加工,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州重点调查单位的68.9%。 2008年,全州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列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火力发电、有色金属冶炼、热力生产,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州重点调查单位的45.9%。 三、2009年新增排放量预测 1、COD新增量预测 2009年COD新增量85.27吨,其中,工业新增13吨,生活新增72.27吨。 (1)工业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008年COD排放强度×2008年GDP×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和监测与监察系数后的GDP增长率(%)。2008年COD排放强度=2008年工业COD排放量(万吨)/2008年GDP(亿元)。 根据国家规定及海北州具体情况,确定6个低COD排放行业为电力业(火力发电)、黑色金属冶炼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业。 监测与监察系数取决于监测与监察达标率。监测与监察达标率=监测达标企业数/监测企业总数×0.5+监察达标企业数/监察企业总数×0.5。 该计划在不考虑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和监察系数的情况下,按GDP增长率13%预计,2009年新增工业COD=101830千克/381889万元×381889万元×13%,即2009年工业COD新增量约13吨。 (2)生活 新增生活COD排放量=新增城镇常住人口(万人)×各地人均COD产生系数×365×10-6。新增城镇常住人口=上年城镇常住人口数×城镇人口增长率。 2008年全州城镇人口6.7万人,较上年新增0.32万人。2009年全州城镇人口按两年间年均增长率5%预计,城镇人口将达到7.03万人,较上年新增0.33万人。预计2009年生活COD新增72.27吨。 2、SO2新增量预测 2009年SO2新增量1424.8吨,其中火电行业1349.8吨,非电行业75吨。 (1)火电行业 2009年预计西部矿业唐湖电力分公司发电量为95527万千瓦时,比2008年新增发电量24396万千瓦时。按2008年发电标煤耗为405克/千瓦时计算,2009年预计新增耗煤量为13.83万吨,预计新增SO2量为1349.8吨。 (2)非火电行业 2005年基准年非电力SO2排放量761吨、煤炭消耗量6.73万吨、非电力SO2排放强度0.01(吨二氧化硫/吨煤); 2007年非电耗煤量15.98万吨,2008年非电耗煤量16.7万吨,2008年非电耗煤量增长4.5%,预计2009年非电耗煤量增加0.75万吨,预计2009年SO2新增量=非电力SO2排放强度0.01(吨二氧化硫/吨煤)×7500,即2009年非电SO2新增量为75吨。 四、2009年度减排目标 1、COD减排目标 2008年全州COD排放总量为1514.38吨,2009年全州COD预测新增量为85.27吨,计划COD削减量为98吨, 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501.65吨以内,较2008年削减12.73吨,排放量比上年降低0.8个百分点。 2、SO2减排目标 2008年全州SO2排放总量为6216.67吨,2009年全州SO2预测新增量为1424.8吨,计划SO2削减量为354吨,SO2排放总量控制在7287.47吨,较2008年增加1070.8吨,增长17.2%。 五、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COD) 1、工程减排项目数5个,合计削减量79.2吨。其中建设海晏县污水处理厂1个,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28.5吨(详见附表1);工业企业通过工程治理项目4个,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50.7吨(详见附表2)。 2、结构减排项目数1个,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8.8吨(详见附表3)。 以上共6个项目,预测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合计98吨。 (二)二氧化硫(SO2) 结构减排项目数1个(关停海北西部矿业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计二氧化硫(SO2)削减量354吨。(详见附表3)。 六、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腾出总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通过关停淘汰西部矿业海北铝业有限公司48台75KVA和48台85KVA电解槽生产工艺,完成354吨二氧化硫削减任务和18.8吨化学需氧量的削减任务。(此项任务由州经委负责) (二)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的建设进度,提高设施运行效率。 1、加快海晏县污水处理厂、西海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海晏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争取年内投入运行,完成28.5吨的COD削减任务。(此项任务由州发改委和建设局负责) 2、加大重点地区和流域工业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力度,按期完成列入计划中的门源县门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见附表2)削减化学需氧量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50.7吨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此项任务由当地政府负责) (三)加强环境监管,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此项任务由州、县环保部门负责) (1)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将国控和省控重点企业排放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 (2)加大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中心建设。确保海北州监控中心在6月底前投入运行,全面完成3家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并与环保监管部门实现联网,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环境执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 通过狠抓上述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2009年削减化学需氧量98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354吨。 七、可达性分析 (一)预测的可达性 1、COD可达性 2009年在确保海晏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4个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及结构减排工程完成的前提下(见附表1、2、3),可完成COD减排量98吨,将完成计划目标削减量,可实现2009年全州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501.65吨以内,降低0.8个百分点的目标。 2、SO2可达性 2009年通过实施1项结构减排工程,可完成SO2减排量354吨(见附表3),可基本实现2008年全省SO2排放总量控制在7287.47吨以内。 (二)预测的风险性 1、GDP、火电发电量、人口增长率等不超过预测分析值。 2、现有污染源治理设施维持2008年水平,稳定运行。 3、年度减排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运,并稳定发挥减排作用。 八、保障措施 (一)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青政[2008]12号)精神,对州内各地污染减排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工作负总责,要确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制定年度削减计划,及时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指标及治理任务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逐一分解落实到辖区内排污单位。 (二)严格实施联合会审和环保审批。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建设、金融、统计和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共同促进污染减排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清洁生产水平、区域生态功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其环评文件。 (三)以重点企业治污为突破,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州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重点污染源2009年度治理计划,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确定的污染治理项目,按期完成全州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和黄河流域治污目标。加快推进污染集中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限期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为确保按期完成全州“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唐湖电力分公司应按照计划争取提前完成火力发电厂脱硫设施建设。 (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实行持证排污。各县环保部门要按总量控制要求依法核定企业排污总量, 2009年所有单位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超总量排污,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开发各类资源,努力形成低消耗、少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增长模式。在相关重点行业要组织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污染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污染减排项目。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环保机构建设,理顺环保管理体制,充实执法队伍。 “......1、加快海晏县污水处理厂、西海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海晏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争取年内投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