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大连德泰登沙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前 言 大连冷链物流及食品加工园区是大连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东北唯一的以发展新兴海洋产业和冷链物流产业为主的产业园区,是大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规划总面积79.35km2,起步区面积42km2,主要发展以海水制盐、淡化、发电等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新兴海洋产业;以水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冷冻仓储、贸易物流为主的冷链物流产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园区将建成对内辐射东三省、京津冀和内蒙东部,对外辐射东北亚的东北最大的区域性龙头冷链物流基地,形成百亿级的现代产业集群。 围绕这个发展目标,园区确定了“一城两港六区”的规划发展格局。一城,即建设以综合冷链物流产业区与综合配套生活服务区为主的50万人口规模的冷链物流城;两港,即建设和完善既有的杏树国家级中心渔港,规划建设黑岛港,进一步完善海上集疏运体系和功能;六区,即集中建设4.7km2的新兴海洋产业区,20.4km2的食品加工区,3.8km2的港口、冷链物流区,1.4km2的黑岛港口贸易区,5.3km2的南海旅游度假居住区和6.9km2的桃园、青台山生态宜居新区。 目前,大连冷链物流及食品加工园区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园区内尚未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为解决区域内污水处理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的问题,改善投资环境,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已势在必行。 根据《金州新区污水专项规划》等相关研究成果,大连冷链物流及食品加工园区内规划2座污水处理厂,即杏树第一污水处理厂及杏树第二污水处理厂。杏树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为3万m3/d(2020年);杏树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为1万m3/d(2020年),具体服务范围见图1。 本次评价项目为杏树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选址于大连金州新区杏树街道邹家村小蔡屯,港西一路以东,杏树四街以南,服务范围为杏树街道临港工业区及其周边范围,设计处理规模0.6万m3/d,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008.3m2,工程投资3002万元,配套管网另行投资建设。 本项目污水处理拟采用预处理+BIOCOS+紫外线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浓缩、消化、脱水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经管网排入南侧黄海海域(杏树屯中心渔港四类海域)。 目前项目已获得《关于金州新区杏树污水处理厂立项的批复》(大金新发改批[2012]125号)、《关于杏树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立项内容变更的批复》(大金新发改批[2013]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10213201310036号)及《杏树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大金规建管[2013]116号),具体见附件,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属于鼓励类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大连德泰登沙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 总论 1.1. 评价原则及目的 略 1.2. 评价依据 略 1.3. 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质量标准 1.3.1. 环境功能区划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文件,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2)噪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大连冷链物流及食品加工园区内,园区目前尚未进行规划环评,根据《大连冷链物流及食品加工园区概念性总体规划》,本项目选址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内,周边分别为仓储用地及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所处区域按三类标准适用区域来控制,即厂界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3)海域环境 根据辽宁省环保局“关于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复函”(辽环函[2006]157号),杏树屯中心渔港海域(从其占有的码头岸线向海域延伸2000m)为四类环境功能区,其他海域为二类环境功能区。 1.3.2.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PM10、SO2、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H2S、NH3选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见表1.1 表1.1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mg/m3 常规污染物 (GB3095-2011) 二级标准 污染物名称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SO2 0.15 0.50 NO2 0.12 0.24 PM10 0.15 -- 特征污染物(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H2S -- 0.01 NH3 -- 0.20 嗅阈值浓度:NH3:0.60;H2S:0.012 (2)声环境 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3)海域环境 项目尾水排放区域属于四类海域功能区,海水现状评价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第四类标准。 1.3.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氧废气净化设备(离子技术)对臭气进行集中治理,废气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具体见表1.2。 表1.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量,kg/h 1 氨 15 4.9 2 硫化氢 15 0.33 3 臭气浓度 15 2000(无量纲) 厂界(防护带边缘)处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3。 表1.3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mg/m3 序号 控制项目 二级标准 执行标准 1 氨 1.5 GB18918-2002 2 硫化氢 0.06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20 (2)废水 根据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第4.2.5“排入工业园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系统的污水,其排放控制要求由污水排放单位与工业园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并签订协议,报依法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参照部分同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系统的污水主要水质指标执行表1.4标准,其它指标参照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表1.4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系统的污水水质指标标准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限值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限值 1 化学需氧量(COD) 450 4 总氮 40 2 生化需氧量(BOD5) 250 5 氨氮 30 3 悬浮物(SS) 250 6 磷酸盐(以P计) 3.0 7 PH值 6-9 9 色度(稀释倍数) 100 8 石油类 20 10 氯化物(以氯离子计) 1000 7-10项指标参照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1.5。 表1.5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A标准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A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 7 总氮(以N计) 15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8 氨氮(以N计)② 5(8) 3 悬浮物(SS) 10 9 总磷(以P计) 0.5 4 动植物油 1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5 石油类 1 11 pH 6-9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2 粪大肠杆群数/(个/L) 103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0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示,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①施工期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具体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②营运期 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 dB(A)。 (4)固废 固体废弃物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泥控制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1.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4.1. 大气环境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出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H2S、NH¬¬3,各污染因子的占标率Pmax均小于10%,由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确定为以本项目厂区几何中心为原点,向东西南北各延伸2.5km的矩形区域,评价范围为25km2。 1.4.2. 海域环境 本项目接纳废水主要为园区的生活污水及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侧杏树中心渔港四类海域,污水复杂程度属于简单,排放量为0.6万m3/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对地面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标准是依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排放量、受纳污水的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对它的水质的要求来确定,因此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项目尾水排海口为圆心,半径为1.5km的海域。 1.4.3. 声环境 本项目地处环境功能区划3类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外1m。 1.5.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周围环境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 表1.6 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相对厂址方位 与厂区边界最近距离(m) 影响 类别 备注 1 小蔡家屯居民住宅 西南侧 500 大气环境 声环境 40户 2 丁家旺屯 西南侧 770 120户 3 邹家村居民住宅 西北侧 580 320户 4 孙家咀子居民住宅 东侧 900 300户 5 在建的桃园回迁住宅区 东北侧 1670 1650户 1.6. 评价因子 通过对本项目在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初步影响分析,评价因子确定如下: 表1.7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 项目 污染源 影响因子 大气环境 施工作业 扬尘 除臭间恶臭气体 H2S、NH3 声环境 施工作业 施工机械噪声 鼓风机、污泥脱水机、各类泵体等设备 LAeq 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 COD、SS、氨氮等 尾水排放 COD、无机氮、活性磷酸 固体废弃物 施工作业 挖填土石方 污水处理 栅渣、沉砂、污泥 1.7. 评价重点 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厂址周边的社会经济环境与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对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筛选,确定主要评价内容如下: (1)现状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组成特征及项目特点,采用收集资料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区域大气、噪声及海水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 (2)工程分析 重点分析项目运行后各项污染物产生环节、源强。 (3)预测评价 ①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以及事故排放对受纳海域水质的影响; ②分析恶臭污染物的影响; ③预测运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污染防治措施 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噪声、污泥等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及措施。 (5)污水处理厂选址可行性论证。 (6)公众调查。 (7)污水处理厂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8)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2. 工程概况 2.1. 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杏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大连德泰登沙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2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位于大连金州新区杏树街道邹家村小蔡屯,港西一路以东,杏树四街以南围合地块内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0.6万m3/d,采用“预处理+BIOCOS+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经管网直接排入项目南侧黄海海域(杏树屯中心渔港四类海域)。本项目一期工程暂不配套中水回用。 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杏树街道临港工业区及其周边范围。 本项目用地现状为荒地,规划用地面积7008.3m2,总建筑物面积1740.7m2,主要建(构)筑物明细及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 表2.1 主要建(构)筑物明细及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层数 备注 1 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及鼓风机房 308.05 308.05 1 - 2 BIOCOS生化池 988.14 - - 构筑物 3 深度处理车间 525.45 695.95 1 - 4 脱水机房 186 186 1 - 5 贮泥池 21.16 - - 构筑物 6 办公楼 280.36 560.72 2 - 7 门卫 12 12 1 - 合计 2321.16 1592.22 - - 道路用地面积 1500 - - - 绿化用地面积 1092.3 - - - 容积率 0.23 - 建筑密度 33.12% - 绿化率 15.58% - 本项目工程各建(构)筑物明细见表2.2。 表2.2 本项目工程建(构)筑物明细表 序号 名称 结构类型 结构尺寸(m) 体积/面积(m3/m2) 单位 数量 一 粗格栅/提升泵房 1 格栅渠 钢筋砼 3.5×1.5×7 36.75 组 2 2 粗细格栅、提升泵池间 框架 15×5×7 525 座 1 3 提升泵池 钢筋砼 6×4.5×9 243 座 1 4 事故井 钢筋砼 1.5×1.5×7 15.75 座 1 二 细格栅、沉砂池 1 格栅渠 钢筋砼 3.5×1.5×1.5 7.88 座 1 2 旋流沉砂池 钢筋砼 φ2.13×1.1 3.92 座 2 3 导流渠 钢筋砼 7.26×1×1.5 10.89 座 1 4 出水井 钢筋砼 2.5×1×2.5 6.25 座 1 三 BIOCOS池 1 BIOCOS池 钢筋砼 33.1×30.9×6.5 6648 座 1 四 鼓风机房 1 鼓风机房 框架 15×7.5×6.0 112.5 座 1 五 消毒渠 1 消毒渠 钢筋砼 5×0.5×1.2 3 座 1 六 污泥池 1 污泥池 钢筋砼 4×3×3.5 42 座 1 七 脱水机房 1 脱水机房 框架 15×7.5×6.0 112.5 座 1 八 辅助构筑物 1 综合楼 框架 200 座 1 2 维修间及仓库 框架 48 座 1 3 变配电间 框架 45 座 1 4 传达室 框架 16 座 1 2.3. 区域排水现状及排水规划 (1)排水现状 金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现有村镇未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没有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水均为散排,周边企业及居民产生的污水依靠场地渗漏、现状沟渠及场地自然坡度排水。受纳水体主要是北部的区域内排海河道上游自然冲沟,对周边海域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根据近海资源特点,区域内还同时分布些水产养殖户及食品加工企业,北部盐田周边为海产品养殖加工厂和育苗室。含有残饵、排泄物的养殖废水直接排放至普兰店湾,对海水水质产生极大的影响。 (2)排水规划 根据金州经济开发区去规划,金州新区七顶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于本规划园区内,收集并处理金州经济开发区先期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后尾水经排海管线排入普兰店湾。 2.4. 污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采用“预处理+BIOCOS+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该工艺技术成熟,适用于本工程可生化性好的水质以及场地、管理条件;其工艺流程简单,操作管理方便,可以根据进水水质和出水要求,实现脱氮除磷的目的;出水水质好,稳定可靠。除臭工艺采用“活性氧废气净化技术(离子技术)”工艺。 2.5. 公用工程 2.5.1. 给排水 供水 污水处理厂的生产、生活、消防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道,绿化、道路清扫用水采用污水处理厂出水。 排水 实施雨污分流,全厂雨水经雨水管就近排入市政雨水干管,厂区内污水通过厂区内污水管进入提升泵池与污水一并处理。 2.5.2. 供电 本工程在生产区拟建10KV变电站一座。高压10KV系统为两路电源引入,两路10KV高压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高压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的主接线方案。 2.5.3. 供热 本项目办公楼冬季取暖采用单体空调采暖。 2.6. 水、电及药剂的消耗量 本项目建成后自来水、电及辅助药剂的消耗情况见表2.3。 表2.3 能源及辅助药剂消耗统计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自来水 500t/a 生活用水 2 液化气 250m3/a 食堂烹饪 3 电 68万Kwh/a - 4 聚合氯化铝 3.5t/a 化学除磷 5 聚丙烯酰胺 2.2t/a 污泥脱水助剂 3. 工程分析 3.1. 施工期 3.1.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所排放的生活污水。 (2)废气 开挖地基、平整场地等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 水泥、沙子、碎石等建筑材料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TSP; 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TSP。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4)固体废物 主要是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3.1.2. 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分析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所排放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人员约30人,生活用水量按每人50L/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5m3/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2m3/d,项目施工期为9个月,则施工期废水产生总量为108m3。 (2) 废气 施工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作业的文明程度等诸多因素有关,影响可达150~300m。根据相关资料,在2.5m/s风速情况下,施工场地下风向200m处的TSP浓度为0.372mg/m3,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日均浓度标准)的1.24倍。而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以内影响较大,而且成线形污染,路边的TSP浓度可达10mg/m3。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砾石、木材、废砖头、土石方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3.2. 营运期 3.2.1. 污染源分析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污水处理厂尾水。 (2)废气 污水厂的进水格栅井、进水泵房、沉砂池、厌(缺)氧池、污泥泵房、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等产生的恶臭(主要因子氨和硫化氢)。 (3)噪声 污水厂营运期间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污水厂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污泥脱水后的泥饼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3.3.2.1 废水 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0.6万m3/d,采用“预处理+BIOCOS+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经管网直接排入项目南侧黄海海域(杏树屯中心渔港四类海域)。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6。 污水处理厂事故状态下,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海。 表3.1 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处理规模 污染物 进水 出水(按一级A标准计) 削减量(t/a) 浓度(mg/L) 产生量(t/a) 浓度(mg/L) 排放量(t/a) 6000m3/d 219万m3/d CODCr 450 985.5 50 109.5 876 BOD5 250 547.5 10 21.9 525.6 SS 250 547.5 10 21.9 525.6 氨氮 30 65.7 5 10.95 54.75 总磷 3 6.57 0.5 1.1 5.47 3.3.2.2 废气 (1)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 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物质的发生源很多,一般污水厂的进水格栅井、进水泵房、调节池、沉砂池、初沉池、厌(缺)氧池、污泥泵房、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等构筑物等宜考虑除臭,深度处理可按不产生臭气考虑。结合本项目处理工艺,对工艺产污节点分析,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产生臭气的环节分别有: 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 生化处理区(BIOCOS生化池); 污泥处理区(贮泥池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 污水预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本项目在粗格栅(厂房高度5.4m)、细格栅(厂房高度7.5m)及污泥处理间(厂房高度4m)分别安装活性氧废气净化设备(离子技术)对臭气进行集中治理,活性氧废气净化设备设计净化效率不低于97%,脱臭后的气体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预处理车间(粗、细格栅)通风机风量为12000m3/h,污泥处理间风量6000m3/h。 生化处理区:BIOCOS生化池内装有曝气装置,产生的臭气较少。产生恶臭的主要原因是曝气能吹脱出污水中原有的微生物生化分解过程的中间产物,有时由于活性污泥—水—空气混合不好,造成污泥局部沉积或供氧不足而产生恶臭气体。因此,本项目BIOCOS生化池露天敞口,未设置除臭装置。 本项目BIOCOS生化池的H2S、NH3的排放浓度类比以上结果,同时,根据生化池的曝气量(38m3/min、0.63m3/s)及尺寸(B×L=30.5m×31.8m),核算出本项目生化池H2S的排放速率为1.44×10-4mg/s•m2,NH3的排放速率为3.11×10-4 mg/s•m2。综上,确定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3.2。 表3.2 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产污环节 臭气污染物 产生浓度(mg/m3) 除臭装置净化效率% 排放浓度(mg/m3)/ (mg/s•m2) 排放情况 kg/h t/a 预处理区 H2S ≤10 97 ≤0.3 0.0036 0.032 NH3 ≤5 ≤0.15 0.0018 0.016 污泥处理区 H2S ≤30 97 ≤0.9 0.0018 0.095 NH3 ≤10 ≤0.3 0.0006 0.032 BIOCOS 生化池 H2S 0.222 - 1.44×10-4 0.0005 0.005 NH3 0.479 - 3.11×10-4 0.0011 0.001 (2)食堂含油烟废气 本项目食堂厨房燃用液化气,据核算用气总量为250m3/a。依据《环境统计手册》中提供的污染物排放系数,统计出液化气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具体见表3.3。 表3.3 燃气燃烧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 污染物 燃料气排放的污染物量(kg/百万m3) 年排放量(kg/a) NO2 3400.46 0.85 SO2 630 0.16 烟尘 286.20 0.07 3.3.2.3 噪声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的有以下设备:鼓风机、水泵、污泥泵脱水机等。主要集中在以下构筑物内:综合处理间、深度处理间内,设备源强见表3.4。 表3.4 机械设备噪声 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源强dB(A) 所处构筑物 1 格栅除污机 70~90 综合处理间 2 离心泵 75~80 综合处理间 3 鼓风机 90~110 综合处理间 4 吸砂泵 75~80 综合处理间 5 冲洗水泵 75~80 综合处理间 6 污泥泵 75~80 综合处理间 7 污泥脱水机 70~90 综合处理间 8 搅拌机 70~90 深度处理间 9 空压机 90~110 深度处理间 10 污泥回流泵 75~80 污泥回流泵池 注:各设备经吸声隔声后降噪≥20dB(A) 3.3.2.4 固体废弃物 在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污泥脱水后的泥饼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3.3.2.5 污染物排放汇总 项目营运后,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统计见表3.9。 表3.9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表 统计项目 污染源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废气 生产废气 H2S 3.805 0.132 NH3 1.201 0.049 食堂油烟废气 NO2 0.00085 0.00085 SO2 0.00016 0.00016 烟尘 0.00007 0.00007 废水 废水量 219万 219万 CODcr 985.5 109.5 BOD5 547.5 21.9 SS 547.5 21.9 NH3-N 65.7 10.95 TP 6.57 1.1 固体废弃物 粗、细格栅渣 315.36 315.36 沉砂 98.55 98.55 污泥 1533 1533 生活垃圾 2 2 4. 区域环境现状 略 5.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略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CODMn、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扩散至养殖区动迁范围边界处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分别占标准值的0.2%、1.4%、0.4%;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时,CODMn、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扩散至养殖区动迁范围边界处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分别占标准值的1.8%、9%、2.7%,对周边养殖区的影响较大,为保护海水水质及周边养殖区,污水处理厂应加强管理维护,防止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有效收集区域产生的污水,改善污水直排入海情况,对改善海水水质以及区域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6.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次环评选取H2S、NH3为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因子,预测臭气通过除臭装置处理后各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及扩散至小蔡屯、丁家旺屯、邹家村、孙家咀子屯及在建的桃园回迁楼处的浓度。预测结果表明,在经过AOE除臭装置后, H2S和NH3到厂界处的浓度值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扩散至各敏感点处的浓度值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亦低于其相应嗅阈值。 6.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水泵、风机等,采取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经预测,传播至厂界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4. 卫生防护距离 正常运行时污水处理厂的影响范围为100m。本项目位于工业区,考虑到非正常运行状况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将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定为300m。距离项目最近的已存在敏感点为西南侧的小蔡屯居民住宅,与污水处理厂排放恶臭的构筑物(粗、细格栅)的最近距离为500m,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7. 污染防治措施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7.1.1.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地面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也会对附近区域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在施工期间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量减轻扬尘的产生,最大限度地防止扬尘扩散,具体环保要求如下: 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在1.8m以上的围档,围挡间无缝隙,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施工期间,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或其他防护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使其表面不附着污泥。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覆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大风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石方工程、拆除作业等。 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车辆清洗等作业并纪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应当适用预拌混凝土或进行密闭搅拌并预备防尘除尘装置,严禁现场露天搅拌。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施工期,应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施工工地内车型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以下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每周洒水两次;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7.1.2.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下面结合施工特点,对一些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和建议: 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 基础施工过程中主要发声设备气锤打桩机等,要求采用水力撞锤代替撞击打桩的传统方法。 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的,且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措施,在隔离体上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 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施工现场的许多噪声只要职工能合理操作就可以大大减轻,要求卸货时轻拿轻放、用振动器时减少和金属物的接触等。因此要求加强施工队伍的环保教育。 项目施工噪声产生的影响属于短期行为,待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 7.1.3. 施工期固废处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砾石、木材、废砖头、土石方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污水厂所处地势较低,由初步设计方案可知,项目用地绝对标高未达到污水厂工艺设计标高要求,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尚需填方,初步计算得知污水处理厂尚需填方约1.3万m3。填方主要来自园区土地整理产生的土石方,就近取土。 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如不及时清运,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及时运至市政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7.1.4.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建议设立临时厕所,修建临时化粪池,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定期外运。避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7.1.5. 施工期间管理建议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度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要求。 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7.2.1. 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除臭设备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臭气主要来源为粗格栅、细格栅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单体建筑物,拟采用活性氧废气净化设备进行臭气治理。 由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H2S和NH3通过该设备处理后,扩散至厂界及周围敏感点处的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评价标准。 (2)绿化措施 除了采取臭气集中治理措施外,绿化工程对减少臭气污染也有很大的帮助。根据建设单位初步设计,在污水处理厂周边建设防护带、对厂区道路两侧、厂区主入口进行绿化。 (3)管理措施 污水处理厂还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如脱水后污泥应及时运出厂区、各除臭设施定期检修等。 7.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严格规范化操作,工作人员定期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污水处理厂要采用双变压器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处设置在线COD、氨氮等测定仪,对出水水质进行在线监控,一旦发现出水水质不达标,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7.2.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泥在厂区内脱水处理后,运往大连夏家河子污泥处理厂稳定处理。栅渣和沉砂可与生活垃圾一同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在切实落实了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7.2.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各类泵、污泥浓缩脱水机等的设备噪声,各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风机噪声防治措施 对于风机噪声的控制,首先,设备尽可能选用低噪音风机,并设计封闭的风机房,对机房四周墙体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其次,在各风机的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音器,风管进出口处采用柔性接头,风机的基础采用的橡胶减振垫或减振台座,风机外应增设隔声罩。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采取降噪措施后,传播至厂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 dB(A)。 (2)泵噪声防治措施 泵的噪声主要是电动机运转噪声、泵抽吸水或物料而产生的噪声以及泵内水或物料的波动激发泵体辐射噪声。其主要控制办法有: 泵机组和电机处设隔声罩或局部隔声罩,罩内衬吸声材料。 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 泵的机组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 泵的管道支架做弹性支承。 通过池体墙体隔声及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结果,传播至厂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3)污泥浓缩脱水机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泥浓缩脱水采用板框压滤机,位于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内。对设备间采用封闭式设计,并安装隔声门窗,同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污泥浓缩脱水机噪声传播至厂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7.3. 绿化措施 结合项目目前规划情况,本报告在绿化方面提出以下建议:项目应加强厂区边界绿化,建议按照适当比例种植乔、灌、草,对厂区进行合理绿化。本项目的绿化应因地制宜,尽量丰富区内的景观形式,同时还要考虑到与周围现有景观的和谐度,要与区域整体景观风格保持一致。 7.4. 环保投资估算 为了保证项目达到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需投入一定的资金,本项目环保投资总计3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002万元人民币的11%。 8. 可行性评价结论 综合各专题的分析评价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并且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能够结束区域污水排放混乱的局面,可改善区域环境,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