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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9-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0/5/10 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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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4097.67万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地点:兴安县工业集中园区C区内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兴建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量2.5万m3、远期为4.5万m3的污水处理厂,近期总占地34145m•(合51亩),远期工程用地不在本工程用地范围内。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施工期扬尘、汽车尾气随处飘散对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2)施工机械作业的噪声在60m范围内均达到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对距离作业场所周围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3)施工人员较少,其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产生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 (1)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是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及储泥池等产生的恶臭污染。根据计算,污水处理厂排放的臭气浓度较小,同时项目周围敏感点距离较远,因此项目排放的氨气对周围居民点影响较小。同时设置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 (2)项目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经管道排入湘江,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的污水对湘江水质影响较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cr≤20 mg/L);而在典型事故排放及极端事故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排放的污水在湘江纵向10m范围内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cr≤20 mg/L),对湘江水质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应保养好设备,避免设备等故障造成典型事故排放和极端事故排放,从而对湘江水体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兴安县城的取水点位于项目排污口上游约7000m处,故项目排放的污水对饮用水的影响较小,同时排污口下游无集中取水点,因此对下游居民的饮用水影响较小。 (3)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电机、水泵、污泥泵、污泥浓缩脱水机、输送机等。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衰减到厂界时,其噪声值在昼夜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排放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项目周围敏感点距离较远,最近居民点为水南村,其距离本项目约有400m。因此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污泥、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废由运输车与污泥等一起运到工业区规划的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期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加隔声装置,设置围墙。施工期施工单位按建筑施工环境管理要求,尽量减少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施工;若因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报兴安县环保局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 (2)施工期用土通过环卫管理部门协调调运其它建筑工地土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清运。 (3)对施工区采取喷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4)施工排水经沉淀后回用。 (5)场地四周建隔离墙,防止对外环境的干扰。 2、营运期 (1)做好厂界和污泥构筑物间的间隔绿化,种植抗害性强的高大乔木,减少恶臭对厂外空气环境的影响。 (2)主要设备均有备用设备,避免出现故障和检修时造成的非正常排放;若污水处理厂确实需要大规模检修设备,应提前做好计划,最好在多数企业停产检修时进行。 (3)加强进水水质的控制和管理,维护和保持好生物菌类的生活环境。每个被接纳的工厂应建设规范的排污口,对重点污染源的水质还要进行自动监控,一旦出现事故,尽快解决,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应设置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4)加高南侧围墙高度,采用隔声材料降噪,以增强隔音效果。 (5)在噪声影响较大的地段种植乔木——灌木——乔木三层结构的绿化隔音带,降低噪声的影响程度。 (6)污泥经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处理后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含水率为75%。本工程产生的污泥、栅渣、沉砂与工业区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运输至工业区规划的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公众索取进一步信息,提出意见的方式 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 环评单位名称: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 地 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 编:541004 联系人:赵成根 E-mail:glutegjs@126.com 电 话:0773-5896340 传 真:0773-5897019桂林工学院高技术研究所 2009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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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2/8 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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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审批公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我局监督管理科反映。一、公示时间:2009年12月3日—12月16日 二、联系电话:0773-3826043 三、E— mail:a3832530@yahoo.com.cn 四、通讯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2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说明 2 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桂林市兴安县工业集中区C区 兴安县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 近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量2.5万m3,远期日处理量为4.5万m3的污水处理厂。 (来源:桂林环境保护局监管科,200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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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6/24 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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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4-06-23 截止日期: 2014-07-15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受兴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行审字[2014]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1.2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城北 1.3 建设规模:近期2.5万立方米/天,远期4.5万立方米/天 1.4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期×110%日历天 1.5 项目投资额:约5000万元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本招标项目设壹个标段 2、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和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由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资料现场刷卡报名:(1)专职投标员授权委托书(公告期间开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专职投标员证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拟投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桂林市《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6)委托人代理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14年1月- 5月期间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个人账户对账单;(7)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8)市外(桂林市及十二县外)、广西区外企业按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的要求办理方可报名,核查表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ljyzx.com/)。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章。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押金500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兴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兴新路 邮 编:541300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773-622561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97号佰宫精品酒店6-10 邮 编:541001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73-2619910 传 真:0773-2619910 招标人:兴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管理部门: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信息发布中心: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4 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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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0 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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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加透明度,现将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评标结果依法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18日。 招标人:兴安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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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8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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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BT融资项目(HTGCZB-2014-355)评标结果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加透明度,现将桂林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BT融资项目(HTGCZB-2014-355)项目招标评标结果依法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1日)。工程名称:桂林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BT融资项目 建设单位:兴安县城乡市容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9时 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无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流标。 招标人:兴安县城乡市容管理局 招标管理机构: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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