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为改善机场涌日益恶化的水质,统筹管理大沥镇铝型材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改善镇区环境卫生状况,由大沥镇人民政府主管,以佛山市南海尚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建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为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的北侧地块,项目总投资额为621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专门负责收集和处理大沥镇内以铝型材生产企业为主的生产废水,废水处理总规模为4.0万吨/日。 2、环境影响因素 2.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工业进水、实验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废水合计14601500t/a(约4004t/d),其污染物排放量如表1。 表1 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量一览表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削减量t/a 处理效率% 废水量 14601500 14601500 0 0 CODCr 2628.53 1168.53 1460 55.56 BOD5 1460.32 292.32 1168 80.00 SS 6570.3 730.3 5840 88.89 氨氮 292.02 146.02 146 50.00 总氮 365 292 73 20.00 氟化物 146 146 0 0.00 磷酸盐(以P计) 73 7.3 65.7 90.00 石油类 116.8 43.8 73 62.50 总锌 43.8 21.9 21.9 50.00 总铜 14.6 7.3 7.3 50.00 总氰化物 4.38 4.38 0 0.00 六价铬 2.92 2.92 0 0.00 总铬 14.6 14.6 0 0.00 总镍 7.3 7.3 0 0.00 总铝 -- 43.8 -- -- 2.2废气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行过程中部分处理工段散逸的少量恶臭物质,以及配套分析室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专门收集工业废水,水中有机物较生活污水少很多,企业废水中的酸碱在废水排入管网时已做中和,酸碱气味已基本无,也不含粪便废水,因此项目所产生的臭气很少。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本项目的池子不设加盖,无需采取除臭措施。 本项目分析室实验过程极少使用有机溶剂和强烈刺激性气味的试剂,不会产生有机废气和刺激性气味;但会使用到少量硫酸、盐酸及硝酸等,实验过程中会有少量酸性气体产生,其浓度极低;在SS测定过程中需要进行烘干,会有少量热空气产生。由于分析室每天仅进行少量的检测试验,历时很短,以上污染物产生量均较少,不作定量核算。 2.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包括: 表2 拟建项目噪声污染源一览表 噪声源 设备 数量(台) 噪声值(dB) 声源排放形式 备注 中格栅及调节池 回转式中格栅除污机 2 75~85 连续 半地下 无轴螺旋输送机 1 70~80 间断 无轴螺旋压榨机 1 75~85 间断 潜水泵 4 80~90 连续 混合反应沉淀池 搅拌机 4 80~90 连续 半地下 桥式刮泥机 1 70~75 连续 初沉污泥泵 2 90~100 间断 AAO生物反应池 管式曝气器 1000 70~80 连续 半地下 潜水搅拌器 20 80~90 连续 内回流污泥泵 7 90~110 连续 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 外回流污泥泵 3 90~110 连续 地上 剩余污泥泵 2 80~90 间断 二沉池 水平管式吸泥机 2 80~90 连续 半地下 鼓风机房 罗茨风机 2 85~95 连续 地上 储泥池 潜水搅拌器 3 80~90 连续 半地下 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堆棚 污泥螺杆泵 2 90~100 间断 地上 絮凝剂加药泵 2 70~80 间断 冲洗水泵 1 80~90 间断 空压机 2 90~100 连续 变配电站 隔膜计量泵 6 60~70 连续 地上 耐腐蚀液下离心泵 2 70~80 连续 溶液池搅拌机 2 75~85 连续 2.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截流物、污泥、生活垃圾、试验废液及废药品等,其产生量如表3。 表3 拟建项目固体排放量变化表 类型 日产生量(t/d) 年产生量(t/a) 污水处理系统截留物 0.2 73 污泥(含水率80%) 20 7300 生活垃圾 0.0125 4.56 实验废液及废药品 / 0.3 合计 7377.86 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评价范围内各监测点中SO2、NO2小时平均值和日平均值以PM10的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1月6日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氨、硫化氢的一次值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均为未检出。评价结果表明区域大气总体环境质量较好。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表明:机场涌(W1、W2)的水质中NH3-N和氟化物超标现象较多,BOD5、总磷也有一定的超标现象其余污染物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可见机场涌受到一定的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佛山水道(W3、W4)水质所有的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水质现状良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噪声源为南面的城西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噪声,从实测结果来看,项目各边界昼间噪声级在53.3~58.4dB(A)之间,夜间噪声级在43.2~46.5dB(A)之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总体而言,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良好。 河流底泥现状:根据现状调查结果,机场涌、佛山水道河流底泥中已沉积了大量的重金属,本项目所调查的铜、锌、镍和铬均出现严重的超标现象,这与河流沿边的铝材企业的工业废水未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导致含重金属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涌中有关。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纳污范围内的铝型材等企业所排放的工业废水全部经截流后进入本项目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到标准后排入机场涌。机场涌的水质现状有部分污染物显示超标,但经过本项目建设后将明显削减水体中的超标物质,机场涌水质将得到明显的改善。通过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尾水对机场涌的影响不明显,事故排放时项目尾水中的污染物对机场涌带来的影响较明显,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项目的日常维护工作,杜绝事故性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项目位于城西污水处理厂北面,厂界周边无民居,主要为农田,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白界村距离项目边界430米处,位于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外,因此项目部分处理工段产生的臭气对项目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不明显;由于分析室检测工作量较少,历时很短,废气污染物产生量非常少,经室内通风系统抽至外界排放,能够较快稀释扩散,且与敏感点之间有充足的扩散距离,因此废气不会对外环境和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项目投产后若不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将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产生比较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各生产设备的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对作业时的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同时在项目各边界增设吸声绿化植物,使声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专门处理工业废水,采用AAO工艺,剩余污泥的有机含量低于普通活性污泥法,污泥的稳定性也比较高,根据广东省内建设的多座长泥龄工艺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验,不对剩余污泥进行消化处理而直接进行脱水处理,脱水污泥含水率亦能够满足小于80%的要求。经上处理后项目污泥拟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推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设置工地围档、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复绿工程等防治措施有效处理后,预计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对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及工地固体废弃物,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好环评中所提防治措施,加之周围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都较远,因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及工地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并无明显影响。 6、总量控制指标建议:遵循达标排放、不突破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等原则,本报告建议了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表4。 表4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 总量控制指标值(t/a) CODCr 1168.53 NH3-N 146.02 氟化物 146 总铜 7.3 剩余污泥(含水率≦80%) 7300 7、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7.1营运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7.1.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由于项目周边目前主要为农田,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白界村距离项目边界有430米,位于项目臭气大气防护距离以外,因此项目产生的少量恶臭经过大气自然扩散后预计项目厂边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对周围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不明显。 7.1.2水污染防治对策 稳定运行与管网的维护关系密切,应十分重视管网的维护及管理,建设单位应防止泥沙沉积堵塞而影响管道的过水能力。并聘请专业水准较高的技术人员来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并维护好出水的消毒设施,确保出水做到达标排放。 7.1.3噪声治理措施 本污水厂工程在采取选择环保型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放置在专用隔声房内以及平面布局调整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7.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截留物、实验室废物、生物滤池废弃填料、污水处理污泥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由市容环境卫生部门处理。 8、项目选址的规划符合性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保护水资源的要求,完善城市建设基础、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十一五”规划,符合广东省和佛山市相关环保规划要求,本项目选址合理,厂区布局较合理。 9、综合结论:本项目所服务区域的地表水目前受到了较严重的工业污染,作为治理污染的市政环保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城市地形、排入水体、城市排水设施状况等条件,从技术、经济及可操作性综合考虑,最终选定在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的北侧地块建设本项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拟建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利用导则推荐模式模拟预测了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论,该项目的建成将大幅削减服务区内铝型材企业为主的企业所排放的工业废水排入河涌的污染物,改善河涌目前现状,达到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和营造优美生态环境的目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显著。 本项目营运期间应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制定严格的全程环境管理体系,优化厂区布局。项目建成后,须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对周围敏感保护目标环境监控监测。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保护方案,保护周围环境质量,切实做到区域环境效益和局部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评价结果表明,该项目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优化布局,强化环保管理,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及建议,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预测计算,在正常情况下,场址周围大气、水、声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现处于初步设计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建设性质、规模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环评报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