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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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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3-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 (2010/1/18 11:58: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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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北京 → 浏览帖子:000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08/show.asp?id=6359&bd=1

000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4 北 京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A/A/0 1999年 9月 100 70.8


359-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classid=858&articleid=4022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
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地点: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4、项目概况: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再生水厂工程”,改造现有处理设施提高处理能力,新建深度处理设施,使出水水质达到再生水水质要求;第二部分为“再生水利用工程”,新建输水管道和设施,将再生水厂生产的再生水输送至用水点或客户。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0万吨,包括对现有设施的改造和新建深度处理设施,推荐方案采用AAO(填料)+反硝化生物滤池+滤布滤池工艺,出水主要用于北京市内的河湖补水、工业回用、城市杂用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厂站内的各种构筑物、建筑物、厂区管线、设备及设备安装、电气、自控仪表、厂外工程等。

  根据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所处位置,回用范围内的河湖有通惠河、肖太后河、大羊坊沟、大柳树沟、观音堂沟、通惠排干、东南郊灌渠、及窑洼湖等河湖。考虑小红门给城市河湖的再生水需全部调往永定河,规划高碑店再生水除给本水厂回用范围内河湖补水外,还要给南护城河、凉水河补充环境用水。其中通惠河下段、通惠排干可以直接利用高碑店湖补水;肖太后河、大羊坊沟、大柳树沟、观音堂沟、东南郊灌渠及窑洼湖利用第六水厂现有输水管线,将高碑店的再生水输送到窑洼湖,然后利用现有的水利枢纽设施给上述河湖补水;通惠河上段、南护城河及凉水河3条河道的补水需要新建调水工程解决。

  另外需要新建一条规模为11万m3/d再生水管线给东北热电中心和郊野公园补水。

  调水规模综合考虑再生水水量、河湖需水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确定。在水量不足的情况下,本着以供定需,最大可能利用再生水的原则确定工程调水规模。通惠河上段、南护城河、凉水河需水量约为24.7万m3/d(详见表4-1)。因此工程调水规模确定为25万m3/d。

  本项目总投资371878万元,其中再生水厂工程投资268053万元,再生水管线工程投资103825元。项目计划于2010年1月开始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6年6月完工,总工期66个月。

二、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9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37号
联 系 人:张军
联系电话: 88386525            
传真:88381717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邮箱:zhangjun@bdc.cn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49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左家庄12号
联 系 人:刘士锐
联系电话:010-66358596
邮政编码:100028

(来源:北京排水集团,2010-01-18)

VIP重点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2-28 0:04:3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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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4/14 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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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第二标段)基坑支护工程中标公告

工程编号 2013Z10000023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第二标段)基坑支护工程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内
建筑面积 33243.00
中标候选人 北京建材地质工程公司
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公示时间 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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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第二标段)-西段结构工程中标公告

工程编号 2013Z20000811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第二标段)-西段结构工程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内
中标候选人 阜阳市嘉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 19292354.00
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公示时间 20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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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3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2013年04月1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

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快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远近结合、源头消减、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完善的设施体系、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地区、丰台河西地区、大兴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主要建设任务

到“十二五”末,实施完成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83项建设任务。

(一)再生水厂建设

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1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4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15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2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

(二)配套管线建设

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污水管线260公里、改造169公里;新城新建污水管线612公里;乡镇新建污水管线249公里。

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管线158公里,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新城新建再生水管线326公里,扩大郊区再生水循环利用。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污泥处理能力3995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1处。

(四)临时治污工程建设

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四、年度计划

(一)2013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完成清河北岸截污干线、东小口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东坝、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丰台河西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86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35公里。加快小红门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项目,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 2.新城:完成5项,续建7项,开工建设17项,批准立项9项。完成房山城关、大兴黄村、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通州河东、昌平百善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182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加快顺义马坡、昌平未来科技城、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怀柔、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南彩、顺义牛栏山、昌平马池口、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批准立项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项目、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3.乡镇:完成5项,续建2项,开工建设9项,批准立项8项。完成房山琉璃河镇、房山韩村河镇、平谷马坊镇、平谷马昌营镇、平谷东高村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51公里。加快推进大兴瀛海、平谷金海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房山周口店镇、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昌平阳坊北区、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和延庆八达岭镇、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批准立项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项目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临时治污工程:清河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完成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17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建设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42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万立方米/日;完成昌平陈营村、天通苑、东小口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工程;推进北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加强河道管理,重点对清河、凉水河、萧太后河等河道内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岸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2014年任务

1.中心城区:续建13项。加快推进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建设和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年底前均完成主体工程的50%以上;继续推进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和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67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 2.新城:完成9项,续建22项,开工建设2项。完成顺义马坡、顺义南彩、昌平未来科技城、昌平马池口、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252公里,再生水管线172公里。加快推进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牛栏山、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建设和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怀柔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乡镇:完成8项,续建3项,开工建设8项。完成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大兴瀛海、昌平阳坊北区、平谷金海湖镇和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33公里。加快推进房山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延庆八达岭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三)2015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13项。完成7座再生水厂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3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6公里,再生水管线54公里。完成3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2.新城:完成24项。完成13座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8公里,再生水管线85公里。完成11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3.乡镇:完成11项。完成8座再生水厂建设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65公里。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本区县工程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市水务、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保、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应部门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要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是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污水收集、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无序排放污水问题。远郊区县政府是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1.中心城区政策

一是完善服务价格。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简称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二是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修订完善已签订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定福庄再生水厂等项目的BOT(建设—经营—转交)协议,扩大企业对再生水厂的建设投资。

三是严格特许经营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机制。

四是实施企业融资。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除BOT项目外), 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务。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积极吸纳央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

五是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六是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区县政策

各区县政府根据现有投资政策,结合本区县建设任务和财政状况,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到位。

3.临时治污工程政策 政府加大对临时治污工程建设运行的直接投入。市管河道所需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市政府资金解决;区管河道以及村庄和小区治污工程,市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50%补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抓紧研究制定。区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

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加快建立排水论证制度,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计划。在公共管网未覆盖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必要时可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通过的,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用地,或者该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文件不得作为发放规划等后续许可的依据,立项、用地文件失效。对于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或虽建设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水务部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已建成项目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按照要求限期补建。

各区县政府要落实污染源头治理第一责任,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消减计划和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创新跨区县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形成市水务局、区县政府、沿河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科技引领,提高效益

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以及管网更新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的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设施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区县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

建立河道管理社会监督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加强对重点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社会监督。建立排污暗访、曝光机制,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属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微博、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市民监督。

附件:1.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3.附表(略)

附件 1 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克庆 副市长
副组长:金树东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潘安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小兵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小元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李玉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 晓 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周楠森 市规划委副主任
    冯惠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志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韩 利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方 平 市交通委副主任
    张宏图 市农委委员
    张宪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周剑平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栗志纲 市金融局副局长
    吴宝新 市农业局副局长
    续 栋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中华 东城区副区长
    吴铁男 西城区副区长
    王 春 朝阳区副区长
    龚宗元 海淀区副区长
    张建国 丰台区副区长
    田利跃 石景山区副区长
    张 永 门头沟区副区长
    卢国懿 房山区副区长
    于世疆 通州区副区长
    张晓峰 顺义区副区长
    戴明超 大兴区副区长
    苏卫东 昌平区副区长
    王红艳 平谷区副区长
    朱 霞 怀柔区副区长
    蒋学甫 密云县副县长
    武 岗 延庆县副县长
    袁立洪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雪梅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 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附件2 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部 门 职 责 分 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工作,组织审查和上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按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市属项目供电工程;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按程序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

市监察局:负责对本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市财政局: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及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落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运营服务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建立排水论证制度;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区域限批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污染源监管;负责跨区县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统筹做好区域、小区开发规划与排水设施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统筹做好小区开发建设与排水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再生水利用,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粪便消纳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涉路事项审批,配合做好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统筹实施工作。

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再生水在农业上的科学利用与监控,做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制定

排水论证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制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相关运营企业做好排水和再生水设施资产的管理工作,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建设资金融资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树木伐移、绿地占用审批工作,配合做好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利用工作。

市金融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指导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市场化融资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度。 区县政府: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远郊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非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一)2013年任务......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加快小红门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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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3-09-27
截止日期: 2013-10-30
招标编号: 0702-1140CITC3090/10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项下第十包:仪表自控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0702-1140CITC3090/10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仪表自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相关服务、技术规格(第四部分)。

3、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万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⑴ 发售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0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⑵ 发售地点: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楼大厅东南侧标书室)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之前送至,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定于2013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8、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9、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乙37号
邮 编:100044
联系人:董彦斌
电 话:86-10-63377618
传 真:86-10-63377583

招标代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联系人:和雷、秦文婷
电 话:010-63348468、63348477
传 真:010-6337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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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第十包:仪表自控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最低评标价法对于所有投标文件的审核及评议: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商务及技术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推荐为中标人;

武汉康盛自控工程有限公司 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的合格生产商授权书,予以废标;

武汉科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商务及技术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价格较高,不予中标。

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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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5/11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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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清河25处污水口年底前治理 将47座再生水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1日讯)昨日,北京市人大召开“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办理进展情况通报会。根据议案办理方案,今年北京市将对清河、凉水河等四河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海淀、朝阳等区县及相关部门须在年底前完成对清河25处污水口的治理。
  
重点综合整治四河流
  
今年年初,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个代表团、85名代表对北京市水系综合治理提出了9件相关议案。按照大会意见,将9件议案合并为1件,即“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围绕该议案,北京市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并制订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该方案,将重点实施北运河流域的清河、凉水河、温榆河、通惠河综合治理工程,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水环境治理。方案对每一河流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凉水河的综合整治方案包括污水截留、河道清淤、干流下段拓宽等12类工程。通惠河的治理除再生水厂配套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外,还要完成景观提升、拆违控违等工作。
  
新城防洪标准50年一遇
  
为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北京将从治理流域内污水、水系防洪排水安全、控制农村污染源头、提升河湖管理水平等八方面入手。
  
其中,为解决流域内污水问题,会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相结合,计划在2015年前完成47座再生水厂,全市污水处理率达90%。
  
在水系防洪排水安全方面,将与中小河道治理三年行动相结合,完成1460公里中小河道治理,中心城、新城范围内中小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年至50年一遇,重点镇范围内中小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其他地区中小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为解决水系点面污染源问题,北京将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176处。
  
此外,北京还将探索“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承包一条河,担任“河长”,负责督办截污治污。
  
■ 四河流综合治理关键词
  
●清河:完成25处污水口治理,建设清河北岸截污干线12公里,清河南岸截污干线工程8公里,对淤积严重的5.85公里河道进行清淤。
  
●凉水河:完成30处污水口治理,建设截污管线共计18公里,实施干流沿岸6处污水管线除臭工程,重点对西客站暗涵至南五环段实施清淤,总长度约22.5公里。
  
●温榆河:推进沙河二期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及顺义马坡、赵全营镇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对流经的海淀、昌平、顺义、朝阳、通州等区管辖范围内的违建进行拆除。
  
●通惠河:实施朝阳区重兴寺村污水口治理工程及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实施通惠河面粉厂桥下游排污口截污工程。
  
■ 现状
  
河湖不达标面积达40%
  
北京境内有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大清河五大水系,全市河流425条,长约6400公里。
  
但是,北京面临着水资源极度紧缺、生态环境用水不足的问题。加上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数量持续增长,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2008年前已基本还清的清河、凉水河等河道,近年来再次出现水环境恶化。
  
议案办理方案中提到,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先期将围绕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北运河流域开展治理。
  
据了解,现在全市河道中,水库不达标需水量达15%,河湖不达标面积达40%,而全市河湖的2307个排污口中,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使得河湖水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集中河道污染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北运河流域的清河、温榆河、凉水河等,河道脏乱臭,社会反应强烈。

(来源:新京报,作者:记者黄颖,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5月10日)

“......●通惠河:实施朝阳区重兴寺村污水口治理工程及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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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今年将建13座再生水厂 治理水环境探索试点“河长制”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3日讯)北京市人大昨天召开“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办理进展情况通报会。记者获悉,北京市今年将开建13座再生水厂,对9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此外,将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流域水环境整治,探索试点“河长制”。

水环境问题近年来引起市民及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今年,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个代表团、85名代表对本市水系综合治理提出了9件相关议案。按照大会意见,将9件议案合并为1件,即“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

围绕该议案,北京市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据悉,北京市计划从流域内污水、水系点面源污染、构建生态水网、提升河湖管理水平等八方面入手,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记者获悉,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方面,计划在2015年前完成47座再生水厂、1290公里污水管线、484公里再生水管线建设,北京市污水处理率达90%。其中列入今年计划任务的包括清河第二、槐房、定福庄、高安屯、海淀稻香湖、海淀上庄、通州张家湾、顺义马坡、顺义赵全营等13座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及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等9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在解决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北京市将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176处。

与此同时,北京市还将完善流域水系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相结合,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探索开展流域管理、“河长制”试点。据了解,“河长制”2007年首创于江苏无锡,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承包一条河,担任“河长”,负责督办截污治污。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记者孙乾,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5月10日)

“......其中列入今年计划任务的包括清河第二、槐房、定福庄、高安屯、海淀稻香湖、海淀上庄、通州张家湾、顺义马坡、顺义赵全营等13座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及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等9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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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 跃升国内最大再生水厂(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3月13日讯)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2013年开工建设,2016年7月试运行。升级改造后的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开始出水,水质可达地表Ⅳ类。其中,高碑店再生水厂日处理规模可达100万吨,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再生水厂。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资料图片由中国净水技术网陈震宇提供,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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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碧水源助力全球最大百万吨级再生水厂 缓解北京水资源紧缺难题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2月25日讯)日前,记者获悉,由高科技环保企业碧水源负责深度处理关键技术的北京市高碑店再生水厂目前运行状态良好。作为被业界视为全球最大规模的高品质再生水工程,高碑店再生水厂日处理规模达100万吨,深度处理环节采用了碧水源自主研发的超滤膜工艺,水质主要指标可达地表水Ⅳ类标准,该技术在高碑店再生水厂的成功应用,不但为北京这座缺水城市的水资源再生利用提供了良好示范,亦在业界产生了重大的技术和市场影响力。

北京市作为一个人口超过2000多万的特大型城市,每日产生的污水达到500多万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直是北京市最大规模的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厂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1993年和1999年竣工通水,主体采用AA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的二级排放标准。

随着北京市对污水排放标准和再生水需求的提高,原有的技术已不能满足水质达标和再生水利用的要求。2013年,北京市正式印发《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提出三年内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在此背景下,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于2013年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7月投入试运行。在此之前,世界上还少有百万吨级处理量的污水处理厂升级为再生水厂的先例,高碑店再生水厂在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扩容升级,一跃成为业界眼中的世界最大规模的高品质再生水厂。

据悉,该再生水厂采用了“反硝化生物池+超滤膜”工艺,将二级处理出水进入反硝化滤池中脱氮、除磷,再经由碧水源自主研发的超滤膜技术过滤,可有效地去除了颗粒悬浮物、藻类、细菌、病毒、胶体、蛋白质及其他不溶解的污染物等。之后,出来的膜后水再经臭氧氧化脱色、紫外线消毒,从而保障出水水质安全达标。再生水厂建成以来,除给水源六厂、华能电厂冷却水供水外,一部分再生水还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给凉水河、南护城河、郊野公园等地补充环境用水,大大节约了优质自来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景观水体水质。

目前,碧水源膜法水处理技术已在北京多个大型项目中应用,如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清河再生水厂等,其中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同样以碧水源的超滤膜为深度处理关键技术。据悉,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已成为北京市第二大再生水厂,仅次于高碑店再生水厂的规模。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后日处理量为60万立方米,接近三分之一的昆明湖蓄水量。

据了解,创立于2001年的碧水源,是国内唯一一家集全系列膜材料研发、全系列膜生产与装备制造、膜工艺应用于一体的环保企业,以其世界领先的膜技术解决我国“水脏、水少、饮水不安全”的三大难题。其核心技术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为解决我国水环境污染和水资源短缺问题提供了突破性的技术选择与支撑。

(来源: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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