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实施补偿将有科学依据 日前,陕西省旬阳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南水北调水源区旬阳生态补偿规划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规划研究单位向评审专家组汇报了《报告》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情况。经过中省16名专家领导的认真讨论,顺利通过了评审。《报告》针对旬阳县实际情况,根据生态补偿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提出了南水北调水源区旬阳县生态补偿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标准和途径等。内容符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陕西省有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界定了生态补偿的依据,即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额外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报告》明确了补偿范围、补偿主体,认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主要是由工程下游沿线地区所享受,因此当地政府和中央政府是受益者的集体代表,也应当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问题中提供补偿的主体。接受补偿的主体应地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提供生态服务功能的地方政府、企业法人和社区居民等。旬阳县作为生态服务功能的提供者之一,应是补偿的主体。 《报告》核算了旬阳对涵养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做出的生态贡献以及付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本,其中包括治理污染投入、生态建设投入、经济结构强制性变迁和限制某些产业发展所丧失的收益共计60.4亿元,另有年度运行成本3.38亿元/年。分析了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途径。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主要有11个渠道,包括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基金中筹集2.02亿元,中央财政出资3亿元启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北京、天津、河北和河南根据其各自承诺的中线用水额度对口支援40.8亿元,继续征收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10940万元/年,水电站发电需要 交纳的水资源费8040万元/年,旬阳地方财政每年注入2580万元年,矿产开发企业缴纳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250万元,旬阳污水处理收集中筹集215万元年,企业自筹14.7亿元,接受社会各界和国际捐款等共计60.5亿元。《报告》明确规定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要与水质水量目标相联系,要求任何一个生态补偿建设项目都要与相应胡水质水量目标相联系,并通过独立的监测措施来衡量。在生态环境治理主要措施已建设完成,并开始运行阶段,达标河段,给以相应的生态补偿,未达标河段,不支付生态补偿,并要有赔偿措施及限期治理达标,赔偿款用于奖励达标河段区域。设在安康的南水北调中线上游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过境断面在线监测数据,并视达标超标情况来决定生态补偿资金的发放。 《报告》还将生态补偿资金的发放具体明确到了31个规划项目,主要包括旬阳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垃圾处理场建设和黄姜皂素加工业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工程等重点项目。 旬阳县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区。为了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安全,旬阳县在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提出建立现代河源文明和生态立县的战略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区域的高度,根据国家有关战略和政策,旬阳县率先开展了县级生态补偿规划研究工作,对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新成就、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08-7-22) “......《报告》还将生态补偿资金的发放具体明确到了31个规划项目,主要包括旬阳县污水处理厂......”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1-10 上午 02:07:24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