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 (招标编号:缙招标J2010-03) 招标单位: 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 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 施工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备案表
招 标 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 日 期 2010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或章) 日 期 2010 年 月 日 县行业主管部门 (盖 章) 日 期 2010 年 月 日
县监管办: (盖章) 日 期 2010 年 月 日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招标现已具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 二、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三、工程概况: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概算造价约145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以两者联合体参加投标(其中以联合体投标的市政企业要求注册地在本市范围内)。 2、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或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2日17时正;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yztb.com) 上发布。 联系人:陈小姐 樊小姐 电话:0578-3311234 3315776 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月7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1、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招标人: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1.1.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项目名称: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 1.1.5建设地点:缙云县东方镇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概算造价为 145万元。 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报名及资格预审递交时间:2010年1月8日至1月1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分至下午16:50分,提交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单位资质条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以两者联合体参加投标(其中市政企业要求注册地在本市范围内)。 (2)财务要求:良好。 (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承担过300吨/日的污水处理施工、安装工程三个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能在本项目班子中兼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1.4.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人致函。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要提交)。 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一览表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 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企业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证明复印件。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 丽水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的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市范围内的不须提供)。 (11)业绩资料:以合同为准并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2)项目负责人2007年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介绍。 (13)2007年企业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和在建情况。 (1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一览表, 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资料;。 3.1.2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提供的原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 企业法人代表本人提交资料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份证提交资料时,须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聘书或任职文件原件。 项目负责人目前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的证明原件(仅指丽水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地在本市范围内的不须提供)。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原件或能证明已注册的有效证明原件。 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10)业绩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联合体的提供其中一个企业业绩即可)。 (11)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原件; (1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 款和第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通过抽签形式产生15家单位,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时,全数参加投标。 2.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与复印件 一 致 2.2 详细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已通过考核合格的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人员相一致,且具有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企业聘书或任职文件 资质等级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以市政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联合体。 财务状况 良好 业绩资料 符合预审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两家单位业绩合计达到要求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且不能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证明; 出具时间必须在本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后(无在建证明所指的在建工程是指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且以初步验收为准(未初步验收的定为在建工程))。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 出具时间必须在本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后 其它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3.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 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文件向贵方宣告, (公司名)法人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公司,任命 (姓名)为本公司和本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代理在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施工投标报名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 此致 授 权 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单位:(公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致函 申请人致函 (招标人名称): 1、我们谨此向贵方申请,请贵方审核我方能否作为缙云县东方镇污水处理工程(Ⅰ标段)的合格投标人。 2、我们谨此承认贵方为证实我方递交的声明、文件、资料和澄清我们的财务,技术状况进行调查。 我们声明,申请书中填报的表格和资料的每一细节是完整、真实和正确,并对此负责。 申请人: (盖 章) 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3、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办事处地址: 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5 注册地: 注册年份: 6 公司资质等级: 7 主营范围: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一览表和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聘书复印件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览表 序 号 职 务 名 称 姓 名 性 别 证 书 编 号 备 注 1 法定代表人 2 企业经理 3 企业技术负责人 4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5 项目负责人 6 项目专职安全员 注:①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 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企业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③“三类人员”如已通过考核合格,但无证书的,须提供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法人代表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企业经理(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为准)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企业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聘书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 10、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当前不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的证明复印件;
11、项目负责人2007年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 务 资质等级 注册证书号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2007年至今完工主要工程情况 序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平方米) 工作量 (万元) 开竣工 日 期 工程质量情况 12、2007年至今的主要业绩情况和在建工程情况 企业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未完成部份(万元) 预计完工日期 企业2007年至今完成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竣工质量标准 完工日期 1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一览表和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 称 现场承担工作 资历及近期承担主要工程情况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已通过公告尚未领取注册证书,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