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东市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青建设〔2014〕216号 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你局《关于审查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东规建〔2014〕194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环资〔2012〕1181号),我厅会同省、海东市、互助县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专家,对青海智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提交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本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交了补充文本。经审核,原则同意补充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民和县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工程新增占地面积852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439平方米,设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扩建后总污水处理能力为近期(2020年)12000立方米/日、远期(2030年)20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一体化氧化沟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机械脱水。沿县城享堂南路、享堂中路、川李公路、米拉西路、米拉中路、湟水北路、史纳新路等11条道路敷设污水管网共计14338米(DN300~DN500、HDPE双壁波纹管),配套建设检查井396座。 二、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改良型氧化沟一体化反应池及终沉池、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及配电室、中间池、深度处理用房、附属用房及总图工程;敷设污水收集管网。 三、建设标准:出水水质标准为一级A污水排放标准;主要生产性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为重点设防类。 四、工程概算:经初步审核,本工程总概算为3500万元,最终以省发改委与我厅会签的概算批复为准。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两年。 六、技术措施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阶段要做好基坑、管沟开挖边坡支护设计方案,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七、其它 (一)请通知设计单位结合海东市民和县总体规划、现场实际情况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如需重大变更,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二)请各有关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审查中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各项建设外部条件的落实。 (三)对建筑材料选用、设备选型、土地资源利用等均要本着高效、节能、环保及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 (四)你局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和义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本项目建设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有关规定报审合格并备案后,抓紧开工建设。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5日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保厅,海东市发改委、水务局,民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青海智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厅主管领导,有关处室。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印发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http://xxgk.qh.gov.cn/jst,2014年5月14日) “......设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扩建后总污水处理能力为近期(2020年)12000立方米/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