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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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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4-湖北省十堰市郧县杨溪铺镇污水处理厂 (2009/12/26 0:20: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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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12-25
截 止 日 期: 2010-01-04
招标编号:GXTC-0913081/HBZH-200912-T34-0717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五峰乡、杨溪铺镇、茶店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南化塘镇垃圾处理项目已列入国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的远期实施项目,现以纳入近期实施。根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第二次部级联席会议的相关精神,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业主委托,对湖北省郧县乡镇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代建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郧县五峰乡、杨溪铺镇、茶店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规模初步估算处理能力分别为4000立方米/日、4000立方米/日、3500立方米/日;郧县南化塘镇垃圾处理项目初步估算处理能力40吨/日。

2、建设地点:郧县五峰乡、杨溪铺镇、茶店镇、南化塘镇。

3、资金来源:前期自筹,后期为中央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4、招标内容: 郧县五峰乡、杨溪铺镇、茶店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南化塘镇垃圾处理项目代建单位,由其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的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从项目前期工作到试运行),实现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要求采用成熟可靠的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新工艺(处理效果好、占地面积小、运行及维修成本省,经过处理后的水质达到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B类标准;污水处理直接运行费用控制在0.3元/吨以下,垃圾渗滤液处理的费用控制在10元/吨的范围内)。

5、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和建设工期: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工期:365天。

6、投标人资格
6.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
6.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不少于1200万元资金可用于4个项目前期工作的支付能力。
6.3近三年至少完成1项投资额在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绩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施工业绩(附证明文件);
6.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发生过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6.4拥有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管理所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项目现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满足本项目管理各个阶段的需要。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市政工程),近三年有从事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必须从事类似工程建设工作年限在10 年以上,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7、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告第6条中的第6.1、6.2、6.3、6.4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的原件等,以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12月2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每天8:30-11:30;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1办公室。

10、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0年1月4日中午12时以前送至(招标人)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1室。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注明“湖北省郧县乡镇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代建单位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资格预审评审将在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

11、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后20天内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2、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涛
电 话:1517229160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东三路,省司法厅斜对面)
邮 编:430071
联系人:刘谦
电 话:027-87233725
传 真:027-87235312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0/8/23 1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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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8-20
截 止 日 期: 2010-09-09
招 标 编 号: GXTCHB-1013010

湖北省郧县乡镇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已列入国务院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北省郧县乡镇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设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郧县五峰乡、杨溪铺镇、茶店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4000立方米/日、4000立方米/日、3500立方米/日;郧县南化塘镇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能力40吨/日。(要求采用成熟可靠的污水处理的新工艺(处理效果好、占地面积小、运行及维修成本省,经过处理后的水质达到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一级B类标准;污水处理直接运行费用控制在0.3元/吨以下。)

2、建设地点:郧县五峰乡、杨溪铺镇、茶店镇、南化塘镇。

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4、招标内容:郧县五峰乡、杨溪铺镇、茶店镇污水处理和南化塘镇垃圾处理项目的设计单位招标(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初勘和详勘)、环境影响评价、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5、工程设计周期要求: 50天。其中,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初勘和详勘)、环境影响评价10天、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15天,施工图设计25天。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
(1)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限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限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2)近三年(2007年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污水处理工程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业绩。

7、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但在报名时要采用验证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将前述第6条要求的所有资料交招标代理机构处验证,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前述第6条要求的相应的业绩资料原件,并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8月26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1室。

1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

12、标前答疑:投标人在开标前15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交或传真至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FAX:027-87235312),招标公司将各投标人疑问汇总整理后,以书面形式答复。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9月9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山河大厦
联系人:殷雄兵
电 话:18971457855、1507131600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东三路,省司法厅斜对面)
联系人:刘谦
电 话:027-87233725
传 真:027-8723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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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9/2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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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郧县杨溪铺镇污水处理工程
审批文号 鄂发改地区[2012]45号
审批文件 省发改委批复郧县杨溪铺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机关 地 区 处
发文日期 2012年02月07日
受文单位 十堰市发展改革委
内容摘要

十堰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郧县杨溪铺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十发改〔2011〕231号文)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对郧县杨溪铺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郧县杨溪铺镇位于丹江口库区,属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丹江口库区湖北省部分段。随着城镇化的进程,集镇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多,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将造成水体污染、水质下降。为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在该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3500立方米,污水收集范围为镇区。
2、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15.3公里;
3、污水、污泥处理设备和构(建)筑物;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等。

三、工艺及厂址
1、污水处理工艺采用BL水循环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B排放标准;
2、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机械脱水工艺。
3、厂址:郧县杨溪铺镇财神庙村四组。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该工程总投资2819.17万元,
2、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五、项目法人及招标:同意组建的项目法人及所拟的招标方案。

请据此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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