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编号:18J-2926K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七月 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8J-2926K 编制单位人员 院长: 姜云海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院总工程师:张富国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院副总工程师: 关继海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吴晓光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刘志刚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深圳分院院长:张闻东 高级工程师 分院总工程师:薛昆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单富强 工程师 参加编制人员: 李 宇 工程师 单福强 工程师 邢钧海 工程师 于 岩 工程师 崔 壮 工程师 张勇辉 工程师 王凤娇 高级工程师 梁 松 一级注册结构师 李延辉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回复 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在广州组织对《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进行评审。会议邀请了水处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市政规划、建筑结构、工程造价等方面的7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市发改委、水务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前专家对可《可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有关专家和代表进行了现场踏勘。会议首先由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汇报《可研报告》的编制情况,建设单位作了补充介绍,专家和有关单位代表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宗旨,专家组经过认真研究,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总体评价:《可研报告》的文件组成完整,研究内容较齐全,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较充分,主要水处理工艺路线基本适当。《可研报告》的研究编制深度基本达到可研编制相关要求。专家组原则上同意《可研报告》通过评审,报告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修编完善后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划,建成后可满足服务区域内规划年度内增长污水量处理需求,也是改善石井河、新市涌等水体环境、控制珠江水质污染、保护西航道饮用水源的需要,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三、建设规模与出水标准:据《可研报告》: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5万m3/d,建成后石井净水厂总处理规模为30万m3/d。项目污水处理出水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 四、意见和建议 1、校核项目采用的基础资料、数据,补充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背景补充二期工程扩建的必要性。回复:已核实相关数据,并补充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结合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补充建设背景补充二期工程扩建的必要性,详见2.9.6节、4.1.3节。 2、根据大坦沙、石井厂现状管网建设及水量分配情况,核实项目一、二期处理规模的合理性,并结合项目地块实际考虑远期预留,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回复:已根据大坦沙及石井净水厂现状管网及规划管网情况,核实水量分配情况及核实项目一期、及二期处理规模。详见2.9.4节、2.10.3节、2.10.4节。二期工程平面布置充分结合一期工程的预留通道及管线连接条件进行合理布置,在现有用地条件下,不能满足远期规模建设需求,根据规划远期需要另行征地建设。 3、补充一、二期工程工艺设计的衔接关系。回复:已补充一期、二期工程工艺设计的衔接关系,详见7.3.1节。 4、结合一期工程结构设计复核二期工程结构设计合理性。回复:已进行复核对比。 5、建议项目总图布局按终期规模设计,结合一、二期工程方案补充交通组织设计。回复:二期工程平面布置充分结合一期工程的预留条件进行合理布置,在现有用地条件下,不能满足远期规模建设需求,根据规划远期需要另行征地建设。根据一、二期工程的平面布置方案,交通组织设计详见7.3.1.8节。 6、结合一期工程通风除臭现状进一步论证二期除臭工艺设计合理性并加以完善。回复:二期的除臭工艺与一期一样,在局部区域(生化区车间)根据实测情况和运营情况已加大除臭风量和空间换气次数。 7、深化完善项目污泥处理、处置方案,补充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细化中水回用章节。回复:本工程处理后的污泥送往规划的污泥处置中心,统一焚烧处理,详见6.6.7节;已修改中水回用章节,本工程尾水达到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尾水作为石井河的景观补水,详6.7节。 8、核实项目一、二期工程初雨处理后续如何推进,及对二期工程设计及投资的影响。回复:初雨收集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系统,初雨处理与污水处理设施分开,一期工程的初雨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不会对二期工程造成影响。 9、复核地下连续墙、水泥搅拌桩、抗拔桩、地面绿化景观等子项单位造价指标,并根据完善后的工艺、工程方案,优化项目工程费,根据有关文件复核完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项目投资估算。回复:经过复核计算后已调整,详见投资估算表。 10、结合一期工程总体完善二期工程经济、财务分析基础数据,重新进行经济、财务测算。 回复:已结合一期情况修改完善二期工程经济及财务分析,详见投资估算及财务测算。 11、其余需修改完善的内容和相关细节可参考专家具体意见。回复:已核实相关意见并修改完善。 五、其他意见: 1、根据大坦沙、石井厂现有管网建设及水量分配情况,理顺石井净水厂的收水范围,完善项目背景和基础数据,细化各年度污水量和收水量计算,合理确定规模。回复:已根据管网建设情况核实石井净水厂的收水范围并完善项目背景和相关数据,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和石井净水厂的服务范围以环城高速及白云一线为分界线,石井净水厂的收集管网是在原大坦沙已建管网基础上,新建西线、中线和东线污水主干管,收集环城高速以北区域的污水进入石井净水厂,系统现状和规划管网情况详2.9节、2.10节;污水量、收水量及污水厂的规模详5.2节。 2、补充一期工程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二期工程方案提供参考。回复:二期工程目前正在运行调试状态,净水水质及水量都还未达到设计值,详见2.9.6.2节。 3、项目净水水质预测宜参考石井污水厂水质。回复:石井污水处理厂位于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的北侧,属于江高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石井净水厂与石井污水厂不是同一管网系统,进水水质有差别。石井净水厂与大坦沙三期工程为同一管网系统,参照大坦沙三期工程的进水水质更具有实际意义。因此,本工程设计进水水质参照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更符合实际情况。 4、建议项目总图布局按终期规模设计(48万t/d),结合一、二期工程方案补充交通组织设计。回复:二期工程平面布置充分结合一期工程的预留通道及管线连接条件进行合理布置,在现有用地条件下,不能满足远期规模建设需求,根据规划远期需要另行征地建设。根据一、二期工程的平面布置方案,交通组织设计详见7.3.1.8节。 5、地下构筑物顶板荷载取值偏小,建议复核调整。回复:已复核修改,附加恒载取为 32kPa。 6、完善图3.1-1石井净水厂主干管系统图,明确石井净水厂污水汇集情况。回复:石井净水厂收水范围为大坦沙污水系统中环城高速、新市涌以北区域,总服务面积45.11km2,通过西线、中线及东线污水干管转输原大坦沙已建污水管的污水至石井净水厂,并完善主干管系统图,详3.1节。 7、复核地下池体容积,方案中建筑物一览表中池体尺寸与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中尺寸不一致(生化池、二沉池等),并根据核实后情况优化相关投资。回复:已复核并修改相关投资,详见7.4.2节、7.4.3节及投资估算表。 8、因一、二期地下连续墙距离为10m,复核地下连续墙+锚索支护方案的合理性。回复:平面图中所示为本次二期工程的地下主体结构外壁与一期工程相距10m,并非支护结构之间距离,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相邻一侧不设置锚索,考虑紧靠原一期地下连续墙重新设置一道围护结构。 六、补充修编意见如下: 1、请根据大坦沙、石井厂现状管网建设及水量分配情况,进一步核实项目一、二期处理规模的合理性,适当预留远期,确保土地有效利用。回复:大坦沙及石井净水厂现状管网建设情况详2.9.4节、3.1.1节,根据现状人口及用水量核实现状污水量,石井净水厂范围现状污水量约26.85万m3/d,已经超过一期15万m3/d 规模,因此需要扩建二期工程15万m3/d 的处理规模。二期工程平面布置充分结合一期工程的预留通道及管线连接条件进行合理布置,在现有用地条件下,不能满足远期规模建设需求,根据规划远期需要另行征地建设。 2、补充二期工程结构合理性复核结论。回复:已补充,详7.5.13节。 3、二期通风除臭工程方案,考虑加大除臭量及换气次数,与一期工程主要指标差异情况请补充(如设备增加对比情况,换气次数等差异)。回复:按要求补充,详见7.10.6节、7.10.7节。 4、工程方案:二期利用原一期支护结构,在一二期临界处采用地下连续墙即可,二期工程只有三面采用预应力锚索,因二期利用原一期支护,因此需要补充一期支护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和相关设计资料,并复核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及单价。回复:只是利用原一期结构的支护结构作为二期支护结构的边界和外模,二期工程基坑开挖后,一期工程的支护结构并不受力,因此无需考虑一期支护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已在支护结构章节补充说明,详7.5.7节;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和单价已复核修改。 5、投资估算部分:复核厂区通讯、化验、机修、运输、新旧工艺搭接等费用的合理性。复核项目主要工程量及单价,根据优化后的方案重新完善项目投资估算,补充一期工程相关投资及与二期工程的对比情况。回复:二期工程扩建,污水处理处理规模增加,维修、运输及化验的人员增加,需要同步配套增加相应工具及设备;已建构筑物,由于二期工程安装管道及设备需要开洞及封堵,因此需要部分工程费用。 6、补充项目一期工程地勘资料,及二期工程溶洞处理暂估费的合理性说明。回复:已补充一期相关钻孔资料及溶洞处理费用的合理性,详见7.5.6节结构。根据地勘资料,一期工程约1/3 的区域位于岩溶发育区,最终基坑支护及底板抗拔桩的溶洞处理费用约650万元,二期工程整体都位于岩溶发育区,所以大致按一期费用的3倍来估算,暂定2000万元,详见投资估算。 《江高净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回复 2018年2月9日,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江高净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评审会。会议邀请了3 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参会的有市水投集团、市净水有限公司、白云区国土规划局、白云区水务局、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代表。专家和参会代表听取了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汇报,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按照市政府《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年)》(穗府办函〔2017〕91号)要求,为满足纳污范围内污水处理的需要,实施江高净水厂工程、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与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是必要的。 二、《可研报告》编制内容全面,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合适,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可开展下阶段工作。 三、意见与建议 1、结合白云区最新的城市规划及污水系统内现状、在建、拟建管网工程,复核估算系统旱季、雨季污水量,有针对性地完善3 个污水厂建设必要性的论述。回复: 已结合最新的城市规划及污水系统内现状、在建、拟建管网工程,估算系统旱、雨季污水量,详见正文2.9节、2.10节、3.1节3.3节。 2、论证净水厂建设计划与管网系统建设时间的匹配性。回复: 三年计划中没有配套管网建设计划,收集支管及黑臭截污支管由区负责建设,目前正在编制治理方案。 3、结合最新的人口数据、工业企业水量和地块开发规划、江高净水厂污水系统和龙归污水厂系统的水量分配方案、大坦沙污水系统与石井污水系统的水量分配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规模的论证。回复:已结合最新的人口数据、工业企业水量和地块开发规划论证建设规模,水量调配方案及大坦沙系统与石井污水系统的水量分配方案,关于规模论述详见5.2章节。 4、应进一步说明3 个净水厂的选址的可行性。回复:石井净水厂一期征地已经按照30万m3/d规模征地,二期工程不需要征地。 5、应结合近3年的实际运行水质数据,优化设计进水水质指标;出水水质标准宜考虑受纳水体水环境功能要求。回复:已补充近3年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及石井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质数据,优化设计净水水质,详见5.3.1节;根据《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石井河水环境功能属于综合用水区,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的Ⅳ类标准值实施水质管理。根 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市政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及出水标准的通知》(穗水规划〔2017〕135号),明确区域内新建、改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原则上执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因此。因此,本项目按照以上通知要求执行,其出水水质能够满足石井河水环境功能规划要求。 6、应根据进、出水水质要求,对处理工艺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并细化构筑物设计、设备选型方案。回复: 已对处理工艺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细化构筑物设计及设备选型,详见6.3节、7.2节。 7、应根据已有污水厂的污泥产量的统计数据,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回复:已补充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近3年污泥产量数据,考虑一定富余,确定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污泥产泥系数取值1.3tDS/万m3污水,详见6.6章节。 8、明确地面景观功能定位,优化相关设计。回复:厂区地面景观为公园式厂区。 9、细化海绵城市设计内容与措施。回复:已经细化海绵城市设计内容与措施,详见7.13章节。 10、江高净水厂和龙归污水厂应结合水环境功能需求,细化尾水排放方案。回复:石井净水厂一期已经按照远期规模建设尾水排放管,详江高净水厂和龙归污水厂可研文本。 11、 参考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和石井污水处理厂现状进水水质,核实石井净水厂二期 工程的进水指标取值,进一步细化各单体的设计参数。回复:已根据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和石井污水处理厂现状进水水质,核实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的进水指标取值,并细化各单体的设计参数,详见5.3节及7.4节。 12、细化征地拆迁方案和资金测算表。回复:石井净水厂一期征地已经按照30万m3/d规模征地,二期工程不需要征地。 13、补充相关用地审批文件。回复:已补充,详见附件。 14、 根据优化后的方案,重新调整投资估算。回复:已经调整,详第12章投资估算章节。 《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及回复 建管技审[2018] 039 号 广州市水务局: 2018年2月2日,局以“净水-2018-2”号文委托我中心对《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我中心于2018年2月8日组织局综合规划处和项目业主进行现场踏勘,并于2018年2月9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我中心同意专家组意见,现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石井净水厂位于白云区张村石槎路周边,服务范围为大坦沙系统鹅春岗片区、新市涌以东片区、石井河干流片区,包含白云一线、环城高速至白云区界以北,服务面积为45.11km2,石井净水厂一、二期旱季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Q=30万m3/d;初雨处理设施设计规模30万m3/d;厂区征地面积为16.57ha,石井净水厂一期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8.87ha,旱季污水处理设计规模Q=15m3/d;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初雨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30万m3/d。本工程拟建设石井净水厂二期,拟采用地下式,旱季污水处理设计规模Q=15m3/d,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2/O,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标准中的较严值,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98326.39元,其中工程费用76856.08万元。 二、总体评价 (一)按照市政府《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年)》(穗府办函[2017]91号)要求,为解决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目前存在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建设石井净水厂二期是必要的。 (二)《可研报告》缺乏对石井净水厂一期工程和厂外配套管网系统的现在平均,二期工程建设必要性论证不充分,应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意见及建议 (一)结合白云区最新的城市规划、人口数据、工业企业水量细化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与石井净水厂的水量分配方案。回复:已结合最新的人口数据、工业企业水量和地块开发规划论证建设规模,水量调配方案及大坦沙系统与石井污水系统的水量分配方案,关于规模论述详见5.2章节。 (二)补充石井净水厂一期工程的现状评价、核实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二期工程建设必要性论述。回复:已经补充石井净水厂一期工程的现状评价、核实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及完善二期工程建设必要性论述。详见3.1章节、3.2章节、3.4章节。 (三)补充石井净水厂厂外配套管网系统的现状、收水效果、建设计划和进厂总管过流能力校核等内容。回复:已补充石井净水厂厂外配套管网系统的现状、收水效果、建设计划和进厂总管过流能力校核等内容,详见3.1章节、3.2章节。 (四)环城高速初雨厂近期无法建成,石井河干流截污渠箱收集的合流污水需要通过提升泵站输送至石井净水厂处理,应补充石井河干流截污系统对石井净水厂一期工程 的影响分析。回复:石井净水厂初雨设施处理规模按 30 万 m3/d 设计,近期石井河干流截污系调蓄管渠(石井河、新市涌)近期服务范围初雨量32 万m3/d 可全部由石井净水厂处理,不会对石井净水厂造成影响,详见3.1 章节。 (五)补充2020年石井净水厂服务范围内用水量预测,并以此校核二期工程的设计规模。回复:已补充2020年石井净水厂服务范围内用水量预测,并以此校核二期工程的设计规模,预测结果与分类水量法基本一致,详见5.2章节。 (六)参考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和石井污水处理厂近3年的实际运行水质数据,核实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的进水指标取值,进一步细化各单体的设计参数。回复:已补充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和石井污水处理厂近3年的实际运行水质数据,并核实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的进水指标取值及细化各单体的设计参数,详见5.3章节、7.4章节。 (七)应根据进、出水水质要求,对处理工艺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工艺比选方案应增加高程图。回复:已对进出水水质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详见5.3章节;并补充工艺比选方案高程图,详见附图。 (八)应根据已有污水厂污泥产量的统计数据,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回复:已补充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近3年污泥产量数据,考虑一定富余,确定石井净水厂二期工程污泥产泥系数取值1.3tDS/万m3污水,详见6.6章节。 (九)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共用一个尾气排放塔,宜参考一期工程环评批复要求核实通风除臭设计。回复:二期工程新建设基坑,不与一期工程共用尾气排放塔,可以参照一期除臭排 放标准,最终尾气排放标准最终以环评批复为准。 (十)核实厂区防洪设计标准及防洪标高。回复:已经核实厂区防洪设计标准及防洪标高,详见7.2章节。 (十一)应参考一期工程地质资料和设计变更资料完善二期工程结构设计。回复:本次设计已经考虑一期工程地质资料和设计变更情况。 (十二)补充一期与二期工程基坑连通通道设计图。回复:已补充,详见附图。 (十三)明确地面景观功能定位,优化相关设计。回复:厂区地面景观为公园式厂区。 (十四)细化海绵城市设计内容与措施。回复:已经细化海绵城市设计内容与措施,详见 7.13章节。 (十五)根据优化后的方案,重新调整投资估算。回复:已根据方案优化投资估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