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29-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1275&classid=858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09年11月2日受理了重庆白涛化工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环评报告书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 建设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处新立村 建设单位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污水处理厂建设总规模为3万m3/d,远期2020年处理规模3万m3/d,近期规模为1万m3/d。配套管网26.31km,输送能力为3万m3/d。 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大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二级标准 噪声:污水处理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弃渣,施工期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排放,生活废水经生化处理达标排放,废气和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弃渣通过园区内部平场进行平衡或送往指定的渣场进行堆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营运期主要为通过管道沿白涛河于白涛河与乌江交汇口处排入乌江的尾水对乌江水质及下游生产用水取水口水质的影响。近期、远期正常排放时,枯水期和丰水期对乌江和乌江水泥厂生产用水取水口水质影响不大,近期事故排放枯水期、丰水期对其影响也不明显,敏感区域水质仍满足水质标准。通过加强管理,污水处理厂采用双电源供电等措施,污水厂出现事故概率小。 工程运行期间臭气对周边有一定影响,采取划定大气防护距离的方式减轻影响。污水厂污泥送涪陵区危废中心处置。 工程采取以上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评价结论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管网是重庆白涛化工园区市政污水处理的配套设施,是国家鼓励支持的项目;工程建设有利于白涛化工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污水处理厂所选厂址符合涪陵区发展规划,厂址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污水处理厂采用CASS处理工艺,出水可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有利于减小园区污水中水污染物对乌江、长江的污染;公众支持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工程选址建设可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725 传 真:89181940 电子邮件: cqhbjhpc@163.com 联系人:姚桦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11月8日 “......污水处理厂建设总规模为3万m3/d,远期2020年处理规模3万m3/d,近期规模为1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2-13 上午 04:43:4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