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述 根据《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东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保护京杭运河(邳州段)的水环境,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城东工业园内,霍连高速公路北侧、三先路东侧、君子兰化工厂以南的地块建设“邳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本工程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运河镇的城东工业园和炮车镇的东城工业园,具体范围为徐海公路以南,三先路、建秋河以东,超先路、炮车大道以西,霍连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总面积约13.3平方公里。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9亩,总投资2400.14万元。远期总设计规模为4.0万m3/d,分期实施。本次按照近期规模2.0万m3/d设计。 (二)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 本项目采用A2/O活性污泥辅以化学除磷和微过滤处理工艺,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回用率不低于25%,多余尾水进入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区域尾水向东导流工程(邳州段)。本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是有益的。 建设项目脱水机房采用全封闭的浓缩脱水设备,有效地防止了臭气外溢,较好的改善了机房的卫生条件。另外,将储泥池建在室外并加盖,臭气的影响亦减到最低。在污水预处理部分设除臭间,采用生物滤池除臭技术。通过预测和类比调查,其厂界恶臭浓度可以达到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过程产生的机械运行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音、设备减振、加装隔音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污泥堆放场地和其它固废存放场所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做好地面硬化、防渗处理。污泥堆放场所四周设置导流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堆放场内,同时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避免渗渗液四处流淌污染环境。 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厂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行垃圾填埋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排放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总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和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邳州市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论证,“邳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公众如需要报告书简本请在2008年10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索取。 联系邮箱:xeccchenhua@163.com (五)征询意见主要事项: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填写的意见或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xeccchenhua@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