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3-12-05 截止日期: 2013-12-12 招标编号: SG1300G1313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松岭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署发改字[2013]1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兴安岭松岭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杨气镇; ⑵ 项目总投资:6262万元; ⑶ 工程规模:CWSBR反应池566.4*2㎡,鼓风机房421.99㎡,锅炉房122.85㎡,污泥脱水间589.45㎡,汛期提升泵房34.87㎡,预处理间528.68㎡,综合用房476.79㎡,污水管网17.84KM及厂区工程; ⑷ 计划工期: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16日; ⑸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700万元)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省外施工企业须先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27030120540000009,开户行:龙江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交纳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0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3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大兴安岭松岭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淑琴 电 话:13214575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