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
6347-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9/11/19 6:26:00)
|
楼主
|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2
回复数: 94776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6 12:31:00
联系方式:
|
|
|
|
|
|
|
|
|
|
五营林业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日处理污水0.5万吨 2009-2012 污水处理厂1座 3,600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3-26 0:13:56修改过) |
|
|
|
|
|
|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
admin的回复(2010/7/26 2:38:00)
|
第1楼
|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2
回复数: 94776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6 12:31:00
联系方式:
|
|
|
|
|
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南岔区将开征污水处理费 从2010年6月30日起,我市将在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南岔区开征污水处理费,这是市政府、市物价局依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作出的决定。 据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部门人员介绍,开征污水处理费可以促使居民和各行各业节约用水,提高节水的积极性。污水经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可解决生活污水多年来直接排放造成污染的问题。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可实现达标排放,改善生态环境。长期以来,我市生产、生活污水一直是直接排放,在一定程度上给地下水源造成了污染隐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保证了污水处理厂对城区管网收集的污水进行集中治理,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不但改善了生态环境,也保护了我们的地下饮用水源,这对于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 征收范围是居住在三四区内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以及利用自建排水管网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居民(含个体工商户),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其使用自备井抽取地下水的,有水表的按照水表计量数据核定;无水表的按照水泵铬牌流量乘每天8小时计算当月实有水量征收。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减半征收污水处理费。严重亏损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污水处理费,但不得免交。 征收标准是居民征收标准为0.8元/立方米,非居民为1元/立方米,作为水价的组成部分,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另据了解,为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我市从2008年起陆续投资兴建了伊春区污水处理厂、南岔区污水处理厂、铁力污水处理厂、嘉荫污水处理厂、带岭污水处理厂,其中伊春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待国家验收,南岔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还有14座污水处理厂将陆续开工建设,新开工的污水处理厂有汤旺河区、友好区、五营区、红星区、西林区、新青区、朗乡、乌伊岭区、美溪区、上甘岭区等,正在积极对上争取的有金山屯、双丰、桃山污水处理厂。到2012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日,新建排水管道484公里,使全市的污水处理率由0达到73%。 (来源:林城晚报,作者:记者金守城,2010年06月25日) “......新开工的污水处理厂有汤旺河区、友好区、五营区、红星区、西林区、新青区、朗乡、乌伊岭区、美溪区、上甘岭区等......” |
|
|
|
|
|
|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
admin的回复(2012/5/5 23:45:00)
|
第2楼
|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2
回复数: 94776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6 12:31:00
联系方式:
|
|
|
|
|
伊春市有24个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纳入规划 近日,我市有24个工程项目分别列入续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规划。 据了解,“十二五”续建工程项目具体包括:红星区城市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铁力市、嘉荫县污水治理工程;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包括:乌伊岭区、金山屯区、汤旺河区、五营区、新青区、西林区、美溪区、上甘岭区、带岭区、友好区、乌马河区、翠峦区、桃山林业局、朗乡林业局、双丰林业局污水处理工程,铁力市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南岔区浩良河镇、嘉荫县乌云镇污水处理工程;汤旺河区、朗乡林业局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伊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以上项目建设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主体,以污水管网、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配套设施建设为主线,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来源:林城晚报,作者:记者崔蕊,2012年4月17日) “......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包括:乌伊岭区、金山屯区、汤旺河区、五营区、新青区、西林区、美溪区、上甘岭区、带岭区、友好区、乌马河区、翠峦区、桃山林业局、朗乡林业局、双丰林业局污水处理工程......” |
|
|
|
|
|
|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
admin的回复(2015/3/26 0:13:00)
|
第3楼
|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2
回复数: 94776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6 12:31:00
联系方式:
|
|
|
|
|
加入日期: 2015-03-25 截止日期: 2015-04-24 招标编号: SJ0800G1500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地区函[2013]4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五营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西部河南小区西北侧300米处; 2.3 建设规模:占地0.735公顷,近期处理规模为0.4万吨/日,远期0.6万吨/日; 2.4 总投资额:6213.52万元;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设计周期:计划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5月30日; 2.7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17:00,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和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中“投标人诚信管理库”中已经登记入库的投标人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登记,入库登记办理的联系电话:0458-3870307,联系人:闫雪松、李彦良,因未能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投标人,其后果自负。详细办理须知,见网站《使用手册》的栏目入库须知。入库登记办理,请登录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gov.cn)进行网上登记,按须知办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本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本次投标由投标人自愿参加,因投标人未能中标所产生的一切和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也不给予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和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gov.cn)。 招标人:黑龙江省五营林业局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林业局 联系人:曹刚 电 话:13845891353 “......2.3 建设规模:占地0.735公顷,近期处理规模为0.4万吨/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