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南岔区将开征污水处理费 从2010年6月30日起,我市将在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南岔区开征污水处理费,这是市政府、市物价局依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作出的决定。 据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部门人员介绍,开征污水处理费可以促使居民和各行各业节约用水,提高节水的积极性。污水经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可解决生活污水多年来直接排放造成污染的问题。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可实现达标排放,改善生态环境。长期以来,我市生产、生活污水一直是直接排放,在一定程度上给地下水源造成了污染隐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保证了污水处理厂对城区管网收集的污水进行集中治理,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不但改善了生态环境,也保护了我们的地下饮用水源,这对于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 征收范围是居住在三四区内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以及利用自建排水管网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居民(含个体工商户),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其使用自备井抽取地下水的,有水表的按照水表计量数据核定;无水表的按照水泵铬牌流量乘每天8小时计算当月实有水量征收。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减半征收污水处理费。严重亏损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污水处理费,但不得免交。 征收标准是居民征收标准为0.8元/立方米,非居民为1元/立方米,作为水价的组成部分,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另据了解,为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我市从2008年起陆续投资兴建了伊春区污水处理厂、南岔区污水处理厂、铁力污水处理厂、嘉荫污水处理厂、带岭污水处理厂,其中伊春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待国家验收,南岔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还有14座污水处理厂将陆续开工建设,新开工的污水处理厂有汤旺河区、友好区、五营区、红星区、西林区、新青区、朗乡、乌伊岭区、美溪区、上甘岭区等,正在积极对上争取的有金山屯、双丰、桃山污水处理厂。到2012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日,新建排水管道484公里,使全市的污水处理率由0达到73%。 (来源:林城晚报,作者:记者金守城,2010年06月25日) “......我市从2008年起陆续投资兴建了伊春区污水处理厂、南岔区污水处理厂、铁力污水处理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