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华宁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招标 资金来源:国资100.0% 建设规模:扩建1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20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7-5017898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切换到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供投标人免费下载使用。 建设单位:华宁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锐祥 电 话:186870170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联合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付永万 电 话:137690937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00202300100001001 标段名称:华宁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2 09:00 开标地点: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15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根据本项目可研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运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套服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位于华宁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南侧预留空地,周边交通便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扫描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污水处理厂新建或者改扩建处理规模1万吨/日(含)以上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且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需体现时间、设计内容、处理规模),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开具的用户证明函扫描件来补充证明。 其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污水处理厂新建或者改扩建处理规模1万吨/日(含)以上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且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需体现时间、设计内容、处理规模),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的,需提供业主开具的用户证明函扫描件来补充证明。 5、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扫描件; (2)各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须符合本招标公告附件《设计人员配置表》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社保证明扫描件; 6、社保要求: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组所有人员提供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2022年12月-2023年2月)。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当前无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12 09:00 温馨提示: 1.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⑴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⑵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⑶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4 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5 递交投标文件。 ⑴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⑵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