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汇报材料 一、石嘴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石嘴山市位于素有“塞上江南”之称的宁夏平原北部,东、北、西三面与内蒙古毗邻,南与银川市接壤,1960年设市,总面积5310平方公里,总人口72.55万,城镇人口70%,回族人口19.5%。石嘴山是宁夏第二城市,西北工业重镇,宁夏工业的摇篮,经过50多年的发展,从享誉全国的煤炭工业城市成功转型为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城市,多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处于宁夏第一。2011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7.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财政总收入70.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3亿元。 石嘴山工业基础雄厚,具有以工业为主导的产业基础,已经形成以装备制造、电石化工、特色冶金、碳基材料、新型煤化工、煤炭开采及选洗六大传统优势产业和汽车制造、太阳能、有色金属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四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以清真牛羊肉、蔬菜、枸杞、水产、制种、番茄“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体系;以传统商贸、现代物流、特色旅游为主导的服务业体系。电力装机容量319万千瓦,人均发电量居全国地市第一;是国家重要的钽铌铍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碳基材料制品研发生产基地、光伏材料产业基地和国内重要的镁及镁合金、硅质合金等深加工产品基地。东方有色金属居世界三强,恒力钢丝居全国第三位,煤炭机械同类产品占全国市场的30%,金属镁产量占全国的20%以上,炼钢微合金添加剂占全国的20%,工业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接近70%。 石嘴山是文化底蕴深厚,悠久的历史造就了石嘴山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贺兰山岩画、古长城遗迹、北武当寿佛寺、平罗玉皇阁等人文古迹,素有“岩画之乡”、“长城博物馆”美誉。全市湖泊湿地面积415平方公里,湖泊星罗棋布,水资源总量10.8亿立方米,有融江南水乡与大漠风光于一体的全国首批5A级旅游景区—沙湖,由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星海湖,中华奇石山集天下奇石之大成,是全国观赏石博览基地。城市绿化覆盖率36%,人均拥有绿地14平方米,石嘴山荣膺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 石嘴山开放包容,60%的城市人口是“一五”和“三线”建设时期的援建人员及其后代。来自五湖四海的建设者在这里交流交融、开发开拓、共建共享,形成了以“五湖四海、自强不息”为核心的石嘴山精神,铸就了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文化特征和城市品格。 二、石嘴山市贯彻《水法》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情况 石嘴山市地处西北内陆中温带干旱区,农业灌溉主要依靠引黄河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企业用水主要依靠开采地下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的不断扩大、工业企业数量激增,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石嘴山市于2002年4月份率先在宁夏自治区内组建成立了石嘴山市水务局,经过不断的实践,目前初步建立起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标志的涉水事务统筹管理为一体的管理模式。下面就石嘴山市近几年水资源管理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简单介绍如下: (一)用水总量的有效控制 自宁夏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实施以来,严格控制水资源总量控制。在农业灌溉用水方面,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每年的宁夏引黄水量分配及调度预案,各县区均严格制定具体的水量分配计划,在工业用水管理方面,进行计划用水管理。2011年全市总取水量为84660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8128万立方米,占9.6%;农业用水量73400万立方米,占86.7%;生活用水量3132万立方米,占3.7%。 (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水资源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到位 1、做好国家治水思路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从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入手,采取电视广播、户外大型广告、法规文件汇编及宣传单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用水、节水意识。 2、严格取水审批程序。制定和印发了《石嘴山市取水许可审批规程》。使取水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规范化,同时严格取水许可证年检制度。 3、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石嘴山市计划用水及考核管理规程》,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耗水定额确定年度用水计划,由市发改委和水务局联合下达用水计划,市水资办按季度对企业用水进行考核,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改造,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编制了《石嘴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为石嘴山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提出了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 4、严格水资源规费征收。以抄表计量为抓手,做到抄表计量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少数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和资金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与之签订协议有计划的缓交或分批交纳,保证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实现缴费规范化。其中2009年至2011年度分别征收水资源和污水处理费830万元、865万元、1070万元。 (三)加大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 1、加快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项目建设。通过对本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缺水状况及污水污染状态进行分析研究,以治理和美化城市,创建园林化城市,保护现有水源,以污水处理后达标的中水用于城市绿化和工业用水等资源化利用为目的,石嘴山市现已经建成污水处理厂三座,日生产能力17万m3/d,目前实际日生产能力为11.5万m3/d。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大武口区,设计处理能力6万m3/d,实际日处理量为3~4万m3/d;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惠农区,设计处理能力8万m3/d,实际日处理量为4万m3/d;平罗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万m3/d,实际日处理量为1.5万m3/d。目前,有中水处理厂2座,第一中水厂位于大武口区,2006年建成,生产能力为4万m3/d。第二中水厂位于惠农区,设计处理能力3万m3/d。正在建设的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工程,污水处理能力4万m3/日(近期2万米3/日,远期4万米3/日),中水处理能力2万m3/日(近期1万米3/日,远期2万米3/日),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0万m3/日。处理后的中水主要供生态建设用水,对一些工业项目,如大武口发电厂、石嘴山发电厂“上大压小 ”项目均取用中水水源进行深度处理后的水用于生产,签订使用中水的协议是:大武口发电厂为298.73万m3/年、石嘴山发电厂为2万m3/日。 2、营造人水和谐的城市水环境。受气侯条件制约,贺兰山降水集中,再加山势和植被条件,石嘴山市西部的大武口沟、韭菜沟、归德沟等沟谷易形成山洪。2003年1月,石嘴山市组织开展了以星海湖湿地综合整治工程为核心的城市水环境建设工作,山洪经防洪设施导引后,进入城市东南部的集防洪蓄水、调节气候、水资源综合利用、景观休闲于一体的星海湖。目前星海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3km2,整治区(六个分区)面积34.03km2,整治后形成常年性水面20km2,常年性蓄水2300万m3,汛期可蓄滞雨洪水6300万m3,使大武口区的城市防洪标准,由十年一遇提高到了五十年一遇。星海湖湿地综合整治增强了防汛功能、恢复了自然湿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水库水源容量,有效利用和配置了雨洪水、中水、地表水和排水,解决了城市生态用水,涵养了贺兰山东麓洪积扇水源地。2005年,星海湖被确定为国家级湿地保护区,2006年,星海湖被命名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四)优化创新水资源管理环境 1、制定了《地下水取水许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汝箕沟口煤炭市场整治方案》,开展了取水许可专项整治工作。对红果子兰山、长城工业园区、汝箕沟口煤炭市场等现有取水水源井,依法规范取水许可管理。 2、规范建设项目施工降水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施工降水管理的通知》,规范建设项目施工降水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环境安全。 3、加大对取水凿井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采取备案登记制度,未经验证和备案,一律不得在本市从事凿井工程施工。 4、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开发替代水源,逐步关停优质地下水自备井。2011年关停大武口发电厂自备井10眼,2012年关停石嘴山发电厂自备井6眼,煤炭市场整治至目前关停自备井76眼。 5、加大投入,保障水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摸清水资源的家底,投资2000多万元作为水资源勘查工作的经费投入。 (五)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成立了石嘴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石嘴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时落实各项工作。 石嘴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维,全力践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力争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管理有新的突破,依法治水工作有新的突破,科学管理有新的突破,有效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切实增强水资源成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各项战略目标实现的基础地位。 三、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石嘴山市认真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现逐步好转趋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良好,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COD)削减了498吨,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石嘴山市年度减排计划的7.6%。黄河石嘴山段水质类别为Ⅲ类,黄河石嘴山入境断面(陶乐黄河大桥)、黄河宁夏出境断面(京藏高速公路桥宁蒙交界处)Ⅲ类水质达标率均为90%,水质类别为Ⅲ类,达到《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干流水质目标Ⅲ类的要求;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几年未发生水污染事件。 (一)多角度全方位,强化《水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1、深化宣传教育。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注重把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策并举,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工作,依托环保科普“四个一”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载体,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执法的良好氛围。每年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3·22世界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环保纪念日举行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市委党校环境教育基地开设环保课,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全国性环保活动,并在10所中小学开设了环保课试点。 2、强化组织领导。市委、政府经常听取环保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多次突击检查企业环保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定期专题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石嘴山市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3、突出舆论监督。坚持每年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将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和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年终严格考核,切实增强各级组织抓环保、促环保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市政府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各企业治理水污染进展情况,宣传正面典型,曝光污染、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全市各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大大增强。 (二)创新管理思路,科学研定“十二五”环保规划,确保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 以污染源头治理为主线,以优化环境保护和提高环境管理效率为落脚点,分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石嘴山市认真组织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市政府每年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环保目标考核体系中,以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流域环境质量和考核断面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把流域重点工程治理项目具体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 (三)严格监管,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 1、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对全市现用、备用及规划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探查,综合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环境质量、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为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奠定了基础。目前,石嘴山市现有在用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个。划定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年供水总量为 2479 万立方米,服务人口约70万。 2、组织编制了《石嘴山市城市集中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为全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3、不断加大对水源地保护执法力度,制定了《石嘴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治实施方案》。每年由环保部门和水务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水源地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取缔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设立界牌和标示,并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开展了整治,依法查处了水源地违法违规案件。 4、严格取水许可制度,总量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严格管理限制使用自备井,严厉打击乱凿井行为。 5、注重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动态统计、巡查、监测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6、全力打造“农村小康环保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依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实施,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自2007年以来,投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86万元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同时,高度重视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以来,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已经建有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铺设排污管网51.7公里。 (四)明确责任,狠抓重点污染源治理,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 1、每年对重点企业污染源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认真监督检查,定期公示企业污染治理进展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治理步伐(沙湖纸业投资7800多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及黑液碱回收工程,年削减量为COD3000余吨;平罗绿源污水处理厂投资5300多万元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发挥减排效益,主要污染物年削减量为COD1300吨、BOD500吨、SS600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600余万元,引进国内先进的工艺技术,对氨氮废水进行深化治理,建成年处理含氨废水12万吨,每年从废水中回收氨氮1176吨,生产副产品硫酸铵2700吨,废水综合利用价值约110万元)。 2、扎实推进重点区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对三排流域排污口进行清查,取缔违法排污口,确保黄河出境断面持续保持良好水质。 3、开展重点涉水企业大排查行动。对排放量大、污染减排任务重的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重点管理,组织对涉水企业加强检查和监测。对个别工业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 4、严格按照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的要求,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确保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5、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五)标本结合,管治并举,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坚持统筹规划,全力打造“碧水工程”。不断加大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力度,扎实推进重点流域第三排水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对宁夏沙湖纸业碱回收及深度治理、第二中水厂等9个国家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生产用水工艺,水的重复利用率、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得到有效提高;第三排水沟燕窝池滞洪区自然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列入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黄河宁夏出境断面继续保持良好水质,“三排”、“五排”入黄河口水质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水质明显好转。 2、把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厂建设作为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目前石嘴山市建成投运三座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平罗县绿源污水处理厂)和三座中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一中水厂、石嘴山市第二中水厂、平罗县中水厂),形成了15.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和8.8万吨/日的中水回用能力,设计日处理2万吨的第三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和日处理1万吨的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计划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3、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和“三同时”验收关,坚决杜绝高污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入。凡不符合环保规划和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拒批或责令停止建设。 4、完善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提高自动监控水平。石嘴山市辖区内所有国控重点企业和各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水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对其进行了实时严格监控管理,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保证其稳定运行。 5、努力探索实施有利于水污染防治的环境经济政策。按照国家“绿色信贷”政策,石嘴山市环保部门与相关商业银行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对被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违法排污立案处罚的企业,银行对其实施信贷限制,正在办理贷款的停止执行,已办理贷款的将被提前收回,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水利部“中华环保世纪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题,2012-06-25) “......正在建设的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工程,污水处理能力4万m3/日(近期2万米3/日,远期4万米3/日),中水处理能力2万m3/日(近期1万米3/日,远期2万米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