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460&classid=858博罗县湖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项目特许经营权(BOT)招标公告 经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决定采用特许经营权(BOT)的方式建设、运营湖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并向国内外企业法人进行项目投资人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博罗县湖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BOT)项目 1.2招标人: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1.3项目地点:博罗县湖镇镇 1.4项目规模:总规模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为2万m3/d,一期工程1万m3/d, 该项目建设采用管网捆绑方式,铺设管网全长约4公里。 1.5项目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 1.6项目期限:30年(含建设期) 1.7招标内容:通过招标选择项目中标人。中标人按要求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向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移交博罗县湖镇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主要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或由其组成的联合体; 2.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近五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 2.3投标人须具备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市外企业必须已在博罗县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 2.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一项1万m3/d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或供水厂投资(BOT项目已签订合同)、设计、运营的经验;并且该项目目前运营良好,无不良记录。 2.5投标人应具有中标之后按建设计划投资的能力,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在项目竣工决算后30日内无息退还。 2.6各报名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截止日期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汇至湖镇镇政府专用帐户,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第三天起7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7天内无息退还。 3、报名注意事项 3.1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 3.1.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 3.1.2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需明确主营单位、联营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 3.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文件必须由主营单位出具); 3.1.4受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费用及递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于2009年8月21日上午9:30至10:00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3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3.3.1报名时间:于2009年8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时间)接受报名申请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3.3.2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3.1条规定的资料到博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博罗县北门路108号)报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日报》、博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www.boluo.gov.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电话:0752-6657263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752-6621399/6621399(传真) 联系人:姚小姐、胡小姐 特此公告。 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2009年8月6日 “......总规模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为2万m3/d,一期工程1万m3/d, ......”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1-9 下午 11:27:5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