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 2010 〕5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温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环保部约谈精神,全力推进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水平,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与内容 (一)认真做好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整改。通过整治,到今年11月底,全市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达到以下要求: 1.提高进水量。其中投入运行1年内的,年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入运行3年以上的,不低于75%。 2.提高进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文成县、泰顺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达到150毫克/升以上,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洞头县要达到180毫克/升以上,龙湾控制在300-500毫克/升,其余各地要达到200毫克/升以上。 3.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做到处理工艺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设备工作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台帐资料清楚、出水稳定达标、污泥安全处置。其中,中控系统的历史运行数据至少保留1年,进水口、出水口必须安装水量、水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积极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今年年底,必须建成瑞安市马屿污水处理厂、乐清市虹桥片区污水处理厂等10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瓯海区仙岩污水处理厂等5个项目必须进场开工并力争建成。 (三)努力完善配套管网设施。确保市区东片污水管网工程等36个管网工程完成建设任务,新增一、二级管网160.99公里(各地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至5月20日,各地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进水水质进行核实,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工业废水纳管等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认真做好自查。 (二)方案制定阶段。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以完善管网系统为重点制订整治方案。方案内容必须包括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时间安排、资金筹措、责任落实等。各地自查报告及整治方案要在5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 (三)实施阶段。各地根据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其中:1.中心片污水处理厂,东片污水处理厂,滨海园区1号、2号污水处理站,瑞安市污水处理厂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2.瓯海瞿溪污水处理厂、乐清市(磐石)污水处理厂、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洞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文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泰顺县城关污水处理厂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3.平阳县污水处理厂、永嘉县瓯北镇污水处理厂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整治。 (四)验收阶段。各地完成整治任务后,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赵一德市长为组长。每月召开一次组织专项整治会议。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强势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有关管委会签订专项整治责任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三)加大投入。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财政要确保管网建设、检修等工程的投入。 (四)及时通报。各地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每月书面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每2个月向环保部和省环保厅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严格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地的专项整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市、县两级纪检部门要实施跟踪监督,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一律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广泛宣传。各地应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 1.2010年全市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整改任务表 2.201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表
附件1 2010年全市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整改任务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设计处理量(万吨/日) COD排放标准值(毫克/升) 初次投入运行时间 整改目标任务 处理量(万吨/日) COD浓度(毫克/吨) 其他 6月底 11月底 6月底 11月底 1 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 20 100 2002年6月 >19.5 >19.5 >200 >200 6月底前完成中控系统整改,使相关运行数据能保留1年。9月底完成进水口、出水口水量水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 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 10 100 2008年6月 >7 >7.5 <600 <500 6月底前确保出水稳定达标。11月底前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3 瓯海瞿溪污水处理厂 0.4 60 2007年4月 >0.35 >0.35 >180 >200 出水稳定达标。9月底完成进水口、出水口水量水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 滨海园区第一污水处理站 5 50 2006年4月 >4.6 >4.6 >180 >200 6月底前完成中控系统整改,使相关运行数据能保留1年。9月底完成进水口、出水口水量水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5 滨海园区第二污水处理站 3 50 2009年12月 >1.5 >1.8 >150 >200 6 乐清市(磐石)污水处理厂 4 100 2008年4月 >3 >3.5 >150 >180 6月底前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7 瑞安市污水处理厂 7 60 2007年6月 >5.5 >6 >180 >200 8 永嘉县瓯北镇污水处理厂 5 60 2007年9月 >3 >3.8 >150 >180 6月底前完成中控系统整改,使相关运行数据能保留1年。 9 平阳县污水处理厂 6 100 2003年8月 >2.7 >4.5 >150 >180 6月底前完成中控系统整改,使相关运行数据能保留1年。9月底前完成TOT运行模式改制。 10 苍南县城污水处理厂 3 60 2008年3月 >2.5 >2.7 >150 >180 6月底前完成中控系统整改,使相关运行数据能保留1年。 11 洞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0.8 60 2008年9月 >0.5 >0.6 >150 >180 5月底前进水泵房投入正常运行。9月底完成进水口、出水口水量水质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12 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1 60 2008年2月 >0.6 >0.75 >120 >150 13 泰顺县城关污水处理厂 1 60 2008年3月 >0.7 >0.75 >120 >150 “......5 滨海园区第二污水处理站 3 50 2009年12月 >1.5 >1.8 >150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