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20.59%、贷款79.41% 建设规模:永仁县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包括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楚雄州永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楚雄州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三个子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BOT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11-24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8-6711857 标段编号:GC532300202220328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11-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2-16 09:00 开标地点:永仁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20149.8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楚雄州永仁县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社会投资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投融资能力要求 (1)投资能力不低于4200万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进行评审;若为联合体,投资能力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2)融资能力不低于1.6亿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和(或)贷款意向书进行评审,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若为联合体,融资能力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此项不考核)。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资格; 2、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2-16 09:00 温馨提示: 1.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4 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5 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建设单位: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善靖 电 话:18008786941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鸿彬 电 话:13099833266 “......建设规模:永仁县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包括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楚雄州永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