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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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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09/11/3 2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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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6-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840&classid=858

加入日期:2009-11-02
截止日期:2009-11-26
招标编号:GMTC095B082QHG131BO]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潜污泵、潜水回流泵及水下推进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095B082QHG131BO]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概况:
1.1 项目规模: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厂二期处理规模3万m3/d,采用微曝氧化沟工艺,出水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
1.2 招标内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潜水离心泵、潜水回流泵、水下推进器等设备包括主机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装卸、运输以及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含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
1.3 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厂二期工地安装现场
1.4 交货期:2010年1月31日前交货

2、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规模要求: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则其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 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或者具备令招标方满意的质量保证体系;
2.3 投标人近5年(2004、2005、2006、2007、2008年)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5万m3/d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相关设备供应业绩(要求已投产运行)(必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2.4 招标人只接受主设备(指潜水离心泵、潜水回流泵和水下推进器)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如出现多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招标方以品牌最高授权为准或业主有权依据自身对投标人的了解选择其一作为本项目的投标;
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⑴ 获取时间:2009年11月3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⑵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售标书处;
⑶ 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⑴ 递交时间:2009年11月26日9:00起;
⑵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6日9:30;
⑶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⑴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6日9:30;
⑵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4号(财联大厦)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7-863962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 编:510030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 话:020-62791579、62791578
传 真:020-83394615
电 邮:nannan_work@163.com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市越华路支行
账 号:121802-516-01-0000915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8/4/8 0:07:1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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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6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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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11-05
截 止 日 期: 2009-11-2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阀门闸门、曝气器、紫外消毒设备、仪器仪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GMTC095B082QHG135BO]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概况:
1.1 项目规模: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厂二期处理规模3万m3/d,采用微曝氧化沟工艺,出水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
1.2招标内容:
包1:阀门闸门(包括主机及随机附件),包括铸铁方闸门及控制箱各4台、钢闸门6台、手动蝶阀6个、提板闸门及控制箱各1个等。
包2:可提升管式可变微孔曝气器及其水下连接管道(包括主机及随机附件),约768套。
包3:紫外消毒设备及控制柜各1套,设计规模3.0万m3/d,Kz=1.35,出水一级B标准
包4:仪器仪表,包括超声波液位计3套,超声波液位差计2套,PH计2套,CODcr测定仪1套,污泥浓度计1套,溶解氧计2套,气体流量计1套,自动采样器2台等。
投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装卸、运输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含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
说明:各个包分开采购,各个包的投标人对该标段设备整体性能做保证。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
1.3 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厂二期工地安装现场
1.4 交货期:2010年1月31日前交货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包1,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规模要求:注册资金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2.1.2投标人必须是主设备(包1:铁镶铜闸门和不锈钢闸门)的生产厂家;
2.1.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或者等同的的质量保证体系;
2.1.4投标人近5年(2004、2005、2006、2007、2008年)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5万m3/d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相关设备供应业绩(要求已投产运行)(必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2.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 包2,包3 合格投标人条件
2.2.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规模要求: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2.2.2投标人必须是主设备(包2:提升管式可变微孔曝气器、包3:紫外消毒设备)的生产厂家;
2.2.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或者等同的的质量保证体系;
2.2.4投标人近5年(2004、2005、2006、2007、2008年)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5万m3/d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相关设备供应业绩(要求已投产运行)(必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2.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3 包4合格投标人条件
2.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规模要求: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
2.3.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或者等同的的质量保证体系;
2.3.3 投标人近5年(2004、2005、2006、2007、2008年)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5万m3/d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相关设备供应业绩(要求已投产运行)(必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2.3.4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超声波液位计L101~103、超声波液位差计L104~105、PH计AIT106、CODcr测定仪AIT107、PH计AIT1002、CODcr测定仪AIT1003、污泥浓度计MLSS205、溶解氧计DO201~202、气体流量计FIT601、自动采样器)的生产厂家或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投标人。同一品牌的主设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三家参与投标,若超过三家则取投标总价最低的三家参与评标;
2.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单位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9年11月 5 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售标书处;
价格: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9年 11月 27 日9:0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11 月 27 日 9:30;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13 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9 年 11 月 27 日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13 室。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市越华路支行 账号:121802-516-01-0000915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黄工、陈工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nannan_work@163.com;
电话:020-62791579、62791578 传真:020-83394615
因图纸电子版比较大,请自备优盘到411室拷贝。
招 标 人: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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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11-05
截 止 日 期: 2009-11-2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格栅、单管吸泥机、脱水机及罗茨风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095B082QHG134BO]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概况:
1.1 项目规模: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厂二期处理规模3万m3/d,采用微曝氧化沟工艺,出水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
1.2招标内容:
包1:格栅、输送机、旋流沉砂池成套设备(包括主机及随机附件)
包2: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包括主机及随机附件)
包3:带式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及附属设备、无轴螺旋输送机(包括主机及随机附件)
包4:三叶罗茨鼓风机(包括主机及随机附件)
中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装卸、运输以及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含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
说明:各个包分开采购,各个包的投标人对该标段设备整体性能做保证。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
1.3 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厂二期工地安装现场
1.4 交货期:2010年1月31日前交货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规模要求:注册资金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2.2投标人必须是主设备(指格栅、单管吸泥机、脱水机、罗茨风机)的生产厂家;
2.3 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或者等同的的质量保证体系;
2.4 投标人近5年(2004、2005、2006、2007、2008年)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5万m3/d或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相关设备供应业绩(要求已投产运行)(必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单位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9年11月 5 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售标书处;
价格: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9年 11月 26 日9:3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11 月 26 日 10:00;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13 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9 年 11 月 26 日1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13 室。
7、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4号(财联大厦)
联系电话:0757-86396211 联系 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市越华路支行 账号:121802-516-01-0000915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黄工、陈工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nannan_work@163.com;
电话:020-62791579、62791578 传真:020-833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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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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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3 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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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 号)、《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
14 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26 号)的要求,大力推进总量减排重点领域、重点措施、重点工程全
面实施,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

(四)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

1、加快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所有建制镇及其他地区的所有中心镇均建成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和重要江河沿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全省计划新增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553万吨以上,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其他地区达80%以上。

2、加快集污管网建设。优先推进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地级以上市所在地重点推进管网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县城重点完善“一县一厂”配套管网。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营,并且投产一年后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后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全省新增配套管网约1.5万公里。全面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和进水浓度,并逐一落实到每家污水处理厂。到2015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达到8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低于90%,惠州、江门、肇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低于85%,县、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
到80%以上;东西北地区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低于75%,东西北地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不低于70%。进一步提高进出水浓度差,到2015 年,珠三角地区现有已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差均达130mg/L 以上,进出水氨氮浓度差均达到12mg/L以上;粤东西北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差均达到110mg/L以上,进出水氨氮浓度差均达到10mg/L以上。

3、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我省 “十一五”期间执行二级或三级标准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或采用的工艺设备仍比较落后的污水处理厂,在“十二五”期间提高到一级B排放标准,即化学需氧量出水浓度低于40mg/L,氨氮出水浓度低于8mg/L。

4、加快污水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城镇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到2015 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 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推进垃圾渗滤液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废水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

表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序号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名称设计处理能力(万m3/d)负荷率(%)投运时间/建成时间(年)备注
1 广州市新华(三期)污水厂 5 60 2013
2 广州市鳌头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3 广州市前锋净水厂三期处理系统 10 60 2015
4 广州市张村同德围污水厂 15 60 2015
5 广州市龙归污水厂 9 60 2015
6 广州市竹料污水厂 3 60 2015
7 广州市大观污水厂 20 60 2015
8 广州市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 5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9 广州市狮岭污水处理厂 4.9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0 广州市花东污水处理厂 4.8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11 广州市大岗污水处理厂 4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2 广州市中部污水处理厂 4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3 广州市石溪污水处理厂 15 60 2015
14 深圳市福田污水处理厂 40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5 深圳市龙华污水处理厂 40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6 深圳市观澜污水处理厂 26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7 深圳市公明污水处理厂 10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8 深圳市滨河污水处理厂4(回用水量)—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 珠海市拱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3 60 2015
20 珠海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 4 75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21 珠海市南水水质净化厂 5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22 珠海市富山水质净化厂 4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23 珠海市白蕉水质净化厂 4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24 汕头市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0.5 60 2013
25 汕头市清源水质净化厂 6 75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26 汕头市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 10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27 汕头市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海门分厂 5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28 汕头市濠江区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濠江电子电路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0.7 60 2014
29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污水处理厂 6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30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区污水处理厂 5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31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污水处理厂 3.8 60 2014
32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污水处理厂 4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33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污水处理厂 3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34 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污水处理厂 1.5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35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污水处理厂 2.5 60 2014
36 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污水处理厂 1.5 60 2015
37 顺德区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3 60 2013
38 顺德区陈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 60 2013
39 顺德区龙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 60 2013
40 顺德区乐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 60 2013
41 顺德区勒流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3 60 2013
42 佛山市镇安污水处理厂 25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43 佛山市狮山东南污水处理厂 5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44 佛山市大沥盐步污水处理厂 10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45 佛山市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 5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46 佛山市逢沙污水处理厂 5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47 佛山市狮山松岗污水处理厂 4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48 佛山市水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4 60 2014 国家责任书项目
49 韶关市东莞东坑(乐昌)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0.5 60 2014
50 韶关市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0.1 60 2014
51 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52 韶关市桂头镇污水处理厂 0.25 60 2014
53 韶关市马市镇污水处理厂 0.2 60 2014
54 韶关市韶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 5 60 2014 国家责任书项目
55 韶关市犁市镇污水处理厂 0.3 60 2014
56 河源市新丰江库区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57 河源市灯塔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3
58 河源市蓝口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3
59 河源市东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1.5 60 2015
60 河源市紫金县古竹污水处理厂 4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61 河源市连平县忠信污水处理厂 1 60 2012
62 河源市谭头岗(阳明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63 河源市彭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64 河源市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1.5 60 2014
65 河源市麻布岗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5
66 河源市龙川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2 60 2014
67 河源市龙川县宝通(鹤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 60 2012
68 河源市龙川县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 2 60 2014
69 河源市河源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3 60 2014
70 梅州市梅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2.5 60 2014
71 梅州市五华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1 60 2014
72 梅州市兴宁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2.5 60 2014
73 梅州市梅县畲江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5
74 梅州市清源水质净化中心 10 75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75 梅州市平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1 60 2014
76 梅州市蕉岭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1 60 2014
77 梅州市大埔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1 60 2014
78 梅州市丰顺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2 60 2014
79 惠州市惠州市第六生活污水处理厂(陈江)二期3 60 2012
80 惠州市惠州市第七生活污水处理厂(仲恺)二期4 60 2013
81 惠州市惠阳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2 60 2014
82 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 60 2012
83 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二阶段1.5 60 2011
84 惠州市惠东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1 60 2013
85 惠州市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1.5 60 2014
86 惠州市博罗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2 60 2014
87 惠州市龙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0.5 60 2014
88 惠州市东莞桥头(龙门金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1 60 2012
89 惠州市马安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2
90 惠州市仲恺区沥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 60 2011
91 惠州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 1 60 2012
92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93 惠州市沙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94 惠州市永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3
95 惠州市平潭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96 惠州市稔山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2 60 2014
97 惠州市白花生活污水处理厂 2 60 2012
98 惠州市多祝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2
99 惠州市平海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100 惠州市大岭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4 60 2015
101 惠州市巽寮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02 惠州市港口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03 惠州市龙溪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1 60 2014
104 惠州市长宁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2
105 惠州市公庄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06 惠州市柏塘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07 惠州市龙华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108 惠州市平陵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109 惠州市永汉生活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110 惠州市麻榨生活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11 汕尾市梅陇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 60 2015
112 汕尾市公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 60 2015
113 汕尾市可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 60 2015
114 汕尾市螺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 60 2015
115 汕尾市甲子镇污水处理厂 1.5 60 2014 国家责任书项目
116 汕尾市碣石镇污水处理厂 1.5 60 2014 国家责任书项目
117 汕尾市河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1 60 2015
118 东莞市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10 60 2015
119 东莞市长安三洲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5 60 2015
120 东莞市东莞市厚街海清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5 60 2015
121 东莞市东莞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 20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22 东莞市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 5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23 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三期 20 60 2014
124 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7 75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25 中山市大涌镇污水处理厂扩建 1.5 60 2013
126 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厂扩建 1 60 2013
127 中山市黄圃镇污水处理厂 4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28 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厂扩建 2 60 2013
129 中山市港口镇污水处理厂扩建 2 60 2013
130 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扩建 2 60 2013
131 中山市民众镇污水处理厂扩建 1 60 2013
132 中山市临海水质净化厂新建项目 3 60 2014
133 江门市江海污水处理厂首期二段工程 2.5 60 2012
134 江门市今古洲北部污水处理厂 4 60 2014
135 江门市杜阮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5 60 2013
136 江门市棠下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4 60 2013
137 江门市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 8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38 江门市恩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 60 2015
139 江门市江门市文昌沙水质净化厂 20 60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40 阳江市海陵区白蒲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141 阳江市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 60 2012
142 阳江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1 60 2011
143 阳江市东平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3
144 阳江市合山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3
145 阳江市阳东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5 60 2012
146 阳江市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1 60 2012
147 阳江市沙扒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2
148 阳江市儒洞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3
149 阳江市潭水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150 阳江市春湾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151 阳江市合水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152 湛江市徐闻县曲界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153 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154 湛江市廉江石角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5
155 湛江市吴川市塘缀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5
156 湛江市吴川市黄坡镇污水处理厂 0.3 60 2014
157 湛江市吴川市吴阳镇污水处理厂 0.3 60 2015
158 湛江市坡头区污水处理厂 3 60 2015
159 湛江市东海岛污水处理厂 3 60 2015
160 湛江市遂溪县杨柑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5
161 湛江市遂溪县岭北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162 湛江市湛江市霞山污水处理厂 20 75 2011 国家责任书项目
163 湛江市麻章区污水处理厂 5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164 茂名市茂港区污水处理厂 2 60 2015
165 茂名市东莞大朗(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0.9 60 2012
166 茂名市金山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5 60 2013
167 茂名市高州水库库区七个镇(大坡、马贵、古丁、深镇、平山、东岸、长坡)生活污水处理厂0.32 60 2013
168 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污水处理厂 2.5 60 2015
169 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3 60 2015
170 茂名市河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5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71 茂名市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2.5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72 肇庆市四会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2 60 2015
173 肇庆市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 5 60 2014
174 肇庆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8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75 肇庆市四会市下茆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76 肇庆市四会市迳口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77 肇庆市高要市金渡镇污水处理厂 2 60 2013
178 肇庆市高要市禄步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179 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污水处理设施 0.2 60 2014
180 肇庆市德庆县悦城镇污水处理厂 0.2 60 2014
181 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4
182 肇庆市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10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83 清远市清远市横荷污水处理厂 4 60 2014 国家责任书项目
184 清远市清远市东城污水处理厂 4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85 清远市洲心污水处理厂 2 60 2014 国家责任书项目
186 清远市英德市望埠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187 清远市清远市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 4 75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88 清远市龙塘水质净化厂 4 75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89 清远市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 6 75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0 清远市佛冈县城污水处理厂 3 75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1 清远市源潭污水处理厂 3 75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2 清远市石角第二污水处理厂 2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3 潮州市径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4 潮州市三饶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195 潮州市潮安县污水处理厂 6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6 潮州市潮安县古巷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197 潮州市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3 60 2015
198 潮州市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6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199 潮州市饶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4 6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200 揭阳市揭阳市区仙梅污水处理厂 6 60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201 揭阳市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 12 70 2015 国家责任书项目
202 揭阳市普侨区污水处理厂 0.16 60 2013
203 揭阳市大南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0.6 60 2015
204 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污水处理厂 0.8 60 2012
205 揭阳市揭东县试验区新区城污水处理厂 3 60 2013
206 揭阳市普宁占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207 揭阳市普宁洪阳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208 揭阳市普宁里湖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209 揭阳市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 10 75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210 揭阳市揭东县砲台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211 揭阳市揭东县新亨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212 揭阳市揭东县白塔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213 揭阳市惠来县葵潭污水处理厂 1 60 2011
214 云浮市河口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215 云浮市郁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1 60 2015
216 云浮市云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0.5 60 2015
217 云浮市都杨污水处理厂 1 60 2012
218 云浮市腰古污水处理厂 0.5 60 2015
219 云浮市罗定市船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6 602013(一期)
220 云浮市六祖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4
221 云浮市天堂镇污水处理厂 1 60 2015
222 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6 60 2015
223 云浮市云安县镇安镇污水处理厂(首期) 0.5 60 2015

注:
1、负荷率指污水处理厂投运一年后。
2、国家责任书中的设计处理能力指该污水处理厂含扩建后全部的处理能力。
......

“......47 佛山市狮山松岗污水处理厂 4 60 2012 国家责任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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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BT)工程--官窑、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包括大圃片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20140410

本招标项目“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BT)工程--官窑、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包括大圃片区)”勘察设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二、工程名称:“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BT)工程--官窑、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包括大圃片区)”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工程规模:官窑污水处理厂片区截污管网工程,投资约15000万元,纳污范围约42平方公里;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截污管网工程,投资约10000万元,纳污范围约42.5平方公里;本项目包括截污管网、污水厂、泵站的建设等。

五、设计周期: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及地质勘查报告;
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业主及重大办双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再提交业主及重大办审核。
④施工图审核完成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经评审后修改定稿的施工图设计图纸。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六、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本合同段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形图;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市政管线综合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以及截污管网设计、污水厂、泵站的改造等设计、评估、专家论证等。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有合格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符合上述要求。)
2、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和排水)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②点要求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工程建安费7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工程建安费金额的,则提供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设计费需在150万元或以上。如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工程建安费或设计费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4、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5、给排水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3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6、工程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给排水分项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
7、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要提供。)
8、财务要求: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每年都盈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9、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1、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
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购买,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2、报名指引: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44001667290053000740;③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桂东支行;④款项来源:官窑污水设计招标文件费。注:“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人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2014 年4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小姐,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1、须携带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原件分为两部分,说明如下:
⑴ 第一部分原件是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需提供);作为资格审查文件所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需提供)。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也即被评为废标。
⑵ 第二部分原件为商务标原件,包括:在商务标中证明企业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在商务标中作为得分条件的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的获奖项材料;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各专业负责人的证书及社保证明;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东省或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本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该部分原件作为评分的依据,没有提供该部分原件的对应项目不得得分。
2、递交时间:2014 年5月15日9时00分~ 10时0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派联合体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十二、其他
1、中标人应在签定合同书后在佛山南海区狮山镇建设大厦内设置办公地点进行封闭设计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完成所中合同段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2、由于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同时开展以下3个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包括:
⑴ 项目1:“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BT)工程--东南、小塘北江污水处理厂片区和罗村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总投资约30000万元)
⑵ 项目2:“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BT)工程--西北污水处理厂片区”勘察设计;(总投资约30000万元)
⑶ 项目3:“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BT)工程--官窑、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包括大圃片区)”勘察设计。(总投资约25000万元)(本项目)
3、上述三个勘察设计项目将同时进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为保证勘察设计的质量及进度,现规定各投标人在上述三个标段的项目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以上三个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投标,但已作为其中项目1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另外二个项目的开标评标,并退回项目1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另外二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以此类推。
4、本次招标的开标次序按标段的先后次序进行开标,即先开启项目1,对项目1进行评审;再开启项目2,对项目2进行评审;最后开启项目3,对项目3进行评审。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57-86681978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3
联系人:田静   
电 话:0757-86253386
传 真:0757-863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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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07-25
截止日期: 2014-08-01
招标编号: 440620140652

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海区政府”)批准,采用建设与移交(Build-Transfer,简称BT)模式融资建设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官窑污水处理厂、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包括大圃片区)(一阶段)BT项目(以下简称“BT项目”或“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招标人(以下简称“美景公司”或“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本项目建设移交(BT)协议。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为顺利建成本项目,本招标项目选定一个具有投资能力又具备施工资质及能力的主体(或者一个投资方和一个施工方组成的联合体)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BT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完成BT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任务。招标人与投资方就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官窑污水处理厂、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包括大圃片区)(一阶段)BT项目签订《建设移交(BT)协议》,由招标人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在接收本BT项目后,招标人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根据《建设移交(BT)协议》约定向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⑴ 狮山镇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官窑污水处理厂、松岗污水处理厂片区(包括大圃片区)(一阶段)BT项目,投资金额约9600万元。
⑵ 本项目包括污水管道铺设、路面修复、施工便道设置与拆除及绿化修复等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建设能力和投融资能力。本项目允许独立体或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1家投资方与1家施工方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中还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如为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则应满足第3.3款(1)~(6)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2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3.2.1 联合体中投资方必须满足第3.3款(1)、(3)~(6)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2.2 联合体中施工方必须满足第3.3款(1)、(2)、(4)~(6)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3 强制性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应满足所承担对应本项目的资格、业绩、人员等要求,具体如下:
①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c、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诚信手册》网上电子版为准)。
d、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污水管网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且其单项合同造价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③ 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b、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安全员:4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d、施工员:4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④ 注:上述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投资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文件予以证明,证明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投资人自有资金的证明或银行授信。投资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银行存款不少于2880万元,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之和不得少于9600万元。有效的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不包含被冻结资金部分,银行存款证明的截止日期及银行授信出具日期须在2014年7月28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时间范围内,证明书盖银行公章或银行业务章,且资金证明须由同间银行一次出具,或不同银行同日出具。
(4)企业状况:
① 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以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③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1年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以工商、银行、税务部门等出具的文件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同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报名时递交给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一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须分别提供);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打印件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
(5)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不少于2880万元)(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7)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如有,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8)投标担保汇款凭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投资方提供)。
(9)联合体意向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其它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501501040001456;③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④款项来源:官窑、松岗片区一阶段招标文件费。
4.4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4.5 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14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如果为独立投标,则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其中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即可)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其他: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报名之前,必须按照本公告的“附件投标担保须知”的要求,将投标担保递交到招标文件中的指定账户,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报名。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投资方)的法人基本帐户缴纳。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57-811991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曾宏健、苏锡坚、黄展鸿
电 话:0757-86312820、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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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附件:投标担保须知

一、本工程招标号码为44062014 0652,工程名称简称为官窑、松岗片区BT,投标担保金额为400.12万元(其中80万元为投标保证金,320.12万元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信誉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4年8月1日16时前,将上述投标担保金额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担保金到账截止日期为 014年8月1日,否则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采用系统内通存方式、网上银行汇款方式、EFT系统汇款、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入账等其他方式汇款而导致投标人到账信息不完整的,招标人将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或作废标处理。投标担保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

二、投标担保由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投标担保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之一:
△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桂城支行
帐号:2013022229200017038-002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50号
△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海欣支行
帐号:445013010400088520000000001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1号海欣阁首层
△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桂城支行
帐号:44001667249059292333-9002
地址:南海桂城南新五路 20 号
△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帐号:683462296239
地址:南海桂城南海大道北 59 号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担保,但不得将同一笔担保金分开转入同一帐户或不同账户。
2、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招标号码:44062014 0652 工程简称:官窑、松岗片区BT(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款项的用途);如录入信息内容有限,优先录入招标号后六位,再到工程简称,能录入多少就多少(如果汇款时忘记录入,则补充一份《电子划汇查询书》到收款方银行,说明该款项的用途)。
3、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能够原路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
4、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三、若因投标人交纳投标担保未按以上要求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担保交纳汇款凭证是投标条件之一,交纳的投标担保按时到账方可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开标会议前招标人核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各银行提供的投标担保达账清单,经核实未达账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流标工程: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此类推第三次招标的投标担保。

六、投标担保的退回办法:
1、未中标或流标工程的投标担保: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收款银行,以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
2、中标人的投标担保: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一份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中标人凭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收件回执》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中心工作人员核查接收的资料后,安排收款银行,以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请投标人自行查收。
3、投标担保的具体退款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的《网站公告》栏上发布(网址:www.nhcet.com)。
金额:①全额退还保证金本金。②利息扣除退款手续费后结余部分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单位查帐说明:本金+利息,请核对流水帐的摘要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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