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1-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9314&classid=858加 入 日 期: 2009-11-02 截 止 日 期: 2009-11-06 由绥德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委托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对绥德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实行BOT方式遴选投资运营商,中标人将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施工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绥德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一、工程概况:绥德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初步设计已经完成,并通过榆林市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绥德县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规模:1万吨(2015年以前)、设备现在按5000吨施工,中水回用0.4万吨、远期日处理规模:2万吨;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微曝氧化沟,污泥采用堆肥处理;厂区近期概算投资3500万元;污水处理厂坐落在距县城学子大道牌楼5.2公里、无定河左岸、县乡公路旁白家硷乡县苗圃,占地43.5亩。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30年后必须无偿交付县政府、厂区占地属于县政府国有,移交时厂区设备必须能够正常运行而且出厂水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 二、投标报名主要申请条件: 1 . 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企业法人或不超过两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2 .联合体的牵头人在联合体中所占投资份额不低于75%。 3 .基本资格要求: 3.1 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能提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具备国内商业银行“AA” 或以上资信信用等级。 3.2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若是联合体申请,牵头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4 .具有环境工程(废水治理)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 .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以上资质(生活污水)。 6 .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参建已经投产并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量达1万吨/天或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经验。 三、建设要求 (一)建设范围。由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筑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进出口道路等设施的建设(收购)、管理和运营。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泵站等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污水厂管理。 (二)建设工期。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新建项目有效施工期为6个月,一期建成运行期间,如排污量连续120天达到二期排放规模时,项目公司必须在一年内负责将二期建成投运,如遇到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时顺延。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2009年11月2日到2009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梆子市街87号总装零三招标所后四楼412室)报名。报名费500元整。 五、报名时投标单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2 .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和ISO质量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3 .投标人情况简述,业绩一览表(须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BOT合同等证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资料文件。 六、如投标人由联合体组成时,要求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 .投标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2 .联合体合作协议书原件; 3 .联合体其中一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和ISO质量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4 .联合体其中一方的投标人情况简述,业绩一览表(须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BOT合同等证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资料文件。 (报名材料属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 七、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崔小虹、贾晓红 联系电话:029-82190628 “......绥德县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规模:1万吨(2015年以前)、设备现在按5000吨施工,中水回用0.4万吨、远期日处理规模:2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