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12-21 截止日期: 2016-01-13 招标编号: GKQZB201509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防发改【201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GKQZB201509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防城港市市污水厂内(防城港市公车工业园区南面暗埠江口附近生牛卜岭西侧),设计规模为4万m3/d,主要新增CASS生物处理池(按4万m3/d考虑)、鼓风机房(按8万m3/d考虑)及配电间构(建)筑物,现状一体化氧化沟转刷曝气设施改为微孔曝气。在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渠、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中增加二期设备。本工程投资额约为6200万元。 2.2 工程设计周期:55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改造一期氧化沟工艺及配套设备、新建日处理能力为4万m³/d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的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自2011年起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总规模4万m3/d 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报名通过后凭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材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 4.3 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以上资料原件备查且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若已经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资格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 4.5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 4.6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 5.2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监督部门:防城港市港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0-2863266。 招标人: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12楼 联系人:黄贤双 电 话:0770-2805103 电 邮:17516562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邮 编:530021 联系人:张昊、梁丽 电 话:0771-2808981、2808035 传 真:0771-2808185 电 邮:dept5@gxbidding.cn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联行号:313611017053) 账 号:1705012090027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