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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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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3-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9/10/13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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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专家研讨桃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2009年6月25日上午,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研讨会举行。来自东南大学、中石化南京设计院、市环保局等单位的五位专家围绕桃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县委常委、副县长袁强,县人大副主任陈士露出席会议。
  
据悉,根据桃岚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总规模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整个园区的需要,主要处理桃岚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内企业的生产废水及生活用水。考虑园区发展的现状,桃岚污水处理厂项目拟建设1万吨/日的规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吨/日。
  
会议认为,桃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是非常必要的,符合地区规划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编制单位提出的深度处理技术路线、设计工艺基本可行,符合化工园区的特点。

(来源:中国睢宁,作者:邱娟,2009-6-29)

“......桃岚污水处理厂项目拟建设1万吨/日的规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0-13 下午 01:46:1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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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0/13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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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污水处理量1.0万m3/d,项目占地67.5亩。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为桃岚工业园区,针对园区废水水质特征,拟选择采用“强化预处理+二级生化+树脂法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厂尾水近期经深度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远期尾水采取回用25%,其余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睢宁县尾水导流工程。

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表明,沿线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NH3和H2S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中的标准要求。

区域地表水质量良好,老龙河水质总体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沿管线的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昼夜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一)施工期影响

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粉尘及扬尘将会造成周围环境产生暂时性污染,施工结束其影响自然消失;

生产废水及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对水环境质量可能产生局部的暂时的影响,采取隔油池、沉淀池等措施即可改善;

噪声影响范围白天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100m范围内,夜间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300m范围内。

(二)营运期影响

污水处理厂散发的臭气将影响厂界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经过计算确定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200米,该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污水厂尾水近期全部回用不外排,远期拟排入睢宁县尾水导流工程。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距泵站设备噪声20m处噪声已能达到二级标准(夜间),污水处理厂厂界处昼间噪声值符合标准,夜间噪声略超标。

营运期产生的污泥主要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因而不产生影响。

四、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施工区和堆土区要经常洒水;对施工产生的废污水应按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居民区附近选择白天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中产生的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应统一堆放,集中处理,及时清理后运走。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污水处理厂的日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监测,防止超负荷排放。
2.选择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减低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施,尽量将高噪声区和低噪声区错开;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于达不到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应采用隔声、消声、隔振等措施降低噪声,达到有关标准。
3.对各种监测仪器要定期维护,使其正常运行,起到对恶臭的监测和控制作用。
4.在污水处理厂工作区和生活区之间要建立绿化防护带,形成绿化屏障,减少臭气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正常运行的初始三个月,应分析污泥成分,进行渗滤液毒性试验,若渗滤液不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则污泥不是危险固废,污泥送至卫生填埋场填埋;若污泥渗滤液毒性超过毒性鉴别标准则为危险固废,应请有资质单位处理;已产生的危险污泥固化,安全贮存在污水处理厂的临时堆场,采取防渗、防雨措施,直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实施后,将会使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工业集中区水环境将得到很大改善,而且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极为显著。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睢宁县环保局
联系人:邱局长
电话:0516-88386566

评价单位:江苏南大戈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文渊
电话:025-8608765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天内提交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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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睢宁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睢宁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地点:睢宁经济开发区西部桃岚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内
项目投资:5832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767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65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污水处理量1.0万m3/d,远期规模3.0万m3/d,项目占地50亩。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为桃岚工业园区,针对园区废水水质特征,拟选择采用“强化预处理+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工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睢宁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邱局长
联系电话:0516-883865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江苏南大戈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
联系人:吴文渊
联系电话:025-86087655
E-mail:wuwenyuanaww@163.com

(来源: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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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评通过专家评审

2010年10月14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处理厂环评专家评审会召开,由市环保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及县组织部、环保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桃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评审组认为,《报告书》内容全面,编制规范,技术路线正确,污水处理厂工程与环境特征等阐述清楚,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总体可行,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审批。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从经济和环保管理角度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方案,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加强日常设备维护,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按规定程序尽快报批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来源:今日睢宁网,作者:默暄、胡永政、刘鑫,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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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开发区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中共睢宁县委 睢宁县人民政府

全市开发区工作座谈会召开后,睢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开发区工作推进会专题传达会议精神。同时,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完善措施、细化责任,切实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现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立标杆、加大投入,力争3年进入全省开发区前80名

由于我县开发区起步晚、底子薄,经济总量和建设规模较小,产业集聚效应尚未形成,在全省省级开发区内排名110位,下一步将举全县之力建设开发区,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与广州博澳鸿基集团签订20亿元的工业园区与城市建设整体开发项目协议,其中新城区、开发区道路、学校、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约10.4亿元。今年已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包括10条道路(总长度约13.6公里)、老龙河纬三桥和桃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占地67.5亩,污水处理能力达1万m3/d,第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努力扩大开发区的经济总量。

(来源:睢宁县,2009-10-29)

“......今年已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包括10条道路(总长度约13.6公里)、老龙河纬三桥和桃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占地67.5亩,污水处理能力达1万m3/d,第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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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5 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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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宁县桃岚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睢宁县桃岚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园区纬八路以南、104国道路以北。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厂由睢宁县桃岚化工园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4015.3万元,其中一期投资3325.8万元。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规模3000m³,服务范围为睢宁县桃岚化工园,处理对象以工业废水为主、生活污水为辅。
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尾水、恶臭、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睢宁县桃岚化工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蒙
电 话:0516—803860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07号
联系人:刘燕
电 话:0516-82566103
传 真:0516-82365012
E-Mail:lynn20070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进行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该项目对环境质量可能造成的危害或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睢宁县桃岚化工园管理委员会                 
2011年7月5日

(来源:中国睢宁,2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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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宁县桃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位于园区纬八路以南、104国道路以北。睢宁县桃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由睢宁县桃岚化工园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4015.3万元,其中一期投资3325.8万元。日处理污水规模3000m³,服务范围为睢宁县桃岚化工园,处理对象以工业废水为主、生活污水为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恶臭排放量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小时评价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在尾水导流工程(睢宁段)建成前,桃岚污水处理厂尾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导流工程建成后,尾水排入导流工程,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室内隔音、绿化降噪等措施治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且无扰民现象。
(4)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及时清运污泥,防止污泥中的有机质腐败发酵产生恶臭,在污泥堆放场所定期喷洒漂白粉等措施。
(2)废水在尾水导流工程(睢宁段)建成前,桃岚污水处理厂尾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导流工程建成后,尾水排入导流工程。
(3)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支架作弹性支承连接,减轻振动等方式,同时道路两侧种植大量绿化植物,也可起到降噪的功效。
(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铁泥、蒸发残液和脱水污泥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日产日清,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和桃岚工业园发展规划要求,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能在睢宁范围内平衡。
2、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论证,“睢宁县桃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公众如需要报告书简本请于2011年8月4日前以e-mail方式索取。联系邮箱:lynn200709@163.com。
  
(六)征询意见主要事项
⑴ 征询意见形式:根据以下格式填表,反应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
⑵ 意见提交具体形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填写的表格发送至以下邮箱:lynn200709@163.com
⑶ 意见提交时间:请于2011年8月4日前提交您的建议。

公示单位: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1年7月22日

(来源:中国睢宁,20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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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0/7/10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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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1.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1.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投[2019]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1.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厂前路东侧、老龙河西侧、桃岚污水处理厂一期北侧。
2.1.2 建设规模:工程采用“水解酸化+AAO+芬顿氧化+V型滤池”工艺,“污泥浓缩池+污泥深度脱水工艺”的污泥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有格栅及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综合楼、加药间等。设计污水处理能力规模为12000立方米/天。
2.1.3 合同估算价:约13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300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2.1.5 其他: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2 招标范围:新建1.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政府专营部门实施的强、弱电及外网供水、燃气除外)、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资料移交及保修服务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⑴ 负责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⑵ 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⑶ 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桩基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测绘、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⑷ 建设项目内的设备(物资)采购;
⑸ 工程规划范围内、工程设计所含项目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⑹ 本项目水、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接驳产生的行业收费,由发包人支付;
⑺ 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红线内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⑻ 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1311315、0516- 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① 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水处理(净水处理或污水处理)能力规模为8000立方米/天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水处理(净水处理或污水处理)能力规模为8000立方米/天的施工总承包或监理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
【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②上述所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7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10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9.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9.2 电话:0516-80381501

招标人:睢宁县桃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桃岚化工园内纬八路以南104国道以北老龙河西侧
联系人:董猛 
电 话:150500300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沭城镇迎宾大道南侧新华小区北楼301室
联系人:庄碧月
电 话:1815186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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