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17-安徽省淮北市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37443&classid=858安徽省淮北市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⑴ 项目名称:淮北市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⑵ 项目建设单位:淮北开元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⑶ 项目性质及投资:新建,工程总投资4844.13万元; ⑷ 建设地点:位于淮北市凤凰山工业园区内的淮海西路南侧300米左右,老202省道西侧,东邻新濉河,工程占地面积50亩; ⑸项目规模及工艺:采用水解酸化+A2/O处理+过滤处理工艺,尾水执行《城填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总规模为4.0万m3/d,一期规模为2.0m3/d。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淮北市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是一项市政环保工程,对淮北市市政基础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是,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环境影响和运营期恶臭气体影响、污泥处理处置三个方面。工程施工将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产生定的不利影响;运营期污水处理的氧化沟液面、污泥棚等处将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H2S和NH3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恶臭影响;污泥处理处置需要特殊安全处理,否则将会严重污染环境。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本次评价针对淮北市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别提出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声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6大类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各项补偿措施和环境保护措实施以后,本工程引起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 评价提出的10大类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较详细情况参见本工程环评简本。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淮北市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淮北市凤凰山工业园区内的淮海西路南侧300米左右,老202省道西侧,东邻新濉河,工程占地面积50亩;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2/O处理+过滤处理工艺,尾水执行《城填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总规模为4.0万m3/d,一期规模为2.0m3/d,工程总投资4844.13万元。 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已经经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环资[2009]34号文件批复立项,经评价分析项目符合《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淮北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凤凰山工业园区发展概念性规划》的相关内容要求。 淮北市凤凰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运营以后,完美了工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凤凰山工业区废水将得到有效处理,减少了工业园区的排污总量,减轻新濉河河道水质污染压力,对保护水环境保护非常有利,是实现淮北市“十一五”期间总量控制目标的必要条件,是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一部分内容。 但是,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不可避免的对环境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如施工噪声污染、恶臭气体影响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但是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 拟建工程的可货币化的环境经济效益和损失分别为29565万元和9423.32万元,净现值为20141.68万元,效益损失比为3.14:1。从经济评价指标值看,本次治理工程的环境效益大于环境损失,净现值大于零,效益损失比远大于1,可见该工程建设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综合分析,从环境角度分析,工程的正效益大于负效益,工程建设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淮河水资源科学研究保护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人:陈立强;电话:0552-3092326;传真:0552-3092353;邮编:233001;E-mail:lqchen@hrc.gov.cn。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本公示公布十五日内。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市民、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以及企业工作人员等,工程影响范围为淮北相山区凤凰山工业园区。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征求意见为媒体形式,公众看到公示信息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及书写文字、口述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工程建设单位:淮北开元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欣;电话: 0561-3192768。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公布十五内,即2009年5月23日至2007年6月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淮北市环境保护局)提交意见。 “......采用水解酸化+A2/O处理+过滤处理工艺,尾水执行《城填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总规模为4.0万m3/d,一期规模为2.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