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2037.05万元建设的曹妃甸工业区区起步区(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曹妃甸工业区新城北路北侧、唐曹高速西侧及北煤南运三通道铁路线东侧的三角地带里,规划面积101028m2。 建设规模及纳污范围:其污水处理能力近期(2010-2020年)4万m3/d,远期(2021-2030年)8万m3/d。纳污范围:该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为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北区)以及纳潮河以北的装备制造区。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曝气除油沉砂池、改良A/A/O生化池、集配水井、沉淀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井、活性砂过滤池、中水清水池、送水泵房、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加氯加药间及鼓风机房等;辅助工程为综合楼、机修仓库间、停车场、园林小品、水景、配电室及门卫房等。 设计出水水质: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北区)的污水应进行深度处理,以利于中水回用,达到污水零排放。因此,曹妃甸工业区起步区(北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各种水质标准。 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唐山市环境监测站于2008年4月22日-27日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及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的PM10日均浓度范围在0.131-0.266mg/m3之间,SO2小时均浓度范围在0.031-0.048mg/m3之间,H2S小时浓度0.0005 mg/m3、NH3小时浓度0.010-0.056 mg/m3之间,PM10、SO2满足《>)中的二级标准,H2S、NH3满足《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TJ36-79)标准要求,说明当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有一定环境容量。 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本底值昼间:48.0-49.3dB(A),夜间为40.9-42.5 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大气影响分析:曹妃甸工业区为国家规定的循环经济示范区,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各项建设无论是工业还是城市基础设施,都应高标准、高起点。为此环评要求,对其产生臭气的污染源采取密闭措施,在格栅井上部采用有机玻璃钢盖板进行加盖密封;在曝气沉砂池上加建轻型阳光板房;生化反应池上采用玻璃不锈钢龙骨结合钢筋混凝土的低加罩;贮泥池加设盖板,由2台处理风量8000m3/h的Y4-7316D型引风机将废气引至生物过滤池处理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口排放,H2S、NH3的去除率可达99%和90%以上。按封闭污染源后,根据是否有人工作,取2-8次/ h换气量计算恶臭废气量,通过计算,本项目恶臭污染物H2S、NH3的产生量分别为0.2kg/h和0.003kg/h,经生物滤池处理后,其排放量分别为0.002kg/h和0.0003kg/h。由大气预测分析可知:其贡献浓度较小,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设置食堂,所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燃料。该项目食堂共设置2个灶头,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1要求,该食堂的规模属于小型。为此环评要求在厨房灶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油烟后,并采用处理效率为60%以上的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要求。 3.2废水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产生量为1.8m3/d。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水冲厕所和洗浴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1.92m3/d,食堂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洗浴、冲厕等污水和化验室废水一并排入厂内污水管并汇流至粗格栅井,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本项目近期日处理污水4万m3(远期日处理污水8万m3),二级生化处理采用改良A/A/O工艺,三级处理采用活性砂过滤工艺,过滤后的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经消毒后,出水水质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绿化、冲厕、车辆冲洗、施工杂用等水质标准。可全部回用于综合服务区、装备制造区各企业,不外排。 全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3.3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污水泵、污泥泵、送水泵、污泥浓缩脱水机等产生的噪声,其源强为82-100dB(A),环评要求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设备值。鼓、引风机、空压机等设置在风机房内,鼓风机进口、引风机出口加装消声器;送水泵、污泥浓缩脱水机等设置在室内,并加装减振垫;污水泵、污泥泵设在水下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减少20~30dB(A),再经过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3.4固废治理措施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 栅渣、沉砂、污泥定期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主要为塑料袋、纸屑等,产生量为4.3t/a,采取袋装化,集中收集,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总上所述:项目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对外环境无影响。 4、 环评总结论:拟建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治理,能确保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公众可自公式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唐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0315-5922265 传真:0315-5922265。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当地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 您对该项目的态度; (2) 该项目选址是否合适; (3) 该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影响; (4)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5) 您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并简要说明原因。 7、公众反馈意见的形式: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伟; 电话:13673155845。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见第5条。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6月8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污水处理能力近期(2010-2020年)4万m3/d,远期(2021-2030年)8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0-13 上午 05:09:2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