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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8558贴 | 100699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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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2-福建省龙岩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009/9/28 2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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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福建→ 浏览帖子:0763福建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waterchina.cn/2008/show.asp?id=7135&bd=6

0763福建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763 福 建 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A/0 1999年 12月 10 8.4


955-福建省龙岩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236&classid=858

加 入 日 期: 2009-09-27
截 止 日 期: 2009-10-16
招 标 编 号: 瑞晟招[2009]126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09]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服务指导 [含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处理施工中涉及的有关设计问题] 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厂区:新罗区铁山镇溪西;管网:龙岩中心城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五万吨;管网长度15956米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3526.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及内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服务指导 [含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处理施工中涉及的有关设计问题]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行业(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的 5 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 设计项目。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于2009年9月25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登陆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书面招标资料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公司(地点:龙岩市人民路33-11号新洲城大厦A幢601、604室(龙岩七中对面))无记名索取。
4.1.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9年10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招标投标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代替(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罗区铁山镇溪西村,
邮编:364000;
电话: 13599338866
传真:0597-2349496;
联系人: 林炳荣。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龙岩市人民路33-11号新洲城大厦A幢601、604室(龙岩七中对面),
邮编: 364000 ;
电话: 0597-2265533
传真: 0597-2332901;
联系人: 廖秀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 35001692490052506167 。
交易中心名称: 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597-2529819;
地址: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招标投标中心。


福建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国内)

中标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本项目于2009年10月16日上午9时正在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0597-2349496
招标人联系地址:新罗区铁山镇溪西村
项目名称: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人名称: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标金额:2968900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如下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投标报价2968900元,投标工期为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赵红兵;
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1、武昌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18万m3/d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为24万m3/d。(来自中国采招网http://www.bidcenter.com.cn)工程造价22456.43万元;
2、汉阳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为20万m3/d。工程造价18036.86万元;
3、襄樊市襄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10万m3/d。工程造价26248万元;
4、丹江口市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7万m3/d。工程造价19900万元;
5、黄石市磁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12.5万m3/d。工程造价10974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投标报价2968900元,投标工期为初步设计12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3日历天,项目负责人陈汝琬;
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1、福州开发区长安污水处理厂及厂外管网工程:建设规模5万吨/日。工程造价4697万元;
2、福州地区大学城污水厂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建设规模7万吨/日。工程造价100万元。
第三中标单位候选人为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68900元,投标工期为初步设计12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3日历天,项目负责人谢泽云。
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1、莆田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8万吨/日。工程造价2998.69万元;
当中标人依法被确定为中标无效时,则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邱吉安、马达华、张志权、王振华和林炳荣。
公示时间:2009年10月17日至2009年10月26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龙岩市建设局 0597-2386001


福建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勘察中标结果公示

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勘察招标工程地址位于厂区:新罗区铁山镇溪西;管网:龙岩中心城区。开标会议于2009年10月15日上午9时在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召开,根据本工程评标委员会(黄茂德、雷强、魏荣、翁金铭、钟琦)提供的评标报告,拟确认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单位候选人为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投标报价为80元/米,投标工期为20日历天,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规定,同时勘察报告达到《建筑工程勘察编制深度规定》(试行),项目负责人李广升;
第二中标单位候选人为泉州泉成勘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80元/米,投标工期为20日历天,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规定,同时勘察报告达到《建筑工程勘察编制深度规定》(试行),项目负责人林志军;
第三中标单位候选人为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投标报价为80元/米,投标工期为20日历天,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规定,同时勘察报告达到《建筑工程勘察编制深度规定》(试行),项目负责人张源光。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2009年10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投诉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本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为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5日下午17时30分。
特此公示!

建设单位: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罗区铁山镇溪西村
联系人:林炳荣  联系电话:13599338866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人民路33-11号新洲城大厦A幢601、604室
联系人: 廖秀红  联系电话:0597-2265533
日期: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7-19 下午 11:10:4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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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龙岩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在铁山镇奠基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2月07日讯)昨日上午,龙岩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在新罗区铁山镇奠基。市领导黄晓炎、林乔城、张秀娟、林兴禄、李占开,市直有关部门和新罗区政府领导参加了奠基仪式。副市长林兴禄在奠基仪式上讲话。

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9万多吨,处理能力已接近满负荷。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我市及时启动建设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规模为5万吨,配套管网长度约16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35亿元,建成投产后,预计2015年市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量将达到15万吨。该项目的建设,对于降低城市污染,改善九龙江上游水环境,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心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日益增大,现有的黄竹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来几年将无法容纳新增垃圾。为此,我市及早筹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城市卫生状况和生态环境。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亿元,一期工程日处理垃圾规模为600吨,发电装机容量12兆瓦。项目建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及资源回收问题,有效控制垃圾二次污染,切实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来源:闽西新闻网,作者:记者林阿玲,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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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3-09
截 止 日 期: 2010-03-16
比选招标编号:2010[04]

根据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龙岩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活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 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
3.项目地址: 厂区:新罗区铁山镇溪西;管网:龙岩中心城区
4.工程(施工)获准投资额: 13378.0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管网长度暂定16公里
6.是否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项目: 否。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施工招标、工程货物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

三、代理费取费标准:本招标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造价咨询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标准及允许的浮动率收取,本招标项目按规定的标准的50.0%支付服务费用。

四、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列入龙岩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前5名和已在我市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收登记及信用档案的省级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前10名且其资质可承接相应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市属和新罗区项目地点在市交易中心)

六、随机抽取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须于2010年03月16日10时30分-11时00分在随机抽取的地点向招标人提交申请书(见附件一),超过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的将予拒绝。
2、招标人核验并登记申请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查申请参加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申请书的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3、招标人代表宣布合格的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4、招标人对通过核验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取并确定中选单位,随机抽取办法采取 按序抽取3名中选单位。
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放弃中选的,招标人报该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备案后。并采取 选取下一名中选单位 选取新的中选单位。
5、中选单位与招标人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商谈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七、招标代理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签章)
2010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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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5-17
截 止 日 期: 2010-05-31
招标编号:(2010)建融招字第1038号岩

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溪西村;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本次招标为龙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厂一座,包含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储泥池、变配电房、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紫外消毒渠等构(建)筑物、厂区给排水、厂区电缆沟、部分工艺管道及厂区道路等的施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300.00万元;具体详见经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定稿后的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和编制说明。
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招标人要求为140日历天以内(含1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⑴ 投标人必须是2010年度龙岩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中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已经取得相应专业证、章的临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
于2010年05月17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登陆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http://www.ly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单价及其编制说明),书面招标资料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公司(地点:龙岩市西安南路5号塔泉大厦三楼)无记名索取。
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 200 元。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伍拾 万元人民币(采用 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2010年5月31日。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七、投标人若有需要本项目施工图纸的请凭网上报名号另行到招标代理公司处预先登记后购买。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溪西村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97-23485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龙岩市西安南路5号塔泉大厦三楼
联系人:卢先生、林先生
电 话:0597-232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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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5-31

龙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工艺设备 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政府采购,现就该项目的有关技术指标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设备为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龙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工艺设备 1 批 ,主要包括潜水排污泵、推流式液下搅拌机、单级离心鼓风机、潜水曝气机。为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要求相关工艺产品设备稳定性强,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后期维护工作少,投标人投报的进口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且 为原厂家生产的未经使用的原装进口产品 ,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投标人所投的设备 产品质量符合相应国际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招标的设备已通过进口产品采购审批手续,接受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

二、本采购项目涉及的产品技术要求:
(一)采购设备: 潜水排污泵类及推流式液下搅拌机、单级离心鼓风机、潜水曝气机。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三、关于征求意见的回复:供应商如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有建议或认为技术指标存在排它性条款,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并阐明理由。相关意见请在2010年6月4日16:00前回复建议书电子版发至longyancaigou@sina.com或传真我公司且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并于6月7日16:00前,将建议书及填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快递至 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64000 。
未按要求提交的建议书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联系人:华志龙
电话:0597-2529068
传真:0597-2529019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FJLYCG2010-85龙岩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工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文件编号:FJLYCG2010-85

2、采购单位: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7-2341886

3、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华先生
  电 话:0597―2529068 
  传 真:0597―2529019

4、采购公告日期: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

5、采购结果:

一、包一供应商得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得分
福州五环水设备有限公司 93.80
厦门世懋贸易有限公司 88.03
厦门巨创科技有限公司 89.67
龙岩市顺畅贸易有限公司 79.29

推荐包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福州五环水设备有限公司,总报价为2583800元;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厦门巨创科技有限公司,总报价为2998080元;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厦门世懋贸易有限公司,总报价为2696199元。

二、包二供应商得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厦门世懋贸易有限公司 64.54
杭州中大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86.10
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70.28
广州凯泉贸易有限公司 69.21

推荐包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杭州中大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报价为235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总报价为2850000元。

三、包三供应商得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厦门维奥钛金科技有限公司 68.16
杭州华舜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68.93
厦门世懋贸易有限公司 85.88

推荐包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情况:厦门世懋贸易有限公司,总报价为3360000元。

6、公示期至:2010年7月6日。

特此公告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0-7-19 下午 11:14:1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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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7-16

龙岩污水处理厂厂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政府采购,现就该项目的有关技术指标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龙岩污水处理厂位于龙津河下游的铁山镇溪西村,扩建工程用地选用一期厂区北侧围墙至山之间地块,东侧为龙津河,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两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区 设备供货与安装 工程部分。

投标人所投的设备产品质量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招标的设备仪表、自控、监控设备已通过进口产品采购审批手续,接受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


二、本采购项目涉及的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关于征求意见的回复:供应商如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有建议或认为技术指标存在排它性条款,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并阐明理由。相关意见请在2010年7月21日16:00前回复建议书电子版发至longyancaigou@sina.com或传真我公司且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并于6月23日16:00前,将建议书及填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快递至 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64000 。

未按要求提交的建议书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联系人:华志龙
电话:0597-2529068
传真:0597-2529019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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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工程描述
1.1概述
龙岩污水处理厂位于龙津河下游的铁山镇溪西村,扩建工程用地选用一期厂区北侧围墙至山之间地块,东侧为龙津河,龙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二期扩建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两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区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部分,详见附件《设备材料清单》,以上招标范围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1.2工程描述
1.2.1建设规模
龙岩市污水处理厂近期(2015年)需扩建至15万m3/d规模,远期(2020年)总规模为20万m3/d,本次(二期)扩建按5万m3/d规模设计。为节省远期投资,工程实施考虑近、远期结合,二期扩建部分建(构)筑物土建按远期扩建要求实施。
1.2.2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进、出水水质及处理程度见下表:
二期设计进、出水水质及处理程度     
项  目 BOD5 COD SS TN NH3-N TP
设计进水水质(mg/l) 160 350 250 40 30 3.5
设计出水水质(mg/l) ≤20 ≤60 ≤20 ≤20 ≤8 ≤1
处理效率(%) 87.5 82.86 92 50 73.3 71.4
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尾水排入龙津河。
1.2.3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二级处理工艺推荐采用设置预缺氧区的改良A2/O工艺,曝气方式采用鼓风机加潜水曝气机。
1.2.4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消毒工艺采用紫外线消毒。
1.2.5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污泥处理工艺推荐采用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进行处理。
1.2.6本污水厂自动化程度较高,自动控制采用集散型的控制方式,实施分散检测和控制、集中显示和管理;并设置有尾水在线监测仪表。
1.2.7厂内近期(二期)实施主要构(建)筑物
按10万m3/d规模土建一次建设: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变配电间等,设备按5万m3/d规模安装。
按二期5万m3/d规模建设:改良A2/O生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储泥池等。

1.2.8工艺流程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A2/O工艺,完整的工艺流程如图:


厂外污水


1.2.9主要工程内容概述
1.2.9.1 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
粗格栅间与泵房深度较大,在满足流态顺畅及操作空间足够的基础上尽可能紧凑布置以减少投资。
设计规模Q=10万m3/d,Qmax=5416m3/h。
1、粗格栅
(1)功能
去除污水中较粗大的漂浮物(如树叶、杂草、木块、废塑料等),保护水泵的正常工作。
(2)设计参数
格栅设计流量:远期5416m3/h
栅前水深1.2m
栅条间隙:b=20 mm
过栅流速: v=0.7 m/s,
格栅安装倾角:70°
过栅水头损失:Δh=0.20 m
(3)土建尺寸
本工程设1座粗格栅井,内分2格。平面尺寸:B×L = 5.30×8.40m,渠道地下深度3.55m,钢筋砼结构。
(4)主要设备
设2台回转式格栅除污机,近期安装2台,栅宽B=1.6 m,栅隙宽b=20 mm,安装角度α=70°,栅条断面宽s=10 mm。
设置1台无轴螺旋压榨输送机输送栅渣。
每道格栅前、后设有电动闸板供检修和切换用。
(5)运行方式
根据格栅水位差或预设时间自动清渣,栅渣由螺旋输送机送至渣斗再装车外运。
2、提升泵房
(1)功能
提升来自厂外和厂内的污水。
(2)设计参数
泵房土建设计流量:远期5416m3/h。
设备安装规模:近期2708m3/h。
(3) 选泵方案
污水泵站流量变化大、扬程变化小,通过水泵数量或变频,来适应流量的变化,简单实用。
本设计不考虑采用干式泵,而选择潜水排污泵,泵房设置6个泵位,近期3台,2用1备。
(4)运行方式
水泵根据泵坑内液位信号综合控制水泵的开停,并采用先开先停、先停先开的方式轮换运行,延长水泵的使用寿命。
(5)土建尺寸
平面尺寸为BL=11.714.6m。
污水提升泵房地下部分深5.8m,地上部分高6.0m,地下部分为钢筋砼结构,地上部分采用框架结构。
(6) 主要设备
采用潜水泵,湿式安装。
Q=1350m3/h,   H=8.5m, N轴=45kW, 3台,其中二台变频
在泵房上部安装一套MDI电动葫芦一套,起吊重量3t,高度12m。
为减少污水气味散发,泵房检修口进行加盖处理。
1.2.9.2细格栅、曝气沉砂池
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合建。设计规模为Q=10万m3/d,Qmax=5416m3/h。
1、细格栅
(1)功能
截除污水中较小漂浮物和悬浮物。
(2)设计参数
设计流量:5416m3/h
栅前水深:h=0.85m
过栅流速: V=0.70m/s
栅条间隙 6mm
过栅水头损失:Δh=0.25m
(3)土建尺寸
本工程设1座细格栅井,内分2格。总平面尺寸为9.6×5.3m,钢筋砼结构。
(4)主要设备
近期安装1台转鼓式细格栅,远期增加1台。转鼓直径D=1.8 m,栅隙宽b=6 mm,安装角度α=35°。
设置1台无轴螺旋输送机输送栅渣。
每道格栅前闸板供检修和切换用。
(5)运行方式
根据格栅水位差或预设时间自动清渣,栅渣由螺旋输送机送至渣斗再装车外运。
2、曝气沉砂池
(1)功能
去除污水中粒径≥0.2 mm的砂粒,使无机砂粒与有机物分离,便于后续生物处理的稳定运行。
(2)主要设计参数
设计流量:5416m3/h
除砂效率:d(粒径)≥0.297 mm,η≥95%
d≥0.211 mm,η≥85%
d≥0.149 mm,η≥65%
最大水平流速:      V=0.11m/s
最大时流量停留时间: HRT=3.54min
(3)土建尺寸
曝气沉砂池分2格,每格平面净尺寸为25.5×2.8m,有效水深为2.4m。
曝气沉砂池总平面尺寸:30.2×7.1m,高5.0m。
(4)主要设备
设1台移动桥式吸砂机,桥长为6.4m,桥上带有2台提砂泵,近期安装1台,单台泵Q=22m3/h,H=7.0m,轴功率N=1.4kw。砂水混合物由提砂泵输送至砂水分离器,分离后的干砂外运。
另配备:砂水分离器1台: 18~43L/s ,N=0.37kw;无轴螺旋输送机1台:Q=3.0m3/h,L=5450,N=1.1kw。
(5)运行方式
桥式刮砂机按程序控制定时运转,砂水分离器与提砂泵同步运转。
1.2.9.3 改良A2/O生化池
近期设计规模Q=5万m3/d=2083m3/h。
1、功能
利用厌氧、缺氧和好氧区的不同功能,去除污水中SS、BOD5、COD、N、P等污染物。
2、设计参数
  设计流量:2083m3/h
总污泥负荷:0.08kgBOD5/kgMLSS•d
总容积负荷:0.29kgBOD5/m3•d
好氧区污泥负荷:0.13kgBOD5/kgMLSS•d
  污泥浓度:MLSS=3500mg/L
  污泥龄:15d
  设计水温:最低12℃
  有效水深:9.0~9.1m
  总水力停留时间:HRT=13.3h,单座池总容积:27648m3
其中预缺氧区停留时间:1.0h,容积:2073m3
厌氧区停留时间:1.0h,容积:2073m3
缺氧区停留时间:3.0h,容积:6219m3
好氧区停留时间:8.3h,容积:17283m3
  总供气量(最大时)13416 m3/h
  气水比: 4.95 : 1
  剩余污泥干重:4790kg/d
3、主要工程内容
近期设A2/O生物池1座,单座平面内净尺寸为68.20×46.4m,水深9.0~9.1m, 池子总高度9.9m。分为预缺氧区(选择区)、厌氧区、缺氧区和好氧应区四个部分。
生物池预缺氧区设1格,又分为2个廊道,设2台推流式液下搅拌机,每台:D=2500,输入轴功率4.3kW。
厌氧区设1格,又分为2个廊道,设2台推流式液下搅拌机,每台:D=2500,输入轴功率4.3kW。
缺氧区设3格,6个廊道,共设6台推流式液下搅拌机,每台:D=2500,输入轴功率4.3kW。
好氧区配有提升导链及引风管的潜水曝气机,设备台数:8台。单台标准充氧能力150KgO2 /h,配电机输出功率20KW。
好氧区设混合液回流泵3台,单台Q=2000m3/h,H=0.5m,N轴=5.5Kw。
4、运行方式
其进出水及回流方式如下:


  

          图6.1 改良A2/O法流程简图
本A2/O生物池设计可根据进水水量、水质特性和环境条件的变化,灵活调整运行模式,除可按改良A2/O法运行外,也还可按常规A2/O法或倒置A2/O法运行,在提高处理效果的基础上,保证工艺可靠性。
厌氧池和缺氧池水下搅拌器连续运转,使污泥处于悬浮状。
好氧池溶解氧通过调节鼓风机的送风量,控制在2.0mg/L左右。
混合液内回流泵连续运转。
1.2.9.4 配水井及污泥泵房
二沉池配水井与污泥泵房合建。近期按5万m3/d规模设一座,远期增加一座,设计流量:5416m3/h。
1、功能:使二沉池配水均匀;回流活性污泥至A2/O生物池;提升剩余污泥至储泥池。
2、设计参数
最大污泥回流比:100%, Qmax=2083m3/h
剩余污泥总量: 4790kg/d,含水率99.2%,合599m3/d。
3、主要工程内容
配水井、污泥泵房为两圈,内圈为配水井,直径为5.0 m,外圈为集泥井污泥泵房,直径为11.6m,高度为6.8m。回流污泥泵设3台(2用1备,其中1台变频),单泵Q=1004m3/h,H=6.0m,输入轴功率N轴=22kW。剩余污泥泵2台(1用1备),单泵Q=50.3m3/h,H=4.5m, 输入轴功率N轴=1.7kW。
4、运行方式
回流污泥根据A2/O池污泥浓度控制回流量,剩余污泥泵与污泥浓缩、脱水机协调运行。
1.2.9.5 鼓风机房
设1座,土建按10万m3/d规模设计,设备按5万m3/d规模安装。
1、功能:为生物池好氧区充氧提供气源
2、设计参数:
设计总供气量:远期26832m3/h(最大时),近期13416 m3/h(最大时)=223.6m3/min(最大时)
供气压力:1.0bar
3、主要工程内容
鼓风机房建筑面积413m2,选用高速单级离心风机。考虑今后进水水质的可能变化、曝气器氧转移效率的下降以及风压的增加,风机选型应适当留有安全余量。近期设3台风机(一般2用1备,最大运行3台;其中2台变频),每台风量5200m3/h,压差1.0bar。远期增加2台同型号鼓风机,共计5台(4用1备)。机房内设1台10t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为减少噪音的影响,鼓风机房内墙面增加穿孔板吸声墙面,并设穿孔石膏板吸声吊顶。
4、运行方式
根据生物池溶解氧浓度的反馈,按自控程序控制机组开停及调节风量。鼓风机的出风量可通过调节进口导流叶片角度进行调节,调节范围100~45%。
1.2.9.6 二次沉淀池
1、功能
进行混合液固液分离,确保污水厂出水SS和BOD5达到所要求的排放标准,是生化处理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沉池按5万m3/d设计建设2座,k总取1.3。
2、 设计参数
设计流量:Qmax=2708m3/h
表面负荷:1.08m3/m2•h
沉淀时间:3.7h
有效水深:4.0m
3、主要工程内容
采用2座周边进水、周边出水辐流式沉淀池。每座池内径40m,池边水深4.5m,超高0.5m,总高度6.9m。沉淀池出水采用环形集水槽,单侧溢流堰出水,最大堰上负荷为3.2L/s• m。
每座沉淀池内设1台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刮吸泥机桥架上还附带有刮除表面浮渣的刮板,随着桥的移动,将池表面浮渣刮至排渣斗内。
4、运行方式
吸泥机、沉淀池与生化池协调连续运行,排泥与污泥泵房协调运转。
1.2.9.7紫外线消毒池
设1座,土建按10万m3/d规模设计,设备按5万m3/d规模安装。
1、功能:出水排放前的消毒杀菌。
2、设计参数:土建设计流量:5416m3/h
近期设备安装流量:2708m3/h
TSS:20 mg/L
平均固体颗粒尺寸:< 30 microns
紫外穿透率@253.7nm:65%(最小值)
出水粪大肠菌群数: ≤10000个/L
3、主要工程内容
设一座,内分为2格消毒渠,总平面尺寸:12.7m×7.5m。
近期安装紫外线消毒系统1套,远期增加1套。1套配备104支320W低压高强紫外灯,共13个模块,安装于1条明渠中,并配套相应的清洗、驱动和控制系统。
4、运行方式
确保出水水质,常年运行。
1.2.9.8 储泥池
1、功能
为污泥浓缩、脱水调蓄部分剩余污泥。为避免高含磷量的剩余污泥中的磷在厌氧条件下重新释放,本工程采用污泥机械浓缩,而不采用重力浓缩,因此,储泥池的停留时间控制在30min以内。
2、设计参数
剩余污泥量:远期1198m3/d,近期599 m3/d
停留时间: 30min
3、主要工程内容
近期设储泥池1座,远期增加1座,每座池内径6m,,高度4.2m。每座池内设1台搅拌器,功率为4kw。储泥池上方进行加盖处理。
1.2.9.9污泥浓缩脱水车间
设计规模:土建按10万m3/d一次建成,设备按5万m3/d安装。
1、 功能: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浓缩、脱水,降低含水率,便于污泥运输和最终处置。
2、设计参数
剩余污泥干重:远期9580kg/d,近期4790kg/d
需浓缩脱水污泥量:近期599m3/d,含水率99.2%
浓缩脱水后污泥量: 近期19.16m3/d,含水率75%
絮凝剂PAM投加量: 3~3.5Kg/Td.s;
3、 主要工程内容
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含污泥堆棚)建筑面积428m2。
近期安装设备如下: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2台(1用1备),带宽B=2m,处理能力57.5m3/h,运行时间每天10.5h,配用电机功率3kW。
配套辅助设备有:
污泥进料泵2台,流量 57.5m3/h ,扬程20m,电机功率15kW。
絮凝剂投配系统2套,投药能力4.6Kg/h ,功率5.1kW。
药剂计量泵2台,流量2.3 m3/h,扬程40m,电机功率1.5kW。
螺旋输渣机2台,输送量4.2 m3/h,1台电机功率5.0kW,1台电机功率7.5kW。
远期增加同型号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一台及相应配套设备。
4、运行方式
与沉淀池、污泥泵房排泥协调运行。

1.2.10 厂区总图
根据设计总图,包含工艺污水、污泥、曝气、超越、放空、加药管线,以及厂区雨水、污水、给水管线,根据工艺运行需要,在管道上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阀门,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1.3合同范围及与土建包分界
1.3.1本招标范围为设备安装包,即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设备的供应、运输和安装(本次设备安装包范围还包含业主第一批已采购的提升泵、污泥回流泵、推流器、曝气器、离心风机等设备及安装内容),设备前后的部分管道安装,工程的预调试、调试(包含单机调试和整个厂的联合调试)和测试,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等设备资料的提供,污水厂的试运行和责任期内对污水厂的运行指导和维修,以上招标范围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1.3.2具体一级B部分土建包(NJQB1.2)与本合同设备包(NJQB2.1)划分界限如下:
1、 总图中土建包与设备包的界限划分:
(1) 总图上明确的所有井制作、电缆沟制作、单体构筑物连接管线(工艺管线)、厂平道路、直径小于等于200mm的阀门井内安装(包括管道、阀门、仪器仪表)为土建包内容。
(2) 总图上明确的大于200mm的阀门井内安装(包括管道、阀门、仪器仪表)以及阀门井前后1米范围内的连接管道为设备安装包内容。
(3) 总图上明确的路灯以及电缆敷设均为设备安装包内容;单体内动力系统、自控系统为设备安装包内容如:配电柜(箱)、控制柜(箱)、接线箱的安装,柜(箱)内的一次接线,二次接线,柜(箱)的本体调试、送配电、单机调试、联动调试都含在设备安装包内
(4) 单体上有单独的照明配电箱的,单体内照明系统为土建包内容。
(5) 预埋套管,预埋管件及其它预埋工作量均为土建包内容。
(6) 土建与设备安装衔接处,由设备安装承包商完成。
(7) 所有单体上、单体内的管道,设备安装均在设备安装范围内。
(8) 防雷接地系统为土建包内容。
(9) 电缆支架及沿其明敷的接地线为设备安装包内容。
2、设备包所采购的设备,与土建预留孔洞、预埋套管、设备基础等不符合时,需修改土建部门内容的工程量均应计入设备包。
注:土建包与设备安装包界限划分中提及的“内”、“外”、“前”、“后”、“进”、“出”字眼,均是相对单体而言。
1.4 现场条件
本节所列的气象状态、水位及其他资料仅供参考,承包商应将此类信息修改到其工作要求的程度。
业主提供的现场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业主不对其正确性或准确性负任何责任。承包商应自己对现场状况的准确程度负责。
1.4.1现场的占用
1、 施工现场指承包商在整个施工期间占用的,用来堆放材料、建造临时办公室、车间仓库、生活设施等场地。
2、 对于施工现场承包商占有期的期限的限制条件如下:土地使用权承包商在项目开工日期前7天获得,完工后一个月内应退回并恢复原貌。
3、 承包商占用的场地应获得业主的批准,且不超过规定的占用期,否则,其费用及手续由承包商自理。
4、 承包商在施工准备工作开始之前,应向项目监理提交一份工地布局详图以供审批。在该图上应清楚地标明所有建、构筑物,设备及材料储放场和现场道路的位置等内容。
5、 除业主提供的场地范围内,承包商不得使用任何其它公共或私人场所存放设备或材料。承包商在进行安装和材料储放时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所有有关规定,并保持受影街道的清洁。诸如因安装工作污染等原因而导任何性质的赔偿或罚款均由承包商负担。
6、 除非本合同特别要求或业主代表发布了书面通知,承包商应自始至终将其安装活动限制在图纸指定的范围内。在本安装现场边界内的土地使用应受本章规定的约束。
7、 开工前现场条件的记录
8、 承包商在进场以前应该就项目监理或承包商认为必需的现场及邻近区域的地形和地质条件与项目监理取得一致意见并作好记录。双方议定记录应包括现有公共设施、建筑物、道路、围墙和树木,还应包括照片及场地条件的书面描述。凡项目监理认为工程施工中可能影响的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均应对它们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结构调查,并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征得项目监理的同意。调查应包括适量照片。
1.4.2现场道路及进场道路
执行本合同所需的现场道路及进场道路已经存在,若承包商另需现场道路及进场道路时,应自己承担所需费用,并按下述要求执行。
1、 除非另有要求,承包商应负责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临时现场道路或进场道路的维护、清除、保洁、畅通和复原。复原工作应至少将这些临时现场道路或进场道路恢复到开始前的状况,并满足排水要求。
2、  如果进场道路将通过私人土地、公共耕地或公共土地,承包商应在开始前记录这些土地的表面状况,并提交给项目监理批准。承包商应保证这些土地适合于用作进场道路。在使用结束时,承包商应将使用的进场道路恢复到原状。
3、 承包商应负责办理使用城市道路的正式手续,并遵守由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局及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所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以及市政设施管理处的有关要求和建议。
4、 承包商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有关施工车辆的吨位限制,道路、桥涵的承载力及高度和宽度的限制等。
5、 承包商应负责合同执行期间车辆的交通安全,所需费用如:屏障、警告标记、围墙等均由承包商承担。
1.4.3现场公用及临时设施
1.4.3.1一般要求
1、在执行合同期间,承包商应对现有公用事业设施、装置或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承担责任。应妥善修复被损坏的任何设施,以满足项目监理的要求。
2、 如果承包商需要另外的电话、电力、水、排污和其它服务设施,则应自行做出安排并支付所有费用。承包商应负责支付自己使用的水电费、电话费、其它公用事业费或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 当临时性用地或其它指定地的使用结束后,承包商应尽快将这些用地恢复原状,并应征得项目监理的认可。
4、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1.4.3.2现状设施运行的连续性
1、 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维持原有的排水系统设施连续运行是至关重要的。所有索赔、消耗费、手续费、赔偿、成本费以及其它费用支出,只要是因为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干扰此类设施的正常运行所致或与之有关,承包商均应负责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承包商应采取措施包括必要的临时建筑,附加抽水泵等。
2、 承包商应妥善安排对临时型场地的占用,以使对现状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的干扰最小。
3、 如果因承包商施工将对现状系统造成临时中断,承包商应提供连接或中断现状系统的具体陈述说明。现状系统停止运行的时间应尽可能的短。如果承包商要改变污水流向或中断任何现状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将此计划提前六周书面通知项目监理,并应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4、 承包商在进行连接或中断现状系统工作之前其操作方法应得到项目监理的批准。
5、 投标人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项目所在地的施工用水和用电部门收取的施工用水和用电的综合单价,充分考虑本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用水和用电的价格涨落风险,并将这些费用全部计算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单价不调整。施工用水和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挂表,并按实计量,按实结算,超额部分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
6、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承包商的报价中,不再另行考虑。
1.4.3.3供水
1、在厂内已有现状自来水的供水管道,可供施工接入使用,如果上述水源不能满足自身的使用,承包商可以直接与供水部门联系安排其它适当的水源。上述工作业主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承包商应按项目所在地自来水公司当前收费标准支付水费并服从价格调整,如果联系其它适当的水源用于本工程的试水等用途,需要提前报项目监理审查,经同意方可使用。
2、承包商应负责从水源到所有用水点的连接,安装自己使用的所有管路和设施,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应由承包商承担。
3、按照项目监理的指示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承包商应对供水设施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应在通水之前安装计量装置并且承担供水设施和计量装置费用及有关的其它费用。
4、承包商应提供测试用水和处理厂的任何单个项目的启动用水。承包商应该在预计实施测试日期前十天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监理,以申请批准。报告中应包括拟用水来源、运至现场的方案和弃置方案的细节。测试或系统启动产生的水和废水应清除出现场,或按项目监理的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4.3.4供电
1、在厂区现状道路已有1个电箱式变电站,专供施工接入使用,承包商可与业主联系供电事宜,如果上述输电线路不能满足自身的使用,承包商可以直接与供电部门联系安排其它适当的电源或者自备发电机组。上述工作业主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2、承包商应负责从低压配电屏出线接到各负载端(包括动力和照明)以供自己使用,并按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的用电收费标准支付用电费并服从价格调整。
3、承包商须用自己的费用维修供电点负载端装置,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施工结束后,承包商应负责拆除临时供电设施。
5、承包商负责从接电处至所有办公室、仓库、实验室、施工场地和由承包商和项目监理使用的其他临时建筑物所需临时供电设备和检测装置的安装、使用、维护和完工后的拆除工作。工程清单中应包括临时供电及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拆除,还包括由业主提供的电源分配及承包商所需的追加电力供应的工作量等。
5、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由本工程承包人接入施工现场,设置分电源箱,并单独装表计量。从电源至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6、承包人负责对设备安装承包商的用电进行管理,并对各专业分包商的用电进行计量和收费,承包人按总表计量的耗用电量向有关部门缴费,超额部分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
1.4.4 气象资料
龙岩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境内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加以有的地方地处南亚热带北缘,从而形成多种类型的气候;年均温度14.2~20.7℃秋;全年主导风向北、北东,全年次主导风向南、南,西冬季主导风向北、北东,夏季主导风向南风。常年平均风速1.84m/s,最大风速24m/s。年降水量分布不均,根据八十多年的资料统计,累计平均年降水量1788.3毫米,最大日降雨量195mm。
1.4.5 地震资料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重要构(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为乙类建筑,一般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为丙类建筑。。
1.4.7 开工前场地条件记录
开工前,承包商应检查现场和邻近地区的地形、地质和物理条件,并就此与工程师取得一致意见。并作好记录。此记录应包括现场的公共设施、建筑物、道路、围墙和树木,包括照片、现场界碑和场地条件的书面描述。
凡可能影响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工程,承包人应作结构调查,包括适当的照片。并在该工程开工之前十四天,将其拟定的施工方法提交工程师批准。
1.4.8 道路
现场有已建成的厂区道路,通至市区的所有道路。
1.4.9 运输、装货和卸货设施
实施合同所需的各种类型的重型运输设备、卡车、起重吊机和装载设备,承包商可以向当地公司租借。
1.5 环境控制
承包商应符合所有影响或适用于本工程实施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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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基本要求

2.1 基本要求说明
本部分包括设备及材料技术规格的基本要求,这些同样适合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和施工管理。
2.2 参考条目标准
工程应按有关质量标准、测试程序和规则实施。这些通称为参考标准,承包人应熟悉这些标准的所有要求。若未指明特殊参考标准就采用公认的国际标准。本项目的设备参数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2.2.1 参考标准
在费用不增加的前提下,承包商可建议等同的或更高的其他中国或国际标准,但必须经业主及监理批准,确认不会低于技术规定中所用的标准水平,承包商应向监理表明该代用标准是合适的、相当的,并提供以前成功使用的先例。
如果本技术规范下述标准、规范与现行国际、国家、省、市最新标准、规范有不一致的,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1、设备和附件应按照相关的参考标准即相关的质量标准、试验程序、操作规范安装和验收规范来完成。
2、承包商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选择采用国际标准、中国标准或国际公认的其它国家标准。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况,须提供证明来证实其选用的标准至少等同于本技术规范指定的标准并征得项目监理的同意。
3、承包商必须在其期望批复日前至少提前三十天向项目监理提交规定标准规范和推荐替代标准规范之间差异的完整书面说明。同时,承包商还应向项目监理提供适当的证据以证明替代标准和规范是适合的,并以证据证明承包商在以往的类似工程施工中成功地运用过此类标准和规范。替代标准和规范只有经项目监理书面同意后才能被认为是本合同下的“使用标准”。
4、如果标准规范与本合同文件有明显冲突时,应以合同文件为准。如果标准规范之间有矛盾,应以标准高的为准。
5、除特殊规定外,可采用招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所发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6、技术规范中所使用的参考标准、操作规则、出版社及相关组织的缩写如下:
2.2.2 参考标准的缩写
技术规定中所用的参考标准、实施规范和刊物的缩写形式及其有关组织如下(但不限于此,若在技术规范另有要求,则以最新版本的标准规定执行)。
GB 中国国家标准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
ISO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SI 国际单位制
IEC 国际电气学会
EN 欧盟标准
AS 澳大利亚标准委员会
ASTM/ANSI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美国国家标准学会
ASME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ISI 美国钢铁学会
AGMA 美国齿轮制造商协会
AEMA 美国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
BS 英国标准
CP 英国标准学会(实施规范)
DIN 德国国家标准
DIN3990 齿轮承载能力计算
DIN740 联轴器技术要求
JIS 日本工业标准
ISO3857-1997 容积式压缩机性能测试标准
BS1571 Part II 1987 动平衡测试标准
BS726 Part II 1984 静平衡测试标准
JISB8341-1995 《容积式压缩机试验及检查方法》
JB/T8941.1-1999 《一般用途罗茨鼓风机技术条件》
JB/T8941.2-1999 《一般用途罗茨鼓风机性能试验方法》
ISO5389 鼓风机-运行检测规程(包括验收试验和功率测定等)
ISO5388/5368 鼓风机安全技术规定/安全规程
ISODP8573 压缩空气质量等级和试验
ISO3744 各类噪音源的声能程度测定
ISO10816-1 机器的机械振动
JB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ZBJ98003-87 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5-2001 钢结构安装与验收规范
JB/ZQ3011-88 安装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CJ/T3048-1995 平面格栅除污机
JB/ZQ4000.2-86 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ZQ4000.3-86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ZQ4000.8-86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5000.5-98 有色金属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B/ZQ4000.9-86 装配技术条件
GB1176 -1987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9439-1988 灰铸铁件
ISO4287 表面粗糙度
ISO4628 油漆与罩光
ISO8501 钢基本的制备
DIN28004 仪表测量设备,符号与识别
ISA-S5.1 仪表测量设备,符号与识别
GB3797-89 装有电子器件电控箱技术条件
GB4720-84 低压电器电控箱
GB/T494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8923-19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等级和除锈等级
GB4979-85 防锈包装
YJ010 抛喷砂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JB/ZQ4000.1-86 产品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给水排水及建筑结构标准:
材料质量标准
GB175—2007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63-2006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HG/T2288 橡胶止水带
GB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700 碳素结构钢
GB/T8164 焊接钢管用带钢
GB9439 灰铸铁件
GB3091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3420 灰口铸铁管件
GB/T3277 花纹钢板
GB5101 烧结普通砖
GB1594 建筑石灰
GB9776 建筑石膏
GB/T4100 釉面内墙砖
GB11947 彩色釉面墙地砖
JC456 陶瓷锦砖
JC501 无釉陶瓷地砖
GB2841 天然轻骨料
GB8478 平开铝合金门
GB8479 平开铝合金窗
GB8480 推拉铝合金门
GB8481 推拉铝合金窗
QB1137 卷帘门
GB4871 普通平板玻璃
GB11836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GB4580 无衬里消防水带
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DLT5144-2001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L260-98 堤防施工规范
GB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J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GJ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2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JGJ107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GBJ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 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321-90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ECS53 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
GB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11837 混凝土管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
GBJ50203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T13 多层砖房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GBJ20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489-200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J20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9 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1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GB50207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78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JGJ1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300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2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21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YSI411 防腐蚀工程施工操作规范
GBJ92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047 管子和管生产附件的公称通径
GB1048 管子和管生产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
GB4216.1 灰铸铁管法兰公称压力、试验压力和工作压力
GB4216.9 灰铸铁管法兰用石棉橡胶垫片尺寸
机械设备标准 材料标准
GB/T 12227-2005 阀门 球墨铸铁技术条件
GB/T 1220-1992 不锈钢棒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钢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4237-2007 不锈钢热轧钢板
设备制造和设计标准
AWWA C540-93 阀门和闸门动力驱动装置
GB/T 2888-1992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B/T 10595-1989 带式输送机 技术要求
GB/T 12238-1989 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
GB/T 13927-1992 通用阀门压力试验
GB/T 14173-1993 平面钢闸门 技术条件
GB/T 9061-1988 金属切削机床 通用技术条件
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T 985-19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986-19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2555 一般用途管法兰连接尺寸
GB2515 普通螺纹述语
GB2516 普通螺纹偏差表(1~355mm)
GB/T3323-2005 钢溶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JB2693 机床:液压系统
JB/T8938-99 污水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JB/T8531-1997 阀门手动装置技术条件
JB/T2603-1994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
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ISO 2548 离心,混流,轴流泵验收试验规程C级
GB 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T 10183-2005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 50270-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1-98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3927-92 通用阀门压力试验
GB 50243-9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 图纸、文件和提交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本次投标报价内,不在另行计价。
2.3.1发布的图纸
此部分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以协助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
2.3.2合同图纸
此部分图纸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由所有的正式发布的图纸组成并包括由项目监理提交给承包商的必要修改。合同图纸还包括来自投标文件并用于合同的图纸以及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在合同谈判时所用到的图纸。
2.3.3 投标图纸和技术文件
1、 需提交的投标图纸和技术文件是指由投标人提供的, 作为对其投标书进行说明的图纸和技术文件。投标商需提交但并不限于以下部分:
(1)应该提供所有设备制造商及设备的样本资料、提供的设计详图、材质、结构、操作方式及其它相关资料。
(2)所有与招标技术文件差异之处的澄清。
(3)所有设备及附件清单,并应注明生产厂、产品型号、规格尺寸及主要性能参数及其它相关资料。以下部分应包括但并不限于此:
1) 设备的性能描述
2) 成套系统设备的系统图及工艺流程图
3) 备品备件及特殊工具表
4) 机械部分:
i. 所有制造厂商的名称。总体布置图、影响构筑物及平面布置的辅助设备详图、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及设备总重
ii. 成套设备的系统图和工艺流程图
iii. 设备主要零部件的外形图、材质和采用的防腐措施.
2、 按投标数据表中的要求提交上述文件。
2.3.4 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和文件
1、 项目监理的图纸
项目监理的图纸见施工招标图中列出的图纸,项目监理将根据承包商的计划进度将图纸的两份复印件及机电承包商提供的与本合同施工相关的图纸的两份复印件提供给承包商。
2、 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及其它文件
除非另有说明,依据合同要求,承包商应首先向项目监理提交以下文件:
附加图纸 4份
(供承包商的雇员使用)
临时工程设计 4份
详图 4份
钢筋 4份
构造及安装图 4份
承包商的工作图 4份
操作及保养手册 6份
材料试样 根据需要
制造厂试验报告 4份
可能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4份
提交的所有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条款的要求,若另有说明应征得项目监理的同意。
图纸和文件虽经项目监理的批准,但都不应减轻承包商根据合同应尽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3、 提交文件的时间
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将所有应提交的文件尽早送出,以使项目监理有足够的时间审阅和批准;假如项目监理认为承包商最初提交的文件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承包商可以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或提出比较方案或作进一步的试验。
除非另有规定或在提交文件前已达成协议,承包商给出不少于28天的时间供项目监理对作为永久性工程一部分,必须在制造或施工前邓是以核准的设计、文件、试样进行审核。项目监理如果提出要作任何修改,并不意味着授权承包商可将合同规定的期限作任何延长。
4、供承包商的雇员使用的附图图纸
承包商需要对工程图纸进行解释以供其雇员使用,供其雇员使用的附加图纸应由承包商自己准备,并将二份副本送交项目监理备用。
5、 临时设计工作
如果项目监理需要,承包商应在临时工程预期开工前28天以前或按第三章要求的日期(不论该临时工程是否在工地上实施),将其全部细节,包括图纸递请项目监理批准。必要时,承包商还应对支撑模板或其它方面临时工程中可能产生的应力、应变、位移进行计算,并将计算书随同反映承包商建议的施工图一起递交,承包商的建议、计算和图纸经项目监理的认可,都不应减轻合同应尽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6、 详图
承包商应该准备并向项目监理递交详图,图中应表示基础、支柱、预埋件、穿楼板管孔的位置、尺寸和标高,以及承包商提供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设备的位置、尺寸、标高等等。这类图纸应在该部分工程开工之前或设备、装置制造之前(无论何者为先)28天提交给项目监理。
7、典型详图的修改
项目监理图中标有典型的细部如基础、机械联接固定、管道联接、楼板支撑、人孔盖板、支柱及作为工程的组成部分由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和装置需预留的穿墙(楼板——孔洞的位置、尺寸、标高,承包商应保证其与根据合同要求而提供的设备要求准确相符。假如这类图纸为适合提供而需要修改时,承包商应对其修改并递交项目监理按世行贷款项目程序核准。
与其它合同配合的这类图纸需要修改时,以适合其它合同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和装置时,必须由其它合同的承包商的提供修改内容,如位置、尺寸、标高、荷载分布、接连要求等。有关合同承包商应提供修改图纸,并递交项目监理审核批准后交合同承包商作为修改依据。
8、 加工和安装图纸
为了制造和安装由承包商或其分包商提供的设备和装置,为了安装其他合同承包商的设备和装置,亦为了根据合同要求计划实施工程,承包商应递交必要的图纸提请核准。
这些图纸包括:(但并不限于)车间加工详图包括焊接详图、匹配标记、总装图和其它诸如连接等详图。所有这些详图对于设备的正确架设安装和运行都是必须的。
特定设备部件的图纸其部件编号应与制造厂使用参照表示的部件号相一致。使用参考图时,图中应注明批准单位批准日期,表明尺寸和允许误差。
9、 承包商的工作图和竣工图
承包商必须向项目监理提供2套正确的供其使用的图纸,图中详细标明永久性工程的各组成部分的实施(无论是承包商编绘还是分包承包商或供货商编绘的)。这套图纸称为承包商的工作图。
在制造、安装、施工期间,原始图纸将根据需要作某些修改,标出正确的尺寸、大小及设备细部等以及使用这些图纸提供一套关于永久性工程的完整而正确的记录,这套图纸称为承包商的竣工图。
每个承包商的竣工图应该是完整的,并应在图注的工程完成后28天内交给项目监理。承包商应保证每份图纸是完整的,可作为所注工程的精确记录。图纸应按协议好的体系编号。承包商应基其竣工图得到项目监理认可以后对每张图纸提供一份复制的塑料膜二底图。
承包商应在合同条款规定的工程完工检验之前,向工程师提交6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及1套光盘,竣工资料至少2套原件,4套复印件。
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工程师的要求。图纸整洁、线条清晰、对原设计图修改处必须做出明显的标记,以标出正确的尺寸、位置、大小、细部要求等,以便为永久性工程提供一套完整、准确的记录。
竣工资料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文件的规格为A4纸。
竣工资料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通知编制。其格式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填写于质监部门统一印制的表格上。《建设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GB/T50328-2001)。
若承包商未按上述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则工程师有权指派他人完成,其发生的额外费用,将从应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中扣除。
10、 制图
承包商提交的图纸必须符合本章的参考标准,同时印刷清晰,阳光下不会褪色。
图纸尺寸应符合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5-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的规定,尽可能用一种规格的图纸幅,除非经项目监理同意。
由承包商提供的有关图纸应该使用中文和法定单位,如果项目监理要求的话,也可使用英文。当英文与中文本发生分歧时,应以中文本为准。
全部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并与有关的项目监理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相符。当图纸要修改时,修正的日期与内容或编号应填入图签栏,图纸上应清晰地注明修改内容并就近以带字母或编号的三角形指示之。所有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商检核、签署以证明其是正确的
2.3.5 操作和维修手册
1、 承包商应提供单独的污水厂在正常和紧急状态下的操作和维修手册,并包括所有设备的推荐的维修表。
手册至少应包括下列诸项:
(1)设备的技术性能描述及控制,全面描述污水厂及其设备和控制;
(2)详细操作指南和正常起动、正常关闭和紧急状态的操作顺序;
(3)整个系统部件的简图;
(4)每个系统的原理图;
(5)电气线路图和电路图;
(6)设备一览表,标明制造商名称、型号、数量、目录以及技术性能描述;
(7)设备装置的分段装配图,拆卸、清洗、维修、替换零件和重新装配的操作顺序,包括允许公差配合;
(8)全部设备的润滑和日常保养的顺序的操作指南;
(9)推荐采用的润滑剂及其相应的容易在中国得到的代用品汇表;
(10)承包商提供的工具、备件一览表;
(11)具有库存数目和替换部件说明的零件表;
(12)设备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13)控制盘与设备之间电气接线图。
手册应用中文,除了预印的目录表或不必完全翻译的小册子,但其中有必要解释设备或零部件的那几页也使用中文,页面应是A4尺寸或折叠成该尺寸,手册装订在硬面活页夹内,其装订量应不多于夹子装订容量的70%。
标题页应写清业主、项目和承包商名称,然后是目录表,列出各项内容及其包含的页数。若遇产品目录或小册子,不必编号,但应给出索引以便快速查阅。
手册的每一页应该是静电复印的或用其它认可的永久保存的方法制作的,不得采用晒(蓝)图的资料。
在有关项目开始运行前30天,承包商应提供三份副本送审。
工程师审核以后,最初的三份副本作过修改和必需的补充之后,应再递送三份副本,总共是六份复印件。
如果在保养期间经过运行需进一步修改,则应在确认需作修改之后30天以内对六份副本进行换页或补充。.
2、 操作和维修(O&M)手册的其他要求详见商务部分。
2.4 供货及验收
2.4.1计划与进度报告
承包商在其标书被接受后的一个月内,应向业主递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和测试等具体进度日程,包括:
1、详细施工图的准备
2、安排工作进度(包括承包商和子承包商)
3、制造阶段(包括承包商和子承包商)
4、产地测试
5、运输
6、现场安装与测试
7、设备调试
本工作计划应与规定的总进度相一致,承包商应每月向业主递交2份以线条表格形式表示的统计报告,表明设计、材料的定购、制造、检验和交运等各阶段的具体进展情况,这些报告格式应统一,且交递及时,延迟不得超过7天。
为掌握进度和协调工作,业主认为需要的话,可在其办公室或承包商办公室或现场随时召开会议。承包商代理负责人应出席此类会议。
2.4.2设备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
1、质量保证计划
(1)承包商应对本合同提供的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建立质量保证计划,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a.提供一个从事质量控制的承包商工作人员的名单和承包商自己或雇用的质量控制试验机构的名单。
b.对各种设备应进行的试验项目,不管是破坏性的与非破坏性的,以证实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符合合同要求的。
c.设备制造安装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的检验应标明自检、厂检、业主代表的不同检验制度,如业主代表须参加的检验必须标明时间、地点、测试内容、验收标准等。
(2)所有质保计划应在开始制造之前建立,并在签约后六个月内提供,质保计划应成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须共同遵守。
(3)质量计划经业主批准后,并不由此而解除承包商保证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一切责任。
2、承包商承担费用安排业主及主要设计人员,按照标书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所参照的技术标准,在产地参与设备的检测工作。
业主需在产地参与对设备检测工作的设备:
机械设备:
粗、细格栅除污机
沉砂设备
紫外线消毒设备
污泥浓缩脱水机
无轴螺旋输送机、螺旋压榨设备
电气设备
仪表自控设备
其他业主认为需要的设备
检测工作应按这些设备分项进行。在设备产地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不是对该设备的最后验收。承包商应在设备计划检测前2个月通知业主,以便业主代表能按时到达生产厂家。该代表在亲眼看到设备的成功测试后,得在所有产品合格证的背后盖上“符合规格”(Conforms with the Specification)印章。若测试时无业主代表参加的话,承包商将在产品合格证上予以注明。上述程序完成后,承包商应立即给业主航寄5份附有具体测试结果和业主代表签证的合格证书。
2.5 材料和设备
2.5.1 材料
“材料”系指所有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货物和各种物品,不论是天然的加工的或制造的,以及工程中的各种类型的设备和装置。
全部材料必须新的,其类型和质量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并至少应等同于批准的样品,承包商可用其它认可的材料替代,但不能因此而延长工期。
工程师有权对任何材料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检验和测试,如果所检验和测试的材料符合质量规定,则此检验和测试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不符合则此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材料在运输、搬运和储存期间必须防止其变质、过期、损坏或污染。
2.5.2 设备
“设备”系指用于工程的所有设备,不论是在制造厂制造的或是在现场加工的,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和控制设备、检测和测试仪器仪表等。
技术规定2.5.1项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设备。
2.6附件、备件和工具
承包商应提供整套用于保证污水处理厂设备三年正常运行的设备安装、操作维护及修理的工具、备件和附件,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单独列出,单独报价,并列出单价。业主有权决定是否需要采购,或在不改变投标单价的情况下有权决定购买的数量。
附件、备件和工具应是新的、从未使用过,并应与设备同时交付给业主,除非项目监理特殊要求,承包商应示范工具与附件的使用方法。执行合同所需的附件、工具和备件由承包商提供。
在完成供货、安装和取得验收证书之前,承包商应更换或修理好由于其安装而造磨损或损坏的部件。
备件和附件应与主要设备分开包装,或置于设计为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能保存很长时间的箱子内。任何不能按照以上方式包装的部件则应涂装临时保护层以防腐,并避免机械损害。所有备件和附件应用简要的描述和部件号标识清楚。
法兰、密封垫、管接头、螺栓和螺母、电缆接头、接线箱等所有附件均包括供货范围内。所有连接件应按ISO标准制造,所有附件的材料、密封垫片的厚度应确保其密封性、耐用性、耐腐蚀和抗老化。密封垫应适当剪切,无多余边露出法兰。
在设备接收前提供所有备品备件和附件。在设备保证期内承包商应免费提供所有需要更换的备件。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2.7设备的包装、运输、拒收、开箱验收、仓储
2.7.1 包装、保护和标志
可行的话,对业主所在国家之外提供的装置和设备组件应用集装箱牢实包装,以利于到工程现场的运输和交货。
1、任何货物前从制造厂发出前应必须充分保护、包装和进行专门处理,以保证其抵达工程现场时没有损伤。并根据各自的性质选择采用包装箱、板条箱或仅仅部分保护的运输形式,包括防腐、防菌、防止害虫、曝晒、雨淋、霜冻、高温、潮湿、盐份、海水、野蛮装卸等造成的损害。
2、凡设备上需油漆部分均需按规定进行处理,露天部分和承压表面等会腐蚀的未油漆的部分须采用防锈清漆、高熔点油脂或无酸牛脂或用其它批准的防护剂全部涂没,同时还应该提供足够数量的溶剂,以便货物运抵现场后或在安装期间或在安装后能易于除去该保护层。
3、所有机械加工的法兰和其他啮合面应该采用木板保护。用于这些模块的螺钉不能在最终安装时再次使用。所有机械设备的开口处应采用木板、塞头或其他适合的方法保护,以防外物进入。
4、对所有电气、自控仪表设备应采取令监理满意的恰当的防腐防损措施。具体要求为(但不限于此):
1)电气配电柜(箱)、变压器、电机、控制盘等,应该在放入包装箱前用有脱水剂的气密密封袋包装,然后放置于防震的、用板条紧固的包装箱内。
2)电气装置的所有电缆接线头都应安装临时塞头,每根电缆的活动端都应配备热收缩盖。
3)除了在成套设备中已配好的电缆,每根电缆都须采用缠绕包装在木滚筒上,滚筒四周用木条封好的方式;或采用在卷轴上卷好,依序装进木箱中的方式。
5、所有设备的包装须经得起陆上和海上的运输、搬运和码头的露天存放。投标人应对包装的设备负责,使其到达目的地后完整无缺。在到达目的地后一年的适当存贮期间不锈不蚀。所有包装箱/板条箱上应正确地标上下列内容:
1)合同号。
2)通用的商务标志(重量、编号、头尾方向、运输标志和搬运说明或吊装标志)。
3)设备及备件的名称、代号。
4)设备安装地名称。
5)置于防水信封中,放在每个包装箱/板条箱内的装箱清单。防水信封中还应放置产品合格证、货物主要技术性能、规格表(中、英文,共计6份)。
6)内有危险品或易碎物品的包装箱应按当地或国际惯例对待。
2.7.2 运输
1、按照监理的要求,承包商应随时告知设备的运输情况,在航寄给业主的托运清单中应有质量合格证书和检测合格证。
2、监理将拒绝采用甲板运输的海运方式。
3、承包商应对设备运至现场的整个过程负责,包括搬运、仓储保管和安全措施。
4、承包商对任何监理不予接受的遭到缺损的设备附件,应立即运走,予以更换,并根据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谈判索赔事宜。
2.7.3 设备的拒收
设备到货经检查(包括海关检查及现场检查验收)发现损坏或不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监理有权提出更换、拒收和索赔的要求,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
2.7.4 开箱验收
1、开箱验收的目的是对运到现场的合同项下应交货物的到货数量及货物品名的初步认定。监理有权要求当地的商检部门到场进行协助并进行检测有可能发现的设备故障或证实有可能发现的设备缺漏项,也有权委托国内的权威技术检测部门对个别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抽检。
2、发货后,承包商必须按照监理确定的开箱验收时间,指派对设备组装精通的代表到场,并确认由施工监理编制的开箱验收情况记录文件。
3、承包商必须再次重新审核到货设备和材料的数量及品种是否足以支持进行设备的正常调试、试车等初步验收之前的后续工作。如果承包商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技术附件和有关技术交流中,明确和显著地提示必须由业主户自行购置的必需设备、材料的范围,承包商必须承担添置的所有费用。
2.7.5 仓储
1、除缠绕包装在木滚筒上的电缆外,无论何时何地,当装置和设备需要存放时,都应存放于室内干燥环境,并保持适宜的温度。
2、无论何时何地,当装置和设备在工程现场以外存放时,应在其上标注业主的名称以及合同名称和编号。
3、 承包商应按照制造商推荐安全和正确方式存放装置和设备以及安装消耗材料。
4、 承包商应指定其现场仓库的位置,并征得项目监理的同意。
5、 承包商应合理存放装置组件,以便于按计划顺序装置的再次取用。堆叠的装置组件应该放置于有隔板的分散受力的支架上,且应安全地摆放。金属品禁止直接放置于地面。
6、 装置组件的搬运和存放应使其不会承受过量压力,以防止损坏其保护层。小的装置组件应装在合适的盒、箱中或放在架上,还应清晰地予以标注。
7、承包商应该严格遵照制造商的包装和装置上关于吊索、链条和吊钩的使用和吊装位置的标注内容。
2.8交货、安装、试验、启动
2.8.1交货和安装
1、所有设备和部件均应采取适当的保护,以避免运输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直至安装完成,可以运行时为止。
2、未涂装的铁或钢的表面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免锈蚀。
3、承包商应与设备制造商联系安排设备的交付时间,以使设备到达现场后能尽快安装,尽可能的减少在现场的存放时间。
4、运输期间,设备和部件应包装完好以免损坏或泄漏。包装箱外面应表明净重、内容、装箱及卸载的正常步骤。应该使送至现场、检查损坏程度、卸载和存放的工作尽可能地简单。承包商应迅速更换被损坏和有缺陷的部件。
5、承包商应负责所有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卸货工作。承包商应在设备运到前4个星期向项目监理提交一份完整的操作程序说明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经项目监理批准。但不能因项目监理的批准而减免承包商应负的责任。
6、承包商应该让项目监理满意地看到所有运至现场的设备和部件由充足的储藏位置。运输和储藏中应保证设备未接触到地面,并应有防雨、防潮、防温度变化、防尘土和污渍等保护措施。承包商应对调试前设备的储存和保护负责。
7、承包商应熟悉设备及其安装的详细情况,确定设计图纸中相对于现场的尺寸并在设备安装前向项目监理通告任何不一致之处和偏差。
8、本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设备均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制造商的说明和建议进行安装。
9、应严格按图纸进行设备定位。在灌浆及锚固前承包商要求业主或项目监理检查。承包商应负责所有的灌浆工作。设备拆卸应经项目监理批准。
10、污水处理厂所需的所有管道、阀门和零配件在其相应设备开始运行前应安装完毕,并进行过测试。
11、承包商应合理安装所有电缆,并在电缆与相关设备连接时进行测试。
12、承包商应负责安排进入地区的路径和其执行合同所需的设备。未经项目监理允许,承包商不得临时拆除任何妨碍器安装新设备的原有设备。
13、按照合同要求,承包商应提供由各设备制造商培训过的经验丰富的合格人员,为所采购的设备运送到指定位置、移交、安装及测试、启动和培训等一整套服务提供所需的劳力和设备。
14、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交器安装设备的日期,该日期应由项目监理批准。
15、单个部件或多项设备在最终测试和验收前应按照要求定位安装好。
16、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2.8.2检查和试验
1、总述
(1)承包商应提供所有试验样品,以及质量管理必须要求的一切储存、包装和运输设备。承包商应提供试验过程中一切消耗材料,试验设备和实验室设施。承包商应负责保证一切与质量管理方面有关的检查和试验在现场或其它地方妥善进行,并保证在必要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项目监理进行检查或试验,不解除卖方在质量上的责任。在各种材料用于工程之前不少于30天的时间,承包商将该材料的样品送交检验,样品须经项目监理认可,凡抽取过样品的材料不应再变动,在没有认可之前,该材料不能用于任何工程。
(2)提交的材料样品和现场加工件样品均应达到作为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及现场加工工件的标准。这些样品在项目监理认可后应由承包商小心保存(承包商应设置存放样品的地方)起来。直至项目监理允许后才能处理。
2、工厂检验和在承包商基地上进行检查和测试
(1)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其备件、附件都应经过工厂检测。产品合格证、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提交业主。上述产品合格证应由设备制造商确认并签字。所有检测费用由设备制造商或承包商承担。
(2)设备的工厂检验不能代替货物到现场的最终检验。
(3)项目监理在设备生产过程中的一切适当时间有权在承包商所在地观察、检查。或者监督用于本合同的材料、工艺、所有设备性能的试验。如设备在其它场所生产,承包商应为项目监理取得对试验进行视察、检查及作证的权利,就象在承包商所在地一样。
(4)当设备测试在国内进行时,承包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项目监理何时、何地、对哪种设备进行测试。证书齐全的试验结果报告应及时送交项目监理。当设备试验在国外进行时,承包商至少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项目监理应将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是否要亲临监督试验情况,如果试验未按原定时间或地点进行而导致项目监理为能到场,该试验应在项目监理到场的情况下重新做。
(5)如有试验未能通过,承包商应进行重新试验,且应在合适的时间内按同样规定和条件进行。
(6)当项目监理满意地看到设备测试结果均满足规范要求,应将此结果一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
(7)如承包商改变测试时间未预先通知业主,则所有重新测试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3、无损试验
(1)规定做的无损试验应符合国内和国际相应的标准要求。
(2)检测范围应按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制作标准的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应由项目监理决定。如有关标准就无损试验的数量和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应经项目监理批准。
(3)无损试验应在弯曲、焊接、热处理和水力试验完成后进行。
(4)所有无损试验,包括超声波、放射线、穿透检测和保护涂层测试,以及一切无损试验,应由经项目监理同意的人员和实验室承担。承包商应在计划试验开始之前至少4周向项目监理提交详细的试验方案和试验期内拟进行的程序。应包括获准部门雇用的试验人员姓名,及其专业经验以及按规定的无损试验要求进行的步骤和方法。
(5)除另有规定,瑕疵的可接受程度,一般应按标准的相应实用规定执行。
4、 检查和检验
不管是在工地还是在其它有必要进行补测的地方,承包商应负责确保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检查和检验的正常进行。项目监理可以要求检查正在准备的工作和证实厂商的检验。承包商应给项目监理一份关于提供产品厂家进行工作和检验程序的详细说明,以便项目监理能安排这种检查。加工过的产品和材料运到现场,应由在场的承包商检查,任何缺陷都应通知项目监理,对于加工产品或表面装饰的极小缺陷应按项目监理认可的方式修好,直至项目监理表示满意。产品若带有许多严重缺陷,应将该产品退回生产厂家进行调整或换合适的产品,项目监理认为不合格的产品,承包商不允许进场。由项目监理或以项目监理名义进行的检查或检验都不能减轻承包商对质量管理的责任性。
5、现场记录和检验证明
(1)承包商质量记录、检验证明、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和现场每天检查和检验记录应按项目监理认可的形式保存。并随时调出检查。检验结果应由承包商中有相应责任性的人员签名证明所有检验证明和检查记录(包括从提供产品厂家或外面检验机构得到的证明及记录)应标明属于工程的那个项目以便查阅,其应包括相应参照标准或标书条款要求的资料。并提交项目监理审阅。
(2)其余见商务部分
6、 报告
(1)承包商应每周或按项目监理允许的更长时间提供一处形式已认可的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应包括所有在现场或其它地方进行的质量管理检查和检验资料。
(2)这报告应包括所有由承包商完成的工作,完成检验样品的数目对永久工程的供货部门的调查报告。所有试验数据都应归纳成表格和图表形式,这样能很好的表示趋势、特别结果和特殊要求,检验不符合特别要求的地方应提供充分说明,表明所采取的措施(即工作的拒收、重新检验等)。每次报告均应包括后续施工期间里可能实施的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7、计量与支付
(1)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2)下述的由本合同包提供施工和安装项目的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工作,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图纸上规定,负责与设备合同包承包商承包的设备安装的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做好配合工作。双方必须同时配合密切,各自承担应有的责任。
2.9 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2.9.1范围
本项目的各单体工程的电气照明灯具、照明配电箱设备设施由土建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其余非投标人或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则由设备合同包的承包商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工作。
2.9.2计量与支付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2.9.3调试
1、 概述
调试分以下四个阶段:
(1)安装检查:由项目监理检查安装好的设备,以保证其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试运转前测试:设备实际运转前所需的一切测试。
(3)试运转交付测试:各设备开始运转到准备总调试之前的所有测试
(4)总调试
2、 设备检查
当承包商认为所安装的设备是处于良好的工况时,应书面通知项目监理,由项目监理执行安装检查,检查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正常操作的要求。承包商应提供调试和试运转所必需的一切设备、材料、劳力、建议、说明书和其它设施。同时对业主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3、 试运转前测试
(1)在系统试运转之前,每个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调整并使其达到最佳的工作状态。
a. 检查所有系统组件的同心性、噪音、正确连接和满意的操作。
b. 检查安装、润滑和必需的调整设备。
(2)在试运转之前,承包商应通知项目监理证明系统组成已经按照安装规范正确安装准备运行。
4、 试运转试验
(1)在机械工程完成并得到项目监理的满意之后,承包商应安排试运转的日期。在此之前承包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项目监理,然后由业主任命设备操作人员。在规定的试验之日,承包商应由业主指定的操作人员和其自己指定的人员完成初试运转试验或其认为有必要完成的试验。
(2)试运转完成之后应进行单独设备及工艺的性能试验。试验时间应按合同及安装的实际进度确定。
(3)承包商应在其管理人员和业主项目项经理的监督下,在现场对整套设备进行调试以证明其能按规定要求连续运转至少24小时以上。承包商应预先提交一份拟进行试验的详细说明供审查和批准,其中包括:
1) 所有的装置应进行机械和电气方面试验以表明其每一部件的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2) 所有装置的操作程序应按控制系统的规定进行试验。
3) 应对所有泵、鼓风机和电机的转动情况进行检查。所有性能应进行测试,并将所规定的工况和试验所得到的特性曲线进行比较。
4) 所有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储气罐等都应进行压力试验。
5) 所有的控制盘应按规定进行试验。
6) 应测试所有电机的绝缘电阻。
7) 应对所有起重设备进行负荷试验,应对其整个行程范围内的各个方向进行测试。
8) 应对所有的仪器进行校正试验。
9) 应对所有装置试验润滑系统。
10) 试验所有的报警系统,超负荷和安全设备。
11) 应对每个基本控制系统进行试验以证实所有的联锁和操作程序能符合技术规范和起到保护主要设备的作用。
i. 符合技术规范;
ii. 起到保护主要设备的作用。
12) 应对就地控制系统进行试验以保证它们能安全控制污水处理厂。
13) 应进行能表明装置可以完成规定功能所必需的其它试验。
14) 在试运转试验完成之前不能进行总调试。
(4)在试运转试验完成前不可进行总调试。

5、 总调试
(1)总调试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详见商务部分。
(2)在承包商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最终程序调整和操作试验,以验证所有设备性能及效率满足规范要求,所有设备运行协调无误,所有控制操作满足设备安装要求。最终运转试验应为最终接收试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最终调试必须在项目监理批准最终调试计划之后进行。如试验证明设备机械性能满足要求,项目监理在3日之前通知承包商在正常条件下对设备进行试验。承包商应该做到:
1) 与项目监理和为同一目的的工作的其它供货商就设备试验和交付有关事宜进行各方面的合作。
2)对装置的运转和安全负完全责任。
3)确保所有的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处于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状态。
(4)所有装置和设备的调试均应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及项目监理批准的调试计划和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合同中的每一装置只有在完全安装好,并通过调试证明,已满足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要求后业主才能接收。
(5)为项目监理提供所有性能试验数据和结果。
(6)承包商应负责为符合每个合同规定的性能参数而可能采取对按合同要求提供的任何装置或设备进行改变活变更的费用。承包商应负责对设计图纸和操作手册进行修正。
(7)承包商应支付在试运转和总调试期间所需的所有水费和电力费用。
(8)在试运转和总调试中所需的备件和润滑剂,应由承包商提供并认为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承包商应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PLC提供软件。如果需要,承包商还必须提供试运转所需的其它特殊软件。
(10)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交一份在交付和总调试中拟采用的计量措施一览表,并征得项目监理的同意。它应包括计量方法、建议采用的仪器及其精确等级。总调试的任何费用有承包商支付。
(11)试验最多进行三次,如系统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项目监理将以书面形式建议正式接收设备或系统。
2.9.4试运行
1、 除非另有说明,试运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无负荷运转2小时
(2)满负荷运转8小时
(3)清水运转72小时
(4)污水运转2星期无任何材料缺陷
(5)全厂整套系统试运转包括:机械、电气和自控必须至少稳定连续运行2星期。
2、试运行时间安排以商务标书为准。
2.9.5最终运行试验未通过
1、 如果项目监理确定性能试验的结果不能满足给定的要求,项目监理将通知承包商性能不予接收。
2、 如性能不被接受,承包商应在30天内进行附加试验,调整、改动、增添设备,并请求对未接受设备进行重新试验。
3、 如果经修改设备仍不能满足设计和技术规范的性能要求,承包商应更换一个满足要求的设备,为此业主不支付任何费用。
4、 如果项目监理确认试验成功并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无
(1)超过的电力损耗
(2)磨损、间歇增加或质量下降以致引起缩短预期的寿命和效率下降
(3)增加的运行和维修要求
项目监理将以书面形式正式接收设备或系统。
2.9.6接收
1、 承包商应提供所必需的熟练和非熟练的工作人员。
2、 业主提供非技术人员及所有的燃料和电力。
3、 在验收期间,功能保证试验成功完成并满足功能保证要求,项目监理将发给承包商验收合格证。详细内容参见商务部分条款。
2.10 设计联络、人员培训和设备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10.1计量与支付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业主技术人员在制造厂的设计联络和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所有食宿、交通、保险等各种费用以报价表4的内容为准。
2.10.2 设计联络
1、 合同生效后,承包商应尽快在投标基础上进上完成所有设备的详细设计和安装图纸。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后尽快完成并提交所有设备的详细设计,业主和其代表将通过设计联络对承包商的设计进行审查,并提出可能的修改意见。所有这些不能降低对承包商递交质量合格可行详细设计的要求。
2、 设计联络会共两次联络会,承包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费用自负。业主将派有关技术人员为期2周去主要设备生产厂(如污泥处理系统等)参加另一次设计联络会,所有交通、食宿和保险等费用均由承包商负担。
2.10.3 人员培训
1、承包商应对业主人员进行设备检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应包括讲课、操作示范、参观等形式,应使受培训人员完全了解和基本掌握本项目合同设备的特性、结构、操作和维修要求等。培训地点应选在主要设备生产厂或设备生产厂设计和提供的具有类似工艺或设备的污水处理厂。
2、 承包商应安排有资格和能力的技术工程师来对业主人员进行培训和解答问题。业主参加培训的人员为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如培训在国外进行,参加培训的人员至少有一人会讲英文。
3、 承包商应为业主受培训人员提供在设备所有操作项目中与设备相关的所需的工作条件,使受培训人员了解整个操作系统,并有资格操作、检验、调试和维修设备。
4、 上述培训费用和培训人员的工资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文件和资料费、医疗保险费等(不限于此)。受培训人员的工资由业主自负。
5、 按照业主的要求,在现场的承包商工程师应解答所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问题。
2.10.4 质量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应为设备完工(或其任何部分)后起18个月(或其任何部分)或设备验收(或其任何部分)之日起12个月,以较早发生者为准,除非不在商务条款的规定范围内。
2.10.5 质量保修期工作
1、在一年缺陷责任期内,对有缺陷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承包商应进行修补或更换,并承担费用,该设备的一年缺陷责任期从修复或替换后成功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2、除设备运行指导和维修外,承包商还应在此一年内配备二名以上专职人员对业主职员进行现场培训,其中一名负责培训控制系统的正确运行,时间为9个月。
3、质量保修期内若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设备故障通知的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卖方则应提供备品供买方临时使用。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报价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4、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中标单位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定期回访计划措施。
5、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仍有责任在用户所在地设立售后维修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承诺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服务。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2.11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集中支付合同款的60%,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集中支付合同款的35%,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2.12 现场管理
2.12.1 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
1、现场上的协作
在本工程计划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与所有的其它承包商及其他人士很好的合作和配合,以避免耽误和妨碍他们的工作。
承包商应随时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方便以保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业主可以为合同范围及其相接部分签署进一步的合同。
业主或他的其他承包商在现场,其本身并不算构成工程的转移,也并不意味竣工证书的签发。
承包商对工程的实施应为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业主的工作人员、项目监理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为在本工程场地或与之邻接的场地为其实施或管理可能被雇用人员提供合理的通道和设施,不论他们从事的工作与本合同有否联系。就这一点,承包商还应置备人员升降机、爬梯、平台走道等等。它们原是为承包商自己使用而置备的,承包商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将其维护安全可靠。
承包商应该考虑到他可能会被要求拆除、保留和修楼板或墙面,或者为机/电控制/仪表砌埋设备和管道及留设孔洞。报价中包括了这类项目的承包。当项目监理有要求时,承包商应该为从事本项目被业主雇用的其他承包商提供帮助,报价中应包含该部分费用。
除了为继续进行工作及工程的其它部分实施的过道设施予以维修外,承包商在某部分工程完成,其他承包商进场前将其清理和弄清洁,为后续工程的承包商创造进场条件。
合同实施期间,其他承包商将要不断地出入建筑物、构筑物的场地,承包商必须根据本节的要求提供合作。
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到与本《技术规范》述及的其它有关合同的承包商紧密的配合和通力合作。
2、成品的保护
承包商应十分注意防止破坏工程并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防止工程受到后来顾客、承包商和第三方面工作的影响。工程中特别容易受破坏的易损部分按项目监理的合理要求予以保护并应按合同条件保证不受损坏。验收之前的设备成品保护均为设备承包商的责任。
3、临时作业区及指定区域的复原
承包商应尽可能在临时作业区和指定区域上的工作完成后立即将它们复原到规定的标准,以使占用的时间减少到最少,假如没有规定复原的标准,承包商至少应将它们恢复到开工前的状态。
5、邻近他人财产的使用
如果承包商的施工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邻近他人财产,承包商首先应在7天前书面通知该产权的主人,并为车辆、动物和行人提供临时性出入措施。
6、保持场地的清洁
承包商应十分注意采取合适的措施确保在他施工时或递送设备、劳力和材料时不弄脏公共街道和城市街道,万一发生环卫所认为弄脏了这些街道,承包商应采取必需的措施立即将它们弄清洁,并应接受有关当局处罚。
运载车辆离开工地前应彻底清扫,材料的搬运防止外溢,在处置液态和粉状材料时要特别小心被他们所沾污。工地在施工时要保持清洁,工程竣工时应彻底清扫干净,并获得项目监理的许可。
7、废水处理及垃圾的处置
承包商应对工程中现场的排水及废水的处理采取措施,其处理方法应符合当地管理机构和工程师的要求。
垃圾指的是承包商现场施工中产生的包装材料、废料等,它应由承包商根据工程师核准的地方和方式将其处理。
7、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2放线和测量
1、 项目监理将为承包商的测量工作提供必要资料和水准点资料。在收到这些资料后,承包商应进行实际测量以核实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并在14天内向项目监理提交一份报告。
2、如果承包商计划对本工程中的某一部分进行放线或高程标定,则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以使项目监理能够对承包商的放线或高程标定工作进行检查并发出指示。
3、 承包商还应核实本合同所给出的原地面高程的准确性。如果承包商对这些高程有不同意见,则应书面通知项目监理,并说明该高程的地点及准确值。直到项目监理给予确认,承包商才能改变原地面高程。
4、承包商应保护好项目监理所提供的重要的水准点,以防损坏。如果由于承包商保护不善而导致这些水准点损坏,项目监理将重设这些水准点,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5、承包商应使用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测量。
6、 承包商应及时地将所有测量点的最新数据提供给项目监理,这些测量标识物应按照项目监理的要求油漆成明亮的颜色并作标记。
7、 如项目监理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以检查测量和放线工作。
8、 承包商应为项目监理提供所有必要的辅助测量人员和仪器设备,以便项目监理能在本合同施工期间履行其合同范围内的职责。
9、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2.12.3照片
1、承包商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和结束时,应按本技术规范和项目监理的要求对施工情况及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拍照,并应提供不小于125mmX85mm的照片和底片及照片的数码文件。底片和照片都不得加以修描。每张照片的底片都应视为业主的财产,并应和照片一并提交给项目监理。未经项目监理的书面批准,承包商不得将这些底片和照片提供给任何人。
2、 如项目监理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提供幻灯片和彩色照片以替代黑白底片和照片。
3、 照片分为两种:进度照片和记录照片。
4、 两种照片都应符合项目监理的要求,在每份照片的背面记录拍照日期、拍照的角度、对拍照主体和参照物的描述。
5、每份记录照片应包括一份底片两份照片,其中一份的反面应有承包商和项目监理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以证实照片的真实性。如果需要,签字的相片可以用做日后作证。如果需要,承包商可以自己保存一份,但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6、 每份进度照片应包括一份底片两份照片,承包商还应额外提供两份项目监理选定的进度照片放入相册,并在照片和相册上标上相应的名称。
7、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2.12.4噪音控制
1、 承包商在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时应考虑到由此产生的噪音程度对于自己的操作工和邻近居民的影响。
2、承包商在规章规定的地方或项目监理要求下,应为自己的操作工提供听力防护装置和正确使用的说明书。
3、 承包商在工作中应控制在现场分界处的声音压力等级不得超过环境等级的15分贝。
4、 环境声压等级如下:
区域 声压等级 dB(A)
06:00-22:00 hrs 22:00-06:00 hrs
(1) 医院, 休养地, 饭店 45 35
(2) 办公地, 学校, 住宅 50 40
(3) 小规模商店, 工艺作坊 55 45
(4) 商业中心,小规模工厂 60 50
(5) 工业区 65 55
(6) 主路 70 55
2.12.5现场的清洁
1、 承包商应遵守所有有关部门制定的卫生及健康规定,并保持现场及整个区域的清洁。
2、 垃圾和无用物品在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成堆废物应及时运走,原材料应被包装和堆放整齐。在安装期间场地应保持干净整洁。
3、承包商应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土建施工和设备的安装,避免产生大量灰尘,灰尘控制措施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4、 在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承包商应确保废物不会对公共或私人土地及水体产生污染。承包商的车辆或设备在撤出现场前应清洗干净。
5、垃圾、废物应被运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或指定的方法进行处置。其处理方法应使项目监理所在地当局满意,禁止将泥浆排入河道和沟渠。
6、承包商应负责安排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人员来履行本条款的规定。
7、 剩余开挖垃圾的处置。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应排到项目监理核准的地方,为了切实做到这一点,承包商应将关于获准弃置地及堆填的要求书面交给他所雇用的运输承包商和汽车驾驶员并督促将这些废料处置好,承包商应将这些书面的指示合同获准弃置一览表的复印件存放在他的办公室让项目监理随时检查。由于承包商对这类垃圾的处置没获得准许而产生的对业主的索赔,应由承包商承担。
8、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承包商投标报价中
2.12.6 现场排水
1、除非另有规定,承包商应保持现场排水状况良好并保证工程施工能在干燥环境下进行。承包商应保持开挖地点排水状况良好,禁止在积水条件下进行施工。
2、 施工期间厂区施工排水,生活污水,雨水由承包商负责排放出厂区,并负责与周边有关单位协调,且应符合国家及当地市政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厂区周边无市政排水系统,承包商自行考虑,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3、 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承包商应修建、管理和维护所有必要的临时性排水设施。只有经过项目监理同意后,承包商才能移走或关闭这些设施。承包商在任何时候都应特别注意雨季、汛期、洪水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破坏,并对排水方案的有效性和工程安全全面负责即使承包商的排水方案得到了项目监理的批准,在实施这些方案时,尤其是在洪水季节,承包商应对排水方案的有效性和工程安全负责。除非本合同通用条款另有规定,承包商应修复一般性风险所造成的损坏,并承担有关费用。
4、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7防火
1、承包商应安排专职机构和人员进行防火,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除露天场地外,未经项目监理的书面允许,承包商不得在现场及其周围使用无灯罩光源包括电弧、氧炔焰以及其它焊接和切割金属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
2、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法律和法规,并对由于违反这些法律和法规而导致的火灾、人员和财产赔偿承担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包商应该对所有由此而产生的索赔、诉讼、损失、成本、罚款和其它开支进行赔偿。
3、 照明系统的电压应为安全电压或其它经项目监理同意的电压,并应与其它设备和安装所用的高压线路分开。
4、 所有导管和管道内裸露电缆均应提供阻燃功能,并应符合中国标准GBJ232《电气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应提供足够的便携式应急灯以适应紧急情况和工作检查时使用。
5、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8现场安全条例
1、承包商应该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以确保承包商的现场施工人员、业主和项目监理的人员、公众人员的安全。承包商应在现场保留相关法律文件的副本,以便项目监理检查时参考。
2、 应特别指出的是,承包商应确保只雇用受过合格的专业培训的人,并保证在安装中采用的工具及工序是正确的。
3、 如果施工中的某些地点将有可能发生不可避免的危险,承包商应将这些地方用围栏隔开,并设置醒目的中英文警示牌。
4、 只有在符合电气安全条件下,才能进行有关电气设备和装置的安装。所有可能对电气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灰尘、潮气、水、油及其它物质应予以严格清除。在所有电气设备通电前,应该检查是否有工具或其它杂物遗忘在内。此外,还应该进行常规的绝缘测试。
5、 承包商应该在设备安装时将设备的各个部件安好,以防止工作人员在以后日常操作和维护这些设备时遭受危险。这项要求尤其适用于高温管道、电气接口、减压阀等处。所有移动设备均应安装合格的防护装置。
6、当安装工作涉及压缩空气时,承包商应遵守有关地方和国家法规。
7、 本规范中所写明的遗漏的任何内容,都不得免除承包商对本条款所负的责任。无论规定与否,承包商必须向项目监理提醒安装中与正常的安全操作不符的事情。
8、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9紧急救护
1、 承包商应在每个施工现场提供、装备并常设一个合格的急救室,在所有安装期间内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救护人员。
2、 承包商应与当地医院取得联系,估计一旦出现严重事故时将会采取的急救措施。
3、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10公共活动及现场参观者
1、没有项目监理的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与本合同施工细节有关的资料、出版物、文件、照片和文章等。
2、没有项目监理预先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将现场的任何部分用于任何形式的广告。
3、 参观时间和地点应由项目监理和承包商共同决定。承包商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对参观者进行必要的指导。参观者包括政治、新闻人员、团体以及业主同意的在安装期间参观现场的人员。
4、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11许可证
1、在执行合同前,承包商应获得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和安装所需的一切许可证、执照和准许证等。
2、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12例会
1、 合同授予以后,项目监理将安排一次施工准备会。会议地点可选在项目监理办公室、现场或其附近。
2、工程例会在施工开始阶段将每周举行一次,或应项目监理的要求更频繁地举行,要求承包商的项目监理部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有书面的请假说明。会议的场所由承包商提供,可安排在现场或其附近。
3、 如果项目监理有要求,承包商的安装监督人员、项目监理工和分包商的代表应出席会议。业主的项目监理和代表应出席会议。
4、每次会议应有一个正式议程和固定程序以查明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项目监理应做会议纪要,复印件应发给出席者。
5、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13 临时围墙
1、承包商的工作区和仓储区或者项目监理指定的区域如果没有围墙,承包商应提供安装围墙并加以保养,使其设置或保养满足项目监理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围墙应是密闭板式,高度2400mm并在每一场地范围的进口设置带锁的大门。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假如项目监理指定某区域要建围墙,承包商应拆除临时围墙并在新址重建,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之前修建这类围墙并在工程竣工后拆除它们。项目监理若有要求保留它们或其中一部分,承包商应将其留在原地并保持完好供业主使用。为保护公众的正常活动或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商应提供设置,维护好临时栅栏并在以后拆除它们。因这个要求而进行的工程不另单独付费,其费用应认为已经包括在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2.12.14 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坏的赔偿
业主将把收到的由于承包商行为造成的损坏的索赔要求转送给承包商,同样,承包商应该将索赔人直接交给他的这类索赔要求告诉业主。承包商应该做好一切必需的工作,包括将他所收到的索赔要求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保证所有的索赔的要求能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承包商还应该让业主知晓解决索赔问题的进展情况,否则,业主有权直接向索赔人支付承包商认为不应该支付而尚未付清的款项,然后从业主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
如果承包商收到一个索赔要求,而他认为应该由业主支付时,他必须将该索赔要求理由立即提交给业主。
上述提交给业主的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
2.13 施工计划
2.13.1 工作进度
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安排所有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并做出它们的网络关系,提交给工程师,以征得他的同意,进度包括开挖、制作、安装、测试、调试、验收、提交审查等,并以标准进度图表示,它应每个月更新一次,以显示实际进度。
2.13.2 测试和试运转计划
承包商应在这类工作开始前14天,将计划提交工程师批准,其内容如下:
1. 管道水压的试验;
2. 工程组成部分要安装的设备、装置及附属品的非现场测试;
3. 在安装完成后设备、装置及必需品的现场测试;
4. 设备试运转。
计划应包括
1. 各个储水构筑物的各个设备、装置及附件测试的时间;
2. 承包商指定测试人员的详细资料;
3. 测试期间需要的操作人员
4. 每一测试的详细说明
5. 测试期间要做的记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
6. 测试中使用的仪器、仪表以及其精度(由承包商提供);
7. 估计的测试期间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以及拟定的应急措施。
只有在获得工程师的批准后,方能对已完成的工程测试。
2.14 质量控制
2.14.1计量与支付
根据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包含在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并且不会被单独计量与支付。
2.14.2防腐蚀
根据污水处理厂的现场环境和条件,承包商应特别注意按照制造商建议和设计图纸选择材料及防护涂层的使用。
2.14.3设计寿命
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设计、供货应具备长寿命的特点, 能够适应每天24小时长期的连续运行,且维修量最小。承包商应以类似构件的使用记录或广泛的检测记录证明所有部件皆已满足这些要求。
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应尽可能简单,无需高级熟练人员操作。
除了诸如填料、熔断丝等需要经常更换的耗损零件外,其它所有承受磨耗的零部件,从新的使用到需要更换或修理时的连续正常运行的使用寿命或累计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时间。需要进行总的拆卸来更换的部件的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得少于10年。所有齿轮和轴承应具备100,000小时的设计寿命,且其标定的负荷应至少是工作负荷的125%。
2.14.4质量控制程序
工厂试验:在需要处对专门测试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一般要求中对工厂测试作了规定。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报告测试时间安排,并邀请项目监理参加测试。
竣工试验:在一般要求中对整个设备的启动、测试及验收的要求作了规定,具体设备和成套设备的现场测试要求在相关章节中进行了具体规定。
2.14.5责任和程序
承包商应负责对所有材料、工艺、设备及测量仪器的日常检验,取样和试验,以保证质量,满足条款要求。
承包商应负责建立和执行一定的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所有工作都符合合同要求。这种责任既包括承包商自己的工作,也包括分包商或者其他供货商的工作
每一个分包商也应建立合适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使项目监理获得准确资料,确保其从事的工作满足技术规范及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除了承包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外,这些程序也是承包商应负的责任。
2.14.6质量控制计划
1、 收到许可证后的14天时间内,承包商应递交一份他所建议的质量控制计划详细说明供项目监理审查。这个计划包括所有现场施工方面的质量控制。承包商应对所有自己购进的产品质量及产品负责,拟定并提交一个有关产品提供厂家的质量调查计划供审查,这个计划应包括对产品提供厂家的调查和实施上述计划的措施。这个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条款,并应根据项目监理的要求补充说明。
(1)质量管理的组织图表,包括人员和措施。
(2)列出承包商职员和从事质量管理和材料检验机构名字,以及有关他们的详细经历,这些室外检验机构必须是合格的,经项目监理认可了的。
现场材料检验实验室的定位及布置。
(3)列出主要检验设备清单和相应合同的检验能力说明。
(4)对任何超出承包商实验室检验能力的作必要检验安排。
(5)列出承包商为工程所购的产品和材料,承包商需要对产品提供厂家进行调查,确保质量管理方法的实施。
(6)列出由承包商在现场各施工阶段调查的材料和工序,包括调查方法、试验类型和次数。
(7)列出由承包商完成,项目监理应预先审查的规定调查报告和文件中的“要点”。(例如:土坑试验、材料代换、回填土、设备起动和管道试验等)。
2、 承包商的管理管理计划的采用应征得项目监理的批准,在任何期间,若项目监理对承包商这个计划不满意,承包商按项目监理的要求修改他的计划,项目监理认可的质量管理计划应在整个合同实施中遵守,除非收到项目监理的特别批准相反意见。任何以项目监理名义认可的承包商计划都不应减轻承包商保证所有工作满足合同要求的责任。
3、承包商应自始至终派一个或更多的人员在现场,专门负责质量管理。
4、当所做的工作与特定标准不符时,承包商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有权力阻止正在进行的工作。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自始至终与项目监理保持紧密协作。承包商应建立一个有效的广泛记录设施的资料室。所有标准、规定、图纸、刊物和手册应编索引并对它们分类管理。
5、 质量控制计划的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商务部分附件。
2.14.7材料储存地的管理
承包商应按项目监理认可的形式,对设备和材料的订购、交付、破损、丢失或需要按标准进行补充等情况进行详细及时的登记。项目监理在任何时候可以查看这些记录。每月应将登记汇总表递交给项目监理。
2.14.8 样品、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承包商应提供所有检验用的样品以及质量监督所必需的仓库、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承包商应提供试验过程中所用的各种消耗材料、检验设备和实验室用各种装置。
至少在各种材料用于工程之前30天,承包商应将材料的样品送交给检验,样品须经工程师代表认可,一经认可,不得变动。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
样品在认可后应由承包商小心储存在指定地点,一旦他们不再需要时,征得工程师同意后,由承包商自行处理。
2.14.9 测试
不管是在工地还是在其它有必要进行补测的地方,承包商应负责确保所有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检验和测试可以正常进行。
工程师可以要求检查正在准备的工作和证实厂商的检验,承包商应给工程师一份关于提供产品厂家进行工作和检验程序的详细说明,以便工程师能安排这种检查。
加工过的产品和材料运到现场,应由在场的承包商检查,任何缺陷都应通知工程师代表,表面小缺陷应按工程师认可的方式修好,直到工程师表示满意。若产品有许多小缺陷或某些严重缺陷,应将该产品退回生产厂家进行调整或换合适的产品,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产品,承包商不得用于本工程。
由工程师进行的检查或测试都不能减轻承包商对质量管理的责任。
2.14.10 现场记录和测试证书
承包商的质量记录、测试证书、报告、质量事故处理的记录和现场每天测试和检验记录应按工程师认可的形式保存,并可随时调出检查。
检验结果应由承包商的责任雇员签名以证明所有的检验证明和检查记录(包括从提供产品厂家或外面检验机构获得到证明和记录)。应按工程项目编好索引以便查阅,其应包括相应参照标准要求的资料,并提交工程师批准。
2.14.11 报告
承包商应每周或按工程师允许的更长时间以批准的格式提供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应包括所有在现场或其它地方进行的质量管理检验和测试资料。
该报告应包括所有承包商完成工作,被测试和检验的样品数量及产品测试报告,所有试验数据都应归纳成表格的图表形式,若测试结果不符合规范应提供充分说明,并表明所采取的改正措施。每次报告均应包括下阶段准备实施的工作计划。
2.14.12 材料清单
承包商应保存详细的所有定购或收到的货物、材料清单,这种货物清单的形式应是认可的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并记录施工期间的订货、运输、发现的次品、损失或发现的多余订货,工程师应定期检查这些记录,累计清单记录应每月提交工程师一次。
2.15 人员培训
承包商应按下述经业主批准的培训计划对业主所指派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包括在制造厂所在地进行的培训和现场培训。
制造厂所在地培训将使管理人员应更好地了解各种设备的性能,掌握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等。
污水预处理设备(粗格栅、细格栅、除砂池设备)
污泥处理及输送设备
二沉池设备
电气系统
仪表、通讯、自控系统
现场培训将在安装、调试和检测期间,承包商应派专人对操作工人进行培训,务必使这些受训人员在业主接管的污水厂后能胜任污水厂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上述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16 承包商职责及性能保证
2.16.1 承包商职责范围
1、对设备的制作、供货、产地测试、设计联络、油漆、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负责。
2、试运行前一个月的设备现场再联动调试。
3、试运行检测合格后,将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检测报告连同设备一并移交给业主。
4、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商应负责设备运行指导及维修工作。
5、承包商应对设计文件进行校核,如发现设计文件有误,承包商有义务提出修改意见,供业主参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使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2.16.2 工程设计方案的完善
本项目的工艺流程、总平面布置、工艺方案、控制系统方案、变配电系统,已经确定,无需替代方案。
投标商在投标书中应附有本方案设备的详细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设备详图、技术性能参数、有关的工程计算书、安装要求、平面剖面布置、材料、设备重量、设备功率等,对工程工艺方案进行完善应提出详细的技术说明及设计图纸。并应保证基本设计的工艺参数要求。
2.17 照明和动力
承包商应安装、操作、维护和事后拆除所有供承包商和工程师的工作人员使用的办公室、仓库、试验室和其它临时性建筑物的取暖、照明和通风,以及承包商作为工程施工、试验和工程维修所用的临时供电。
照明系统应为220V电压或其它经工程师批准的电压,此电源应与用于其他设备和装置的高压电分开。
在工程师认为安全生产和出入所需的地方每隔30m应安装一只最弱为100瓦的灯。
每个工作面应提供两只电池供电的手提灯用于检查工程和处理紧急事件。
电力配电板和接线板应有密封罩,输入和输出插座应有经过认可密封管。
2.18 为工程师提供服务和设施
2.18.1 一般规定
1、为本工程配备的工程师10人;
2、为工程师驻地提供的电力、电讯和净水、污水设施应满足正常使用需要,每月电话费由承包商承担;
3、合同签订之日以后6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所有基本设施;
4、在合同有效期间,承包人应为工程师和其它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饮食和冷热饮水,其质量与承包商职员相同;
5、承包人应修建和维护工程师驻地一切必要的附属设施,例如围墙、绿化和通向工程师驻地的道路等;
6、为工程师提供给工程师设施修建之前,应将有关材料和详图报工程师批准。为工程师提供的设施和一切服务应使工程师满意;
7、如果施工必须在规定的公休日或晚间进行,应有工程师在现场监理。
2.18.2 办公设施
承包商应为工程师提供一个现场办公室,组成如下:
1、一个工作室,面积至少为30m2,配十套办公桌椅,十只资料柜,一台台式电脑(不低于中控室电脑的配置)和打印机及适当的照明、插座和空调。
2、一个休息室,面积至少为30m2,配五只衣柜,五张单人床及全套床上用品,如毯子、被子、床单、枕头等。
3、一个会议室,至少为40m2,配一张台面不小于10m2的会议桌和20把椅子,及适当的照明、插座和空调。
4、一个封闭式的厕所,男、女间分开,每个厕所间包括一个淋浴器及洗脸盆。
2.19 纪要和协定
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签署的纪要和协议均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一方如作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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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设备统一规定及技术要求

3.1概述
本部分所述“统一规定和技术要求”条款是对所有设备各方面要求的总阐明,投标人(或承包商)及设备制造商应遵循本部分的要求(但不仅限于此)。
承包商应根据本技术规范要求,提供设备、装置附件、材料、专用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完成设计、制造、现场供货、提供设备专用中文技术资料、设备的安装指导、检查、测试、指导调试、联动试车、通水调试、质保期内保修和操作人员培训等全部规定的工作。
本合同涉及的主要机械设备和机械工程(配套电气及自控)包括以下几项,但不限于此:
1、粗格栅除污机(回转式格栅除污机)
2、 细格栅除污机(转鼓式格栅除污机)
3、无轴螺旋输送机及皮带输送机
4、 螺旋压榨机
5、沉砂池除砂设备
6、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
7、污泥浓缩脱水机
8、桥式起重机
9、电动葫芦
10、阀门、闸门及堰门
11、机械设备配套电气和要求
12、备品备件

3.1.1一般规定
3.1.1.1标书文字定义
本规范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以下列文字注释意义为准。
1、业主: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2、设计院/工程师: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3、承包商:本项目的设备供货与安装总承包商。
4、工程:如本规范所陈述及施工设计图纸所表示的本项目招标范围的所有工程。
3.1.1.2技术规范解释
1、本技术规范的目的在于工程应在各方面达到所要求的功能及全厂设备成功的联动运行的功能。凡为达到设计目的所需的招标范围内的各项设备及其有关机件,虽未详列在规范中,但仍应包括在各项设备中,承包商不得借故予以变更或要求增加费用。
2、承包商应在无追加费用条件下,完善承包的工作内容,高质量的完成整个承包工作。
3.1.2资料提交(包括但不限于)
3.1.2.1投标人的投标资料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并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如果授权书为英文书写,投标人应同时附上中文翻译。
2、制造商经验证明:本技术规范中各主要设备器材,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证明该设备具有在相似工程中成功使用的真实业绩实例,并根据各分项技术规范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制造商设在中国境内的代理服务机构的有效证明资料、售后服务承诺和措施,并须经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满足技术规范和设计施工图纸参数要求的中文版彩色设备产品样本。
5、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都应根据本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技术资料以供核准。
6、对于以下章节中有关“资料提交”项下的特殊要求,须从其规定。
3.1.2.2承包商的设计资料
1、所有与污水接触的设备的设计应与现场所掌握的水质条件相配合。
2、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与供货设备相关的及供货界线内的所有必要的、中文版资料,以便使设计院圆满完成详细二次设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图纸及设备说明书。
2)在设备安装时对土建构筑物的专门要求及图纸。包括基础、承载力、设备重量、材料种类和加工等。
3)交货界区内详细的设备的工作图及安装图。
4)各分项技术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
5)交货界区内用电设备清单,指明穿过交货界区的电缆连接件和电缆一览表、端子图。
6)控制系统软件(应用程序)和电缆表、端子图。
3、上述文件的提供必需包括电子文档备份,分别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格式须支持软件为:WORD2000和AUTOCADR2000或AUTOCADR14。
3.1.2.3设备交货时的资料
1、承包商在设备交货的应同时提供全套有效的、中文版的专用设备技术文件及安装、运行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手册等。这些设备包括污水污泥处理工艺设备、电器设备、中心控制及其它控制装置等设备。
2、所有设备必须提供满足现场装配的设备装配图。
3、 设备的原产地证明。
4、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3.1.3质量标准
承包商所提供设备或部件应符合设计及业主的原意,品质、性能、使用寿命、可靠性、安全等各方面均不低于本技术规范及标明某制造商品牌的要求。
3.1.4质量保证
1、在质量保证期内,承包商应负责对各设备的保养,并实施至少两次整体检查。保证期期间如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任何机件因设计不当、材质缺陷或制造欠佳等因素而发生故障,承包商应在接到通知后,毫不拖延地负责修复至顺利运转。如承包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监理有权处理,其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赔偿,不得异议。
2、监理有权拒绝使用那些被发现有缺陷的或与合同要求不符的设备或零件,这些设备或零件由承包商修好或更换,其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3.1.5设备设计使用期限要求
1、设计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有长的使用期,并应适合于长期的24h连续运转,且只须进行最少量的维修。常规的维护和修理应尽可能的不要求技术高的人员来服务。
2、除去易耗件如密封垫料等正常情况就需要较频繁的更换外,凡是须经受磨耗的无论那一种部件,从新的使用到需予以更换、或需予以修理时的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3年,而当须进行总的拆卸来更换部件时,则该部件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年。
3、所有的齿轮与轴承的额定寿命为100,000工作小时,其额定值至少为工作负荷的125%。
3.2参考标准
3.2.1施工、验收参考的中国标准
本合同施工、安装、验收应参照的中国标准,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1、设备安装、验收标准
GB 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0-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工艺管线施工、验收标准
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ECS 141-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
CECS 122-2001     《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164-2004     《埋地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GB/T3091-2001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GB 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129:2001     《埋地给水排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29-30-89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SYJ28-78       《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漆防腐技术标准》
GBJ243-82       《通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电气及自控系统施工、验收标准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J 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变压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93-86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4-9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4、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按龙岩市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以下国家标准执行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J 303-8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84-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 50252-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334-2002     《城市污水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2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12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50328-2001    《建设单位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竣工验收采用龙岩市规定的统一用表,按龙岩市规定的建档目录组卷,按龙岩市城建档案馆的进馆范围和要求进行工程档案移交。
3.2.2规范标准的应用
1、除非在合同中另有明文规定,否则,合同所规定的有关设备和装置制作、材料供应、工作履行、工作和材料检验、施工安装及验收所参照的标准和惯例规范,都应该是该中国标准或规范以及国际标准或规范的现行最新版或最新修改版。
2、当某标准和规范只适宜于某个国家,或者只与某个特定国家或地区有关时,那么在得到项目监理事先审阅和批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可以确保在质量方面相当于或更高于该标准或规范的其他权威性标准。
3、如果合同中所指明的标准和规范与承包商所计划使用的标准和规范有所不同,则承包商应该在他希望项目监理批准该不同标准和规范日期之前至少20天,书面将有关情况报请项目监理。如果承包商所计划使用的标准和规范,不能确保在质量上相当于或更高于该标准或规范,则承包商应该使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标准或规范。
4、为了便于对有关标准或规范进行试验或检验,可能要求承包商将其所计划采用的标准和规范的复印件及其中、英语翻译稿,一起提供给项目监理。
5、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了对规范要求上的矛盾或不一致时,解释权属于项目监理。
3.3机械设备一般规定
3.3.1设备
3.3.1.1制造与材料
1、所有设备必须依据最新的工程技术从事设计、制造与装配等工作。各部分零件必须按标准规格制造,并能随时在现场更换、安装。
2、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最适合工程现场各种操作情况,并应是未使用过的、全新的、无缺陷的,且应选择使用寿命长,维护要求低的材料。
3、浸没在水下的设备的活动部分及表面,如销、栓与心轴等,应是抗腐蚀的。直接与各种化学制品接触的部件应具有对这些化学制品有完全的抗腐蚀与抗磨损的能力,并能保证这些部件不会因时间、日光下暴露或任何其它原因引起老化。
4、在处理工艺的主要污水处理机械设备中,当规定中未注明材质,仅注“不锈钢”时,它应具有不低于英国标准BS970第四部分规定的抗大气腐蚀的能力:
当规定中未注明材质,使用“不锈钢”时,它应具有不低于英国标准BS970第四部分规定的抗大气腐蚀的能力:
(1) 水、污水(包括含氯污水或其他水)为316S12级种类奥氏体钢。
(2) 大气中为304S15级奥氏体钢。
5、关于铸造和锻造件
(1)选择金属材料要考虑其强度、延伸性及耐用性。
(2)使用“铸铁”时,应具有GG25以上机械特性。
(3)所有的铸件铸铁应为坚韧的、结构致密的,承受应力的锻件应是细质的、均匀的,不得有孔隙、裂缝、瑕疵、砂眼或激冷硬块的金属等缺陷
(4)所有的机加工面都应是没有瑕疵的。
(5)可锻铸铁不能用于任何需要承受工作应力的地方,而在那些地方可使用铸钢。
(6)用焊接来修补铸件的主要缺陷时,应在焊接之后,消除应力。对那些大的缺陷不得使用焊接来修补。
6、使用“工程塑料”时,应采用ABS。
7、指定或使用青铜时,必须用不含锌的青铜。
3.3.1.2齿轮传动与齿轮箱
1、所有的齿轮传动均应符合ISO、DIN的标准,服务系数不低于1.4(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齿轮传动均应是全封闭式的。齿轮箱应按以下规定来设计和制造。
2、齿轮箱的所有接缝处须密封可靠以防止水与灰尘的进入和润滑剂的外流。齿轮传动部件应便于检查和进行维修。
3、齿轮箱应具有:
(1)刻度清楚的观察玻璃或量油尺,以显示流动的或静止的油位。
(2)装有便于操作的排放旋塞或塞阀并与排放装置联结。
(3)一个带有用螺栓拧紧盖的检查孔,加油的接头与通气塞,如果需要的话,溢流与排放的接管应予以延伸以避免排出的油溢出。
(4)用于吊装设置的手柄或吊环。
4、在传动装置的调整工作完成后,每个齿轮箱应在它的底板上用圆锥销定位。
3.3.1.3安全防护
1、所有设备的传送带或链条、叶片、联轴、暴露的中心轴以及其他转动部分必须有安全防护的护盖。
2、安全防护应为制造厂标准产品或电镀、复铝质钢片或镀锌金属片制造。每一防护设备必须容易安装与拆卸,并须附有所需的支撑及附件;户外安全防护设备须能防止雨水溅入。
3、凡能被灰尘或水所磨损或损坏的那些机组、部件应整个地用防尘罩或防水罩封闭。
3.3.1.4平衡
所有的旋转部分均应作适当的静态与动态平衡检测,以使它在各种不同操作速度进行运转时和正常的全速运转时,并在达到最大的负荷或最险峻的负荷条件时,均不应在设备中、或在车间中、或在周围的附近处,出现过分的振动。
3.3.1.5互换性
1、所有相类似的设备,不论是作为一个整体或是它的有关部件,均应是绝对地可以互换的。
2、 提供的设备的种类必须是符合标准化。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一期工程现状和设备是运营维护、成本,最大限度的保证一、二期工程同类设备的一些零部件具有最大的互换性和较少的维修量。
3.3.1.6环境噪音控制
1、承包商应注意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的所有项目在运转时是无异常噪声。
2、如果噪音超出标书要求容许范围,承包商应在无追加费用的条件下设计、供货、指导安装消音或隔音设施,以使设备在操作时不至于在距离其1m的圆周范围内产生超过70dB(A)的噪声并通过噪音检测。第四章“机械设备技术规范”当中对各种不同设备的噪音容许值要求不同时,则从其规定。
3.3.1.8润滑和清洗
1、机械设备在连续运转期间应能进行润滑工作。润滑系统应可在设备开启或关闭中进行,以不致于浪费润滑剂。
2、润滑剂的种类应由设备制造商建议,并应提供足够一年连续运转所需用量。应尽可能安排使整个设备中需加注润滑脂或油的那些部分,仅使用同一个等级或类型的润滑剂。但润滑剂的质量必须符合FDA172.878卫生标准要求,而且不能含有水溶性成份,以保证在本规范中所规定的质量。润滑剂应能在适合本现场的气候条件下工作,并含有批准的杀菌剂。
3、承包商应提供说明机械设备的润滑方式、润滑剂成份以及每年所需的润滑剂量,并建议润滑时间。
4、需要周期性加注润滑脂的机械装置的所有轴承座,均应具有经批准的类型的加油嘴,如果需要的话,可将它们通过延伸管引出到一个便于到达的位置上,用于加润滑脂的必须的手动压注机或加油泵应与工具和备件同时提供。
5、承包商应提供可替代的相同等级的国外/国产润滑油或润滑脂品牌推荐表。
3.3.1.9专用工具和附属设备
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周期性维修与调整所需的专用工具、仪表以及维护所需的附属设备。
3.3.1.10铭牌、标志和电路原理牌
1、每台机器和所有的其它设备均应具有一个金属的铭牌板,用认可的方式固定,以中文和英文把制造商的名称、编号以及全部工作特性或输出功率、速度、压力、制造日期等清楚地表明在上面。
2、鉴于所提供设备的厂名牌可能设在不方便的部位时,如潜水泵等水下设备,承包商应提供另外一个把详细情况综合在一起的厂名牌,并应装订在或邻近于该设备的控制板处。
3、所有的标志,电路原理牌等应以中文和英文雕刻,中文应雕在英文的上方。
4、所有的绝缘器,起动装置,开关或保险熔丝以及其它电气设备应清楚地加以标明,以示该单元的功能,而在单相设备的情况时,则表明该设备是连接到那一相的。
5、内部设备的标志应在白底上刻以黑色的正楷大写体,并应以螺栓把它固定在电气设备的外表面上。
6、不受气候影响的开关盘,室外绝缘器等应如上述一样固定雕刻好的标志。
7、对在保险熔丝器板上的电路原理表牌的标志应在该熔丝器板上,按上述所规定的那样表明之。每个电路均应加以签定和识别。
8、标志上的字句雕刻,应在该工作未进行之前由监理批准之。在警告标志上的字样应以“危险”二字开始,并以红底白字用中英文书写。
3.3.2设备底座和基础
3.3.2.1设备底座
除非另有规定,每一设备应有高强度的铸铁或钢结构的底座,可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基础与底座应有支撑填塞垫等。应与结合体或相关设备排列配合,并须有足够的空间作为灌浆或电线管之用。所有钢板间的接口必须连续焊接及磨平。
3.3.2.2设备基础
1、设备和装置所必需的所有基础均应根据由监理所批准的承包商供应的细节与图纸来设计制作。
2、承包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为本合同所规定供应的全部设备和装置所需用的锚固、固定、定位等方面所有的螺栓、垫板、压板、托座和钢结构支座等。
3、至于为固定安装方面所需的全部必要的预留孔、通用预埋件及在固定安装方面所需的二次灌浆或砌入,均属设备安装承包商的范围,须与设备运行相配合的工作面二次浇浆、找平也属设备安装承包商的安装范围(除非另有说明)。
3.3.3紧固件及其螺纹
3.3.3.1承包商应提供装置圆满安装所需的所有预埋螺栓、地脚螺栓、螺栓、垫圈、螺母、搭接片、支架、托架、垫片和其他固定装置。
1、螺母、螺钉、垫圈和螺栓
(1)构成装置的螺栓、螺帽、双头螺栓和垫圈都应符合中国标准、国际标准或其它被批准的标准。承压螺栓和螺帽,应该使用优质钢材在螺杆和螺头及螺母处精加工。螺栓的长度应该是,在完全拧紧螺帽的情况下,螺杆超出螺帽两个螺纹。装配机械用的螺栓应当能够轻松的插入螺孔中,在紧固时应该不损伤插入螺杆的套丝部分的直径,并应在显著位置作上标记以确保在现场的正确安装。应提供必要的垫圈、锁紧装置和防震配件,以确保不会在螺杆上形成弯曲应力。
(2) 粗制螺栓,螺钉和螺母应符合ISO225、ISO272、ISO885、ISO888和ISO4759/1。粗制六角螺栓,螺钉和螺母应符合ISO272,ISO4759/1 8.8级。垫圈应符合ISO/R887,并使用在所有螺母,六角螺栓和螺钉之下。螺栓长度在螺母旋紧后。应露头2~3牙。
(3)等边六角头粗制螺栓、螺帽和螺纹,应符合BS4190强度等级4.6中对螺栓和螺纹的要求,以及强度等级4中对螺栓要求,或者与此相等同的国际标准ISO272,ISO885和ISO4791/1的要求。
(4)等边六角头精密螺栓、螺帽和螺纹,应符合BS3692强度等级8.8中对螺栓和螺纹的要求,以及强度等级8中对螺栓要求,或者与此相等同的国际标准ISO272和ISO4759/1的要求。
(5)如果使用地方存在腐蚀的危险,则螺栓和双头螺栓,均应使用含镍的不锈钢材料制作。其设计,应考虑在任何情况下,螺杆上的最大应力,均不得超过此种材料屈服应力的一半。
(6)所有暴露在大气中或处在潮湿室内的螺栓,螺钉,螺母,垫圈应涂锌保护层或采用不锈钢。具有锌保护层的M10以及较大的坚固件应热镀锌处理。螺母的螺纹的制造应符合ISO1459,ISO1460和ISO1461。
(7)那些可能在维修和保养中需要被频繁调整或移动的螺栓、螺母和螺纹,应当用含镍的不锈钢材料制作。
(8)地脚螺栓、预埋螺栓
1)承包商应提供将设备固定在基础上所需的全部地脚螺栓、对中螺栓和找平螺栓,并配齐相应的螺帽、垫圈和垫片。为了将设备传送的荷载分配到混凝土基础上,承包商还应提供所需的所有底板、框架和其他结构件,并保证分配的荷载不超过设计应力。所有对中螺栓和相应的配件,都应该用含镍的不锈钢制作。
2)当螺栓用来紧固铝合金件时,应用非金属隔套和垫圈将铝合金隔离。带有棘形或齿形预埋螺栓的二次混凝土材料应为专用的非收缩型环氧树脂砂浆或为专用的非收缩型砂浆或为麻丝填料。地脚螺栓和预埋螺栓应在二次灌浆材料达到足够的强度时才能投入使用。
3.3.3.2混凝土中的紧固
1、在土建/建筑物进行最后抹灰和装饰前,承包商应该制作安装紧固件所需要的所有孔洞,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如果,项目监理认为,承包商对建筑结构和装饰造成了不合理的破坏,则承包商应承担对此进行修缮的费用。
2、如果设备项目要求由它人固定在混凝土中,承包商应对施工实施监督,并负责其就位。这当然还包括达到满意的校正水平所必须进行的填补,临时固定和最终检查等工作。
3、用在混凝土,砖石中的基础螺栓(含螺母和垫圈)应为不锈钢。螺栓可以是棘形的或齿形的螺栓、膨胀螺栓、或树脂膨胀管螺栓。承包商应递交他所建议使用的螺栓类型的详细资料,包括制造商的产品规格,给监理批准。
3.3.3.3螺纹
所有螺纹的尺寸,都应优先采用符合BS3643标准的公制中等标准粗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制标准细牙或者其它螺纹形式,但需事先得到项目监理的书面批准。(与此相当的ISO标准有ISO68,ISO261,ISO262,ISO724,ISO965/1,ISO965/3)
3.3.4垫片及接头密封圈
1、垫片应该按照BS2494或ISO的同等标准ISO4633,ISO6447和ISO6448标准制造,为了满足在高达甚至超过80℃温度下的使用要求,应该使用氯丁橡胶或经认可合成材料制造。
2、接头的制造样式,应遵从制造商的指示或此处的规定要求。
3、除非需要将橡胶圈或垫片立即放入接头之间,否则,橡胶圈或垫片应该贮放在黑暗的库房中,并避免因受热或受冷引发的有害后果。橡胶圈或垫片应平坦到放置,以防止橡胶的任何部位产生张力。
4、在橡胶圈与润滑油连接时,只能使用制造商所推荐的润滑油。
5、应该在接头粘结前,在螺栓的螺纹中涂抹石墨膏或类似物。
3.3.5非金属材料
1、对于纤维品,软木,纸张及其它类似材料,如果随后不经外保护层浸泡处理,则应该用批准的杀菌剂进行处理。不允许使用亚麻油凡立水处理套管和纺织品;在可能与饮用水接触的地方,均不得使用玻纤材料。
2、应尽可能避免使用以下材料
(1)有机材料:如果必须使用时,应对有关材料作防止火灾产生和防止火势蔓延的处理。
(2)木材:如果必须使用时,应该使用已经风干的柚木,或者批准使用的其它具有防真菌腐蚀能力并且没有斑点的硬木。所有木制品,均应当作防火、防潮、防虫、防真菌、防细菌或防化学污染处理。木制品的所有接头,应用楔形榫头或梢子连接。使用的金属扣件,应该采用非铁材料制成。使用的粘合剂应经过特别挑选,以确保其具有防潮性能和防止真菌生长的能力。木料沟缝,应该使用合成树脂水泥。
3.3.6材料制造工艺
3.3.6.1焊接
1、除非另有要求,否则,所有钢结构件,无论是车间预制的还是现场焊接的,均应进行金属电弧焊接,并满足BS5135或同等国际标准的要求。焊缝应该是连续的焊接,而没有中途中断。如果使用点焊和临时连接焊接,则应遵循BS5135或同等国际标准中所指定的程序。
2、碳钢和碳锰钢所用的焊条,以及焊条在使用前的存放,应符合BS 639, ISO 544, ISO 547 或 ISO 2401标准的要求。
3、除低碳钢以外的金属材料的焊接,如果使用氧炔焊和其它批准的焊接方法,应遵循相应的英国标准或国际标准。
4、管道的焊接,应遵循中国相关标准和BS2971、BS2633,或相应的国际标准中对不同压力等级管道的焊接要求。
5、当施焊需要按照批准的焊接工艺进行时,应按照BS4871、EN287、EN288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要求,对有关焊工进行考核。当施焊不需要按照批准的焊接工艺进行时,应按照中国相关标准和BS4872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要求,对有关焊工进行考核。焊接工作,应在合格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6、承包商应准备并向项目监理提交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中,应详细包括钢材等级、接口设计、材料厚度、焊接工艺、消耗材料、主焊位置、工作温度、预热温度和焊后热处理等情况。没有项目监理的批准,对已经批准的焊接工艺,不得随意更改。
7、焊口的检查和检验,应按照相应的中国标准和国际标准。
(1)需要做射线检验的焊口,应该在合格的质检员的监督下,根据BS2600,ISO1106或ISO2504标准的要求,予以施焊。焊接的管道,应该符合BS2910或同等国际标准的要求,进行射线检验,有关的技术参数,应获得项目监理的批准。
(2)要使用的其它无损探伤方法,都应得到项目监理的书面批准,并按照中国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进行。
8、没有项目监理的事先批准,不得开始现场的焊接工作。承包商在申请项目监理的批准时,应提供有关的详细情况,包括适合现场焊接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
3.3.6.2铸造
1、铸件的构造应是均匀的,没有非金属掺杂物及其它缺陷。尚未精加工的铸件表面,应当平滑,并对铸造所造成的凹凸不平作过细心修补。
2、对于那些深度不超过2.5mm或金属总厚度12%(以二者中较小的为准)的小缺陷,如果不会最终影响铸件的强度和耐用性能,则可以使用批准的不锈钢焊接技术和随后的热处理方式,进行修补。对于那些较大的缺陷,应该通知项目监理,而且没有他的事先同意,不得进行焊接修复。
3、如果在铸件修复中,由于金属的切除使铸件抗应力断面的面积减少了超过25%,或者在剩余金属中的应力超过了许可应力的25%,则该铸件应该被拒绝使用。
4、存在较大缺陷的铸件,在经过焊接修复后,应该作应力消除处理,或者按照项目监理的书面指示处理。
5、对存在缺陷的铸件,如果不能确定已经达到要求的效果,或者不能确定修复的焊口是否能够满足要求时,应该进行无损探伤。
6、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制造的铸件,应该符合下列标准或相当标准:
(1)灰铁:BS1452 220级或ISO185 200级。
(2)碳钢:BS 3100或相应的国际标准。
(3)不锈钢:BS 3100或ISO相当标准。
(4)铜和铜合金:
BS1400      A组LG2级或ISO1138/CuPb 5Sn 5 Zn 5
BS1400      B组CT1级或ISO1138CuSn10
BS1400      B组AB2级或ISO1138/G-CuAl 10Fe 5Ni5
BS1400      C组G1级或ISO1138/CuSn10Zn2
3.3.7压力表和真空表
1、压力表和真空表应符合GB1226、GB4439等相关中国标准或相当的ISO标准。除非另有说明,装在每台设备中压力表直径应不小于100mm。表盘为白色、压力值为黑体字。铝合金不能用在表的结构中,刻度盘和表盖应为紫铜,内部元件应为不锈钢、紫铜和其他抗腐蚀材料(不包括铝合金)。
2、压力表可直接安装在主要系统管道上或一个接一个地安装控制台或柜中,每个压力表后应紧接着一个旋塞,在压力表管道连接主系统端头应有一个隔离阀。装在控制盘中的压力表,隔离阀应连接一个试验压力表,装有旋塞的压力表,应能用经批准的标签和文字识别。
3、用于污水和污泥的压力表,应有一个压力变送系统。变送系统应为充气密封型。内含铜或不锈钢毛细管和隔膜变送仪。所有的压力表和真空表应完全防水和防尘。
4、隔膜应装在一个可清扫的壳中。变送仪的外壳应直接与25mm或更大口径的直通式隔离旋塞连接,隔离旋塞再直接接到压力管口上。
5、表盘刻度以bar为压力单位,以0.1bar为最小刻度。用零点代表大气压力。用于负压时使用的真空表,精度均为全量程的±1.5%或±2.5m。
3.3.8法兰和螺纹接口
3.3.8.1法兰接口
1、供货界区内供货设备及管道之间的法兰连接,其规格必须符合ISO标准,承包商负责提供完整法兰接口的用品,即配套法兰、密封垫、螺栓和螺栓帽等。
2、密封垫片的材质和厚度应能满足密封性,并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耐腐蚀、耐老化性能。密封垫片应当切成适当的尺寸,使垫片不伸出法兰的外周。在装垫片以前,法兰面要彻底清洗。
3.3.8.2螺纹接口
螺纹接口应当按照GB73-07“非密封螺纹管螺纹”的规定及等同的标准进行制作,要与设备有良好的配合。
3.3.9电机及轴承
3.3.9.1电机提供
机械设备制造商必须选择并提供与机械相配套的所有电机。除另有注明者外,电机应为定速三项鼠笼感应型。
3.3.9.2电机性能与功率
1、每一电机的特征,必须适合被驱动设备的负载。
2、电机功率不得小于每个被驱动机械在驱动范围内所需功率,其使用系数须为1.15。
3、如所估最低功率不足以符合上述要求或其它需要,投标人应提供较大功率的电机,因增加电机功率而引起的一切变更,如增加电流起动器、需要较大的电磁开关、增加导管及导线等,其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9.3施工与标准品
1、一般规定
1)所有电机必须依照最新版IEC标准或等同的其它标准而设计、制造、试车和测试。
2)每部电机须安装一块永久性的、不会腐蚀的铭牌。该铭牌应安装在明显位置,所有的电机资料均应以中文和英文记载在铭牌上。
3)在电源电压小于电机铭牌电压的15%情况下,该电机也必须有足够的扭矩。
4)除非另有注明,所有电机在满载时须能连续运转。
2、室外电机
所有安装在室外的电机必须是全密闭式,风扇冷却型,外壳防护等级≥IP65。潜水电机防护等级IP68。
3、室内电机
所有安装在室内的电机,除另有规定使用全密闭式风扇冷却型外,其余均使用防滴型,外壳防护等级≥IP65。电机接线盒必须有满足电缆接线要求的足够空间。
4、轴承
(1)小于1.5kW的电机应使用预先润滑的滚珠轴承。
(2)大于1.5kW的水平式电机应装设有抗磨的轴承,而必须有油脂入口与出口栓塞,应当可以随时润滑,并允许排除润滑废油而不需作任何拆卸。
(3)每一部垂直式电机必须装设有滚筒或滚珠状的推力轴承,应足以承受自重及操作时所产生的推力。
(4)每部电机必须有一铭牌,说明其轴承和润滑方法。轴承的设计应于电机在100%的负载下操作时,能达到不少于50,000工作小时以上的运转寿命。
5、绝缘等级与温升
(1)每部电机必须依IEC标准或等同标准所定的F级材质绝缘。
(2)为使电机能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当电机在满载而不超载连续运转的情况下,该电机的温升必须不超过NEMA 标准MG-1或等同标准低一级绝缘材质所规定的限度。
(3)电机周围的气温加上运转时温度上升的总温度不得超过采用标准所规定的限度(工地白天气温可能≥40℃)。
(4)电机绝缘必须在运到现场后依照采用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试验,如电机有任何缺陷或绝缘抵抗力未达到标准规定,承包商必须尽快无偿更换一部新电机并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费用。
6、电流平衡
(1)在一个平衡电压供给系统中,当电机在其使用因素内的任何负载运转时,多相电机各极的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以下所列数值:
3.5KW以下   2.5%
  3.5KW或以上  5%
(2)虽然不平衡电流小于上述所列数值,但如果不平衡电流仍引起机械震动,承包商应尽快修正该问题。
7、其它
(1)所有电机应有外壳、轴承托架、风扇盖以及电线管。至于防水和完全密闭式电机,在电机接线盒与电线管之间必须安装硅质橡胶衬垫。
(2)所有金属零件必须抗腐蚀,电机必须依照制造厂商的标准涂装。
(3)电机的风扇为耐腐蚀材质,能适合任何方向的旋转,并且在装配前经过精确的动平衡以及静平衡试验。风扇外壳不得采用非金属材料。
(4)电机的转子须经过动平衡校正,最大振幅在低于1800rpm时,不得超过0.04mm;在同步转速为3000rpm时,不得超过0.03mm。
3.3.10机械设备的噪声控制
污水厂运行时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房和脱水车间。
3.3.10.1环境评价
1、声环境功能区区划与质量标准
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II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2、本项目建成投产运行后环境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3.10.2机械设备的噪声控制
机械设备的噪声控制要求及措施:
1、严格执行上述环境评价中的噪声控制要求。
2、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
3、对于主要振动设备,当设备本身减振降噪不能达标的,必须自行配备有隔音罩等降噪隔音设施。
3.3.11安全措施
1、设备除电气系统中设置过电流和信号报警保护外,一般应设机械式过扭矩保护,过扭矩保护需设自动复位。
2、设备的所有含有危险因素的部分应加上安全罩。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温度高于60℃或小于5℃的所有零件应装有防护栏或保温套。
3、所有电气传导件包括由此而形成的电器装置都应绝缘或用防护栏防护或置于安全之处以防危险。
4、安全罩应用钢丝网或用钢板网制成,如必要的话,用全钢板制成。安全罩应设计成对轴承、润滑脂加注点、温度计、和其它检测点便利操作的型式,允许操作工在没有危险或不需要拆掉安全罩的任何部分情况下,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在便利到达检测点的地方应设置装有锁定装置的检修门。防护罩应采用螺栓固定,不会被无意地拆除或移动。
5、用于防护罩结构的所有低碳钢包括螺栓,螺母,垫圈,挡圈应热浸锌,除非有其他规定。安全罩的图纸在加工前应送交监理批准。
6、安全设计应符合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中的有关规定。电气设备户外和户内安装时,外壳保护等级应符合GB4942.2中IP65的规定。
7、带电设备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4油漆、防腐涂装和颜色
3.4.1一般要求
1、除非必须在混合后规定的时间内涂漆,油漆已经准备好而且与其他品牌的油漆也相兼容,否则,油漆,包括打底漆和底漆,应尽可能从同一个厂家的购买。只能使用装在油漆密封罐内、罐上标注有制造厂商的名称、制造日期、产品有效期、质量性能指标和使用说明的油漆。
2、在油漆或防腐工作开始前,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交整个装置和设备的防腐计划,指明计划采用的油漆制造厂家、保护系统的分类表以及每道油漆的颜色,以供项目监理批准。
4、在承包商的防腐计划中,应附上油漆厂家的油漆保护系统介绍,以及油漆厂家所获得的油漆无毒害证书的复印件。
5、油漆工作,应该严格按照油漆厂家的使用说明书和BS5493或相当的国际标准进行。
6、当不同的金属相互搭接时,如果可能出现电解腐蚀或类似腐蚀时,则不同的金属表面在涂油漆时,应相互隔离。或者采取电极保护的做法
7、项目监理可能要求承包商提供用于试验和检验目的油漆试板,该油漆试板应该是用实际在现场使用的油漆制作而成。
8、在刷漆时应小心,不要将油漆涂到铬牌、额定值标示牌和标示牌上。在作面漆时,应对所有的传动轴承和密封盖表面进行保护,不要将油漆滴落在上面。
9、只有当被油漆物体的表面已经彻底干燥,空气温度大于5℃,相对湿度小于95%时,才能在现场开展涂油漆工作。在现场油漆开始前,应使用手动钢丝刷和适当的脱脂剂或批准的其他方法,除去被油漆物体表面上的所有油污、油脂和脏物。被油漆物体的表面温度,必须比露点温度高出至少3℃。
10、水溶性除漆剂和油漆溶剂,应该满足BS3761或相当的国际标准的要求。
11、如果设备将与饮用水、原水和随后将变成饮用水的处理后的水接触,则该设备上所使用的油漆,应该有能够满足国际标准或BS3416标准的“无毒无害”油漆证书。
12、冷敷的黑沥青漆体,如果作为常规目的,应该满足国际标准或BS3416Ⅰ类标准的要求;如果将与饮用水接触时,则应该满足BS3416 Ⅱ类标准或相当的国际标准的要求。
13、热敷沥青漆,应该满足BS4147或相当的国际标准的要求。
3.4.2设备的具体防腐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包括地面管道、阀门和钢制容器。
3.4.2.1概述
1、工厂内油漆
(1)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机械和电气的设备,以及黑色金属所制造的设备,都应在制作现场进行油漆。油漆工作的进行,应当遵守本合同各章节规定的章程和其它有关的章节所规定的章程以及其他有关章程。
(2)除非另有规定,设备的表面防腐处理可以根据制造商的设备防护涂层系统进行工厂准备、打光和完成涂层,要求设备的表面防腐处理应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制造商应提供该设备表面处理的方法、涂层名称、厚度等技术说明,并提供防腐寿命的年限。
(3)工厂油漆过的构件,要等到干燥期结束后,才可搬运。工厂内的油漆包括除锈打底漆和涂面漆。
2、工厂内打底漆
所有的构造钢件、金属外壳以及其它的黑色金属构件,应当在发货前,在工厂内除锈打底漆,这次打底漆工作,应当在设备制作后立即进行。
3、工厂内油漆面层
习惯上要做搪瓷表层的所有设备,或者需要做标准性工厂内的最后一道面层的所有设备,都应很好地进行油漆,以增强海洋运输时或存放期过长时的保护作用。
3.4.2.2油漆体系概述
本合同所规定的需进行的油漆体系,都要进行油漆前的表面处理工作。表面处理应遵守中国标准GB的规定或国际上等同标准。
1、体系A――醇酸树脂油漆体系,如下表所示:
项   目 油  漆  名  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表面处理 GB-Sa2.5或St3
b.底漆 蚀刻底漆 20
c.第一度 红铅或铅的低价氧化底漆 35
d.第二度 红铅或铅的低价氧化底漆 35
e.第三度 长油醇酸树脂漆 35
f.表面的最终油漆 长油醇酸树脂漆 35
2、体系B――氯化后橡胶油漆体系,如下表所示:
项    目 油  漆  名  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表面处理 GB-Sa2.5或St3
b.底漆 有机富锌底漆 20
c.第一度 有机富锌底漆 40
d.第二度 氯化后橡胶底漆 40
e.第三度 氯化后橡胶中间油漆 35
f.第四度 氯化后橡胶的表面层油漆 35
3、体系C――掺入尿烷的环氧树脂油漆体系,如下表所示:
项    目 油  漆  名  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表面处理 GB-Sa2.5
b.底漆 无机富锌底漆 75
c.第一度 环氧底漆 60
d.第二度 环氧底漆 60
e.第三度 聚尿烷树脂油漆 30
f.面漆 聚尿烷树脂油漆 30
4、体系D――环氧树指油漆体系,如下表所示:
项    目 油  漆  名  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表面处理 GB-Sa2.5
b.底漆 无机富锌底漆 75
c.第一度 环氧底漆 60
d.第二度 环氧底漆 60
e.第三度 环氧漆 50
f.最终度 环氧漆 50
5、体系E――沥青环氧树脂油漆体系,如下表所示:
项  目 油  漆  名  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表面处理 GB-Sa2.5
b.底漆 无机富锌底漆 40
c.第一度 沥青环氧树脂漆 400
d.第二度 沥青环氧树脂漆 200
e.第三度 沥青环氧树脂漆 200
6、体系F――镀锌面的油漆体系
(1)表面处理和底漆
表面应当无潮气,无尘埃和其它的污染物质,应当用溶剂清洁剂来洗净表面,缺损的镀锌表面可用手动或电动的工具来刷净。
严格遵守GB-St3或等同标准的规定来做表面处理和涂上蚀刻底漆,干化后的蚀刻底漆最小厚度变为20微米。
(2)涂层
表面处理过程结束后,可按体系A、B、C、D、E的规范进行设备或装置等物体和表面积上的油漆涂层,除非另有说明。
3.4.2.3油漆的敷涂范围
1、室外的未镀锌的黑色金属表面,埋地或泡水的除外,有特别规定的也除外;使用体系A。
2、在室内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埋地的、浸水的有特殊规定除外:使用体系B。
3、在室外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但埋地的和浸水的除外:用体系C。
4、在腐蚀环境下,室内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如脱水机房、加药间和管沟及其它规定的地方:使用体系D。
5、室外服务的镀锌黑色金属表面,除去埋地的和浸水的以外:使用体系F再加上体系A。
6、在室内服务的镀锌黑色金属表面,除去埋地的、浸水的以及特殊规定的:使用体系F再加上体B。
7、在腐蚀环境室内服务的镀锌黑色金属表面,如加药间等的全部镀锌钢表面。体系F再加上体系D。
8、浸入水中或间断浸水的钢表面(除不锈钢外):使用体系E。
9、浸入水中或间断浸入水中的镀锌钢表面:使用体系F再加体系E。
3.4.2.4油漆表面要求
承包商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使油漆后的表面不遭受撞击、摩擦、褪色以及其它因素的损伤,在设备被验收前所遭到的损坏,应当消除后再加涂,直到取得监理的同意。
3.4.3设备运输和现场安装防腐要求
1、涂有烘干磁漆的设备,例如控制面板、开关柜等和其他发往现场时已经完成最后一道面漆的设备,在发往现场前,应当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在设备表面喷一层临时性的厚度不低于0.25mm的塑性材料,以保护设备的面漆。
2、所有设备的表面,均应该作防腐蚀或防侵蚀保护处理。如果设备表面具有不同材质的搭接面,则在设备组对前,应在搭接表面涂上底漆。钢结构的搭接表面,应该在安装过程中,对结合面,用一氧化铅与甘油腻子或者红铅腻子进行密封。不要使油漆滴落在传动轴承或密封盖的表面上。
3、所有仪表和电气设备的小型金属件(除不锈钢以外),以及继电器和机械设备的金属件,应镀铬、镀铜镍合金或其它批准的的方式处理,以防止生锈。构成层板的芯子等其他由于某些原因不能作防锈处理的部件,应当将所有裸露部分彻底清洁,然后涂上烘干磁漆,亮漆或其他化合物。
4、在设备安装结束后,应立即按照项目监理所同意的方式,对被损坏的油漆进行修补。 镀锌设备或喷漆设备的补漆方法是:先用钢丝刷处理被损坏的表面,再用适当的溶剂清洗,紧接着立即用浸蚀的方式去掉被损坏的油漆,再涂上底漆。在干的漆膜厚度中,底漆中的锌或铝的含量不得少于90%。补漆的油漆颜色,应该和原来面漆的颜色一致。
3.4.4油漆和保护系统分类表
除非另有规定,或者得到项目监理的书面批准,否则,设备、管道和钢结构,应该按照下表中保护系统的要求,进行防腐保护,详见下表。
外 表 面 内 表 面
设  备
安装在建筑物外的暴露设备
铸铁件 1b 1a 3b 4a 1b 1a 3b 4b
非金属铸件 1b 1c 3d 4a 1b
钢栏杆、过道板、支架、井栏等 1b 1a 2b
电气开关柜和电气盘 1b 1c 1a 2a 3d 4j 1b 1c 1a 2a 3d 4g
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机械设备 1c 1d 3b 4o 适当的方式
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电气设备 1c 3b 4a 适当的方式
螺栓、螺帽和紧固件(管道上使用的除外) 按照合适的方式选择2d或2b
安装在建筑物内的设备
钢结构 3h 4o
钢过道板、支架和井栏等 1b 1a 2b
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机械设备 1c 1d 3b 4k 4j 适当的方式
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电气设备 1c 3b 4k 4j 适当的方式
螺栓、螺帽和紧固件(管件上使用的除外) 按照合适的方式选择2d或无
电气开关柜和电气盘 1b 1c 1d 4j 1b 1c 1d 4h
管道
安装在建筑物外的地上管
钢管和管件 3h 4q 3h 4o
球墨铸铁管和管件
螺栓、螺帽、垫圈和螺钉
安装在建筑物内的管道
钢管和管件 3h 4q 3h 4o
球墨铸铁管和管件
螺栓、螺帽、垫圈和螺钉
地下管
管经>DN80的钢管 3h 4p 3h 4o
管经≤DN80的钢管 3h 4p 适当的方式
铸铁管
铸铁压接接头
所有螺栓连接的接头
螺栓、螺帽、垫圈和螺钉
3.4.4.1表面处理
1、使用洁净、干燥和没有油污及其它污染物的空气,将防腐表面作打砂处理。打砂所选用的砂粒,应该达到打砂区域断面最大不超过75μm,最小不超过在25μm的范围。
喷砂除锈后的表面清洁度,应该达到SSPC-SP5-1966(瑞典标准SIS 05 5900-1967 Sa3),CP3012-1972或有关的国际标准的要求。
2、使用手动工具,修补去除所有毛刺、焊接飞溅物、尖锐表面和粗糙表面。
3、用手持电动钢丝刷等类似工具,对边面进行清理,去除锈斑、氧化皮、油污和残留油漆。
4、使用和油漆制造厂所提供的溶剂相匹配的同一溶剂,清洗表面的油污。
5、 对亮度较高的部件和轴承表面,应使用防腐清漆或类似防腐漆,全面抛光和防止腐蚀。
3.4.4.2金属喷漆
在表面处理后4小时以内,应按照如下方法,进行指定的或合适的金属喷漆防腐
1、按照BS569或ISO2063标准的要求,在金属表面喷锌粉漆,厚度应大于或等于0.1mm。
2、按照BS729或ISO1459,ISO1460或ISO1461标准的要求,作热浸镀锌。
3、按照BS2569或ISO2063标准的要求,在金属表面喷铝粉漆,厚度应大于或等于0.1mm。
4、应按照BS4641,BS1224,ISO6158,ISO1456或ISO1458标准的要求,电镀铬。
5、按照BS4641或ISO6158标准的要求,镀镉。
3.4.4.3底漆
在最后一次表面处理后4小时以内,当所有油污都已经除去后,应采用如下方法,喷指定的底漆:
1、红丹底漆,漆膜最小厚度为80μm。
2、聚胺脂环氧底漆,应优先选用含磷酸锌防腐剂的底漆,表面上的总漆膜厚度不小于50μm。两层油漆的涂漆时间间隔,应在不少于8小时,但最多不超过7天。不准使用稀释剂,油漆养护的环境温度应界于5℃~40℃之间。
3、为达到干后最少80μm的漆膜厚度,聚胺脂环氧富锌底漆里,锌的含量不得少于90%。
4、聚胺脂环氧反应性底漆,最小漆膜厚度为50μm。
5、含铝密封漆,最小漆膜厚度为50μm。
6、对要埋入混凝土结构中的表面,在按照上述(1)的方式处理后,刷水泥浆。
7、用120粒的干湿砂纸,将所有表面进行打磨,然后涂上一层干膜厚度不小于50μm的灰色合成底漆。除去所有斑点以及深度大于2.5mm的凹凸不平,然后涂上一层厚浆/填充底漆。在对表面用120粒度的(粗)砂纸打磨后,应该再用240粒度的(细)干湿砂纸擦光物体表面。
8、 底漆采用KY-2021厚浆型环氧重防腐涂料,铁红色,3层,每层80um。
3.4.4.4面漆
在喷面漆前,应该先用手动或电动钢丝刷,对原来被破损的油漆表面,进行处理。然后用适当的溶剂,去除油污和清洁表面,再涂上原来的面漆,达到与原来的漆膜厚度和质量相同的效果。原来的面漆应该被彻底地清理掉,所有油污、锈迹和脏物应该被完全清除,然后在2小时以内喷涂指定的面漆。
1、聚胺脂环氧云母铁矿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100μm。
2、含有惰性颜料的聚胺脂环氧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100μm。油漆固化的环境温度为5~40℃之间。
3、醇酸树脂磁漆光亮面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0μm。
4、醇酸树脂磁漆底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0μm。
5、黑色沥青漆,应满足BS3416Ⅱ类标准或有关中国标准或国际标准的要求。
6、聚胺脂磁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5μm。
7、白色防凝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5μm。
8、白色烘干磁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5μm。
9、烘干磁漆底漆和光亮面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50μm。
10、聚胺脂环氧有光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5μm。
11、聚胺脂环氧底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5μm。
12、表面涂上一层耐洗漆,然后涂上一遍Duraglass或相似的退光漆,接着再涂一遍聚胺脂环氧沥青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300μm。
13、涂中间合成面漆磁漆,干漆膜厚度不少于50μm。然后再涂一遍与面漆一样颜色的合成磁漆。在每层面漆完成后,均应该细的钢丝棉刷,轻轻地扫过表面。
14、干粉环氧漆,应该满足BGC PS/CW6和批准的标准的要求。干漆膜厚度界于在0.3~1.6mm之间。
15、面漆采用KY-2026高抗水性环氧重防腐涂料,棕黑色,3层,每层80μm。
16、埋地钢管外壁防腐面漆采用KY-2026高抗水性环氧重防腐涂料,棕黑色,4层,每层80μm。
17、面漆采用KY-2062脂肪族聚氨脂防腐耐晒面漆,中灰或天蓝色,2层,每层35μm。
注:当上述聚氨酯防腐总厚度(底漆+面漆)要求不满足GB50268-2008规范要求时,按GB50268-2008规范执行。
3.4.4.5电镀和镀锌防腐
1、对于一些小型金属构件,在得到项目监理同意后,可以采用电镀或热浸镀锌的方式,代替油漆作防腐处理。
2、热浸镀锌,应该按照BS729,ISO1459、ISO1460或ISO1461的标准进行,镀锌后,每平方米上至少应堆积锌60克。镀锌后,所有热浸镀锌部件,均应进行钝化处理,以便减少污染。所有的紧固螺栓、垫圈、螺帽和其它支架及紧固件,均需要旋转热浸镀锌。
3、电镀锌部件或电镀镉部件,应该满足BS1706 2级,ISO2081或ISO2082标准的要求与食物或饮用水供应设备相接触的部件,不得采用镀镉的方式防腐。
4、电镀铬,应按照BS4641或ISO6158的标准要求进行,最小镀层厚度应大于75µm。
3.4.4.6明装管道涂装颜色要求
管道类别 油漆颜色 管道类别 油漆颜色
空气管 橙黄色 给水管 天蓝色
污水管 棕红色 中水管 草绿色
污泥管 铁灰色 药液管 米白色
3.5 安装要求
3.5.1机电设备安装
3.5.1.1预留孔洞及预埋件
1、承包商应提供设备安装所需预留孔的位置、尺寸以及预埋件的准确位置和尺寸等详细资料给设计单位、监理和土建承包商,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由土建承包商在构(建)筑物的土建施工时同时完成。若到货设备与原预埋件及预留孔洞不同,需整改土建及预埋工程内容由承包商承担。
3.5.1.2设备基础
1、土建工程应依照设备安装要求和设计施工图纸浇筑与土建结构相连的机电设备基础。
2、基础的混凝土标号、基面位置与高程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规定。
3、基础施工后要求平整坚实,并有隔离吸振的措施,防止运转中产生谐振现象。
4、依据混凝土规程,强度应符合龄期后的规定。
5、预埋的地脚螺栓等预埋件,依照设备的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施工,有关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保证安装后机械的稳固性。
3.5.1.3设备开箱
按照安装要求,开箱逐台检查设备的外观和保护包装情况,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合格证和技术文件,并作出记录。但设备开箱并不意味着业主对设备的接受。
3.5.1.4设备定位
1、设备定位的基准线应以招标设计施工图纸为准,其允许偏差为±10mm。设备定位的平面位置和标高的允许偏差,一般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项目标高 允许偏差(mm)
平面位置 标 高 平面位置 标 高
与其他设备无机械上的联系 ±10 +20
-10 与其他设备有机械上的联系 ±2 ±1
2、设备找平时,必须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一般横向水平度偏差为1 mm/m,纵向水平度偏差为0.5 mm/m。设备不应跨越地坪的伸缩或沉降缝。
3.5.1.5地脚螺栓和灌浆
1、地脚螺栓上的油脂和污垢应清除干净。地脚螺栓离孔壁应大于15 mm。其底端不应碰孔底,螺纹部分应涂油脂,当拧紧螺母后,螺栓必须露出螺母1.5~5个螺距。
2、灌浆处的基础或地坪表面应凿毛,被油玷污的混凝土应凿除,以保证灌浆质量。灌浆一般宜用细碎石混凝土(或水泥泵浆),其标号应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标号高一级。灌浆时应密实。
3.5.1.6清洗
设备上需要装配的零、部件应根据装配顺序清洗洁净,并涂以适当的润滑脂。加工面上如有锈蚀或防锈漆,应进行除锈及清洗。各种管路也应进行清洗洁净并使之畅通。
3.5.1.7设备装配
1、滑动轴承装配
同一传动中心上所有轴承中心应在一条直线上,即具有同轴性。轴承座必须紧密、牢靠地固定在机体时。机械运转时,轴承座不得与机体发生相对位移。轴瓦合缝处放置的垫片不应与轴接触,离轴瓦内径边缘一般不宜超过1mm。
2、滚动轴承装配
滚动轴承安装在对开式轴承座内时,轴承盖和轴承座的接合面间应无空隙,但轴承外圈两侧的瓦口处应留出一定的间隙。凡稀油润滑的轴承,不准加润滑脂。滚动轴承允许采用机油加热进行热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100℃。
3、联轴器装配
各类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有关联轴器标准的规定。
4、动皮带、链条和齿轮装配
(1)每对皮带轮或链条装配时两轴的平行度不应大于0.5/1000;两轮的轮宽中央平面应在同一平面上(指两轴平行),其偏移三角皮带轮或链轮不超过1mm,平皮带不应超过1.5mm。
(2)链轮必须牢固地装在轴上,并且轴肩与链轮端面的间隙不大于0.10mm,链条与链轮啮合时,工作边必须拉紧。当链条与水平线:夹角≤45°时,弛垂度应为两链轮中心距离的2%;夹角>45°时,弛垂度应为两链轮中心距离的1~1.5%。主动链轮与被动链轮中心线应重合,其偏移误差不得大于两链轮中心距的2/1000。
(3)安装好的齿轮和蜗杆传动的啮合间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或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3.5.1.8设备安装验收
1、设备安装验收应以施工规范、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
2、每台设备安装竣工后,承包商应在7天内通知相关单位安排安装验收。各单位接到通知后7天内开始进行验收。
(1)经验收合格,承包商和、业主、监理签订安装验收证书。
(2)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设备安装工程,应分清责任,属于承包商造成的,承包商应在项目监理规定的期限内返工。
3、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按实际完成情况修改后的施工图;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重要焊接工作的焊接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记录;
(5)安装技术记录;
(6)重要灌浆所用混凝土的配比和强度试验记录;
(7)其它有关资料。
3.5.2管道、管件和辅件安装
 根据1.3节土建设备包分界要求,承包商应负责分界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的管道、管件(弯头、三通、法兰盘等)等的采购、安装等。
3.5.2.1管道工程一般要求
管道工程,应包括所有固定管道所必须的支墩、管座、吊架、法兰、紧固螺栓和基础螺栓以及相关的设备。
1、管道的布置和设计
(1) 管道的布置和设计应方便管道的安装、现场防腐和维修,并使工作介质具有稳定的流动状态和最小水头损失。
(2)每段管道长度的确定应便于转运、安装,并考虑管道系统完成后的外观。
(3)管路上的法兰数量应尽量减少,同时法兰连接位置应考虑设置必要的混凝土支座和支墩。
2、为了便于设备的拆装以及/或者虑及建筑物不均匀沉降,除埋地以外,在必要的地方应采用柔性接头。不管什么情况下使用,柔性接头应带有连接螺栓或通过其他方式与连接管道或设备成为一个整体,把轴向推力传递至整个管道。
3、应尽可能优先采用标准管接头而非自制或特殊的接头。
4、在泵站内的管路布置应经过泵生产厂家的认可。
5、对安装在管路上的阀门,过滤器和其它设备应设置独立的支撑。
6、法兰应符合中国标准或BS4504或ISO7005,法兰孔数应符合相应的压力等级。
3.5.2.2管槽的开挖回填及管道基础
1、管槽的开挖回填
(1)管槽的开挖须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其它回填要求按GB50268-2008执行。
2、管道基础
(1)当管基底承载力达到100Kpa时,除钢筋砼排水管外的所有埋地管道均采用砂基础,管底下垫15cm中粗砂直接敷管,而钢筋砼排水管采用砼基础,详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4S516。
(2)若管基底达不到承载力要求时,可超挖65cm,填50cm 3:7砂碎石,再垫15cm石屑或中粗砂铺管。
(3)如遇特殊情况由项目经理确定后由设计院另行处理。
3.5.2.3管道的安装和连接
1、除非另有说明,管道的安装与铺设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51/T5024-2001    《建筑给水塑料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塑料管道的安装与铺设还必须符合CECS17、CECS18和CECS41或其他相当标准,并遵循现行给排水相关图集的有关技术要求和遵循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的有关技术要求。同时,管道的安装与铺设应满足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
2、不允许金属工具或重物与管道或管接头接触。有外防腐层的管道的运送应采用较宽的耐磨帆布带、橡胶带、皮带或者其它设计用于防止防腐层损坏的设备,禁止使用链条、钢丝绳或其它易损坏防腐层的工具。
3、在管道安装前,管道的支承枕木或支承架上,应垫上足够砂袋和草袋以保护管道防腐层。
4、管接头制作应遵照制造商说明或本文的相关规定。
5、橡胶密封圈/密封垫:
(1)在装配前应存放于暗室内,并避免受到冷热的不良影响。橡胶密封圈/密封垫 应平整放置,以免橡胶的任何部分拉伸变形。
(2)橡胶圈/橡胶垫只能使用制造商推荐的润滑油。这些润滑油应不包含任何可溶于管道中输送介质的成分,而且它们应能适合现场的气候条件并含有许可的杀菌剂。
6、在管道连接前,应清除管道中的泥砂或其它杂物。
3.5.2.4管道试验及吹洗
1、管道试验
(1)管道安装完毕,应按施工验收标准或规范,将管道划分为适当的管段,对管段(系统)按规范要求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以检查管道系统及各连接部位的施工质量。
(2)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有关的试验,应该按照GB50268、GB50235、CJJ33-89、DB51/T5024-2001和其它相关中国规范的规定进行。
(3)管道试压合格后,应填写试压检测报告,并提交给项目监理以获批准。
2、管道吹、洗
1、管道在压力试验合格后,须进行吹扫或清洗工作,并应在吹扫或清洗工作实施前,编制吹扫或清洗方案提交给项目监理以获批准。
2、吹扫或清洗应符合:GB50235、GB50268、DB51/T5024-2001规范的要求。
3、管道吹扫或清洗合格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并提交给项目经理以获批准。
3.5.2.5钢制管及管件
1、钢管及附件应采用无缝结构或焊接结构,附件的焊接结构尽量采用压力加工成形的圆弧半径,弯头不使用折线弯头,并且应符合ISO4200、ISO2604/2、ISO2604/3、ISO2604/6、GB50235、GB50268标准的最新版本或其他被认可的说明书。
2、所有管道及其附件出厂时,均应该是涂有防护层的新成品。承包商须向项目监理提供制造商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证明(原件)。
3、管道加工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的有关规定。
4、管道、附件的制造材料标准及规格要求
(1)用于制造碳钢钢管及管配件的钢材,应不低于GB700--88之Q235A标准或其它相当标准。
(2)镀锌钢管应为热浸锌钢管,并符合GB3091的规定。
(3)不锈钢管及管件采用AISI304不锈钢。其他材料应符合参考标准的技术规范的规定。
(4)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标准管件。标准管件的制作应符合相关中国标准。除特殊要求外,碳钢钢管和AISI304不锈钢管的公称直径、壁厚、外径应符合下表要求。
1)碳钢钢管公称直径、壁厚、外径一览表(设计图纸未特别注明时):
序号 公称直径DN 卷管外径D 壁厚mm 序号 公称直径DN 卷管外径D 壁厚mm
1 50 57 4 14 600 630 9
2 70 73 4 15 700 720 9
3 80 89 4 16 800 820 9
4 100 108 4 17 900 920 9
5 125 133 4 18 1000 1020 9
6 150 159 4.5 19 1200 1220 10
7 200 219 6 20 1400 1420 11
8 250 273 8 21 1600 1620 12
9 300 325 8 22 1800 1820 14
10 350 377 9 23 2000 2020 16
11 400 426 9 24 2200 2220 20
12 450 480 9 25 2400 2420 20
13 500 530 9 26 2600 2620 20
2)AISI304不锈钢管公称直径、壁厚、外径统一如下(设计图纸未特别注明时):
序号
规格(mm) 序号 规格(mm)
公称直径 加工后外径 壁厚 公称直径 加工后外径 壁厚
1 1800 1820 10 8 400 426 4
2 1200 1220 8 9 300 325 4
3 1000 1020 8 10 250 273 4
4 800 820 6 11 200 219 3
5 700 720 6 12 150 159 3
6 600 630 6 13 100 108 3
7 500 530 6 14 50 57 2

(5)球墨铸铁管管材:
1)管材应符合GB/T13295-2008或ISO2531-2009标准要求,外表面和承口内表面喷锌采用GB/T17456标准并符合ISO8179的规定,水泥衬层采用GB/T17457标准并符合ISO4179的规定,沥青层采用GB/T17459标准。承口和插口的椭圆度及密封性能等采用GB/T13295或ISO2531标准。
2)球墨铸铁管管材T型接口型式,接口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管材表面及承口热喷锌处理后锌层厚度必须≥130g/m2且加涂敷沥青外防腐,水泥衬层不打磨。胶圈要求原胶生产。
3)管材长度要求每根定长6米。
5、管道、附件制造的焊接材料要求
(1)钢管焊接所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中国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厂家规定的方法存放。
(2)钢管焊接工艺应符合以下标准的有关规定: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在焊接制作管道或气割管道时,应保持整个管道长度的圆度和尺寸均匀,其周长偏差及圆度偏差应符合GB50235规范的规定。
(4)承包商须向项目监理提供所有焊工和制作工的、经中国国家劳动部门考核认证颁发的、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项目监理保留参观制作场地、检查相关程序和管件检验以及现场检查所有相关材料证明和操作员工资格证书的权利。
(5)焊口的检查和检验应符合GB50235、GB50236、GB50268的要求。承包商应将5%焊缝(或按项目经理要求)的X射线检查报告呈送监理代表。若射线检查出的管件有焊接缺陷,监理代表可拒,但允许承包商进行修补,并重新提交修复的射线检查以求批准,修补后仍有焊接缺陷的管段监理代表有权拒收。
6、管道的特殊件和配件的制作
所有的特殊件应符合GB1048--90、GB1047--90、GB986--88、GB9115、3--88和给排水相关图集的规定及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
(1)焊缝标准与直管相同,按2%的抽样率进行射线检验。
(2)角焊焊缝在适当处要经过磁力探伤试验。
(3)特殊件的外径应与直管外径或设备连接器外径相符。管端必须为圆形,并和伸缩接头的误差要求一致。特殊件,例如弯头的制作必须符合现场条件。
(4)特殊件应由直管制作,并经出厂试验。制作前,管内外防腐应去除到一定的长度,保证制作中剩余的内外防腐不会对制作产生破坏。
7、法兰连接
(1)法兰连接应符合GB9112—88或类似标准的要求。所有法兰应是钢制的。法兰垫片应用符合相关GB规定的橡胶制作。
(2)每个螺栓有一个螺母和两个垫圈,螺栓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便装上螺母后尚需露出两圈螺纹,垫圈和法兰接触面无任何种类的润滑油和粘合剂。
(3)承包商提供的法兰,必须与提供的阀门和管道上的法兰相匹配。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标准法兰。承包商须向监理提供法兰制造材料的合格证。
(4)承包商应设计提供法兰盲板的尺寸,使其一端负载与检验水压相等。根据需要,应提供吊眼、抓柄及放气旋塞。
(5)止推法兰应能承受与施加在相同直径的法兰闷板上的端负荷相同的纵向力。
8、物理试验
管道的物理试验按GB1048--90规定进行。
9、管道防腐
钢管及钢制件的防腐做法,按本技术规范中相关章节的内容要求执行。
3.5.2.6塑料管道
1、基本要求
(1)塑料管道及其附件的材料不能含具有气味、毒性或对健康有害以及对所输送的介质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物质。
(2)塑料管道的内外壁应是光滑而清洁的,不能有沟槽和其它影响管道功能属性的缺陷。管道的两端应与轴线垂直并且无任何形变。
(3)整个管道在颜色上、光泽上、密度和其它物理性能上应均匀一致。尽可能以最大长度发运管道以使工地现场接头最少。
(4)除特殊注明外,管道及其附件应以公称直径表示。
2、管道制造材料和连接要求
(1)硬聚氯乙稀UPVC管道和管件
1)除注明采用排水UPVC管外,施工所使用的UPVC管均为UPVC给水管或UPVC化工管。
2)UPVC给水管材、管件须应分别符合GB/T10002.1-96及GB10002.2-88或其它相当标准的要求。
3)UPVC化工管材、管件须应符合GB/T4219-96及GB/T4220-84或其它相当标准的要求。
4)建筑排水UPVC管材、管件须应符合GB/T5836.1-92及GB/T5836.2-92或其它相当标准的要求。
5)埋地排污、废水用UPVC管材须应符合GB/T1002.3-96或其它相当标准的要求。
6)管道连接方式
一般为弹性密封圈连接和溶剂粘结,当有特殊要求时,也可以采用螺纹连接或法兰连接。当管道采用橡胶圈接口(R-R接口)时,所用的橡胶圈不应有气孔、裂缝、重皮和接缝,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邵氏硬度:       45-55度
伸长率:        ≥ 500 %
拉断强度:       ≥ 16 MPa
永久变形:       < 20 %
老化系数        > 0.8(在700C温度情况下,历时144h)
(2)PPR管材、管件
1)PPR管材、管件应采用的无毒、无害、无污染的三型聚丙烯为原料,按照德国工业标准DIN8077、DIN8078、DIN16962或其他等同标准制造。
2)连接方式
采用热熔连接,通过铜嵌件或其他转换接头可与金属管及用水器连接。
(3)ABS工程塑料
ABS管材、管件应符合HG21561-94或其他等同标准。
(4)PE管类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接口采用热熔连接。
3.5.2.7玻璃钢管
1、埋地圆形玻璃钢管
(1)埋地排水圆形玻璃钢管采用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管材质量应符合CJ/T3079标准。
(2)管道连接
采用双密封圈承插连接,管道刚度采用SN5000。
2、矩形玻璃钢风管
(1)矩形玻璃钢风管、管件、管路上的调节阀均采用有机玻璃钢。
(2)连接方式
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架空管设支架固定。
3.5.2.8钢筋砼排水管
1、混凝土管道、钢筋混凝土管道与零配件应为适合于企口或平口连接的混凝土管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符合GB11836-99的要求。
2、管道管壁均应满足设计荷载和覆土要求。
3、承包商需提交混凝土的设计配合比及测试结果。钢筋混凝土管道的测试应按中国标准GB11836-99和GB11837-89的要求进行,这种测试不仅仅是管道制造商的事,同时承包商也应参与这种测试,在测试结果获得项目监理认可以前,不得将管道从制造厂搬至现场。项目监理有权选取管道见证测试。
4、除非另有说明,均选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5、每根管的长度不应超过2.5m。管的实际内径与规定直径的差距不应超过6%或-3%。管壁任意一点的径向厚度不应小于制造商给出的设计壁厚的95%,并且不应超过立方抗压强度试验管的平均管壁厚度的105%。管道的内表面应保持光滑,任何突出的骨料必须清除。不允许设置提升孔,承包商应采用吊索来起吊每节管道。
6、每节管道应清楚标明以下信息:
(1)管道等级和规格。
(2)生产日期。
(3)制造厂家名称或商标。
(4)生产厂家的资质。
(5)业主名称。
(6)标记应用凹痕刻在管道上或用防水油漆书写。
3.5.2.9柔性接头和法兰接头
1、凡采用可拆的柔性接头或法兰接头与管道相连的地方,应满足可在下面角度变化范围内使用而不发生泄漏。
管道直径(mm) 角度(°)
最大达600 6(±3)
2、每种规格尺寸的柔性接头应能够承受其相连管道4m长度充满水后管道总重的剪切力。
3、在安装柔性接头时,承包商应使用柔性接头制造厂家提供的、经过认可的、能在污水中使用的柔性接头橡胶圈润滑剂,在最大工作压力和最高工作温度时,柔性接头不应漏水。
4、接头垫圈应采用长寿命的弹性密封,并适宜在自来水管和温度达45℃的工业废水中使用。它们也应不会受到机械、化学或生物细菌的影响而降低其密封性能。
3.5.2.10顶管施工
工程所采用的钢管均应由具有生产此类管道经验的制造商来生产,并须由同一制造商来生产。
1、适用标准
顶管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2007.3.1试行)    中国非开挖技术协会行业标准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84-9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钢筋焊接测试方法              JGJ27-2003
施工时注意处理地下隐埋设施,如污水、供水、供气管线等。
2、承包商须提交的相关文件
(1)图纸
承包商应在施工现场配备经项目监理批准的以下图纸:
设计单位的施工图。
管道的基础处理详图。
非标准件制作详图。
现有地上、地下管线布置详图。
(2)资料
管道及接头的详细资料,包括管道制造商的材料及产品说明书和样本,管道配件接头和焊接材料的性质和厚度等。
施工现场现有地上、地下管道的分布详细调查报告。
制造商为承包商提供的各种管道及其管件等的产品样本和说明。
工程施工工地段的地质钻探报告和工程细节的说明。
管道安装的工序细节和具体措施。
安装时管道高程的控制方法。
(3)须保存的记录
承包商应保存和向项目监理提供所有的管道材料、接口材料和配件记录,以及管材和配件供应、检验、安装方面详细的和最新的记录,并应指出每种管材的数量、尺寸和等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定货记录。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交货记录。
交货时发现损坏的缺陷的申报记录。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损失和遗失记录。
管道的储存、运输、安装的全部资料及相关的指示、检验和供应等记录。
承包商应将上述记录文件的最新复印件提交项目监理。
(4)试验证书
在发货前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交制造商的证书,以示管道和配件已作试验,并符合有关的标准。
(5)使用材料
1)材料等级及标识
钢管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材质的焊接管道,每节管道应清楚标明以下信息:
管道等级和规格
生产日期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制造商的资质
业主名称
管材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管材质量指标
标记应用凹痕刻在管道上或用防水油漆书写。
2)合格证
各种规格类型管道的产品合格证书,这些材料的试验和检验等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本技术规范的有关条款,并提交项目监理审批。
3、现场交货检查
(1)运至场地的每批进场的管道、管件等应在有项目监理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按尺寸误差和GB/T11836-99及CECS164:2004中的有关条款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承载力测试和材料检验。
(2)承包商应负责提供给项目监理合适的测量卡尺以检查管道尺寸。只有经项目监理接受和作过记号的管道方可用于工程。如遇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项目监理,并按项目监理的批示修复或废弃不合格品。
(3) 监理可以在管道送至现场时要求制造商或承包人进行附加测试。
4、安装过程中的检查
(1)除了在进场时要检查外,管件、接头等在安装开始前后,并且在项目监理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进行检查,在安装就位前承包商必须按项目监理意见对损坏件进行修理,特殊管件也应由制造商提供。
(2)项目监理自己可以(并不能推卸承包商应负的责任)在他认为适合时,对管件及其接合件进行检查、试验,发现不合格处应由承包商及时修理。
(3)所有的管道、管道接头在安装前必须彻底清刷干净,并仔细检查其内外有无损伤,发现任何损伤都要及时报告项目监理,按项目监理指示的补救方法修复或更换部件。管端及接头端部应用钢刷彻底清刷干净。
(4)所有的项目监理认为严重破损而不宜采用的管件接头由承包商负责运出工地或找位置安放。
5、施工总体要求
(1)管道顶进的方法和顶进机械的规格性能的详细说明及操作方法应提交项目监理以取得其同意。
(2)承包商要提出顶管机械在工作井内进出的处置方法以及必要时采取的地基处理方法,提请项目监理批准。
(3)顶管导轨安装必须稳固,在顶进过程中不移位、不沉降、不变形。
(4)活塞千斤顶的安装应与管道中心线平行,位置均匀对称,油路的设计应使每台千斤顶的动作处于受控状态。混凝土管口应完全地由韧性橡胶或其它经过批准的衬里予以保护,以使顶进时管口受到应力最小。千斤顶在其整个冲程期间均匀地连续移动。
(5)顶管施工时,严禁使工作周围的土体受到干扰,工作井后壁的顶进反力不得超过其设计图上标明的最大允许顶力,可采用中继间、触变泥浆以减少后壁的顶进反力或采用其他方法增加后壁的抗力。
(6)承包商须注意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照明、通风和其他临时工程方面的要求。有关顶管的一切技术要求须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的第六章。
6、工作要求
除非取得项目监理的同意,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起见,对井点降水和工作井的开挖工作应连续进行,按照项目监理的意见,如果工作状况许可的话,允许在星期日和法定假日进行中间休息,其前提是使工程现场可靠地处于安全状况,并由承包商根据与项目监理的协议定期进行检查。不管任何理由而使工作暂停,其由于井点降水和工作井开挖而使表面暴露的地方应予以全部加以支撑,并符合项目监理的要求。
7、土体复位
(1)在沟槽开挖或管道顶进或沉井下沉之前,直至该项工程施工结束,承包商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确保地面最大隆起在40mm以内,最终沉陷在60mm以内,最终沉陷的含义是指该项工程施工结束后的第六个月的测试值。
(2)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超过极限值或有超过极限值的趋势时,项目监理可要求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或改变其施工方法,以避免或减少土体变位,这并不意味解除或减少承包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承包商必须注意在施工时,应避免由于土体的变位造成对地下设施或现有建筑物的破坏。
8、顶管接口
(1)顶管外接口为钢套环橡胶圈接口,接口所用橡胶垫板及橡胶圈的材质和试验方法参照HG/T2288-92标准执行,接口所用钢板套环参照GB50017-2003和GBJ50205-95标准执行。接口要求无疵点,焊接接缝平整,并应进行防腐处理。管口连接必须牢固,并确保管道接口处的刚度。建筑材料和施工方法都需经过项目监理审批同意。
(2)承包商应在施工期间对管道顶进过程中发生接口的变形或破坏以及接口的任何质量问题逐日进行检查和做出记录,并以自己的费用根据项目监理的意见进行修理、更换,使项目监理满意。
9、施工质量
承包商应遵守顶管施工的质量标准,除本技术规范中其他章节所作的有关规定以外,当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竣工后管道轴心线与设计轴心线偏差按国家标准设置。
(2)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管道接口,不得出现任何大于0.2mm的裂缝。
(3)在停止井点降水情况下,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不得有任何渗漏,承包商应对上述任何管道偏差、裂缝和渗漏向项目监理提交如何纠正这一情况的建议,并以自己的费用按项目监理的意见进行纠正。
10、管道在工作井处的连接
管道与工作井的连接可按设计施工图纸的详细规定,承包商也可以在投标时就有关连接的细节提出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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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机械设备技术规范

4.1投标人提供资料的总体要求
除“第三章 设备的统一规定和技术要求”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至少还必须同时提交经设备制造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以下资料。
1、紫外消毒系统:紫外线消毒设备的第三方国际权威机构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
2、阀门、伸缩节及闸门:阀门、伸缩节及闸门等与本项目同型号设备的使用寿命及压力试验报告。
3、对于以下章节有关“资料提交”项下的特殊要求,则从其规定。
4.2:第一类:格栅、闸门及输送机类
4.2.1回转式格栅除污机
1、 概述
广泛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泵站、电厂进水口,连续自动拦截并清除水中的漂浮物,保证下道工序的正常运行。适用于各种池深与水深的悬浮粒物质去除。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主要由电动驱动装置、机架、格栅条、链条、除污耙、卸渣机构及控制系统等部件组成。工作时,由固定于传动回转链上的除污耙在驱动装置的作用下,将水下格栅截留的污物打捞上来,由于转向轨道及导轮的作用,除污耙在链条带动下改变方向,一部分污物依靠重力自行落下,剩余粘附在除污耙上的污物在卸渣机构的作用下将其刮落,达到固、液分离的目的。为了获得标准化的外观、运行、维修及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商的最终产品。
2、 资料提交(但不限于此)
除本章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供总装配图,并注明所有的安装尺寸和材料,进行栓接和焊接装配的详图,基础要求及土建结构的承载要求;
(2)详细说明设备性能;
(3)安装、维修、运行手册;
(4)制造及质量保证设施;
(5)部件表(包括材料规格、保护镀层);
(6)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及安装精度要求:
(7)试运转前的调试及检测要求;
(8)设备各部分的简图。
3、设备具体技术要求
整机要求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外表美观,可连续24小时运转,也可间歇运转,要求运转时噪声小、效率高、维修率低。拦截到的漂浮物容易脱落。 
(1)机架
为了考虑最不利情况下,前后水位差很大时(≥1m)造成机架结构件变形;设备机架设计时应采用板式框架结构,其断面尺寸应足够满足最大工作截荷的要求。
考虑到格栅井土建误差因此机架的两侧与格栅井之间应留有间隙,一般为50~100mm,为了有效地防止污水中较大的悬浮固体通过,在机架两侧的固定应有橡胶封板。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支架的两侧均应固定在混凝土渠道上,便于拆卸;格栅的安装保证使渠道内的污水可全部流经格栅,水渠两侧无死坑,且格栅底部不会出现积聚垃圾的现象。
(2)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包括电机、减速机、传动链条、链轮。电机减速机均采用NORD或SEW品牌,具有传动效率高,噪声低,运行平稳可靠等特点。电机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为F级;满足户外使用的要求。
驱动装置安装在上部主传动机构,电机顶部设有不锈钢防护罩,防止电机日晒雨淋。
(3)格栅条与除污耙
格栅由平行的扁钢条坚实可靠地固定在栅条架上而成,其材质应为不锈钢,除污耙齿插入格栅的栅条间,除污耙应与链条连接,除污耙齿在驱动装置、链轮及链条的带动下,在导轨上作回转运动,应有效地除去大于耙齿间隙的所有固体截留物,使其杂物能轻易脱落,不会重返污水中。
(4)清扫机构
当齿耙把垃圾升至挡水板顶部时,一个由枢轴式钢架和橡胶刮板组成的刮扫器将扫过耙面,把垃圾从出口排至垃圾卸板(排渣槽)。刮扫器应采用不锈钢制造,刮板应采用聚氨脂(PA)制造。
(5)导向装置
格栅除污机的导向装置应由2组槽导轮组成,分别设置于机架两侧的上部和下部,用于改变清污链的运行方向;在下部槽导轮的下方平轮轮,起到支承作用。
(6)链条的防卡措施
耙子应由设在机架两边的传动链传动,链条应采用304不锈钢制造,其强度应满足运行要求。由于牵引链在充满污水的环境下工作,为防止垃圾侵入而影响链条和链轮正常工作,牵引链的轨道上应设置防护罩,形成一个相对密封的链条盒,有效地防止垃圾、沙砾、杂草等侵入。
(7)控制系统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的操作方式为就地控制、时间间隔控制、和PLC自动控制三种方式。同时能够与后续设备(螺旋输送压实机)实现联动,留有配备空间。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在传动链上应设置机械过载保护装置。
电气设计中采用全自动电气保护装置和蜂鸣报警装置,设有热继电器、接触器、电机保护空气开关、紧急停车按钮、故障报警指示灯等。当电机工作电流大于额定电流时,热继电器自动断路,接触器跳开同时故障报警指示灯亮和蜂鸣报警设备故障,以确保电机及减速装置不被损坏。
4、 其他技术要求
 (1)在链条与耙齿间应设置活动挡板,以阻止垃圾进入机内运行轨道而产生梗死链条等故障。
 (2)设备底部的从动链轮采用平导轮且平导轮上的任意点都能达到平稳过渡链条的要求,以防止水下链条被卡死。链条上安装一道挡板,使链条整体成为封闭性结构,以避免垃圾进入链条而加重运转时的负荷。在链条下部安装轨道,防止链条的左右摆动而造成脱链现象,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轴承及设备所有转动部件应能自动润滑。水下轴承采用尼龙滚动轴承,运转过程中不需加润滑油(脂)。
 (4)整机要求性能稳定,可手动控制/自动控制运行:运转应安全可靠,具有必要的机械、电气保护系统;安装维护工作量小、方便。且应预留必要的维修孔以方便维修人员在工作平台上操作。
 (5)耙污机械在中断运行后一旦恢复运行,该机构应能在完全阻塞的格栅上去除积聚的栅渣。
 (6)整机的运行噪音应小于76db(A)。
5、 主要零部件材质及处理要求
(1)架体:304不锈钢
(2)齿耙组合:304不锈钢
(3)清渣机构:304不锈钢
(4)底脚:304不锈钢
(5)栅条:304不锈钢
(6)扭矩保护装置:不锈钢304
(7)紧固件:304不锈钢
所有不锈钢制件均应采用酸洗钝化处理。碳钢须采用喷砂除锈后热喷锌处理。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有破损,应严格按原工艺修复,其质量和水平均不得低于原涂层的质量水平。
6、设备的可靠性及耐久性
(1)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在1年以上。
(2)整机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
(3)设备每年检修不超过一次,减速机、轴承的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 防护层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7、现场控制柜
控制箱箱体采用不锈钢材质(304),箱体厚度为不低于1.2 mm,箱体防护等级为IP55。现场控制箱具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电源指示、开停指示、故障指示、格栅开、停、急停按钮等。供方应提供整套电气控制箱、控制系统电气元件、接线端子等。回转式格栅除污机应自动控制,该控制箱应具有就地操作及受中央控制室远距离操纵的功能,输入输出信号满足集中控制要求,并与其它机械设备联动。
4.2.2 转鼓格栅除污机
1、概述
转鼓式机械格栅主要由电动驱动装置、栅筛体、冲洗系统装置、集料斗、螺旋体、物料输送压榨筒、清洗筒及反冲洗装置及前、后支腿等部件组成。可安装在箱体内或直接安装在沟渠中,当污水从栅筐前进入后,滤渣被筛网截留;同时被覆盖在筛网上,形成一层过滤层,从而对滤渣产生了额外的细过滤作用。由于筛网造型特殊,布置形式合理,可保证滤渣只能被截留在筛网的内表面,而不会在筛缝中产生堵塞现象。由于滤渣逐步被截留,过滤面积逐渐减少这样造成栅前水位提高,当栅前水位达到设定值时,由液位计或时间继电器发出信号,这时电机开始启动,同时带动转臂及传输螺杆旋转,这时冲洗系统中电磁阀自动开启,自来水由冲洗管对筛网进行冲洗,由毛刷先将截留物刷入栅筛体中央的物料斗内;被刷和冲洗后落入物料斗内的截留物,由传输螺杆进行传输提升,同时压榨脱水,最后由出料口落入物料箱或输送机进行外运处理,被压榨脱水的滤渣固含量可达40%DS。
2、制造商须提交以下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本章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的总体布置图,主视、侧视剖面图,图中需表明详细规格、装配结构、零件材料明细表和防护涂层说明,以及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2)应提供格栅除污机全部的机械焊接部件图及与运行相关的组成部分详图(例如:垃圾排出部分的详图等)
(3)应提供所有格栅除污机进行栓接和焊接的装配详图、预埋件布置详图、土建荷载、渠道宽度。
(4)对土建施工的精度要求、安装方法详细描述。
(5)试运转前的核对表。
(6)制造和质量保证措施。
(7)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及保养手册。
(8)电气原理、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9)提供控制箱与厂内PLC通讯的信号表。
3、设计和现场条件
(1)细格栅应能截留和去除泵房粗格栅未能去除的污水中垃圾漂浮物。
(2)每台细格栅的工作能力为5.0万m3/d,应能满足变化系数k=1.3时流量要求。
(3)正常情况下格栅除污机全自动控制间歇运行,但在水量大,污物多时应能自动连续24小时运行,在整个运行过程中须保持无振动平稳运行,噪音低。
(4)设1座细格栅井,内分2格。总平面尺寸为9.6×5.3m,近期安装1台转鼓式细格栅,远期增加1台。转鼓直径D=1.8 m,栅条间隙6mm,栅前水深:0.85m,每台处理垃圾能力:4~6m3/d,安装角度35度。
4、性能与结构
(1)驱动装置为轴装式减速机的结构形式,被安装在设备上端,采用平行轴斜齿轮减速机,选用NORD或SEW品牌,具有传动效率高、低噪声、使用寿命长、运行平稳可靠等优点,使用于户外使用;减速机的出轴与螺旋体采用刚性连接;减速机轴承具有良好的润滑。
(2)冲洗系统装置主要由清晰刷、喷淋装置、管路及电磁阀等组成,安装固定于栅筛体上端,当筛栅体开始旋转,冲洗电磁阀也随即打开,边清刷边冲洗,使粘在筛网上的物料被刷落入集料斗内,以保证筛网不堵塞。
(3)集料斗由两侧板和底槽构成,两侧板采用钢板制作而成,并装有调节延伸侧板,采用螺栓与侧板固定,从而形成一个敞开扩口式,以最大限度地接纳从筛网上刷下的物料,底部输送槽为筛网式,同样由钢丝经特种工艺经拉伸而成,以便冲洗物料的废水可回流至格栅井内。
(4)清洗筒采用钢板卷制而成,外罩于压榨区筒体周身,以容纳物料被压榨脱水后的污水,外侧设有检修门;在清洗筒左上端设有一进水管,与自来水管相连,管路间设有电磁阀,可不定时开启,以冲洗整个筒体,保证其内部清洁;左下端设有一出水孔,污水可通过此回流至格栅井内。
(5)前、后支腿均采用刚性构件,其高度可调节。
(6)转鼓式格栅在正常情况下为间歇运行,但必要时也能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并能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连续稳定工作。
(7)转鼓式格栅在电气设计中设有热过载保护,保证在设备出现故障后能有效地保护电机不被烧坏。
(8)控制系统
提供采用气压液位测试系统(微型空压器,可调压力开关,充气探棒和定时开关),可以测定栅前栅后的液位差,全自动控制格栅机械的工作。当栅前栅后的液位差到达时,格栅机械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清渣工作(清渣耙开始循环圆周运动)。浮子液位开关,压力液位开关和超声波液位测试系统不能用于本项目。
当机械负荷过大时,过载保护装置活化,马达自己停止转动。配置有缓慢启动控制器,使装置在启动时平衡运转,无撞击现象。液位控制系统是由气压式水位测试仪(气泡测试法)和马达运转时间控制器二部分组成。  
现场安装的主控制柜 (距离格栅机械的距离不超过15米)必须按照 UVV 和 VDE安全规定 生产,应包含以下器件:
 主开关和应急开关
 控制转换器
 过压保护开关
 接近开关,包括信号放大器
 压力开关和微型空压器
 缓慢启动装置
 接线端子
 与程控器结合使用的触摸键盘,含有以操作功能和显示 功能:
   --复原键   
--手动前转  
   --手动后转   
   --累计工作时间   
   --冲洗棒 (选购器件)
   --操作/故障信号显示
(9)现场控制箱
1) 现场控制箱具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电源指示、开停指示、故障指示、开、停、急停按钮等。供方应提供整套电气控制箱、控制系统电气元件、接线端子。转鼓式格栅应自动控制,该控制箱应具有就地操作及受中央控制室远距离操纵的功能,输入输出信号满足集中控制要求,并与其它机械设备联动。
2) 现场控制箱具有过热、过载、漏电、缺相保护功能等。
3) 格栅及其螺旋输送机的操作方式为自动和手动控制、远程控制三种。
手动操作:可现场控制设备的开停等,主要用于现场调试。
自动控制:采用水位差自动、定时控制,可根据具体水质调整运行周期及运行时间。
远程控制:可由污水厂中控室内监控计算机键盘及鼠标完成设备的开停。
自动控制与远程控制的方式选择应由软件完成。
控制箱应提供在自动控制与远程控制状态下,与外供螺旋输送机实现连锁和联动的无源接点。当格栅除污机开机时,螺旋输送机应提前1min运行,格栅除污机停机后,螺旋输送机应滞后5min停机。
4) 控制箱将设备状态信号送至中控室监控计算机,并接受控制信号。
5) 控制箱箱体采用不锈钢(304)材质,箱体厚度为不低于1.2 mm,箱体防护等级为IP55。
6) 控制箱内设有电缆通道及接线端子排。
5、 主要材质
栅条:不锈钢304
转轴:不锈钢304
栅筐:不锈钢304
输送压缩管:不锈钢304
螺旋叶片、杆及外壳材料:不锈钢304
水流挡板:不锈钢304
机架:不锈钢304
冲洗水管及冲洗棒和喷嘴:不锈钢304
除污旋转耙:不锈钢304
6、 防腐
制造转鼓式格栅除污机的全部材料应适用于污水的腐蚀环境,材质为不锈钢304(一级),进行酸洗钝化处理,外表面不喷涂不锈钢金属漆。。
7、检验
(1) 细格栅应在制造厂进行检验和测试,制造商应提交细格栅的工厂试验证明。提供不锈钢材料的化学分析报告。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各部件进行验收,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噪声的检测、可靠性的检测、电气设备的检测和其他项目的检测。
(2) 空载运行2小时或带负荷运行,业主派人员在场以证明其操作的稳定性:
1)空载试运行2小时:设备加注润滑油(脂)后,先手动点动运行,同时检测各部空间是否具有阻碍,确定无任何故障后再连续运行,运行中无任何异常震动和噪音,空载试运行结束。
2) 带负荷运行:在标准设计流量下带负荷运行,可采用破布、塑料、固体废弃物或其它合适材料放入格栅渠中,以检验其清污效果应栅渣无回落渠内现象符合设备性能指标,经2天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无任何机械故障为合格。
(3) 在细格栅验证测试阶段,制造商应负责进行负载试验,测定其运行速度、功率、清污效果。
(4)竣工验收时可经过如下方法试验:
1) 承包商应验证格栅机符合规定的性能要求。
2) 每种尺寸的格栅机可采用破布、塑料废物或其它合适的材料进行荷载试验。
8、使用寿命
设备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4.2.3 无轴螺旋输送机
1、 概述
提供4套螺旋输送机,分别应用于回转式格栅除污机、曝气沉砂池转鼓细格栅处和浓缩脱水一体机房带式脱水机处,无轴螺旋输送机主要由驱动装置、无轴螺旋体、槽体、槽体衬板、进料口、出料口、盖板、柱脚等组成。
2、提供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本章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的总体布置图,主视、侧视剖面图,图中需表明详细规格、装配结构、零件材料明细表和防护涂层说明,以及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2)预埋件布置详图、土建荷载。
(3)对土建施工的精度要求、安装方法详细描述。
(4)制造和质量保证措施。
(5)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及保养手册。
(6)电气原理、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3、 技术要求
(1)螺旋输送机应是无轴螺旋叶片结构形式,输送机进料口的尺寸应与格栅的卸料口尺寸配合,输送机的出料口应能顺利地将栅渣推至垃圾小车、垃圾箱或干泥输送泵处。空心螺旋体是由特种钢采用先进特殊工艺加工而成,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外周进行切削加工,适合于输送污泥及带有粘性或长纤维的物料等,可避免此类物质的堆积和缠绕问题。
(2)轴向承载结构内设向心推力滚柱轴承,根据输送的轴向力方向来设计其轴承的安装位置,确保螺旋体工作时不对减速机有轴向力,保证减速机工作只传输扭矩,而无轴向载荷,从而延长减速机使用寿命。
(3)输送机驱动装置采用NORD或SEW品牌平行轴齿轮减速机,它具有传动效率高、低噪声、使用寿命长、运行平稳可靠优点,适用于户外使用。
(4)输送槽由不锈钢板卷折而成,断面呈U型,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输送槽底部设置了呈半圆状的耐磨衬板,采用耐磨性能高的自润滑高强度耐磨材料制作而成;衬圈圆孤与螺旋半径相吻合,以减少过量间隙,提高输送效果;耐磨衬板的固定采用快换式,以便日后维修和更换方便。
(5)输送机全长除进、出料口敞开,其余全部罩盖密封,采用不锈钢板制作而成,其作用是避免输送时栅渣等物料的外溢,并减少臭气味的挥发,保护周围环境的卫生。在倾斜输送机底部设有排水孔,与外侧的排放管相连接,便于设备清洗时的污水排放及工作时将栅渣在输送过程中滤出的污水通过它流回到格栅井中,从而避免了机内积水现象。
(6)螺旋运转速度: ≤20r/min
(7)螺旋叶片直径: 根据处理量由供方推荐选型。
(8)处理量:转鼓细格栅处3m3/h; 浓缩脱水机房处4.2m3/h;
(9)机体有效长度:转鼓细格栅处5.45m;浓缩脱水机房处21m和8m。
(10)螺旋输送机应包括驱动装置、无轴螺旋体、机架与机壳、耐磨衬板及所有安装用紧固件等附件。
(11)螺旋输送机控制箱具有手动、联动转换开关,运行及故障指示,开、停、急停按钮等,要求控制箱提供:
1)送至PLC的输出接口:开/停、联动状态信号、故障。接点方式为无源接点。
2) 包含与格栅除污机配套的螺旋输送机的电气控制元件,并实现连锁和联动。当格栅除污机开机时,螺旋输送机应提前1min运行,格栅除污机停机后,螺旋输送机应滞后5min停机。
3) 控制箱中含接触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电流互感器等元器件。具备短路、过载等保护。现场控制箱具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电源指示、开停指示、故障指示、开、停、急停按钮等。供方应提供整套电气控制箱、控制系统电气元件、接线端子。螺旋输送机应自动控制,该控制箱应具有就地操作及受中央控制室远距离操纵的功能,输入输出信号满足集中控制要求,并与其它机械设备联动。
4) 控制箱:不锈钢304(一级)外壳,厚度:不低于1.2 mm,表面无凹陷与擦痕。
(12)驱动装置选用NORD或SEW品牌,型号、功率,由制造商配套选型。应有良好的润滑,并应设置过载保护和报警,其工作寿命应不低于100000小时。
(13) 驱动电机适用电源:380V、三相、50Hz,防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F级。
(14) 工作制:螺旋输送机应能满足每日24小时连续运行。
(15)螺旋输送机槽内的耐磨衬板或耐磨衬条应能方便地更换,使用寿命应保证3年以上。
4、 主要材料
无轴螺旋叶片:高强度合金钢(具备足够的耐磨性能)
输送机壳体、盖板、机架:不锈钢304
耐磨衬条(或衬板):含油增强型尼龙
紧固件:不锈钢304
5、 防腐
制造螺旋输送机的全部材料应适用于污水的腐蚀环境,材质为不锈钢304(一级),预先进行酸洗钝化处理,外表面不喷涂不锈钢金属漆。
6、检验
(1) 螺旋输送机应在制造厂进行检验和测试,制造商应提交螺旋输送机的工厂试验证明。
提供不锈钢材料的化学分析报告。
(2) 空载运行2小时,以证明其操作的稳定性。
(3) 在螺旋输送机验证测试阶段,制造商应负责进行负载试验,测定其运行速度、功率、清污效果。
4.2.4闸门
1、概述
提供的所有闸门应是同类型中质量最好的,并应由认可的制造商提供。并应能适应其输送的液体以及最大的工作压力和温度。闸门应为垂直安装的明杆式的铸铁闸门或不锈钢闸门(不同闸门应用的位置见4.3.1节),在污水中能适用于正、反向水压条件,铸铁闸门应带有锡青铜的金属密封面及可调的楔块装置,铸铁闸门的背面应适于墙式安装,闸门应符合CJ/T3006-92铸铁闸门的标准,除非另有规定。
2、提供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本章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的总体布置图,主视、侧视剖面图,图中需表明详细规格、装配结构、零件材料明细表和防护涂层说明,以及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2)预埋件布置详图、土建荷载。
(3)对土建施工的精度要求、安装方法详细描述。
(4)制造和质量保证措施。
(5)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及保养手册。
(6)电气原理、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3、技术要点
   (1)闸门特点
   不锈钢闸门应适于关闭污水厂的敞开式的渠道。有下列特点:
1)符合DIN19569
2) 密封满足DIN19569----4的第三款
3)闸门组成
----导框
----闸门框
----闸门操纵杆
----提升测量杆,易于维修
----测量杆的保护管
材料: 不锈钢1.4571
闸门板的密封是防污水且易于替代的材料
密封连接在闸门板上
在水中支撑的测量杆和防尘轴向环形轴承
测量杆螺母,带有润滑接头,螺母由紫铜制成
带有机械位置指示器
(2) 驱动
驱动单元包括:
  1)带有三相电动机的电控装置,直接偶合或通过角齿轮。
  2)每小时600次开关运行的驱动单元。
  3)内装热元件, 用以保护电机
  4)有扭矩限制开关。
  5)电子位置指示仪。并有模拟信号输出给PLC。
  6)故障、运行、远控信号的无电势触点。输出给PLC。
  7)组合开关“开–停–闭”。
  8)带有防冷凝加热装置的驱动单元。
  9)保护等级: IP68。
  10)绝缘等级: F。
  11)在断电时,紧急情况用手轮操作。
4、 使用寿命要求及其他
整机不少于20年的使用寿命。驱动装置(电机和减速机)不少于15年。轴承、阀杆及阀板不少于10万工作小时。闸门操纵杆应至少超出地面1.2m。
5、 闸门附属设备
插板闸门为手动,平板闸门为手电两用。
(1) 手动启闭机
手动启闭机应采用铸铁制造,并配有刻度指示器,支座高度从底部到手轮处不应小于850毫米,并钻孔固定在基础上,如果需要采用伞齿轮传动,应提供全密闭的油脂润滑的伞齿轮箱。
(2) 手轮
所有手轮均须用优质光洁的铸铁制成,配有圆形的轮圈,并有开启方向的指示标志。
所有闸门应按手轮或板手逆时针向旋转来开启。
(3) 连接轴
连接轴应由低碳钢经镀锌制成,除非另有规定。
连接轴的接长应采用刚性联轴节。
(4) 轴导支架
轴导支架应由铸铁制成,在结构上应便于轴的装拆,并应固定在井壁上。支架之间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3000毫米,除非另有规定。
(5) 钥匙头
用接杆操作的闸门,应配置操作延长杆,在杆上应带铸铁或钢制钥匙头。
6、 试验
当闸门试验压力等于最大工作压力时渗漏率不得超过相应标准的极限值。除非另有规定。
4.3第二类:沉砂设备类
1、供货范围
制造商提供的沉砂除砂系统设备应是成套装置,并配备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沉砂除砂系统由移动桥式吸砂机、砂水分离机、配套设备及以上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阀门所组成。
2、 制造商提供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本章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的总体布置图,主视、侧视剖面图,图中需表明详细规格、装配结构、零件材料明细表和防护涂层说明,以及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2)提供总装图及与运行相关组成部分的详图。
(3)栓接与焊接的组装图、安装详图、预埋件布置详图、土建荷载。
(4)对土建施工的精度要求、安装方法详细描述。
(5)制造和质保措施。设备材质的化学分析报告。
(6)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及保养手册。
(7)电气原理、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8)提供控制箱与厂内PLC通讯的信号表。
3、设计和现场条件
(1) 每组沉砂池的正常进水量为5.0万m3/d,应满足在K系数为1.3的过水量要求。
(2) 污水平均含砂量为污水量的0.03‰,沉砂比重:1.8,沉砂粒径:0.2mm以上,去除率:95%。
(3)制造商提供的砂水分离机配套设备及相应的管道、配件及阀门等,必须满足上述工艺要求并达到处理的指标。
(4)能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间歇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在整个运行过程中须保持无振动平稳运行,噪音低。
4、 性能和结构
(1) 砂水分离器
1) 砂水分离器由驱动装置、螺旋体、轴向承载机构、U型输送槽、耐磨衬板、旋流器、沉清槽、出料口、支架装置等组成。螺旋砂水分离器在驱动装置的驱动下,砂水混合液从分离器一端顶部输入水槽,混合液中比重较大的如砂粒等沉降于槽形底部,在螺旋叶片的推动下,砂粒沿斜置的U型槽底提升,离开液面后继续推移一段距离,在砂粒充分脱水后,经排砂口卸至集砂箱,砂水分离后的水则从溢流口排出并送往厂内水池。
2) 砂水分离机在溢流前,需满足0.2mm以上砂粒的沉降回收率不低于98%。输出砂粒的含水率应低于60%。
3) 水槽的溢流口前应设置平行的斜板出流区,以改善溢流中细小砂粒的沉降。螺旋输砂槽形为U形槽,螺旋直径不小于260mm,进水管直接连通至水槽,机体顶部应加盖密封。
4) 螺旋输送槽出料管口应高于分离槽顶以上。
5) 驱动装置与螺旋体直连,驱动装置应设过载保护功能,驱动电机为户外型,选用NORD或SEW品牌减速机,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F级。
6) 主要材料
砂水分离槽:不锈钢304
螺旋输送槽:不锈钢304
螺旋体:不锈钢304或高强度合金钢
支架:不锈钢304
盖板:不锈钢304
出料管:不锈钢304
出水管:不锈钢304
紧固件:不锈钢
(2)移动式桥式吸砂机
1)  主要组成
吸砂机主要由主梁、轨道、驱动装置、吸砂系统、撇渣装置、集电装置等部分组成。桥式吸砂机在驱动装置的驱动下,主梁在钢轨上沿沉砂池长度方向来回运动,机上的吸砂泵(潜水泵)将池底的砂水混合物吸出排至水沟,或提升至一定的高度,进入配套设备(砂水分离器)进行分离。机上可设撇渣板将水面上的浮渣刮至池末端的渣槽中。
2) 桥架总成
桥架为箱形框架结构,桥架的荷载计算中,除设备本体的荷载、风荷载、行驶阻力等荷载外,承载应按2000N/m均布荷载考虑,应采用型钢焊制,最大挠度应不大于桥架跨度的1/750,起拱量按1/1000桥架跨度设计,主梁直线度应不大于1.5/1000,桥架断面的抗拉抗弯计算强度保证不高于材料的许用应力的5倍;端梁与主梁采用锥销定位、高强度螺栓连接;桥架的走道宽度应不小于1000mm,走道板为不锈钢制成。
3) 驱动系统总成
采用双边同步驱动,桁车二侧的驱动轮应分别由独立的驱动装置驱动,二侧驱动装置均以相同的机件组成,应同步运行。桁车行走速度约为1.0m/min。
驱动装置应采用斜齿轮蜗轮减速电机,品牌选用NORD或SEW品牌。直接在行车二侧的主动滚轮轴上传递动力,应配备过力矩保护机构。电源3P、380V、50Hz,F级绝缘,B极温升,防护等级IP55。行车滚轮的形式应为双轮缘型车轮设计。
车轮轴材料为碳钢,车轮与车轮轴的联结,主动轮为过盈配合平键连结,从动轮为动配合,车轮轮缘表面作淬火处理。
4) 吸砂系统
由吸砂桁架、吸砂吊架、吸砂泵等组成,应与工作桥固定式连接。
吸砂桁架架及吊架应采用不锈钢无缝管及型材制造,并采用米字三角支撑,以增强桁架强度及工作时的稳定性。
吸泥口采用扁吸口,垂直向上的吸管及导泥用刮板装置组合,从中心到池壁并列于全池,工作时无死区和遗漏。吸口离池底有80mm的间隙距离,每吸口一侧下的集泥刮板配套连接在吸泥管上,工作时池底污泥由集泥刮板刮至吸泥口,通过吸泥泵和吸泥管路进入集泥缸内。
5) 配电及控制系统总成
控制箱为户外型应采用不锈钢板制作而成,安装在工作桥走道的一侧,额定工作电压为380/220V,频率50Hz,相数3相。
电控箱防护等级为IP55,就地控制柜内设:手动/自动/远程转换开关
6) 主要材料
桥架           不锈钢304
浮渣刮板         不锈钢304
吸泥管及加固装置     不锈钢304
中心支座         不锈钢304
虹吸形成系统       不锈钢304
套筒式泥量调节阀     不锈钢304
浮渣耙板         不锈钢304
驱动装置         Q235组件
行走轮          聚氨酯轮
走道板          Q235碳钢
5、 控制系统
控制箱中含接触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电流互感器等元器件。具备短路、过载等保护。现场控制箱具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电源指示、开停指示、故障指示、开、停、急停按钮等。供方应提供整套电气控制箱。砂水分离机应自动控制,该控制箱应具有就地操作及受中央控制室远距离操纵的功能,输入输出信号满足集中控制要求,并与其它机械设备联动。控制箱防护等级IP30。控制箱内设有电缆通道及接线端子。具备短路、缺相、过载保护系统(但不限于此)。
除砂设备为连续工作制,输砂泵的运行应根据时间间隔及持续时间的定时法来控制,时间间隔及持续时间均可通过人工设定,时间调正范围均为0~12h。砂水分离器的运行应与气提系统联动。此外,现场控制箱应具有向自动控制系统传输各设备的状态信号和接受控制指令的功能。
6、 防腐
制造除砂系统设备的全部材料应适用于污水的腐蚀环境,外表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后,外不喷不锈钢金属漆。
7、测试与检验
(1)除砂系统设备须要有正规的工厂制造,有不少于5年的制作实践经验。
(2)除砂系统设备应在工厂进行组装和试运转,在制造厂进行检验和测试,制造商应提交工厂试验证明。提供不锈钢材料的化学分析报告。
(3)在除砂系统设备验证测试阶段,制造商应负责进行负载试验,测定其运行速度、功率、清污除砂效果。
(4)制造商应提供砂水分离机的合格证明。
(5)安装后,在无水条件下运行2小时,以证明其操作和运行的稳定性。
(6)验证测试阶段投标人应进行负载试验,测定其运行速度、功率、刮泥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4.4第三类:周进周出辐流式二沉池设备类
1、概述
(1)本节陈述了周进周出二沉池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及调试的技术要求。提供2套完整的二沉池配套设备。
(2) 40m 2套完整的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主机:每套包括固定半桥式工作桥、中心驱动装置、中立柱、转笼、桁架、集泥筒、吸泥管、撇渣机构、排渣斗、所有连接件、地脚螺栓、现场控制箱。
(3) 2套二沉池附件:每套包括出水三角堰、浮渣挡板、配水孔管及挡板、挡水裙板、排渣堰门。
(4)吸泥设备应能够适应按图施工的土建二沉池底部找平后放坡(一般0.5%)要求。
2、 制造商提供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 设备运行的技术参数及操作规程。
(2) 现场控制箱的电气原理图及相关资料。
(3) 周进周出二沉池和吸泥机的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手册。
(4) 书面承诺中标后提供二沉池工艺设计,确保吸泥机正常运转,并不增加投标总价。
(5) 按用户提供的沉淀池设计图提交设备布置图、基础图、安装使用说明等技术资料并提交对沉淀池结构尺寸的要求,细部详图。
3、设计条件
二沉池具有最后出水净化及向生物反应池提供回流污泥(回流污泥先由二沉池进入污泥回流泵房,再经过潜污泵提升至生化池)的双重功能,它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整体最终效能。本工程采用周边进水周边出水辐流式沉淀池。
周边进水周边出水辐流式沉淀池为圆形钢筋砼水池,生物反应池混合液进入变断面周边进水槽后,经进水槽底部的配水孔在整个池周边均匀进入二沉池,流向池中心,后向上方并以平缓的环流返回到周边出水槽。
二沉池的沉泥经吸泥管,集泥筒和排泥管排出池外;浮渣刮板将浮渣刮到排渣斗中,由排渣斗排出。
4、设备技术数据
工作条件:
介   质: 活性污泥混合液
水   温: 3~40℃
水中PH值: 6~9
设备位置: 户外
设计参数:
设计处理水量:5万m3/d
变化系数: K=1.3
生物池污泥浓度: MLSS=3.5g/L
二沉池数量: 2 座
单池设计流量: 25000m3/d
池直径: 40m
池边水深:  4.50 m
表面负荷: 平均流量q=1.08 m3/m2•h
回流污泥浓度: Xs≥8 g/L
污泥回流比: 100%
电机及传动参数:
转速: 0.025 rpm
电机功率  0.37 KW
电源: 380 V, 50 Hz, 三相 3 phase
电机保护等级 IP55
绝缘等级 F

5、吸泥机设备技术描述
制造商应具有周边进水周边出水二沉池工艺设计能力及丰富的经验,投标时应提供二沉池配水槽的计算方法;制造商应确保中标后能及时提供满足买方要求的相关工艺图(主要包括进、出水槽详图、进水槽配水孔口及挡水裙板布置图)。
设备性能和结构描述:
(1)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一个制造商的最终产品。
(2)吸泥机结构形式及工作原理
吸泥机的结构形式为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主要由中心驱动装置组合、固定全桥式工作桥、中立柱、转笼、桁架、集泥筒、吸泥管、撇渣装置、排渣斗及就地控制箱等组成。配套用在周边进水周边出水二沉池上,其工作原理是活性污泥混合液在二沉池的进水口进入变断面周边进水槽,经进水槽底部的配水孔在整个周边均匀流入二沉池。二沉池的沉泥经变径吸泥管和集泥筒排泥管排出池外;浮渣刮板将池中浮渣刮到排渣斗中,由排渣斗排出;进水槽浮渣亦由进水槽浮渣刮板刮至浮渣井排出。
(3)中心驱动装置组合
中心驱动装置由电机、减速机、扭矩限制器、齿轮箱及置于齿轮箱中的小齿轮和内啮合式的回转支承组成。
电机减速机采用NORD或SEW品牌,减速机采用传动效率高的平行轴斜齿轮式减速机,每级传动效率应≥95%,设计使用寿命≥20万小时。投标时提供型号。
扭矩限制器应确保设备在出现意外荷载时,不受损害。
内置小齿轮及回转支承,采用内啮合形式,小齿轮材质为40Cr,内齿式回转支承材质为50Mn,整个小齿轮与回转支承浸没于油浴中,为闭式传动。
齿轮箱、回转盘和齿轮箱盖,采用HT250铸造。
(4)固定全桥式工作桥
工作桥采用固定全桥式结构,采用方管型钢结构,重量较轻,刚度好,外形美观。桥架走道板负荷150kg/m2,最大挠度应不大于1/500。
(5)转笼与桁架
转笼与桁架的结构符合力学性能,运行安全可靠,适合在污水环境中长期运行。
(6)吸泥管
因周边进水周边出水二沉池为高效二沉池,故吸泥机必须具有相应的优良性能,吸泥管须精确设计,满足吸泥迅速、均匀,确保二沉池运行满足工艺要求。制造商需提供吸泥管的计算数学模型。
水平式吸泥管数量应由承包商确定,应适用于平池底吸泥(不采用垂直管吸泥的形式),在吸泥机旋转过程中,应保证经整个池底的沉泥连续吸出,不得有任何的积泥死区,以实现二沉池池底均匀排泥效果。水平式吸泥管有一系列吸泥孔,应采用合理的水力设计,从中心开始截面逐渐变窄直至外面的顶端的锥形钢管,承包商应保证距二沉池中心至最远点孔口的排泥效果,必须满足工艺设计参数的要求。
(7)集泥筒
集泥筒将吸泥管吸入的污泥汇集,由排泥管排除。旋转部件集泥筒与固定部件中心柱及池底之间的间隙要求密封不漏水,并承诺密封使用周期。
(8)撇渣装置
撇渣机构包括排渣斗,浮渣刮板及进水槽撇渣装置,浮渣刮板由桁架支撑,排渣斗排渣应顺利并设置冲洗装置,不得有浮渣堆积现象。
(9)电气控制
1)吸泥机电气控制系统设计成能现场手动按钮控制和远程控制PLC及显示报警、故障系统。
2)电控箱应设有供远程PLC控制连接的触点。
3)现场控制箱由制造商提供,包括切换开关、开停按钮、急停按钮和运行指示灯。
4)制造商根据提供设备的性能要求及上述控制要求,投标时提出完整的每台吸泥机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和电气元件配置一览表。
5)电气元件采用施耐德公司产品。
(10)吸泥机扭矩设计
吸泥机应有足够的扭矩, 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有相应的检测方法。
(11)加工及焊接
焊接件在焊接完后,经打磨、检验等工序,可保证焊接件各部焊缝平整、光滑,外观美观,无缺陷。焊缝强度大于母材强度。焊接件焊缝的形式和尺寸符合GB / T -12467-90标准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要求。
(12)吸泥机安装
吸泥机为悬挂式中心驱动设备,安装上要求较高,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安装技术和方法及丰富的安装实践经验,以指导设备的精确安装,从而确保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
(13)设备检测
吸泥机制造商应具有保证吸泥机现场顺利安装及现场检测的方法。在各个部件总装合格后必须现场进行机械性能及报警系统测试,测试合格后,空池运转,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8小时。运行应平稳,无卡滞现象。设备运转的金属部件不得与池内任何部位接触。一切调试正常后才能通水运行。
6、主要零部件材质及规格要求
工作桥 不锈钢304
中立柱 不锈钢304
转笼 不锈钢304
桁架 不锈钢304
集泥筒 不锈钢304
吸泥管 不锈钢304
撇渣机构 不锈钢304
排渣斗 不锈钢304
螺母、紧固件 不锈钢304
地脚螺栓 不锈钢304
出水三角堰 不锈钢304
浮渣挡板 不锈钢304
配水孔管 不锈钢304
挡板及挡水裙板 不锈钢304
电缆管及其他管、件 不锈钢304
现场控制箱 不锈钢304


4.5第四类:紫外消毒设备类
4.5.1概述
1、本节陈述了紫外消毒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及调试的技术要求。
紫外消毒系统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紫外灯模块组、模块支架、系统控制中心、配电中心、自动清洗、清洗驱动系统及水位控制系统、就地接线箱、紫外线消毒系统内的设备连接缆线(包括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等全套设备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及所必需的其它设备及其附件。
设备商所报紫外消毒系统必须完整配套,能完成所有正常消毒运行及监测及制功能。
2、设计参数
紫外线消毒系统根据下列参数进行设计:
设计规模: 5万m3/d
设计流量: 6. 5万m3/d(以该流量计算紫外剂量)
TSS:  20 mg/L,最大值(定时取样)
平均固体颗粒尺寸: 30 微米
污水温度变化范围: 0 ~ 40°C
紫外透光率253.7nm: ≥65%
消毒指标: 粪大肠菌群数<10000个/升(随机检测值)
(3)设计要求
紫外消毒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整个紫外系统包括其镇流器箱柜及电控箱柜等为室外全天候安装运行设计;
(2)紫外线消毒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我国《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19837-2005)标准。
(3)紫外消毒系统必须保证:在峰值流量和紫外透光率为65%时,系统在灯管寿命终点能实现的有效紫外剂量,即消毒器生物验定剂量不小于20mWs/cm2。紫外线消毒系统所能实现的有效紫外剂量,应由国内外权威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制造厂商所报紫外消毒系统所做的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报告证明。
(4)制造商必须提供其所报紫外线消毒系统(相同型号灯管及排列),在紫外透光率为60%~65%的二级处理污水中所做的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检测报告;此报告由权威独立第三方出具。报告中必须包括紫外消毒系统的生物验定剂量曲线。
(5)为了确保紫外线消毒系统效果达标,要求低压高强灯管在新灯管运行100小时磨合期后254nm紫外能量输出功率不得低于105W,在254nm波长处的综合电光转化效率(包括镇流器及其他附属电器设备耗电)不小于33%。
4.5.2制造商提交的资料(但不限于此)
1、除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认证。
(2)产品样本。
(3)完整详细的系统描述。
(4)尺寸和安装要求。
(5)包括产品目录和制造商所报系统主要部件详细说明与参数的资料。
(6)显示紫外灯管电力插头结构形式的图片。
(7)显示石英套管两端密封结构的图片。
(8)有关电路系统详图。
2、为了确保各厂家的紫外光系统的消毒性能,制造商至少应提供以下证明:
(1)设备技术说明书。包括系统主要部件详细说明与参数的证明文件。
(2)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手册。
(4)设备的专用工具和其它运转上需要的工夹具的清单。
(5)上述图纸文件资料。均用中文说明一式五份,提供给采购方(包括出厂检验标准)
(6)卖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文件。
4.5.3 紫外消毒系统的描述
1、 系统构造
(1)系统应能安装于以下明渠中
渠宽:由制造商根据其系统情况决定
渠深:由制造商根据其系统情况决定
整个系统的构造如下:
1)明渠中紫外消毒器数: 1或2组(由制造商根据其系统情况决定)
2)每组消毒器中紫外灯模块数:(制造商根据其系统情况决定)
3)每个紫外灯模块中灯管数:8个(制造商可结合土建具体优化)
4)配电/控制中心:至少1个
5)机械加化学清洗装置:与系统配套
6)紫外光强监测系统:每组消毒器一个
7)低水位传感器: 1个
8)自动水位控制装置: 至少1套
2、系统总体性能
(1)与污水相接触的焊接金属元件必须为316L不锈钢。
(2)其它不与污水接触的金属元件可为304不锈钢。
(3)所有暴露在紫外光中的电缆表面应有Teflon保护涂层。
(4)所有连接紫外灯与镇流器的电缆需密封在紫外灯模块组件内。
3、系统结构要求
(1) 灯管排列结构
所有灯管彼此互相平行且为均匀排列。
所有灯管和灯管电极完全浸没在污水中,灯管由污水自然冷却以保证在同温下工作。
(2)紫外灯模块组件
每一个紫外灯模块组件应包括紫外灯管、套管、灯架以及安装在其之内的自动清洗装置。
每根灯管内置在一根单独的石英套管内。
石英管的闭口端通过O型圈固定在框架上,从而使得石英套管不与框架上任何钢体相接触。
石英套管的两端不伸出紫外灯模块框架两边的钢结构部分。
连接灯管的电缆终结应封闭在316不锈钢套内,并有防水保护。
紫外灯模块从设计上应考虑到工厂的操作人员方便更换灯管和石英套管。
(3) 紫外灯管
灯管为低压高强度紫外灯,灯管经过预热处理以提高其寿命。
灯管质保寿命要求不低于12,000小时。
单根灯管254nm紫外C能量输出,发光转换效率不得低于40%。
灯管灯丝采用夹式设计,独特的卷曲式可以防震。
电路连接部分只在灯管一端,方便更换。
灯管为产生零臭氧类灯管。
灯管由可变功输出电子镇流器操作控制。
灯管为低压高强汞灯。
(4)灯管端部密封和灯座
1)石英套管开口端将由316不锈钢套管螺帽、钢套和紧压式O型圈组成密封,防护等级为IP68。
2)石英套管螺帽具有滚花面以供紧固时手握,拆卸灯管及套管时不需任何工具。
3)灯座的双层密封与套管的O型密封圈构成多级密封屏障。
4)灯座里面的第二级密封将灯与紫外模块和模块上的其他灯封闭隔离开来。
5)在石英套管发生意外破裂时,灯座上的双层密封可以阻止水气进入灯管模块框架和侵袭与其他灯管的线路连接。
(5) 紫外灯套管
1)石英套管紫外透光率不低于90%
2)石英套管只能为一端开口,另一端为圆顶形自然闭口端。两端开口套管不予以采用。
3)套管壁厚度为1.5mm。
(6) 紫外灯模块组件支架
1)整个模块支架应为316L不锈钢并悬空在明渠中污水上方,不需拴紧而固定所有紫外模块。
2)整个模块支架具有遮光装置,能防止发生意外时紫外线辐射到明渠外。
3)在更换灯管或石英套管时,每个模块应能单独起吊。
(7) 水位控制
1)水位控制装置安放在消毒水渠末端的排水口。
2)应保证在水位的变化范围内保持灯管全部被淹没。
3)材料采用304不锈钢。
(8) 电路部分
1)镇流器
功率因数:不低于0.98;
最高环境温度:50C;
电子镇流器若遇到任何一支紫外光灯初次启动失败,应会自行再启动两次。
电子镇流器由微处理器控制,每个电子镇流器独立控制1支或2支紫外光灯管,提供每支紫外光灯的工作状况并且把信息输送到控制系统的数据采集电路板,电子镇流器内部微处理器可根据这些外部信号调整镇流器输出功率,以正比于输入控制信号的强度输出紫外光,使紫外光投放量可以在50%至100%范围内自动作线性无级调整,实现调节紫外光灯供电量以维持足够强度之灭菌能力及最合适之用电量;
镇流器柜防护等级为IP55。
2)配电部分
紫外系统(包括灯管组及配电系统,控制系统和其他辅助设备)为保证消毒效果,最大装机容量不小于79.8kVA,必须单项列出各个用电部件的装机容量和功耗;
配电柜将通过密封的汇流条向每一个紫外模块供电;
每个系统控制中心供电参数为220V/AC、1相3线;
每个配电中心供电参数为220/380V/AC、3相5线;
制造商完成所有灯管和镇流器间接线;
制造商提供连接灯管和镇流器之间所有线缆和导管。
柜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前开门前检修,内设强制风冷设施。
按钮和指示灯颜色的选择应符合GB2682-81。按钮、指示灯、转换开关等盘面元件防护等级IP65。所有盘面元件配中文、英文标牌,文字最小高度3mm。
电控柜的电气元件应采用施耐德等国际品牌。
(9)紫外探测系统
一个浸在水体中的紫外传感器应随时检测每一个模块组的紫外线强度。传感器只检测紫外灯杀菌波段部分,这个探测系统在出厂前由制造商校正。
(10)自动清洗系统 
1)自动清洗系统在整个清洗过程中保证被清洗灯管和模块照常工作。
2)清洗频率应可调节,远程手动或自动清洗控制可以通过操作界面及远程控制实现。
3)清洗系统采用气压驱动或液压驱动。
(11)控制部分
1)控制系统的操作接口应为完全兼容于可编程序控制系统的商业常用合法软件并配液晶屏幕。该系统提供绘图功能及操作菜单。密码可在不中断操作程序的情况下更改。具备紫外光调控、监控以及警报等功能。
2)所有用于紫外光灭菌系统控制或监测的仪表,必须具备独立保险丝或断路保护以减少因部件损坏而对系统产生的影响。
3)可编程序控制系统应能通过监控自动清洗环的工作情况来判断系统运作是否正常。
4)可编程序控制系统应可监测每个独立的紫外光灭菌灯管的具体情况及最少要提供下列信息至计算机系统中:
每一支紫外光灯的开熄情况(On/Off);
每一紫外光灯组的操作时间(小时);
每一紫外光灯组开闭次数(次)。
5)每支紫外光灯的工作状况必须有独立显示。(包括报警、指示灯管地址、每一支灯管线路故障等)。
6)紫外光消毒灭菌之控制系统应可提供以下警报:
紫外光灭菌系统的电源中断警报
重要的仪表失效或信号传输故障警报。在这种情况下,可编程序控制系统应可启动内定程序开启适当的紫外光灯以确保消毒效果。
当水中紫外光强度达不到最低水平时警报。以反应污水的污秽程度及系统故障,并且这个警报系统可以在现场进行调整。
低危机讯号警报:不会实际影响系统的运作,可以待紧急事情处理完再处理。
高危机讯号警报:需要立刻处理以避免系统运作出现问题及受损。
高、低危机讯号警报是提供一个机会给予操作人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做相应的处理。在可编程序控制系统的软件中需要包含警报讯号的延缓时间来避免短暂出现的假讯号。
7)紫外消毒系统警报必须为可视式,所有工作状况可同时输出到污水处理厂内的控制中心。
8)所提供紫外线控制系统应为独立控制系统,设备自带控制器应可对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完备的联动与连锁控制,系统所有信息将通过以太网或control-net现场总线协议上传至上位系统。。
4、 制造商的技术保证及服务
(1)承包商对所报紫外消毒系统的消毒效果(性能)必须提供书面保证,并在保证书中说明消毒性能的保证期限以及承诺系统因自身设计缺陷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消毒指标时应免费予以补偿达标。
(2) 承包商必须出具灯管寿命保证书,并在其中承诺当灯管使用寿命不足12000小时或在12000小时内紫外系统剂量不足以保证系统消毒效果时,免费更换新灯管。
(3)承包商必须出具镇流器寿命保证书,并在其中承诺当镇流器使用寿命不足5年时,免费更换新镇流器。
制造商的技术代表到工作现场进行工作,协助安装、检查、提交安装完毕的证明。并协助进行调试运行,进行启动前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
业主员工的培训将按照承包商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执行。
5、 紫外消毒系统参数性能规格表
为了使招标人清楚地了解、比较投标商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紫外消毒系统参数性能规格表”。
所报污水紫外消毒系统型号:
紫外系统是否安装在明渠中 □ 是 □ 不是
灯管是否与水流平行 □ 是 □ 不是
系统安装运行是否需要房屋构造 □ 是 □ 不是
如果需要,报价中有否包括房屋构造?
□ 是             □ 否
紫外系统剂量计算采用何种方法? □ UVDis法 □ 微生物验定剂量法
用生物验定剂量计算方法,在峰值流量、65%紫外透光率和灯管寿命终点时计算所得紫外系统的剂量为(mWs/cm2):
有否按招标文件规格表格提供所报紫外系统紫外剂量的计算书 □有 □ 没有
紫外剂量计算中使用的灯管老化系数为:
石英套管紫外透光率为:
有否提供对石英套管紫外透光率可靠证明 □有 □ 没有
有否按要求规格提供国外独立第三方对灯管100小时254nm紫外输出功率检测报告或证明 □有 □ 没有
投标文件中有否包括国外独立第三方用所报紫外系统在污水中所做有效紫外剂量(即生物验定剂量)的实验检测报告 □有 □ 没有
紫外灯是否为低压高强灯 □ 是 □ 不是
紫外灯管型号:
紫外灯管(含镇流器)电光转换效率为(%):
单根灯管100%工作功率时紫外能输出为(W):
单根灯管100%工作功率时电耗(W):
每个紫外灯模块重量(kg):
所报系统中灯管数量为(根):
所报系统中镇流器数量(个)
一个镇流器驱动几根灯管? □ 一根 □ 两根
镇流器是否密闭在模块上 □ 是 □ 不是
镇流器是否需要外界吹风对流散热 □ 需要 □ 不需要
镇流器工作许可最高环境温度(oC)
镇流器功率因子(%)
灯管套管是一端开口,还是两端开口 □ 一端开口 □ 两端开口
灯管电力接线是否暴露在污水中 □ 是 □ 不是
总灯耗(包括镇流器)为(kW):
系统配电/控制中心装机容量为(kVA):
其它紫外系统配套用电装置装机容量为:(kVA)
紫外灯模块从明渠中取出时是否需要起吊装置 □ 需要 □ 不需要
如果需要,报价中有否包括起吊装置?
□ 是            □ 否
紫外灯头保护等级
镇流器(电控)柜保护等级
配电中心保护等级
系统控制中心保护等级
系统控制中心许可最高工作环境温度(oC)
紫外灯管厂商名称
石英套管厂商名称
镇流器厂商名称
配电中心厂商名称
紫外系统控制中心厂商名称

4.6第五类:污泥脱水设备类
1、概述
本节规定了污泥脱水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检验、供货、调试和试车的技术要求。
2、 现场条件
(1)工作条件:
工作场所 室内
环境温度 10~30C
自来水压力 ~2bar
电源 380V/3ph/50Hz
工作制 12h/day
(2) 污泥性质:
污泥类型 剩余活性污泥
剩余污泥总量 599m3/h
进泥含水率 99.2%
单机处理能力 57.5m3/h
设计工作时间 10.5h/d
浓缩前最低含固率 0.5%
浓缩后含固率 ≥5%
脱水后含固率 ≥20%
聚合物投加量 3-5kg聚合物/吨干污泥
3、 制造商提交的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布置和电气控制原理图
(2)提供工艺流程图;
(3)提供设备外形尺寸图;
(4)提供每台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5)提供电仪表原理图、接线图;
(6)提供电气柜内的布置图和内部以及端子接线图,并把所有的图纸整理成册,不少于4套。
(7)脱水机房平面布置和工艺流程图
(8)安装,运行和维修手册
(9)电气控制原理图.
4、设备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
(1)转筒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
1) 基本参数
序号 工艺参数 要求
(1) 处理污泥种类 活性污泥
(2) 入口固体含量 0.8%
(3) 单机处理能力 57.5m3/h
(4) 脱水污泥含固率 ≥25%
(5) 污泥回收率 ≥93%
(6) 絮凝剂用量 3-3.5kg/T.DS
(7) 总干污泥量 4790kg/d
2)一般要求
卖方应根据提供的工艺条件对污泥浓缩脱水系统进行合理的布置设计,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由买方确认。
(2)构造
转筒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主要由转筒浓缩机和带式脱水机两部分组成。污水及絮凝药剂通过污泥泵和加药泵同时泵入混合搅拌系统,使污泥离水聚合并进入脱水旋转滤筒,随着滤筒的旋转,大量的游离水被滤除,泥团被截留并随滤筒内的变螺旋推进叶片一起翻转、推移,絮团内的水池也不断打破并滤除,最终浓缩的污泥被推至出口而落至脱水机的重力脱水区。在重力作用下水被进一步滤除。随着网带的运行,污泥又反落到楔形预压脱水段,污泥在“楔”形挤压段中一方面使污泥平整,另一方面污泥受到轻度挤压开始进行预压脱水。接着进入S形压力脱水段,污泥在S形压力脱水段中被夹在上、下两层滤带中间经若干个由大到小的辊筒反复挤压剪切。污泥在挤压力和剪切力作用下逐步脱水,形成滤饼。接着通过卸料装置将滤饼从滤带上剥离下来。脱泥后的网带运行至冲洗区域时经冲洗装置在高压清水冲击下使带滤达到再生目的,继而又进入下一工作循环。
(3)型式及技术要求
1)全封闭转鼓式结构的浓缩机采用“挤压式渐开线螺旋”在同直径转鼓条件下使污泥排水速度加快,提高污泥浓缩效率达5%。
2)转鼓及脱水机辊筒直径及布置经计算机优化设计,压力呈梯度变化,滤饼含水率与同类机相比可降低1~2%。
3)带式脱水机传动辊及纠偏辊为增加摩擦力,均采用外圆表面包橡胶形式,主脱水辊采用滤鼓结构,保证快速排水,所有辊筒均进行平衡调整,保证辊筒回转灵活、轻巧、耐磨、耐蚀。
4)带式脱水机采用“双动点概率调偏装置”,克服滤带单边调偏滤带变形大的缺点,确保滤带安全可靠运行,延长网带使用寿命50%。装置采用气压自动纠偏,当滤带跑偏时“全天候非接触式红外线传感器”得到调偏信号,电磁阀工作,纠偏气缸运动,滤带逐步至正常位置。
5) 为了保证脱水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本机特设有超偏报警延时顺序停机功能及紧急停车按钮,确保安全自动工作。当纠偏装置失灵,滤带单侧跑偏量达到40mm时,超偏“全天候非接触式红外线传感器”装置就发出信号,系统光、声同时报警,延时几分钟后就自动将脱水系统停止工作,若发生特殊意外情况,可操作紧急停车按钮,达到紧急停机。
6)采用“异向流混凝水中造粒器”(即静态混合器)作为该机絮凝进料装置,克服了动态搅拌絮凝,料桨与药剂同向混合不均匀问题,可使用药剂量降低20%以上,出料口内设导流板,保证出泥均匀。
7)为防止污泥外泄特在重力脱水段上设有聚胺酯材料的防泄漏密封条,密封条与滤带接触处设有一定宽度的裙边,保证有效密封。
8)为了保证设备既美观,又实用,带式脱水段采用可调压式气动涨紧装置,辊筒两端均设有气缸,上、下滤带涨紧的四只气缸均由气控阀控制,并设有同步机构保证同步动作,根据用户对泥饼含水率的要求通过调压阀来调整涨紧力的大小。
9)冲洗装置采用专门设计的扇形出水自清洁喷嘴,使网带自净力提高50%。全封闭式结构,防止冲洗水飞溅,自带管道式冲洗水过滤装置,可将排放水作为清洗水源,减少运行费用。
10)可调式卸料装置,刮泥板刀刃沿卸料辊直径的切线方向紧贴辊筒,刮泥板与滤带的紧贴程度可通过弹簧的拉伸量调节,达到有效刮去部分粘在滤带上的物料。
11)电气元件采用著名生产商产品,质量可靠,外形美观。
(2)进泥螺杆泵
1)技术要求
a. 进泥螺杆泵应与污泥浓缩脱水机配套使用;
b. 流量Q=50~70m3/h  扬程H=20m,
c. 进泥螺杆泵采用国际名牌变频器设节污泥流量,泵的无故障累积运行时间大于20,000h。定子橡胶应与壳体牢固结合,其工作面不应有接缝、接痕、气孔和裂缝等缺陷。定子工作寿命不低于40000小时。轴承的温升应不超过环境温度35℃,其极限温度不应超过80℃。轴承采用机械密封,泵的吸入和排出口的法兰结构尺寸应符合ISO标准。泵在额定工况下工作时,全振幅不得大于 0.055mm。泵的噪声值应不超过70 dB(A)。泵的外壳材料为铸铁,旋转部件0Cr17Ni12Mo2(316)或更好,螺杆材料为耐蚀硬质合金钢,定子材料为耐磨橡胶,恒压控制,防干运行保护。所有连接附件、地脚螺栓材料为不锈钢。
d. 承受液体压力的零部件,应按1.5倍的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压力持续时间不少于10min。在试压过程中不应有渗漏现象。
e. 电机额定功率应超过最大预期工作负荷至少10%。电机应具有电源保护功能,电机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为F。机组噪声小于75dB.
f. 系统PLC控制.
g. 品牌选用Mono或Seepex产品。
(3)加药螺杆泵
1)技术要求
a. 加药螺杆泵应与污泥浓缩脱水机配套使用;
c. 加药螺杆泵采用变频器设节污泥流量,泵的无故障累积运行时间大于20,000h。定子橡胶应与壳体牢固结合,其工作面不应有接缝、接痕、气孔和裂缝等缺陷。定子工作寿命不低于40000小时。轴承的温升应不超过环境温度35℃,其极限温度不应超过80℃。轴承采用机械密封,泵的吸入和排出口的法兰结构尺寸应符合ISO标准。泵在额定工况下工作时,全振幅不得大于0.055mm。泵的噪声值应不超过70 dB(A)。泵的外壳材料为铸铁,旋转部件铬-镍-合金 1.4312, AISI 321或更好,螺杆材料为耐蚀硬质合金钢,定子材料为耐磨橡胶,恒压控制。所有连接附件、地脚螺栓材料为不锈钢。
d. 承受液体压力的零部件,应按1.5倍的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压力持续时间不少于10min。在试压过程中不应有渗漏现象。
e. 电机额定功率应超过最大预期工作负荷至少10%。电机应具有电源保护功能,电机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为F。机组噪声小于75dB.
f. 系统PLC控制.
g. 品牌选用Mono或Seepex产品。
(4)絮凝剂制备系统
全自动加药装置主要由不锈钢料斗、干粉投加装置、搅拌机,槽体、阀体、UPVC管材等组成,整体抗腐蚀能力强,PLC控制,使设备实现全自动连续运行。工作时,将干粉置入料斗,根据配置液体浓度,由变频调速电机通过减速机带动螺旋式干粉输送器将物料送出,在送出口处,物料与水经旋流式粉体预稀释装置进入槽体,同时水通过截止阀、流量计、调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等控制设备使水保持一恒定流量进入槽体,水和药分别经制备槽、熟化槽和投配槽的搅拌机将药稀释熟化,通过药泵将药液送至使用点。
絮凝剂自动制备投加系统主要用于混凝、沉淀及污泥调理等水处理或废水处理流程中,助凝剂及混凝剂之稀释和投加。其主要元器件、部件及控制件为国际品牌,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该机为三槽多搅拌式结构,将制备、熟化和投配分别连续进行,使药液熟化更彻底;大容积料斗设计,并在料斗下侧装有振动机构、底侧设有干粉料位仪,以减少投加次数,防止粉体有架空现象,并在缺料前报警,保证设备正常连续运行;可调投粉式干粉输送器采用变频调速,满足不同要求的成品浓度;干粉输送器的出口处设有自动加热干燥装置,防止粉体吸湿板结;在出料口处特别设计的旋流式粉体预稀释装置,可使药剂稀释快速均匀、防止结块现象;槽内设有高、中、低多点液位控制系统,达到停止、工作、报警,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设备整体抗腐蚀能力强; PLC控制,使设备实现全自动连续运行。
1)主要部件材质
槽体材质: 不锈钢316或高强度非金属耐腐材料
料仓和搅拌机轴:不锈钢316
叶轮: 不锈钢316
搅拌机电机: 约3 kW, 380V, 50Hz
螺旋计量装置: 约0.37kW, 380V, 50Hz
2) 技术参数
a. 输出量:     3000 L/h
b. 带有药剂投加器,计量器和溶药搅拌器、液位开关、溶解水阀、管路等装置。
c. 带有系统自动配置所必须的仪器仪表、阀门和管路。
3)系统控制:
控制柜内置PLC控制器,实现对搅拌器,液位电极及变频器等系统设备的控制并对系统内部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当系统内出现故障时进行相应报警,并显示故障信息,系统运行的各种参数也是通过控制器输入的。
(5)清洗水泵
1)技术要求
1. 与脱水机配套使用
2. 型式: 立式多级离心泵
3. 流量:21m3/h
4. 扬程:75m
(6)空气压缩机
1) 技术要求
a. 空气压缩机应与污泥浓缩脱水机配套使用
b. 流量0.35m3/min,压力≥8公斤
5、主要部件材质
(1)转筒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

滤带 100%聚脂
框架 不锈钢304方管
滤液收集槽 不锈钢304
密封罩          不锈钢304
转鼓           不锈钢304
多孔滤辊 不锈钢304
驱动辊及纠偏辊 碳钢(外包8mm以上丁晴橡胶)
压力滚子及其余各滚 不锈钢304
电机减速机 NORD或SEW
所有紧固件、地脚螺栓 不锈钢304
(2) 进泥螺杆泵
吸入室、排出室、密封箱 铸铁
定子 丁腈橡胶或合成橡胶
转子 硬质合金钢
传动轴和联杆 AISI 420
地脚螺栓 AISI 304
(3) 加药螺杆泵
吸入室、排出室、密封箱 铸铁
定子 丁腈橡胶
转子 AISI 316Ti
传动轴和联杆 AISI 316Ti
地脚螺栓 AISI 304
(4) 絮凝剂配置系统
药罐 AISI 316或高强度非金属耐腐材料
搅拌轴及桨叶 AISI316
投药螺旋 AISI 316
电机减速机 NORD或SEW
系统管路 UPVC
所有安装连接附件/地脚螺栓 AISI 304
(5) 冲洗水泵
泵壳 AISI 304
叶轮 AISI 304
传动轴 AISI 316Ti
底座 GGG25
地脚螺栓 AISI 304
6、 脱水机房控制柜及控制要求
(1)开关接触器采用国际著名公司产品
(2) PLC硬件和软件采用国际著名公司产品
(3) PLC控制系统自动控制以下设备:污泥浓缩机与带式压滤机、絮凝剂装置、污泥输送泵、冲洗水泵、空压机、无轴螺旋输送机,在电气开关柜上有转换开关进行手动自动控制的转换开关。
(4)在开关柜面板上安装模拟显示屏,能够显示污泥脱水的工艺流程设备的运行状态、处理流量和故障报警等。
(5)控制柜上应设有操作员终端面板,用于现场修改和设定工艺参数和显示流量等。
(6) PLC系统预留接口为方便与厂区其它PLC站通讯
 4.7第六类:阀门及伸缩节类
4.7.1概述
1、本节规定了上述供货清单范围内各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等的设备专用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应为成套装置,并配备至少但不仅限于以下部分:
2、含有电控性能的设备,须配备就地控制箱及控制箱到设备的电缆(动力及控制)。
3、含有电控性能的设备启闭开度信号输出功能(用于空气调节的须同时提供模拟量输出)。
4、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所必需的附件:包括起重吊环、基础螺栓、支墩或支架、必要的伸缩节、紧固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过载(如扭矩和电流)及超温等保护装置。
5、总则:标准化的外观、运行、维修、备品备件以及制造商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国际标准的、全新未经使用的。
4.7.2制造商提交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的总体布置图、结构总装图、详细的技术规格和结构介绍、电机特性说明、电控设备启闭开度或模拟量信号输出特性说明、装配结构、主要零件材料、润滑说明、保护设施和防护涂层等详细的说明,以及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2、设备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运行调试方法、安装精度规定和安装及检测使用规范。
3、由授权制造商出具符合本技术规范的,且与本项目同型号设备的彩色目录样本及其压力、渗漏、使用寿命等试验报告。
4.7.3伸缩型偏心半球阀(手动)
1、采用符合标准
设计制造:GB/T12237—89标准、API6D—94标准
结构长度:GB/T12221—89标准、ASME B16.10—92标准
法兰连接: GB/T9113—88标准、ANSI B16.5a—92
压力-温度等级:GB/T9131—88标准、ANSI B16.5a—92标准
检验试验:JB/T 9092—99标准、API 6D—94标准
阀门标志:GB12220—89标准
型号编制:JB308-75标准
电动装置:GB/T8528—1997和GB12222—89、GB12223—89标准
手动装置:JB/T8531-97标准
漆膜试验和涂漆:GB9286、SDZ014标准
钢材表面锈蚀、除锈等级:GB8982标准
包装、储云图示标志:GB4879标准
防锈包装:GB191标准
供货要求:GB12252标准
2、适用工况条件
适用介质: 污水及弱腐蚀性流体
适用温度: -30℃~120℃
公称压力:0.6MPa
PH  值: 4—9
3、结构形式、技术性能及材料材质
(1)阀门与管道的连接形式为法兰连接。
(2)阀体采用具有伸缩功能(阀体伸缩或者配套伸缩节),阀体采用球型整体结构,能抗伸拉、抗扭曲,材料材质为球墨铸铁。
(3)阀瓣采用半圆球型结构,阀轴采用半轴结构,阀瓣全关全开为90° 旋转。在全开状态下,阀瓣全部进入球型阀体内仓,使阀门过流内腔实现全部畅通。阀瓣材质为球墨铸铁,阀轴材质为不锈钢。
(4)阀体密封采用硬质合金不锈钢阀座,阀板密封采用硬质合金不锈钢半球密封面,能剪断介质中的金属或软布之类的杂物,介质中有杂物时不影响阀门的关闭。阀轴、阀板采用偏心结构,使阀门实现无摩擦启闭,减少密封面之间的摩损,有效延长阀门的使用寿命长。
(5)阀轴密封采用柔性石墨圈用压盘压合密封,压盘螺栓采用不锈钢。不需拆卸驱动装置和其它任何部件就能调整和更换阀轴密封;阀轴轴套采用自润式铜基轴套。
(6)手动驱动装置均采用全密封户外型结构,确保驱动装置能完全防尘、防潮和防水,阀门无论使用于任何工况,驱动装置都能始终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所有受力部件能经受3倍以上的额定力矩而无任何损坏,一级箱带有开、关限位机构,手轮上带有开关方向箭头和开、关字样标示;具有开启轻便灵活、启闭圈数少,节时省功高效之功能;箱体和蜗轮材质为球墨铸铁,蜗杆材质为不锈钢。
(7)通径DN500以上阀门的驱动装置采用一级蜗轮蜗杆二级行星齿轮两级驱动,两级驱动箱均带有双向同步开启显示机构,卧式安装后二级驱动箱的开启显示向上。
(8)阀门内防腐采用环氧树脂喷涂,防腐性好、时效长。
(9)通径DN500以上的阀门全部配带支撑座、起吊环,便于安装并避免损坏设备。
(10)阀门在出厂前都要进行阀体强度压力测试和密封性能测试,阀体需进行1.5倍额定压力的强度打压测试;密封进行1.1倍额定压力的双向密封测试。
4、 相关要求
(1)提供印制的有详细技术内容规范的产品说明书
(2)提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构给予的与设备相关的证书、检验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4.7.4金属硬密封(手动或电动)蝶阀
1、采用标准
GB12220-89 通用阀门 标志
GB12221-89 法兰连接金属阀门 结构长度
GB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GB152.4-88 紧固件 六角头螺栓和六角螺母用沉孔
GB/T1047-1995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通径
GB1048-91 管道元件公称压力
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9113.1~9113.26-88 整体钢制管法兰
GB9115.1~9115.36-88 对焊钢制管法兰
GB9131-88 钢制管法兰  压力-温度等级
GB12223-89 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GB12380.1~12380.4-90 凸面整体球墨铸铁管法兰
GB12386-90 球墨铸铁管法兰 压力-温度等级
GB/T13927-92 通用阀门  压力试验
GB/T15188.2-94 阀门的结构长度  对夹连接阀门
JB308-75 阀门型号的编制方法
JB/T7748-95 阀门清洁度和测定方法
JB/T7928-95 通用阀门  供货要求
2、 性能特点:
(1)阀门的结构形式:该阀采用双偏心结构,阀体整体铸造成型,阀体两端设有与管道连接的法兰,颈部设有填料函,密封座位置在阀体内腔直接加工出来,不锈钢阀座借阀座压盘固装在阀体内腔,阀轴采用上、下双半轴,上下半轴通过阀体两端颈部使阀板固定在阀体通径内,阀板呈过桥式桁架结构,在阀板周边堆焊不锈钢密封圈后精加工出密封位置,轴套与轴套之间设置有橡胶O型圈,借以实现轴向密封,阀板借尾端带螺纹的销轴和阀轴固装成一体,设置在阀体通道内;
(2)阀门的密封设计结构:蝶阀要求双向密封,对水流无方向要求,蝶阀即使在最高工作压力下也能可靠地达到气泡级密封。
(3)阀体和阀板的密封:采用硬密封形式,可以达到0泄漏,阀体上的硬密封采用不锈刚镍铬合金堆捍而成,镍金属具有极强的耐磨性能,合金中镍的含量超过67%,铬的含量超过19.5%,远远优于一般不锈刚,是最佳使用于和阀体接触,不会产生电化学反应的最优材料。阀板上的密封圈安装在阀板上,且有防松措施(如采用螺栓或是压环紧固,固定螺栓为304材料或以上,紧固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
公称压力 0.6MPa
密封试验压力 1.1MPa
强度试验压力 1.5MPa
适用介质温度 -29~130℃
适用介质 清水、淡水、污水、含泥沙水、循环水等
驱动方式 (蜗轮蜗杆)手动/电动
连接标准 GB/T17241.6-1998
(4) 阀轴:采用双段短轴式或整体一根式,材料为不锈钢1.4021,轴承采用锡青铜材料,有很好的润滑和耐磨性。阀轴和阀板的连接采用销连接,材料为不锈钢1.4062,采用两端扩口防脱松的设计,有效保证使用寿命。
(5)采用蜗轮蜗杆齿轮箱,可以很好的控制扭距输出,禁用变臂长齿轮箱或滑块式齿轮箱。
(6)保护漆: 采用外表面淡兰色(RAL107标准色)环氧树脂,高性能防腐涂层,静电粉末喷涂环氧树脂涂层
(7)连接标准: 法兰连接,符合DIN 28604或ISO 标准
3、主要部件采用材料(见下表):
该阀须按GB12238-89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标准设计制造,压力试验按照GB/T13927-92标准执行。该阀主要由阀体、阀体密封圈、阀芯、阀杆、阀板密封圈、轴承、轴销、填料、填料压盖及驱动机构所组成。其主要零件材质详见下表:
阀体 阀芯 阀体密封圈 阀杆 阀板密封圈 轴承 填料 驱动箱体
QT450-10 QT450-10 1Cr18Ni9Ti 2Cr13 2Cr13 ZQAL9-4 柔性石墨 HT200
4、 驱动装置
(1)一般要求:
1)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2) 进出线端子:电动装置的所有进出线应集中在一处,并通过接线端子引入和引出,每个端子应与电动装置的接线图一致。
3) 应具有自动调节式防潮电热器能全时间加热使用,以防止由温差产生的水气凝结,能适用于温度为-25℃~+70℃的环境。
4) 电动装置与阀体的连接标准:应按ISO5211的规定。
(2) 部件要求:
1)电动机:
i. 工作电源电压及频率:AC 380/50Hz,3相
ii. 绝缘等级: F
iii. 电动机出线应在电动机法兰端面并延伸入箱体至接线端子,电机和执行器间连接应采用插槽式连接环,电动装置配套的电动机起动转矩至少为其额定转矩的5倍。
iv. 电动机应有温控开关,当温度超过140℃时,能自动切断回路以保护电机。
v. 马达短时负载应至少为15分钟,并可频繁启动。
2) 减速器:
i. 减速器箱体应采用相当于球墨铸铁强度的材料
ii. 蜗轮材料为相当于青铜或专用材料
iii. 故障时蜗轮和蜗杆应能够自锁
iv. 蜗杆及传动齿轮表面应进行真空渗碳淬火热处理
3) 转矩限制机构:
电动装置出厂时应经过转矩调整,使其输出轴转矩为最小控制转矩,转矩值为额定转矩值的2/3(67%),输出轴最大转矩超过其额定转矩,开和关的方向均应配扭矩开关以防过载。
4) 限位机构:
阀门应在开和关的极限位置均配置机械式限位开关,当阀门开度到达极限位置时,限位开关能自动跳脱,关闭执行机构电动机。
5) 控制部分
i. 有阀位开度位置反馈传感器RWG(两线制),输出 4~20mA模拟量信号;
ii. 有阀门定位器,接受 4~20mA的控制信号,使阀门精确定位,灵敏度为0.25 ~2.5%。精调灵敏度为0.25%, 暂停时间为0.5-10 S, 步进式每次运行时间0.5-15 S;
iii. 与阀门配套的减速箱、电动执行器装置及现场控制箱由承包商在装箱之前就装配并调节好。
6) 手动和电动切换机构:
i. 阀门应具有手动、电动切换机构,并应有远程、现场和手动三种控制方式进行选择,并可锁定其中任一种控制方式。
ii. 应配置离合式紧急手轮,以供现场进行手动操作。
iii. 手动、电动切换应以电动优先,当电机启动后,手动机构应自动跳脱。
iv. 电动装置即使在最大控制转矩情况下,也应能可靠地进行切换。
v. 电动装置经切换后,应满足电动时手轮不能转动,手动时电机无法转动。
7) 现场控制箱
电动调节蝶阀控制箱,为户外防雨型,防护等级为IP68,外壳采用不低于1.2mm厚的不锈钢板制作,满足露天安装的要求,保证在环境为-10℃~+70℃下正常工作。其面板上设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开度指示及故障指示,开、关按钮等。在控制箱内设有电动机保护器、接触器及辅助继电器,PLC输入、输出接口,PLC输出:开/停、关/停;PLC输入:开度指示、PLC准操作、阀全开、阀全关、故障。上述接口信号除开度指示为4~20mA信号外,其余均为无源接点。控制箱具备短路、缺相、过载保护系统(但不限于此)。
8) 电气参数及要求:
i. 工作电压:380VAC,50HZ。
ii. 控制电压:220VAC,50HZ。
iii. 阀门输出信号:无源输出触点4个(开到位,关到位,故障及手动/远控)。
9) 其它要求:
i. 电动装置的所有传动齿轮均应在润滑条件下运行。
ii. 电动装置上的所有行程开关、扭矩开关及按钮的接线均应在工厂内完成连接。
iii. 表面采用高品质防腐镀层,底层为60微米的聚氨脂离子氧化层,外层为干燥厚度达20~30微米的合成漆。所有部件应适合于户外安装。
 4.7.5多功能水力控制阀
1、 概述
该阀门应具有电动阀、止回阀和水锤消除器三种功能,用以防止水泵在停泵、事故停电或关阀时可能发生的水锤,可有效地提高泵站和管道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2、参考标准
设备制造商应使用下述标准:
(1)阀门的材质、阀门结构长度、检验要求等必须符合行业标准CJ/T167-2002《多功能水泵控制阀》。
(2)阀门应用必须满足CECS132:2002《给水排水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应用技术规程》。
(3)阀板由主阀板和缓闭阀板组成。
(4)阀门旁通管进口处必须设置特殊过滤装置,以确保阀门在污水介质上可靠使用。
3、性能要求
(1)采用双室膜片控制方式,杜绝了活塞式控制方式因压力介质中的杂质而引起活塞的磨损或活塞的卡阻,导致阀门不能正常关闭或打开而引起的水锤事故。
(2)缓闭阀板与主阀板的密封型式应采用金属密封的型式,主阀板与主阀板座的密封采用以“T”形丁晴橡胶圈密封和金属密封双重密封型式;
(3)无需人力、电气、电磁等方式控制。当水泵开启和停止时,利用阀门两端的介质及其压力差作为驱动介质和控制动力,使阀门动作自动按水泵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动作。
(4)经省级质监站检定的最低动作压力不得大于0.05MPa。
(5)经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检定的膜片疲劳弯曲次数应在120万次以上无龟裂现象;
(6)停电(或意外失电)产生水锤峰值不得大于水泵出口额定压力的1.3倍,最高反转速度不得大于水泵额定转速的1.2倍,超过额定转速的持续时间不应多于2min。
(7)安装在水泵出口管道上,能够有效的消除停泵回流产生的破坏性水锤,具有水力自动控制、启泵时缓开、停泵时先快闭后缓闭的特点。关闭时间可调。
(8)阀体必须为“Y”型宽阀体结构,采用半直线型流道。
4、技术要求
设备型号:TYJD745X-10
最低动作压力:0.05MPa
适用介质:污水
适用温度:0~80℃
缓闭时间:3~120s(可调节)
阀体材质:铸钢(WCB)
  4.7.6对夹式软密封刀形闸阀(电动)
1、 基本要求
阀体必须是整体式,不要分体式。
阀体内的密封条必须是内嵌方钢骨架型的密封条,即密封条是在成型的方钢条外包覆橡一层耐磨橡胶,采用模压硫化成型工艺成型;密封条镶在阀体内,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脱落、或被水冲出;
刀闸阀处于全开状态时,沿阀门流道方向,闸板的投影不应有与阀门流道的投影相重合的部分。
阀门装配成型后,沿阀门流道看上去,流道中不应有的凹槽或凸起部份;
2、阀体
(1) 阀体的壁厚宜符合机械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2) 阀体结构长度符合GB/T 15188.2-94的规定;
3、 填料压盖
(1) 填料压盖的设计必须保证压紧填料达到密封后,至少还有6毫米的可压量,确保阀门在使用一定时间后若上密封漏可以拧紧压盖消除泄漏;
(2) 填料压盖必须采用整体铸造成型;
4、 闸板
(1) 闸板应为强度不低于201的热轧不锈钢板;
(2) 闸板加工成型后,两侧平面度不低于GB/T 1184—1996规定的12级精度,另两侧的平行度不低于GB/T 1184—96规定的11级精度;
5、阀杆
(1) 阀杆采用强度不低于2Cr13的不锈钢棒加工成型;加工必须保证高精度,确保低扭矩启闭闸板,延长使用寿命;
(2) 阀杆的梯形螺纹优先采用滚压成型工艺,以获得更好的螺纹强度和螺纹表面光洁度;
6、阀杆螺母
(1) 阀杆螺母与闸板连接牢固,在试验和工作条件下闸板与阀杆螺母不会产生松动。
(2) 保证阀杆螺母与闸板的平面部位的平面度不低于GB/T 1184—1996规定的12级精度,螺母的梯形螺纹孔中心与该平面平行度的平行度不低于GB/T 1184—96规定的11级精度。
7、支架
DN50-DN300的支架采用低碳钢钢板整体冲压成型,DN350(含)以上口径的,支架采用四根碳钢立柱型;
8、 上密封
(1) 阀门上密封必须是两层聚四氟乙烯夹一层耐磨橡胶条。
(2) 装配成型后,上密封处的填料不能高出阀体上端面;
(3) 阀门在使用一定时间后,若上密封漏,可以再压紧填料消除泄漏;
9、紧固件、标准件
螺栓、螺钉、双头螺柱和螺母等紧固件、标准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10、操作
(1)对夹软密封刀形闸阀操作应方便、灵活、安全可靠,操作力矩应不大于国家标准。
(2)对夹软密封刀形闸阀必须密封效果良好,保证阀门泄漏量不大于国家标准。
(3)对夹软密封刀形闸阀应保证阀门能够不从管线上拆卸下来,即可在管线上松懈支架更换阀杆,阀杆螺母等零件。
11、表面处理
铸件表面应有良好的环氧树脂粉体静电喷涂,涂层颜色为蓝色。
12、驱动方式
电动
13、技术参数:
(1)对夹软密封刀形闸阀适用温度:﹣10℃~120℃。(按需选定)
(2)工作压力(MPa):PN1.0、1.6、2.5。(按需选定)
(3)通径:DN50~600mm(软密封)。(按需选定)
14、对夹软密封刀形闸阀制造标准
GB/T 12220 通用阀门 标志
GB/T 5188.2 平板闸阀结构长度
GB/T 12227 通用阀门 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GB/T12386 球墨铸铁管法兰  压力温度等级
JB/T 8691 机械行业对夹软密封刀形闸阀
GB/T 13972 通用阀门试验要求
JB/T 243 闸阀静压寿命试验规程
配对法兰采用与阀门法兰配套的标准A系列
15、表面质量检测要求
(1)涂层厚度用数字式测厚仪检验。
(2)涂层硬度测定。
(3)涂层附着力测定。
(4)涂层耐冲击试验测定。
(5)涂层聚合度试验测定。
(6)直流电火花检漏仪检测漏涂点
(7)铸件表面用数字式粗糙度仪检测粗糙度。
16、外观检验
(1)铸件的表面无凹坑、无凸起、无裂纹、冷隔,表面粗糙度符合要求。
(2)铸件喷塑完整美观,无漏底,喷塑厚度均匀一致,无损伤。
(3)标志完整,箭头正确,铸字正确,标牌正确。
17、压力试验要求
(1)壳体试验在常温下为公称压力的1.5 倍无渗漏。
(2)正向、反向高压密封试验在建设部标准规定的扭力下,为公称压力的1.1 倍无渗漏。
(3)正向、反向低压密封试验在建设部标准规定的扭力下,为0.05MPa无渗漏。
18、阀门与管道连接方式
阀体与管道的连接形式为对夹式连接,法兰尺寸按国家标准执行。
19、材料
(1)材料选用准则
1)阀体应用球墨铸铁铸造,材料应符合GB/T 12227的规定。
2)阀杆应采用不锈钢棒制成,材料应符合GB/T 1220的规定。
3)阀杆螺母应用强度高和耐磨性能好的铜合金制成,材料应符合GB/T 12225的规定。
4)闸板应为高强度的热轧不锈钢板;材料应符合GB/T4237的规定;
5)密封条,上密封填料严禁使用再生橡胶或含石棉材料。
6)铸铁件表面用环氧树脂喷塑。
7)螺钉、螺柱、垫圈采用碳钢镀锌。
(2)对夹软密封刀形闸阀零件材料表:
序号 零件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牌号
1 阀体 球墨铸铁 QT450-10
2 密封条 低碳钢条外包覆橡胶 Q235+顺丁橡胶
3 闸板 不锈钢板 201
4 填料压盖 铸钢 ZG230-450
5 支架或支柱 低碳钢板或中碳钢棒 Q235或45钢
6 阀杆 不锈钢棒 2Cr13
7 阀杆螺母 铜合金 ZCuAl10Fe3或 QAl9-4
8 下轴套 不锈钢 2Cr13
9 上轴套 不锈钢 2Cr13
10 手轮 铝合金 ZAlSiMgA
11 方形填料 聚四氟乙烯 PTFE
12 圆形填料 橡胶条 顺丁橡胶
13 配对法兰 碳钢 20#
14 螺栓,螺柱 碳钢 35#镀锌
15 螺母 碳钢 35#镀锌
16 弹垫圈 锰钢 65Mn
17 平垫圈 碳钢 20#镀锌
  4.7.7伸缩接头
1、 概述
标准化的外观、运行、维修、备品备件以及制造商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与阀门配套的同一个阀门制造商的最终产品,全新未经使用。
2、通用标准
设备制造商采用的设计、制造、组装和测试标准应适合在中国使用,并至少符合或超过下列已颁国家标准(不仅限于此),但在采用下列标准时以最新版本为准:
ISO9001 全部质量系统
CJ/T3006-92 给水排水工程用铸铁闸门标准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SZ-06-99 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12220-89 通用阀门标志
GB/T12252-89 通用阀门供货要求
GB12226-90 通用阀门灰铸铁技术条件
CJ/13006 铸铁闸门的设计、制造、实验和验收标准
GB12238-89 通用阀门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
GB/T13927-92 通用阀门压力试验
GB12221-89 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
GB6414-86 铸造尺寸公差
GB9439-88 灰铸铁件
GB700-88 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4216.9-84 铸铁法兰橡胶垫圈尺寸
GB4216.10-84 铸铁法兰和垫圈技术要求
GB4424-84 用于一般目的的青铜棒
GB6414-94 铸铁产品的尺寸公差
HG/T2289-2001 可曲挠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
GB/T12465-1996 管路松套伸缩接头
GB/T3006-92 包装、运输及贮存
3、 性能和结构
(1)一般性要求
1)所有设备均应由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的制造厂商来提供。它们应适用于需经过的流体,亦适用于设计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温度。设备的主体必须是由同一制造商提供的最终合格产品。
2)所有同型号的设备及其部件均能互换。更新部分的机械配件应是精确的并符合规定公差,这样根据制造商图纸制作的替换件可容易地安装。
3)所有设备应设计成在所有状态下能避免泄漏和振动,且完全满足安装联接后的水压、强度和密封试验条件要求。
4)所有标准设备都应适应频繁操作和长时期停运后的频繁操作。
5)所有限位大挠度伸缩接头、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不锈钢限位大挠度伸缩接头,并须同时提供与本项目相同型号产品的彩色目录样本。
(2)设备使用寿命要求
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
(3)限位大挠度伸缩接头
采用配套双法兰传力大挠度伸缩接头。
1)用途
主要用于消除管道安装误差、轴向伸缩间距及在拆装阀门时提供间隙。传力大挠度伸缩接头是在松套伸缩接头原有性能的基础上增设的传力限位结构,便于管道卸装,并能承受管道由于工作压力、热膨胀及收缩、振动或水锤压力等引起的张力,使管道间或管道与设备间达到刚性连接的目的。
2)性能及结构
基本性能要求
可挠量: 5°
偏心量: 3 mm
伸缩量: DN65~250   50 mm
DN300~700  65mm
DN800~2200  130mm
应能与相同公称直径的阀门直接连接,并提供足够尺寸和数量的紧固件、调节螺栓和螺母,保证在管道和阀门安装有误差时的连接部位不泄漏、不变形,且易于拆装。
3)主要零、部件制造材质规定
制造大挠度伸缩接头的主要零、部件材质必须使用以下表格内材料,任何超过规定的替代材料将被拒绝。
序号 零、部件名称 介 质 性 质 材   质 介质温度(℃) 备 注
1 本体及法兰 市政污水或其与污泥混合液 球墨铸铁
QT400-15 0~40
2 压缩热空气 AISI316L不锈钢 ≥200 本体为波纹状形式
3 橡胶密封圈 同上 氟橡胶(FKM) 同上
4 紧固件及调节螺栓 AISI316L不锈钢
(4)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
采用可曲挠单球加固型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主要由单球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以及聚脂帘布加强层、配套分瓣式法兰等组成,压块以直槽型式燕尾槽型嵌合。
1)性能
可曲挠单球加固型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安装于与构筑物相连的钢管上,其功能主要是吸收由于温度变化、构筑物、地面沉降引起的系统变形,部分构筑物撕裂和管道变形等。传输介质为污水或污泥。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应具有耐压强度高、不泄漏、防拉脱、装卸方便、密封性好、耐腐蚀等特点。配套法兰符合GB2555-81,9119-88要求。
2)主要零、部件制造材质规定
制造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及配套法兰的主要零、部件材质必须使用以下材料,任何超过规定的替代材料将被拒绝。
单球快装型大挠度橡胶接头:丁苯氯丁天然橡胶(含聚脂帘布加强层)
密封端面(加强环):45#钢钢质圆环
配套法兰:Q235-A
紧固件和联接螺栓:AISI316L不锈钢。

4.8第七类:起重设备类
1、本节规定了上述供货清单范围内各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等的设备专用技术要求。承包商应按本节技术规范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提供、安装和调试各种规格的起重系统和起重装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种规格的无轨起重机
(2)各种规格的电动单梁悬挂(桥式)起重机。
(3)各种规格的电动葫芦和手动葫芦。
(4)各种手动与电动单轨起重小车。
(5)各种规格的封闭安全型滑触供电装置。
(6)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所必需的附件:各种规格的起重设备的运行轨道、基础螺栓、预埋件、紧固件、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过载等保护装置。
2、制造商提交资料(但不限于此)
除4.1节规定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至少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的总体布置图(平面、立面及剖面)、结构计算书和总装图、详细的技术规格和结构介绍、电机特性说明、主要零件材料、润滑说明、保护设施和防护涂层等详细的说明,以及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2)基础螺栓布置详图和土建荷载。
3、 工作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60℃
工作电源:380V/3Ph/50Hz,允许电压偏差范围为±10%
4、 设计、制造、组装和测试采用的标准
设备制造商采用的设计、制造、组装和测试标准应适合在中国使用,并至少符合或超过下列已颁国家标准(不仅限于此),但在采用下列标准时以最新版本为准:
ISO9001 全部质量系统
GB50231-98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14405-93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T6392.1/2-92 起重机车轮
JB/T8108-95 起重机短环链、验收总则
JB/T2603-94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的制造标准
GB11922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用电动执行机构
GB/T3006-92 包装、运输及贮存
5、性能和结构
(1)一般性要求
1)所有设备均应由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的制造厂商来提供。它们应适用于设计的最大工作条件要求,所有零部件的设计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或不低于此的标准执行,其在材料极限强度的基础上考虑不小于5的安全系数,并保证在最恶劣的环境中使用寿命最长。设备主体和采用的驱动机构必须是由同一制造商提供的最终产品,且在三年内没有运行不良记录,整机设计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0年。
2)所有同型号的设备及其部件均能互换。更新部分的机械配件应是精确的并符合规定公差,这样根据制造商图纸制作的替换件可容易地安装。承包商须充分考虑设备安装现场的实际环境、土建施工条件和运行轨道的实际尺寸,以便保证轨道铺设正确。
3)起重设备及其所带电动葫芦和运行小车等装置应易于移位,并能进行提升或下降被起吊物。
4)电动起重机的起升速度为8m/min,手拉葫芦在其额定起重量下的手拉力应小于12kg。
5)电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的行走速度为20m/min,手拉单轨小车的手拉力应小于10kg。
(2)结构要求
起重设备由电动葫芦、行走机构、桥架、吊钩装置、卷筒装置、操作机构、防冲顶机构、轨道和供电与控制信号传递装置等组成。
1)轨道
起重设备轨道为热轧工字钢轨道,其应能承受起重设备起吊达到额定起重量的重物时所产生的各种应力,其安全系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轨道的两端应设有车档、缓冲器和限位装置,车档由型钢制作,并被牢固的焊接在轨道的端头。
2)桥架
i. 桥架主要由钢板和型钢焊接及冷作加工而成,包括大梁和端梁,两侧端梁上安装有行走机构。
ii. 大梁的下部为起升机构(即电动葫芦)的行走轨道,起重设备的铭牌及标示牌等也均牢固地安装在大梁上,标示牌应醒目地标明设备的额定起重能力。
iii. 在起吊额定荷载条件下,大梁的最大允许挠度不应超过1/700的跨度。
3)行走机构
行走机构由驱动电机、减速器、车轮及车轮轴等组成。采用分别驱动方式,行走机构的电机、制动器及减速器等应结合成一整体,并安装在起重机的端梁上,行走机构电机的防护等级为IP56,工作电源为380V/3Ph/50Hz,可以连续负载运行。
4)电动葫芦
i. 电动葫芦采用悬挂控制板手动控制。控制板悬挂高度为起吊处高出平台1m,控制板上应有电源开(关)、提升、下降和左右行走按钮。
ii. 每台葫芦及吊钩的容量应满足最重及最深被吊物的安装及卸除,并考虑在水压差的条件下,插板与框架间的摩擦阻力,葫芦的起吊量由相应的插板提升力和其他被吊物来定。
iii. 每台葫芦均应安装在热轧钢工字梁上,电动葫芦工作电源为380V/3Ph/50Hz,其防护等级为IP65,绝缘等级F,电动葫芦至少应配置以下装置:
①限荷装置,以防止破坏性超载。
②能自动工作的制动器,以保证突然停电时,被起吊物不会落下,制动器应有足够的能力以承受葫芦的额定重量。
③能控制起吊重物上下升降的装置,以及配有可调节的上、下限位开关。
④锁紧装置,以保证葫芦在起吊重物时与工字钢梁形成一个既结实又稳定的结构。
5)供电与控制信号传递装置
起重设备的供电与控制信号传递装置应采用封闭安全型滑触装置,所供电源为380V/3Ph/50Hz。该装置的绝缘护套材料应为优质PVC塑料,电介质强度达180kW/cm,该装置的接电装置应为双绝缘集电器,集电器水平允许调节度为±63mm、垂直允许调节度为:+80mm~-20mm,相地线应按有关标准分色,用手握持该装置的安全程度至少应达到IP23标准。
6)接地
所有电动起重设备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可靠接地并进行测试。
(3)主要零、部件制造材质规定
主梁桥架、电动小车及葫芦:Q235-A
车轮、车轮轴:铸钢、合金钢
密封圈、缓冲器:橡胶 
7、检验、调试与试验
(1)检验与调试
起重设备应根据GB5905--86分别进行无负荷、静负荷和动负荷试运转。
1)无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i. 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应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一致。
ii.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各机构运转应正常,限位开关和其他安全保护装置的运作应准确可靠,大小车运行时不应卡轨运转。
iii. 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5圈。
2)静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i. 应根据试验规范要求,逐渐增加负荷作起升试验,然后起升额定负荷,在桥架全长上来回运行,卸去负荷。
ii. 将起升机构的运行小车停在桥架中部,起升1.25倍额定负荷,离地面约100mm停留10min,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开到跨端处,检查桥架的永久变形,反复三次后,测量主梁的实际上拱度,其上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iii. 将起升机构停在桥架中部,起升额定负荷,测量下挠度,其下挠度应不大于L/700。
3)动负荷试运转
应在1.1倍额定负荷下同时起升机构与运行机构反复运转,累计起动试验时间不应小于10min,各机构运作应灵敏、平稳、可靠、性能应能满足使用要求,限位开关和保护联锁装置的作用应准确,可靠。
4)上述检验与调试工作合格完成后,承包商应尽快通知江门市劳动局参与验收并获得由其颁发的设备安全运行许可证。
(2)试 验
2)工厂试验
在设备制造厂所进行的全部项目试验结果应符合GB3811-83的有关要求,并将试验鉴定报告应提交给监理代表。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 材料试验和尺寸测定。
ii. 空载和最大荷载时的变形参数
iii. 防腐涂装验收。
2)竣工试验
i. 所有部件应成套齐全并满足有关验收标准,然后按GB5905-86进行静动载试验,承包商应提供所有负载试验并由有关部门出具合格证书。
ii. 若静载试验已通过,然后进行动载试验,在进行试验时,起升机构应进行升降运动,动载试验的试验负载重量应为额定起吊重量的110%。
iii. 承包商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试验合格报告供监理代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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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 电气设备技术规范

5.1电气工程总述
5.1.1用电负荷及供电电源
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一期工程工艺规模为5万吨/日,二期总规模为10万吨/日。全厂计算负荷约为1049kW,。厂内用电设备电源电压均为AC220/380V。
本次二期扩建工程为5万吨/日,属二类用电负荷,要求采用两路10KV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100%负荷的连续供电。根据现有的情况,两路10KV电源均从原一期工程的两路10KV进线电源的终端杆上“T”接而来。
全厂计算负荷约为1049kW,根据用电负荷计算,选用两台1250KVA的变压器,近期一用一备,负荷率为66%;远期同时使用。厂内用电设备电源电压均为AC220/380V
5.1.2变配电系统
  根据本次二期扩建工程负荷分布情况,设变配电间两座,一座位置布置在鼓风机房附近,接近负荷中心,便于集中管理,变配电间内设有10KV高压设备、变压器、低压柜及控制设备等。在进水泵房设置第二座变配电间,给进水泵房及粗格栅设备供电。变配电间原则上采用自然通风。
1、10KV配电系统
10KV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联络运行方式,并设有专用10KV计量柜,配电间内共设置有8台高压开关柜。
2、低压配电系统
在变配电间内设有10/0.4KV变压器,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联络运行方式并采用放射方式配电,母线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TN-S)
5.1.3无功补偿
  对于厂内380V低压设备,无功补偿采用集中补偿方式,并采用自动补偿装置控制电容器的投切,使最终补偿后功率因数达0.92以上。
5.1.4设备选型
  1、10KV高压开关柜
  高压开关柜选用MVnex中置式高压开关柜,柜内配用真空断路器,采用弹簧储能操动机构。
2、低压配电屏及直流屏
低压配电屏选用Blokset低压开关柜,柜内选用进口断路器和电器元件。直流屏选用GZDW通用型。
3、变压器
10/0.4KV变压器选用免维护油浸式变压器,接线方式采用D.Yn11结线组别。低压侧采用密集型绝缘母线槽出线。
4、现场控制箱及现场操作盒
  现场控制箱及现场操作盒为非标设备,根据需要采用相应尺寸,户外使用时防护等级为IP54,采用落地或挂墙安装。根据当地气候情况,就地控制箱加装防潮、防晒和抗冷凝装置。
  5、电线电缆
  10KV电力电缆采用YJV交联全塑电力电缆,低压电缆选用YJV-1KV全塑电缆,控制电缆为KVVP-750全塑电缆,通信电缆采用全塑屏蔽电缆。PLC电缆选用DJYPV型对绞屏蔽电缆,室外直埋电缆采用铠装电缆。
5.1.5电动机起动控制方式
30KW以上的低压电机采用降压起动(变频控制或软起动),小于等于30KW的电机均直接起动。
  主要电机控制方式采用PLC集中控制和机旁手动控制两种方式。
5.1.6保护方式
10KV馈出线柜
● 电流速断保护
● 过负荷保护
   厂内10/0.4KV变压器
●电流速断保护
●过负荷保护
   低压电动机均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
5.1.7计量方式
  电能计量采用高压供电高压计量,在10KV配电间内装设专用计量柜,以满足供电部门的计费要求。
在厂内各级高、低压进线柜上还装设污水厂自用有功及无功电能表。供厂内成本核算用。
本次二期扩建工程设有一个照明总配电箱,该箱内装有电能计量表,进行照明总计量及独立核算。
5.1.8 各级电压电气设备平面布置
  10KV配电间采用单层厂房,10KV配电装置为单排布置,低压配电间和变压器室紧邻,便于变压器的低压母排出线,低压配电室留有远期拓展的空间。高、低配电间通过外廊走道连接,便于值班人员日常巡查和工作。
5.1.9防雷接地保护
  根据防雷规范要求,厂内建筑物均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考虑防雷设计,在建筑物屋顶设避雷带作防直击雷保护,引下线利用柱内钢筋,并充分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等作自然接地体。高压进线处装设阀型避雷器,低压进线处安装过电压保护器防止感应雷电波侵入,厂内各主要设备及金属构件就近与接地装置作等电位连接并按防雷规范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作防感应雷保护。
  按照接地规范要求,低压系统采用TN-S接地系统,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作接地保护。全厂电气设备、PLC自控系统接地与防直击雷和防感应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组成等电位体的接地网,要求接地电阻≤4Ω,另配电系统分级设置电涌保护器,保护人员及弱电设备的安全。
5.1.10 照明设计
  在保证照度的前提下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节能灯具,厂房内采用单灯混光灯具,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等处采用高效荧光灯。厂区照明采用庭院灯具,局部采用投光灯。
投标方应根据其提供的工艺设备校核电气设备的量单,其所提供的电气设备必须以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产为前提。
5.2一般要求
1、投标方所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中低压产品应具有3C认证。
2、所有设备的供货均应进行质量评定,做好自检试验记录。质量评定报告至少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报告结果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威部门认可。
3、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价格、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量单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承包商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投标文件中可只提供国家型式试验报告,实际供货时,承包人必须向业主提供出厂试验报告
4、承包商应提交叁份所供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应明确每台设备性能、技术参数、设备主要零件的材质以及金属表面涂装系统,并应介绍每台设备的制造及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的监测标准,设备安装布置图、主要零部件及易损件的装配关系,装配精度、零件材料、数量。电气设备接线图应包括主结线、二次接线、端子等接线图。如设备控制箱采用PLC控制器进行联动或逻辑控制,则应提供输入/输出信号表和控制逻辑图。
对关键的电气设备而言,投标阶段提供一次系统图、安装尺寸图、内部结构图等各种技术资料和产品介绍如产品样本等即可,如设备控制箱采用PLC控制器进行联动或逻辑控制则提供输入/输出信号表和控制逻辑图;二次图纸及其他一些要求的资料均是在中标后细化设计时提供。
5、承包商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计入投标报价)。
6、承包商应提供所供设备的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叁套。
7、承包商有责任做到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总的电气系统合同要确保所有的设备、元件和系统一起形成一个协调的、合理的、完整的电气装置。
(2)所有设备在制造、供应方面应正确达到应用条款指定的功能,不管这些条款在该节是否提出特殊要求。
(3)应确保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的质量。
(4)提供的电气设备应满足所有工艺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求。
(5)电气设备应满足南京供电公司的要求,如果不满足要求卖方应无条件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6)应保证详细的、完整的提交规定的电气设备。
(7)电气设备的检查工作应一直进行到颁发验收证为止。
8、 除特别指明外,所有电气设备和接线应符合下列电源:
高压:20kV(近期为10kV),3相3线,50Hz;
低压:0.4kV,3相5线,50Hz。
9、使用环境条件: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15℃
相对湿度:≤90%(15℃)
地震烈度:8度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4g,地面垂直加速度0.2g
安全系数:>2
5.3低压系统
5.3.1低压开关柜
1、低压开关柜应符合GB7251、IEC439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低压开关柜额定工作电压不低于AC380V,额定绝缘电压不低于AC660V,额定工作频率50Hz;
3、低压开关柜采用镀铝锌钢板或其它被认可的材料制作,装置各功能室严格分开,其隔室主要分为功能单元室,母线室,电缆室,各单元的功能作用相对独立。
装置柜体尺寸系列如下表,各尺寸开关柜安装位置见设计图。

一个抽屉为一个独立功能单元,每台柜共九个抽屉。抽屉分为四分之一单元、二分之一单元、一单元、二单元、三单元、四单元六个尺寸系列。
相同功能单元的抽屉可以方便的实现互换。
抽屉柜应有合、断、试验、抽出等位置的明显标志。
功能单元室与电缆隔离室内电缆的连接通过转接件或转接铜排实现。
装置的功能单元辅助接点数应能满足自动化控制接口的需要。
以抽屉为主体,同时具有抽出式和固定式,可以混合组合,任意选用。
低压配电柜内设备包括断路器、交流接触器、隔离开关、电动机自动优化装置及设备正常运行时必需的各种元件。详细要求见低压配电系统图。
4、开关柜母线的接头、搭接面均应进行搪锡工艺处理,不允许以涂敷导电膏代替搪锡工艺。
5、开关柜外壳组件应符合IEC439标准,防护等级达到IP44,各部分的内部分隔成4个分隔间。为加强通风和散热,在柜体上下部均需有通风散热孔,使柜体在运行中形成自然通风道,散热孔用钢丝网板加封,以保证柜体的防护等级。柜体的顶盖可在需要时拆除,便于现场主母线的装配和调整,柜体的四角装有吊环,便于起吊,装运;柜体面漆选用聚脂桔形烘漆,消除眩光,柜内的安装件均镀锌,钝化处理。
6、低压开关柜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联锁功能:
(1)馈电单元与单元门须设置机构联锁,当开关处于分断位置,门才能打开,否则门不得打开。
(2)只有在主开关处于分断位置时,功能单元才能抽出或插入。
(3)为防止未经允许的操作,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能使用挂锁,将主开关锁在分断位置。
(4)当特殊需要时,可设置一个解锁机构,以便主开关处于接通位置时也能将门打开。
5.3.2框架断路器
1、框架断路器应符合IEC947、GB14048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所有框架断路器的控制单元为带微处理器的电子控制单元,配备分闸线圈、合闸线圈、欠压脱扣器、弹簧储能电动机、辅助触点、位置锁等必要的附件。
3、技术参数:
额定工作电压:AC690V
额定绝缘电压:1000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10kV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440V 1600A/65kA 4000A/75kA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440V 1600A/65kA 4000A/75kA
闭合时间:≤100ms
分断时间:≤80ms
机械寿命:1600A/25000次 4000A/15000次
电气寿命:1600A/10000次 4000A/5000次
5.3.3塑壳断路器
1、塑壳断路器应符合GB14048、IEC947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塑壳断路器采用旋转手柄操作,该手柄应具有三个位置,明确指示断路器的分闸、合闸、脱扣状态,并具有安全连锁机构,即当断路器处于合闸或脱扣状态时,不能打开柜门进行维护工作,断路器在必要时可通过人工解除。该断路器处于分闸状态下,手柄可挂锁。
3、塑壳断路器为模块化结构,外壳采用高阻燃、高强度的塑料压制,双重绝缘,主触点与二次附件可靠绝缘,应配带脱扣器、电动操作机构、机械连锁等附件设备,以满足断路器正常工作。
4、额定电流100A以上的塑壳断路器采用电子脱扣器并具有电气分闸功能,并配带辅助接地供负荷管理专用。
5.、技术参数:
额定工作电压:690V
额定绝缘电压:800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8kV
额定极限通断能力:鼓风机房总变电所为不小于50kA,出水泵房分变电所及其余配电中心均为不小于30kA,具体见设计图纸。
过电流保护方式:分为短延时脱扣和瞬时脱扣两种,短延时脱扣为(2~10)In可调,瞬时脱扣为固定或可调,固定为10In或13In,可调为(2~10)In。
过负荷保护方式:采用热脱扣或电子脱扣,电子脱扣的长延时脱扣为(0.4~1)In可调。
5.3.4交流接触器
1、交流接触器应符合GB1497、JB2455、JB2458、IEC158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一般电动机用交流接触器的特性:
额定工作电压:AC380V、50Hz
额定绝缘电压:AC690V、50Hz
灭弧罩应采用不饱和树脂等耐弧性强的材料
电气寿命为1.2×106次,机械寿命为10×106次
线圈电压为220VAC、50Hz,电磁铁应具有符合标准的机械强度
交流接触器辅助触头应为独立的,辅助触点数可根据需要扩展,其约定发热电流为6A
3、阀门用交流接触器的特性:
额定工作电压:380V、50Hz
额定绝缘电压:690V、50Hz
灭弧罩应采用不饱和树脂等耐弧性强的材料
电气寿命为1.2×106次,机械寿命为10×106次
线圈电压为220VAC、50Hz,电磁铁应具有符合标准的机械强度
交流接触器辅助触头应为独立的,辅助触点数可根据需要扩展,其约定发热电流为6A
应通过机械连锁机构互锁,产品主回路及辅助回路接线应在产品出产时完成。
5.3.5电流互感器
1、电流互感器应符合GB1208、IEC185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电流互感器采用浇注绝缘户内型产品,铁芯采用冷压硅钢带卷绕成环形或矩形,二次绕组沿铁芯均匀绕制,并通过接线端子固定在浇注体下部,所有零部件采用环氧树脂浇注成型。
3、技术参数:
工作电压:AC380V
互感器额定电压:AC660V
额定二次电流:5A
精度等级:0.5级
5.3.6多功能表
1、一般性技术要求:
额定电压:AC400V
电压测量输入范围:AC10~600V
额定电流:5A
电流测量输入范围:AC0~10A
过载能力:2倍额定值
防护等级:IP20
电源:AC/DC75~255V
功耗:<3W
电流/电压测量精度:0.2级
功率及其它测量精度:0.5级
带Modbus协议的RS485通讯接口
2、三相综合电力监控仪
(1)安装地点:变压器低压出线总柜。
(2)测量功能:线电压、相电压、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流、零序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能、无功电能、双向电能、3~31次谐波。
(3)需量统计:各种电量(电能除外)的最大/最小/平均值。
3、三相智能型电力仪表
(1)安装地点:各MCC低压进线柜。
(2)测量功能:线电压、相电压、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流、零序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频率、有功电能、无功电能。
4、三相数字式电能表
(1)安装地点:开关柜大电流出线单元。
(2)测量功能:线电压、相电压、电流、有功电能、无功电能。
5、三相智能型电流表
(1)安装地点:母联柜及无功补偿柜。
(2)测量功能:三相电流。
5.3.7无功补偿装置
1、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成套装置,由电容器、隔离开关、断路器、投切开关、铁芯电抗器、避雷器、电流互感器、无功补偿控制器、保护回路及金具等组成,具有抑制谐波和投切涌流的功能,并应具有自动投切和手动投切两种投切方式,装置无故障运行时间不低于12年,补偿后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
2、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开关应采用复合开关电器、半导体开关电器等,要求具有过零自动投切功能。补偿方式为分相补偿或分相补偿,实施等容量或不等容量分组循环自动投切
3、电抗器在出厂试验时,除了对单台电抗器做不同频率下的电感和Q值测量外,还可以对整套装置连接后测量其实际的调谐效果,并调节电抗器的电感使调谐处于最佳状态,减少现场工作量。
4、电容器应是低损耗介质型,1kVAr的损耗小于2瓦。
5、监测功能:
(1) 监测并存储的数据包括电压、电流、有功、无功、有功电量、无功电量、功率因数、频率、谐波分量等各种电气参数。
(2)失电记录保护100次,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刷新。
(3)电容器组投切次数、投切累计时间、补偿的无功电量。
6、保护功能:
谐波畸变率超限保护
过压、欠压保护
过流保护
缺相、断相保护
温度超限保护
7、通讯功能:
有标准的RS232通讯接口,可用笔记本电脑现场采集数据;
有标准的RS485通讯接口,可用专线远距离采集数据。
5.3.8就地控制箱
1、所有户内及户外就地控制箱均应统一箱体型式和颜色。
2、设备配套控制箱的技术要求详见机械设备技术规范章节。
3、非配套控制箱面板上应安装转换开关、启动按钮、停止按钮、故障指示灯,运行指示灯、停止指示灯,易造成人身危险的设备控制箱上应增加急停按钮,急停按钮采用自锁式蘑菇头按钮。控制箱内部应有足够的接线端子,并且要留有15%的备用。
4、户内控制箱采用热镀锌钢板制作,防护等级为IP44,户外控制箱采用不锈钢(304)制作,箱体防护等级为IP55,箱体厚度均不低于1.2 mm。
5.4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没有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商提供的设备除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但不限于此:
GB7251-1997,199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7947-1987 《绝缘导体和裸导体的颜色标志》
GB7251-19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4048.1-200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总则》
GB/T 14048.2-200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断路器》
GB/T 14048.3-19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156-1993《标准电压》
GB/T 4942.2-19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3047.1-1995《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
GB/T 2681-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T 2682-19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 5169.5-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GB/T 17626-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2423.1-1981、GB2423.2-1981、GB2423.4-19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7251.3-19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三部分:对非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
IEC60439-1《开关及控制装置附件》
IEC60947-6-1 《多功能设备—自动转换开关设备》
以上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执行较高的标准。若投标者采用的标准、规范在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或投标者采用其他的标准、规范,则投标者应在投标书中作详细说明。
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对设备的技术要求时,此标准规范才可能为招标人接受。
5.4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5.4.1.主要技术参数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1 配电系统方式 TN-S母线(独立的N线和PE线)
2 系 统 电 压 AC 400
3 额 定 频 率 50Hz
5 户内外壳防护等级 IP44
6 户外外壳防护等级 IP65

5.4.2. 箱内主要电器元件
1、为保证低压配电系统可靠运行工作,配电箱内断路器、接触器选用默勒或施耐德产品,具体型号按图纸配置。
2、ATS双电源切换装置选用美国ASCO双电源切换开关。
3、浪涌保护器按图纸型号进行配置。
4、指示灯、按钮和转换开关选用默勒或施耐德产品。
5.4.3箱内配电母线导线及其它元器件
1、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投标时需注明生产厂家及产地)
(1)箱内配电母线材料选用铜材,其纯度达到99.99%以上。
(2)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满足线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多股线压接端头,箱内相线、N线 、PE线按标准配置并有颜色分别。
(3)箱内选用的导线应为阻燃型耐热多股绝缘软芯铜线,箱内配电用导线规格制造厂可根据开关整定容量确定。箱内配电用导线规格不得小于2.5mm2。
(4)导线途经可动部分须采用柔软过渡方式,导线可随挠曲变形而不致疲劳损坏,导线要敷设在引线槽内。
(5)配电箱出线回路线径在16mm2以下的线缆须经端子排过渡。
(6)箱内的有配线必须有标有线号,以便维护。
2、箱内接线端子的选用
(1)建议选用国际知名品牌。
(2)接线端子外壳材料应有较好的阻燃性能,不腐蚀,自熄灭。
3、所有配电箱均装带电指示灯。
5.4.4. 箱体电气保护接地
1、箱体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
2、接地连接点标以GB/T 5465.2中规定的“保护接地”符号,和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外壳部分看作接地导体。
3、保护导线(PE)置于箱体底部,箱门上有过门接地线。
5.4.5. 箱体材料、制作工艺及防护要求
1、箱体必须外部美观大方,布局合理,操作方便。
2、配电箱体、面盖采用防火设计,电气强度高,机械性能可靠,不易变形,阻燃性好。
3、箱体开门方向,设计联络时定,开启角度≥135°。箱门设计为内铰链。箱门应带锁。箱体内外表面均要求采用静电喷涂。
4、户内箱箱体材料:长边小于1000mm的箱体,材料采用厚度2mm冷轧镀锌钢板折剪焊接而成;长边等于或大于1000mm的箱体,材料采用厚度2.5mm冷轧镀锌钢板折剪焊接而成,防护等级为IP44
户外箱箱体材料:需要防潮、防锈、防腐蚀处理,箱体材质全部采用不锈钢304,钢板厚度不小于2mm,防护等级为:IP65
5、配电箱箱体表面静电环氧粉末喷涂,色泽均匀,适用于南方潮湿环境。保证防锈防腐性能大于20年。
6、投标人需考充分虑进线电缆截面及安装。
7、箱体应有两种敲落孔供选择,方便配线安装,管线锁紧设施应在箱内,且敲落孔处应设置密封胶圈防护,并达到箱体的整体防护等级。
8、箱体整体制作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箱内可适应安装各类不同的电器元件,箱内元件安装板可适当调整位置。
9、箱体颜色:国际标准驼灰色RAL-7035。
10、箱体尺寸:所有户内落地式动力配电箱高度为2000MM,深度为600MM,宽度根据元件安排。挂墙明装与暗装箱尺寸不限,根据元件安排。
5.4.6.箱体安装方式
1、安装方式:可挂墙式安装,嵌入式安装,落地式安装,具体详见配电箱图纸说明。
2、相同系统图,配电箱的外形尺寸相同。
3、箱体外形尺寸类型尽量少,尽可能做到一致。
5.5软启动柜
1、软启动柜应符合GB4048、IEC60947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软起动器应带有中文人机操作界面和总线通讯接口,具备总线通讯和控制功能。
3、软启动柜工作条:
主回路额定电压:AC380V
控制回路额定电压:AC220V
额定频率:50Hz;
4、软起动器应具备先进、可靠、完善的保护功能,包括大电流保护、电机过载保护、转子堵转保护、三相失衡保护、电机欠载保护等,保护的整定值均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连续定量调节。
5、软起动器的升压时间、降压时间、初始电压、结束电压、限流倍数等参数均可现场连续定量调节。
6、软起动器在电机运行后能够切换到旁路运行,但旁路时仍能使用相应的保护功能。
7、软起动器应带有不少于2个可编程输入,不少于3个可编程输出。
8、户内软起动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IP44,采用镀铝锌钢板制作;户外软起动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IP65,采用不锈钢(304)制作。
9、软启动器的控制应具备就地和远程两种控制方式,通过设在软启动柜面板上的转换开关对上两种方式切换。软起动器的运行、旁路及故障状态除在控制柜上显示外,也能送至远程显示。
5.6电缆
5.6.1电力电缆
1、电力电缆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应符合GB3957、GB12607、IEC502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电力电缆应经过规定的工频交流电压试验。
3、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0.6/1kV和18/20kV
导体最高工作温度:90℃
导体最高短路温度:250℃
200℃ 15min 20N/cm2压力载荷下伸长率:≤175%
冷却后永久伸长率:≤15%
5.6.2控制电缆
1、控制电缆采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控制电缆,应符合GB9330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控制电缆应经过规定的工频交流电压试验。
3、绝缘应紧密挤包在导体上,且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绝缘体、导体或镀层。绝缘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
4、绝缘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其最薄处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
5、护套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其最薄处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mm。
6、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450/750V
导体最高工作温度:70℃
5.7电缆桥架
1、电缆桥架应符合JB/T10216、JB/T6743及其它相关IEC、国标、电力行业最新标准。
2、电缆桥架供货时应包括盖板、连接件、托臂及安装螺栓等。
3、技术要求:
(1)桥架表面处理:热浸锌。
(2)钢板:冷轧钢板。
(3)钢板厚度:
托盘、梯架宽度B(mm) 允许最小板厚(mm)
B<100 1
100≤B<150 1.2
150≤B≤400 1.5
400≤B≤800 2
800<B 2.5
注:1)连接板的厚度按托盘,梯架的厚度选厚一个等级。
2)盖板的厚度按托盘、梯架的厚度选同一个等级。
4、连接片:内外采用连接片双面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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