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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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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1-四川省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9/9/28 2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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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9-28
截 止 日 期: 2009-10-09
项 目 编 号: 2009092804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政策[2009]650号。

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3个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 7.9.3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40分。

比选文件在/和《四川日报》网站发售,比选文件收费为:网下/元(人民币),网上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网络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购买比选文件特别规定”的要求购买(可以网下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09年09月28日起至2009年10月09日15时截止(上班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2009年10月10日14时00分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过期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应当 出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否则,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 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乐山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农贸市场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吴德全(法定代表人)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
联系人:冷淳
电 话:13981356361
传 真:0833-2111590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5-15 上午 01:33:3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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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2/4 2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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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2-04
截 止 日 期: 2010-02-08

四川省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政策[2009]650号。

四川省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3个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7.9.3 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40分。

比选文件在/和《四川日报》网站发售,比选文件收费为:网下/元(人民币),网上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网络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购买比选文件特别规定”的要求购买(可以网下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10年02月04日起至2010年02月08日15时截止(上班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2010年02月09日14时00分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过期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应当出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否则,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 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乐山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农贸市场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德全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
联系人:冷淳
电 话:1398135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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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5/14 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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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5-12
截 止 日 期: 2010-05-18

乐山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2010]2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乐山市发改委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乐发改代理机构比选备案[2010]2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 乐山市中心城区
2.3 项目规模: 中心城区污水治理二期
2.4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8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80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至3个) 市政公用工程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0 %(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0年05月18日09时00分 (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 200 元。

5.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中心城区上河街33号)。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山市中心城区上河街33号
邮 编: 614000
联系人: 冷淳
电 话: 0833-2117330
传 真: 0833-211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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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5/15 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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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4-21
截 止 日 期: 2010-05-1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由乐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投资〔2009〕58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发改政策〔2009〕650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204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工程。
2.2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水口镇罗李坝村5、6组。
建设规模:占地40亩,近期日处理污水2万吨,远期日处理污水6万吨。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现场服务及阶段的服务等。
工期要求: 4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有效资质;2007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日处理污水规模5万吨及以上的设计业绩,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1日至2010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经办人于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市场科(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规建局办公区五楼)持下列证件报名: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备查留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 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33号
联系人:冷淳
电 话:13981356361
传 真:0833-21115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34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4446003
传 真:028-847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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