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湖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发布单位: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9年7月3日根据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局武湖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评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武湖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武湖农场滨湖分场,在武通口街以南区域靠近泵站河东面设置,南靠长江大堤,东面为230米为王新四湾,南面450米处为武湖高级职业中学,西面距离五通口镇约1.5km。 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滠水河以东的三里桥和武通口区域,近期服务面积2.76km2,服务人口约4.95万;远期服务面积9.84km2,服务人口约13万。 项目总投资5775万元。项目远期处理规模为5×104 t/d,其中近期处理规模为2.5×104 t/d,占地面积39300m2,其中近期用地面积27548m2,远期用地面积11752 m2。 2、污水处理主要构筑物 ⑴进水井 进水井尺寸3.0m×3.0m,钢砼地下式结构。 ⑵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 构筑物平面尺寸14.4m×10.55m,底高程13.46m,与进水泵房合建。配置栅宽1.1m的钢丝绳牵引式格栅除污机两台,远期增加一台。泵房采用湿式布置,水泵采用潜水排污泵,选用潜水排污泵3台,二用一备,大泵Q=1080m3/h,H=10~12m(二台),小泵Q=750m3/h H=10~12m。远期增加一台大泵。 ⑶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 细格栅设置于三条宽1.2m渠道上,构筑物平面尺寸40.6m×9.55m。三条渠道上安装回转式格栅除污机二台,清出的残渣用输送机传出。 旋流沉砂池按远期规模设计,池上设旋流沉砂池成套设备(含旋流搅拌器、砂泵、旋流浓缩器、砂水分离器等),沉积在池底的砂用砂泵提升至砂水分离器。 ⑷生物池 生物池设计规模1041.7m3/h,水力停留时间14h,污泥龄15d,构筑物共分两组,单池尺寸:L×B×H=89.4×17.95×5m。潜水推进器14台,,全表面刚玉管式微孔曝气器 1168个,潜水内回流泵4台,2用2备,Q=1041.67m3/h,H=1m。 ⑸综合井 综合井尺寸φ12m,钢砼结构。 ⑹ 二沉池 二座直径32米中心进水周边出水辐流式沉淀池,并配置周边传动刮泥机2台。 ⑺尾水消毒设施 尾水拟考虑采用在紫外线消毒。 污泥泵房 泵房构筑物尺寸Φ13.0×5.0m,设置潜水式回流污泥泵3台(2用1备),Q=522m3/h,H=4.8m。 ⑻微过滤器 构筑物尺寸6.8m×8.7m,钢砼结构。 ⑼出水泵房 设置出水泵房一座,构筑物尺寸:L×B×H==6.0m×6.0m×4.7m,潜水排污泵2台,Q=950m3/h,H=12m,N轴=37kw。 ⑽污泥浓缩脱水机房 污泥回流采用潜水式回流污泥泵3台(2用1备),Q=522m3/h,H=4.8m。设置一座调节池,尺寸L×B×H=27.0m×12.0m×9.9m,其上设置桨叶式搅拌机。设置带式一体化浓缩脱水机1套,处理量40~60m3/h。 ⑾除臭设施 设置除臭间一座,构筑物平面尺寸L×B=20.0m×10.0m,生物滤池除臭设备一套,Q=12000m3/h,生物滤池表面负荷150m3/m2·h。 ⑿营养物投加间 设营养物投加间一座,构筑物平面尺寸L×B=16.0m×5.0m。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第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镇供水水源、自来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采用A/A/O+微过滤城市污水处理技术,使用鼓风微孔曝气或射流曝气方式,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符合另外根据《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2008年度)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居民拆迁后武湖处理厂的建设能满足武环〔2008〕80号文《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相符性 根据武汉市黄陂南部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武湖农场总体规划调整(2006-2020)》,武汉市黄陂区委区政府拟通过完善武汉市黄陂南部地区基础设施等配套条件,积极招商引资、引导南部地区的发展,形成“一个中心、两大板块、两条轴线、五个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 本项目位于武湖农场滨湖分场,在武通口街以南区域靠近泵站河东面设置,南靠长江大堤,西面距离五通口镇约1.5km。武汉市黄陂区规划土地管理分局以武规陂选 [2008]103号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见附件2),同意在拟选厂址建设污水处理厂,且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因此拟建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城市用地规划要求。 3.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⑴拟建项目厂址位于泵站河东侧,距五通口镇与1500米左右,本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资料采用武汉市黄陂南部经济发展带规划环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为武湖农场点。现状监测资料表明,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中SO2 、NO2的年均值指数均小于1,PM10年均值指数大于1,因此项目所在地的空气环境质量不能满足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⑵根据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长江武汉段布设的常规监测点,2007年监测结果表明长江武汉段水质可以满足Ⅲ类水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黄陂区监测站对泵站河常规监监测,2008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泵站河水质已不能满足Ⅲ类水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⑶本次环评期间的现场监测表明,厂界各测点的昼、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能达到GB3096-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 4.污染物达标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 ⑴ 废气 污水处理厂恶臭 根据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类比调查,曝气池边的恶臭污染物浓度较高,但仍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而且恶臭污染物扩散衰减较快,在下风向100m处即满足《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J36-79)要求。 另外,恶臭影响的范围同气温、风速有明显的关系,气温高、风速低时影响范围最大,影响范围在200米以内。 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由于工程所产生的恶臭属无组织面源,根据计算,确定本工程各单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距单元中心距离不超过70米,防治措施可通过加宽构筑物隔离带及绿化防护带,以控制和缓解臭气污染物对空气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根据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武环〔2008〕80号文《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中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准入条件要求,新建污水处理厂边界与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一般应保持300米以上的防护距离。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最终确定为300米。 另外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东面有王新四湾居民,根据要求王新四湾部分居民房屋也要求拆迁。由于房屋是居民长年生活所在,拆迁房屋会对居民的生活区域、生活质量、生活习惯乃至社会关系等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⑵废水 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是将原来区域的工业和生活的废污水集中,改过去的分散排放为集中处理后的达标排放,大大地削减了进入地表水体的污染物,减少了黄陂区区湖泊等受纳水体的污染,但是集中式排放可能造成对长江区域局部水体有一定影响。 武湖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进入长江后,在正常排放情况下,近期2010年,在排放口下游3000米水域的COD=8.61mg/l,氨氮=0.23mg/l,总磷=0.10mg/l,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与排放口最初背景浓度值相比较有所降低;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口下游3000米处水域COD=8.77mg/l,氨氮=0.25mg/l,总磷=0.1mg/l,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与排放口最初背景浓度值相比较,河段水质指标值都略有增加,其中COD、氨氮分别只增加了1.74%、8.6%。 远期2020年排放预期规模为5万吨/天,按目前背景浓度值COD预测结果为8.65mg/l,同样也达到Ⅲ类水体的标准。从计算的结果可以看出,武湖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对长江水质浓度的影响不大,整个混合过程段长江水质都没有超标,在排放口下游3000米后,由于水体自净降解,水质可以基本下降到原来的本底浓度值。 预测结果表明,武湖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不会对下游约6km处的武湖水厂产生影响。 另外,项目尾水汛期排入大泵站河,项目尾水的最大流量为0.58m3/s,根据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局提供的资料,泵站河汛期抽排入江的抽排能力为80 m3/s,因此尾水排污不会对泵站河下游的武湖产生影响。 ⑶ 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声源声级值在治理后,污染源强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声源再经过建筑物屏蔽和空气吸收衰减后,声级值又有不同程度的减少。经计算厂界噪声值在昼间、夜间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昼间小于60dB(A)和夜间小于50dB(A)的要求。 ⑷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在清运及时的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非常有限。 黄陂区南部地区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污泥和栅渣,虽然相对于整个区域环境容量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其对环境的影响也不能忽视。根据《武汉市黄陂南部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即将在滠水河以西,汉施公路以南建设一座新河垃圾焚烧厂,近期污水厂污泥和栅渣运至前川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运输距离28公里;新河垃圾焚烧厂建成后,建议污水厂污泥和栅渣运至该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泥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⑸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各主要排污沟、排污管被截流,泵站河和长江等污染大量减少,特别是泵站河,地表水水质将逐步得到改善。地表水水质的改善有利于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的生长,有利于维持泵站河和长江水生态环境的平衡。水体中浮游生物种群将发生相应变化,沿岸浅水区底栖动物多样性与数量将有所增加,有利于水生生物的生长。 项目尾水排放口是通过泵站河进入长江,长江水体中有许多大型水生生物,其中中华鲟、江豚等作为回游生物也时而路过长江武汉段,不过一般它们因为岸边船多而基本在主航线附近游动。由水环境影响评价可知,尾水排放口附近相对高浓度污染物由于总量较长江而言较小,扩散不远即被稀释,而与背景值接近,因此在其尾水排放口附近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微。 ⑹环境风险 根据前面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可见,近期事故排放可能造成对区域局部水体的污染,排放口下游3000米处水域COD=8.77mg/l,氨氮=0.25mg/l,总磷=0.1mg/l,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与排放口最初背景浓度值相比较,河段水质指标值都略有增加,其中COD、氨氮分别只增加了1.74%、8.6%。 5.公众参与 从调查结果来看,对武汉黄陂区武湖污水处理厂项目,调查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所了解,问卷调查的公众对项目在拟选址实施表示同意,无反对意见者。 对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公众普遍表示满意。几乎所有的公众认为对有利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是有利的,并认为有利于改善周边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增强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有助于达成公众的这一愿望。但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如“三同时”等制度或基本原则,切实保证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源和排放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保护当地公众普遍表示满意的环境。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被调查者未提出意见,受访者虽未填写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但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局表态项目建设会严格按环保要求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运营期会注意与周边公众的交流,收集公众的意见,并及时做出回应和整改,以促进企业和当地公众的互相了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需拆迁,并此意见已告知建设单,建设单位应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6.总量控制 根据黄陂区环保局总量控制方案,将南部地区一并纳入黄陂区统一考虑,因此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可以通过将南部地区的总量分别下达给南部地区的3座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 、NH3-N和固体废物,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近期COD:456.30t/a,NH3-N:59.3t/a固体废物0t/a;远期COD:912.6t/a,NH3-N:118.6t/a固体废物0t/a。 7.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武汉市黄陂南部地区总体发展规划》、《武湖农场总体规划调整(2006-2020))》等规划要求。项目在建成过程及建成运行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贯彻清洁生产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应急对策、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达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内按照拟定的处理工艺及处理规模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