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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8-山东省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9/8/20 2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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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区污水可全部处理 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建委了解到,目前莱芜市区两座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能力为8万立方,而城区当前日用水量为6万—6.5万立方。 百乐污水处理厂是莱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位于城西曹西村,占地58亩,投资2900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4万立方,日产中水能力2万立方。该处理厂服务于老城区,主要处理大桥路以西、龙潭大街以南的城市污水,服务面积23平方公里,当前每日实际进水量在3.5万立方以上。 位于城东孙故事村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4万立方,该厂服务于高新区,主要处理大桥路以东、原山路以西、龙潭大街以南和高新区范围内的污水,该厂目前实际进水量2万立方。该厂二期中水回用工程2007年5月动工,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万立方,工程将于2007年10月底竣工,主要供莱城电厂工业用水。 同时,莱芜市正积极兴建第三污水处理厂,该厂计划建设在莲河与嘶马河交汇处,设计处理规模为4.5万立方/日,主要处理龙潭大街以北的城市污水,同时接纳张家洼片区的污水。 (来源:莱芜日报,2007-7-18) “......同时,莱芜市正积极兴建第三污水处理厂,该厂计划建设在......”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8-20 下午 11:09:40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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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8/20 2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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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把减排作为发展着力点 山东省莱芜市围绕打造“绿色钢城”、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三大体系,强化企业监管和治污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创新节能技术,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去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电耗分别比上年下降4.9%和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取水量分别下降7.7%和8%,出境角峪桥断面化学需氧量下降30.2%,降幅均居山东省前列。 完善三大体系 推进节能减排 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莱芜市政府将“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按年度、季度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业。各有关企业将自身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分管负责人、车间和班组。通过层层分解,建立起时间上具体到“十一五”期间每个月份,层级上涵盖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具体工作岗位的目标体系。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有关工作。各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企业各项节能减排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逐级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在全市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层层承担责任、各企业具体落实的横到边、纵到底的节能减排责任体系。 将节能减排考核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节能减排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对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实施清洁生产 促进结构调整 芜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市、区两级设立节能和减排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入。建立全市节能减排技术进步项目库,以重点项目为载体,推动节能减排重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加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债项目、节能减排奖励项目的实施和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加强对节能节水示范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各类项目发挥效益。 突出抓好重点耗能和排放大户的节能减排管理,引导企业坚持清洁生产,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节矿等资源节约活动。加强节能基础性管理工作,完善能源统计、审计、监测工作制度,确定专职人员,配备先进的能源计量、监测器具,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目前,已有18家省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完成了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100项”。莱钢总投资7.27亿元,新上32个节能项目,其中冶金“三干”技术示范项目年可实现节水350万吨,节标准煤40万吨,创经济效益1.4亿元。泰钢新上了盐酸再生机组、溴化锂冷水机组、煤气回收利用等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2亿元。 加快治污工程建设进度,建成投运莱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制定莱城北部莲河流域的生活污水污染治理方案,开工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莱城中水回用二期工程;建成片区污水处理厂,完善厂区、生活区雨污分流管网。加快燃煤电厂和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进度,建成投运烟气脱硫工程;加快烧结机脱硫工程建设,加快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建设,莱钢集团开工建设1#~6#焦炉煤气的脱硫工程。 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推进产业链延伸组合,实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突出抓好钢铁、电力、煤炭、造纸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大力开展以工业固体废物、废水、废气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重点推进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监管。 强化企业监管 严控污染源头 为加强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监管,莱芜市不断加强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建成全市“三中心一视频”环境监控体系,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28台(套)、视频监控4台(套),实现了日夜联网监控。环保部门每旬对占排污总量90%以上的30家重点监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检查、监测一次,对各区重点企业随机抽查率达15%,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做到全时检查、监测。 加快推进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事业单位的能源利用监测。依托省重点用能企业,着力抓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热电联产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对钢铁、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钢铁行业全部落实中、高费方案,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标准。 把好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对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和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对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环保部门拒批各类污染项目21个,总投资9.2亿元。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两家淘汰类和1家限制类企业执行了差别电价。对小钢铁、小火电、小水泥、小焦炭等企业实施超耗能加价政策,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降耗。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先后关停钢铁行业3座20吨电炉、两座12吨转炉、1座100立方米高炉和4座128立方米高炉;淘汰各种落后设备1500台(套);淘汰4条10万吨以下立窑水泥生产线,对56家高污染违法项目实施了断电关停。 实施限期治理,治理完成莱钢特钢厂、炼钢厂、泰钢炼钢厂等企业的一批大气污染项目。建成投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汽车尾气检测站、大型生活垃圾处理场和钢城污水处理厂,依法取缔建成区内48家单位的燃煤锅炉,有效地降低了城市烟尘低空污染。(来源:中国环境报第7版,作者:王顺华、郝呈富,2008-06-24) “......加快治污工程建设进度,建成投运莱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制定莱城北部莲河流域的生活污水污染治理方案,开工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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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加快城市水系治理 山东省莱芜市河道沟渠众多,生态条件较好,近几年,该市对河道沟渠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为城市注入了生机,带来了活力,增加了人与自然的亲和力。 输引结合,实现河道不断水。莱芜市的牟汶河、孝义河、莲河与嘶马河四条河流,每条河流上游都连着水库,可以在干旱季节将水输入到河中,作为河流的补充水源。该市通过河流、水库输水补水的办法,将市区内河道沟渠的死水变活水,断水变成长流水,保证了河道沟渠的水能够流动起来。同时,将各条河道的水最后都汇入牟汶河,增加了牟汶河的水量,可以被泰钢、莱芜电厂和其他工业用水部门取用,不致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雨污分流,实现河道流清水。在保证河道沟渠水源的前提下,要从根本上净化水体,必须实现雨污分流。在保证沿牟汶河两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该市在莲河与嘶马河交汇处正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关闭沿河污染企业,让市区内的河道沟渠变成雨水沟,使水体变清,实现河道流清水。目前,牟汶河城区段、青草河等河道已经或正在埋设污水管网,要在全面完成沿河沟干管的基础上,逐步铺设污水支管,真正做到把每一户、每一家企业的污水都能收集起来,集中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全面雨污分流。 建管并举,实现河道流净水。该市坚持统筹规划、整体谋划、典型引路、分布实施的原则,合理安排工程顺序,先完成青草河、莲河的水系景观改造,然后分批对其他河流进行改造。同时,该市注重后续管理,定时清淤,保证河道的泄洪能力,做好河水及两岸的卫生保洁,定期清理水面的飘浮物和垃圾,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保持水质优良。此外,该市计划利用科技手段,逐步推行城市数字化管理,实现有水系管理的信息化,保证各河道沟渠在调水、引水、排水等方面动态监管到位。 (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冯云,2008-08-14) “......在保证沿牟汶河两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该市在莲河与嘶马河交汇处正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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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0000-00-2008-0002254 生成日期 2009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莱城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会议召开 2009年3月23日上午9:30,市水务集团主持召开了莱城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协调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莱城区分管区长、莱城工业区分管主任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民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安排部署了莱城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并为确保工程3月份顺利开工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第三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为莲河南分区、莲河北分区、嘶马河以北及电厂片区。建设规模近期2万m3/d,远期4万m3/d。再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既是一项市政、环保工程,也是一项民心、民生工程。这项工程既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完全符合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要求。 (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2009年3月24日) “......第三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为莲河南分区、莲河北分区、嘶马河以北及电厂片区。建设规模近期2万m3/d,远期4万m3/d。再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信息索取号 0000-00-2008-0002508 生成日期 2009年6月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备 注 莱城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通过审查 2009年6月3日,省建设厅在济南主持召开了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与会6位专家和30余名代表认真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介绍,并对该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查认为,工程初步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建设目标要求。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通过标志着该工程即将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09-11-10 上午 01:07:17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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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8/20 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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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8-20 截 止 日 期: 2009-08-27 1 、采购人名称: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3 、项目名称: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 4 、项目编号:LWZC-2009032 5 、项目说明: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磁莱铁路以南、嘶马河与莲河交界处,莱城工业区高家洼村南。主要接纳莲河片区和张家洼片区的污水,建设规模2万M3/d,占地3公顷。项目总投资额4745万元。 6 、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和中标人的数量:本次政府采购招标的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确定两名中标人。各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控制化验室、传达室、变电室、鼓风机房、二氧化氯生产车间、机修车间、围墙,绿化工程。共计建筑面积 1103.55平方米 ,围墙长 563米,均为三类公用建筑。 第二标段:为图纸设计范围内除第一标段项目外所有构筑物、建筑物、设备安装(不含设备采购)、路面、给排水及附属工程。 各标段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程监理标段划分和中标人数量:本次工程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确定壹名中标人。 8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⑴、工程施工资格要求: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各项内容规定,投标第一标段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企业。投标第二标段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及以上企业资质的企业。 ⑵、工程监理资格要求: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9 、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预审文件领取和投标人应持文件:凡认为符合和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派人持2009年8月27日下午17:30时 地 点:山东省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南三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 冯文静 联系电话:0634-6216753 采 购 人: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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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9/28 2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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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9-24 截 止 日 期: 2009-10-20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受托,就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需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LWZC — 200904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 泵类设备 第二标段 格栅及沉砂池设备 第三标段 生物池及鼓风曝气设备 第四标段 二沉池设备 第五标段 脱水机房设备 第六标段 过滤单元设备 第七标段 加药、加氯装置 第八标段 闸门类设备 第九标段 轴流风机 第十标段 电动葫芦 第十一标段 电磁流量计、水头损失计 第十二标段 高压开关柜及电力变压器 ( 鼓风机房 变配电室 ) 第十三标段 低压配电柜(箱)及电气配件、电力电缆 2 、对部分投标设备的资格要求 ( 1 )、投标单位的备品备件供应以及现场制造的经验必须具有 5 年以上历史,通过 ISO9001 体系认证,并提供 2004 ~ 2008 年内相类似货品的供货项目、地点及时间的国内外主要业绩表。 ( 2 )、对于关键设备曝气及推流搅拌设备,要求供货商必须具有 5 年以上生产曝气及推流搅拌设备的生产经验,同时须提供不少于 5 个类似产品的使用单位证明材料,以证明供货商的产品运行稳定可靠,同时提供用户通讯方式。 ( 3 )、对于刮泥系统设备,应具有 10 年以上生产直径大于 30m 刮泥机的能力,至少提供 10 个以上直径大于 30m 的有关刮泥设备的国内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和用户通讯方式。 ( 4 )、对于其它污水专用机械设备,也至少提供 10 个以上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和用户通讯方式,其中国内用户不得少于 10 个实例。 ( 5 )、投标单位提供的闸门、阀门应采用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设备制造厂家应提供近 5 年不少于 10 个工程成功运行业绩,工程业绩的设备规格不小于 1200mm 。 ( 6 )、固液分离机、砂水分离设备: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应采用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设备制造厂家应提供至少 5 个并联式固液分离机成功运行 5 年以上的工程实例,并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 ( 7 )、投标单位提供的潜水搅拌器应采用技术先进的著名品牌,制造厂应提供近 5 年不少于 10 个污水厂工程成功运行业绩及业主通讯录。 ( 8 )、潜水电机应由水泵制造商原厂配套,均为国内著名品牌。 ( 9 )、投标单位提供的潜水排污泵应采用技术先进的著名品牌,制造厂应提供近 5 年不少于 10 个污水厂工程成功运行业绩及业主通讯录。 ( 10 )、二氧化氯消毒设备制造厂须至少有 5 个 3 万 m3 /d 的同类设备的 2 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提交至少 5 个以上 3 万 m3 /d 的同类设备的 2 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的用户证明。 ( 11 )、投标单位提供的带式污泥浓缩脱水系统设备应采用技术先进、运行可靠安全的成熟产品,系统主要配品污泥输送螺杆泵、絮凝剂投加、计量泵等关键部位需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境内合资或独资的产品,该类浓缩脱水设备应具有至少 10 年生产经验和 5 个不低于设计工作能力的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和业主通讯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制造厂家投标资质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 2 )、制造厂家应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认证证书, 10 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并且对所供应的设备有 5 年以上的生产经验。 ( 3 )、(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提供所投设备在过去 5 年中使用 2 年以上的 3.0 万 m3/d 以上 ( 含 3.0 万 m3/d) 规模的有不少于 5 个成功工程实例。如果有最新的产品应加以说明,且所选设备至少有 5 个在市政污水行业已正常运营 2 年以上的应用实例,提供合同原件并应附上用户证明文件原件。 ( 4 )、在华东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办事处,在投标中应标明售后服务网点,备件仓库、维修点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办事处及仓库的场地租赁证明。 2 、代理商投标资质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 2 )、代理商投标的,需具备所投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 ( 3 )、(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代理商在最近 2 年中至少承担过 3 家以上 3.0 万 m3/d 以上 ( 含 3.0 万 m3/d) 的污水处理厂(或相当等级的自来水厂)相关设备供货经验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 )、 代理商所投设备在华东地区应设有固定的可提供备品、备件的售后服务网点、办事处。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办事处的场地租赁合同证明原件,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5 )、 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家的资质文件(条件同上述制造厂家资质)。 3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独立企业法人;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7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全进口设备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济南市解放路30号军区第二招待所A座418室 时间:自2009年09月28日起至2009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方式:当面售取,售价:200元/标段。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50元整; 五 、投标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0日9:00时 六、开标日期:2009年10月20日9:00时 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方忠 联系电话:0531-88933058 传真电话:0531-88933796 招标人: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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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2/3 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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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2-03 截 止 日 期: 2010-03-04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峰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解放路30号军区第二招待所A座418室 联系人:彭方忠 联系电话:0531-88933058 传真电话:0531-88933796 三、项目名称: 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LWZC—2009046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 生物池曝气系统及配套设备;第二标段 消毒设备、加药系统;第三标段 絮凝沉淀池、滤池设备;第四标段 鼓风机、电动葫芦 。 五、招标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品牌和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标段一至标段三)投标人需提供自2007年1月1日起的污水处理能力在3万吨/天以上规模的2个以上业绩证明; (6)对制造厂家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含)以上。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自2010年02月01日起至2010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济南市解放路30号军区第二招待所A座418室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八、答疑时间: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问,请于2010年02月23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答复,不再组织统一答疑。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03月04日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彭方忠 联系电话:0531-88933058 传真电话:0531-88933796 招标人:莱芜市水务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0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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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3/2 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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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3-01 截 止 日 期: 2010-03-09 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变更文件 项目名称: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LWZC—2009046 1、原招标文件“对制造厂家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含)以上。” 现变更为:“对制造厂家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万元(含)以上” 2、原招标文件第三标段 絮凝沉淀池、滤池设备中第46页法兰及伸缩节放置至第四标段中,第四标段投标单位报价时包含法兰及伸缩节清单内容。 3、原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0年02月01日起至2010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现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03月05日17:00” 4、原招标文件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03月04日 9: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10年03月09日 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彭方忠 传真:0531-88933796 联系电话:0531-88933058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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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6/7 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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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6-04 截 止 日 期: 2010-06-11一、采购人: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奉水 电 话:0634-62901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解放路30号军区二所A座418室 电 话:0531-88933058 三、项目名称: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所需絮凝沉淀池、滤池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WJ-2010014 四、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本项目为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所需絮凝沉淀池、滤池设备采购,共分一个包。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 六、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方忠 电 话:0531-88933058 传 真:0531-88933796 采购人: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监督机构: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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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7/24 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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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7-22 截 止 日 期: 2010-07-26一、采购编号:LWX2010117 二、项目名称:莱芜市水务集团污水处理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三、用户单位: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产品:污水处理设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必须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 3、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国家信息安全政策;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六、投递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7月26日上午9:00。 投递报价文件地点: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莱芜市行政服务大楼243室 邮 编:2711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34-6213300 传 真:0634-621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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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5/21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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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线工程 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线工程施工招标由莱芜市庚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085985.67元,工期目标:120天,质量目标:合格,项目经理: 刘宝银,技术负责人:刘勇,施工员: 郑维水 ,预算员: / ,质检员:陈玲,安全员:郑丰学 ,材料员: / ,机管员: / ,资料员: / ,招标方式:公开;(工程规模:1000M3清水池、2832M输水管线、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安装。)开标时间:2012年5月18日15:00时,开标地点:莱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2012年5月21日,公示结束时间:2012年5月23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予以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莱芜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场检查科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一楼大厅 电话:0634-8898516 传真:0634-8899802 电邮:lwzbbscjck@126.com 招 标 人:莱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单位: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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