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3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35378&classid=858加 入 日 期: 2009-08-17 截 止 日 期: 2009-09-09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仁寿县视高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仁发改[2009]463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仁寿县供排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和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仁发改[2009]4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业主招标职责。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仁寿县文林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1.5万M3/d(一期建设0.5万M3/d,二期建设1.0万M3/d)及配套建设截污干管 11.0km 。工艺为改良型氧化沟工艺为主体的二级生化处理。 2.3 总投资: 4250万元。 2.4 设计计划工期: 60天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和后期服务。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7 标段划分:设计为一个标段。 2.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核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具备近三年(2006-2008年)完成的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18日至2009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其他资料按成本费用另计,售后不退(现金,中标与否或发生其他情况均不退还)。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09 年 9 月 9 日 9 时,地点为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大道腾飞时代大厦一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招标人):仁寿县供排水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仁寿大道腾飞时代大厦一楼 邮 编: 6205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3—6286046 传 真: 0833—6286046 “......建设规模为1.5万M3/d(一期建设0.5万M3/d,二期建设1.0万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