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川县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发[2008]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武川县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武川县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强化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监管,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加快建立节约环保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武川。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开发并举的原则;二是坚持节能减排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和上马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项目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区、市的相关政策规定,淘汰规模小、开采手段和生产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到2010年我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6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50吨以内,削减率分别为83.6%和87.8%,逐步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结构调整,切实转变增长方式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势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小炼铁、小炼钢、小有色、小铁合金、小电石、小水泥、小石灰等企业一律予以关闭淘汰。 2008年全部取缔关闭7家高炉炼铁企业,2家小水泥企业,3家铁合金加工企业,1家电石加工企业及部分石灰烧制企业。 2、发展非资源型产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依照产业多元、产业升级、产业延伸的总要求,推进非资源性产业发展,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所有新上和技改工业项目必须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要求,环保要求。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措施推动产业升级,延长产业链条,搞好废物和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扩大经济总量,逐年降低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3、加快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积极实施节能工程,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搞好清洁能源企业的引进和建设,发展余热利用,对现有钢、,铁合金,建材水泥等重点能耗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行业产品能耗。全面推进我县三个风能项目和抽水畜能电站、冀东水泥余热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发展清洁能源。 (二)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减排力度 1、二氧化硫减排措施 (1)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关闭小炼钢、小炼铁、小有色、小铁合金、小电石、小水泥、小石灰等“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严防死灰复燃,污染反弹。 (2)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落实结构减排措施,到2008年底全部取缔关闭7家高炉炼铁企业,可减排二氧化硫1820.2吨,2家小水泥企业,3家铁合金加工企业,1家电石加工企业,关闭部分石灰烧制企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将有实质性进展。 (3)切实搞好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努力落实工程治理项目和资金,制定工程减排措施和方案,真正实现工程治理减排二氧化硫的目标。2007年武川县百川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集中供热工程基本完工投入正常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拆并,可节约原煤燃料9600吨,实现减排二氧化硫120吨,2008年集中供热管网将继续扩网,把具备供热条件的单位全部纳入集中供热管网,节约能源,减少排放。2010年前具备条件的冶炼、烧结、建材、化工企业都安装脱硫设施,确保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4)减少非电燃煤行业和生活燃煤量,加强对污染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发展新能源,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保证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减排目标。 2、化学需氧量减排措施 (1)加快可镇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采取招商引资或合资、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或其它形式的投资援助,争取污水处理厂2008年开始建设。 (2)加强水污染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化工、造纸、发酵、酿造、食品加工等企业要逐步依法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利用先进技术进行工艺设备改造,搞好污水治理,争取水循环利用,实现污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县内淀粉加工企业将是治理重点。 (3)其它金属、非金属采选企业都一律规范建设污水防治设施,保证污水零排放并循环利用。 (三)积极推动倡导全社会节能工作 节能工作的重点领域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商业、民用、农牧业、政府机构节能等。“十一五”期间,在做好工业领域节能管理工作的同时,推动全社会,全方位节能工作确保我县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 1、建筑领域 大力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推广运用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太阳能的使用。 2、交通领域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快强制淘汰老旧事辆,武川县新建一座天然气加气站,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3、商用和民用领域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民用住宅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推动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系统在商业、公共建筑和民用住宅中的应用,扩大集中供热面积,供热管网向分散居民户延伸。 4、农牧业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积极引进风力发电项目,争取已立项的3个风电项目早日落地建设投产,加快抽水畜能电站的建设进度,把武川县建设成为呼和浩特及至自治区的绿色能源输出基地,建设一批生物质能技术、农村牧区沼气、太阳能利用等新能源示范项目。 5、政府机构节能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推动政府用车节能制度改革,优先推广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和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行优惠政策扶持,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用地优先考虑,土地出让金应减免,其它收费项目也应考虑给予优惠,对于社会或个人投资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和信贷贴息支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效应,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争取2008年污水处理厂投入建设并运营。 (二)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机制,政府加大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三)建立新建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评审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上项目进行能源消耗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节能总量控制和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增加,对重点治污工程给予资金扶持,对于治污不力的企业,禁止审批该企业其它生产排污项目。 (四)、对于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企业,要给予严厉惩治,加强监管,保证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无组织偷排和不稳定达标的企业将依法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并加倍征收排污费。 (五)认真执行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实行加价的时间和标准予以明确,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产能。 六、组织领导 节能减排工作既是一项现实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实现节能减排,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武川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云 海(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郝秀钢(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武文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尚德(县委副调研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贾生盈(县委办副主任、防范办主任) 樊建勇(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志成(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燕春(发改局局长) 彭少冲(环保局局长) 段利民(经贸局局长) 王继良(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贾培贵(统计局局长) 李润毛(建设局局长) 刘建光(水务局局长) 常介光(科技局局长) 陈志刚(教育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彭少冲(兼);设规划编制课题组,课题组设在发改局,组长:王燕春(兼),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主要承担节能降耗工作规划的前期调研、编制和论证工作。 (二)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各司其职 各有关部门要在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执法和监管,推进工作进程。 1、发改、环保部门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细则,拟定违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日程表,并监督实施。发改部门要把好立项审批关,提高准入门槛;要及时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排政策要求,提出行业发展导向意见。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评报批手续的,报请政府进行关闭整顿;对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污不达标的,报请政府整改或取缔;要做好新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要及时通报发改部门,建议不予立项。 2、国土部门职责。要加大对破坏资源和无证勘查开采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对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不予报批土地。 3、农牧、林业、水务部门职责。依法负责草场、林地和水资源的管理、监督和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违法占用草场、林地和违法使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监督企业保护和恢复矿区内生态植被。 4、财政、税务部门职责。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管理,依法征收税费,确保应收尽收。 5、工商部门职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不达标经整改后仍不合格,被依法取缔的企业,要依法撤销登记或注销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以登记注册。 6、电力供应部门职责。对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的违规企业,就拆除供电设备,停止供电。 7、宣传、广电部门职责。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三)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 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将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到各单位、重点行业和相关企业,各级政府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年度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各单位、企业按照节能减排计划及任务要求,落实节能减排项目资金,做到节能减排工程项目、资金、责任三落实,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主题词:经济管理 能源 节约 方案 通知 抄送: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人大、政协。 武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共印60份 “......(1)加快可镇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2-26 6:19:34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