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长岭镇污水处理工程(远期)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长岭县长岭镇污水处理工程(远期),在长岭县长岭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扩建工程占地面积为4740m2。长岭县长岭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长岭县长岭镇西部、长白路南1km处,厂区东侧、南侧和西侧为农田,北侧隔草原1km为长白路S106。距离厂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西大二号屯,距离约为1km。项目总投资为2805.01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远期扩建工程处理规模为1.5×104m3/d,扩建完成后全厂处理能力达到3.0万m3/d,远期扩建工程仍采用与已建的近期工程相同的水解+改进AICS一体化工艺,污水厂配套的排水管网均已建成,采用雨污分流制,本次项目不包括管网工程和泵房等,处理后出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为了解周围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本次环评进行公众参与,希望广大公众能够多提出宝贵意见。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分析;(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3)环境质量状况;(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分析;(6)公众参与;(7)环境可行性及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8)结论与建议。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2)您认为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环境保护的影响?(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6)您认为该项目应注意的污染防治工作?(7)您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起。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岭镇岭城路南悒爽街东 联系人:霍亮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1901室 联系人:柴 欢 E-mail:jpestwhw@sina.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