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概况: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属于新建项目,地址为探沂镇污水处理厂东侧,滨河大道南邻,项目总投资约4162.69万元,占地面积约为20967.715m2,总建筑面积65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前区(办公楼、传达室等)、污水预处理区(格栅、曝气沉砂池)、污水处理区(综合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连续流沙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处理区(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堆棚)等。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1.5万m3/d,拟建项目预计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8年5月建成运营。 3、项目周围概况:选址于探沂镇污水处理厂东侧,滨河大道南邻。根据项目费县规划局及费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项目占地符合费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联系人:吴科长 电 话:1386497726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金玉山大厦24楼 邮 编:276001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39-7205536 邮 箱:abc7206393@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拟建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示说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十日内有效。 (来源:中国·费县,2017-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