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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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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6-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2009/7/25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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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0972417154574721.jpg
 
   
  图为: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完全能够满足灌溉和补充河道的需求


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厂普遍闲置(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7月24日讯)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在本市现有的约5000家污水排放工业企业中,监控情况较好的只有180家单位。同时,因运行费用得不到保障等原因,本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比较普遍。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晨在报告中指出,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本市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行政监管的效能在一些领域和环节仍然很薄弱,偷排、超标排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停运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本市水环境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刘晓晨表示,本市属于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加之近年连续干旱少雨,河湖普遍缺少新水补充,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大部分河道几乎没有环境容量和纳污能力。同时,本市水污染排放总量远大于水环境容量,河湖水质尚未得到根本好转。在2008年监测的全市共计82条2020公里长的有水河流中,四类、五类和劣五类水质河道长度占到监测总长度的44.1%。城市中下游地区大部分仍为劣五类水体,下游河湖仍然存在黑臭现象。同时,因运行费用得不到保障等原因,本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比较普遍。一些设施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造成很大的浪费。

市环保局在昨天提交的书面汇报材料中提出,本市将按流域编制五大水系水污染防治综合规划,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由目前的目标总量控制逐步变为容量总量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排污许可制度。同时,本市已开始对《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评估分析,着手新标准的制定工作,将进一步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探访

污水厂运行 电费每年70万

“电费是污水处理厂最大的一块开支。”昨天,海淀区太舟坞污水处理厂厂长耿海松表示,风机要24小时运转,仅风机的电费一年就要70万元。

太舟坞污水处理厂隶属海淀区水务局,主要负责海淀北部温泉镇周边2万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记者在该厂看到,民用污水从一个管道流入污水厂后,水中的杂物首先被截流,之后污水通过集水井进入综合池,在此进行厌氧、缺氧和耗氧等程序。旁边的泵房里,三台鼓风机24小时向池中供氧。经过处理之后的中水达到一级B综合排放标准,水质已经不再混浊,也没有异味。这些中水流入一个圆形的水池,用于灌溉和补充河道。

耿海松厂长向记者介绍,太舟坞污水处理厂2006年运行以来,每天的日处理能力达到3000吨,而设计能力是每天4000吨。耿厂长解释说,没有达到设计的日处理能力主要是因为源水不足所致。在运行过程中,耿海松也提到了经费负担。据介绍,每吨水的总处理成本为1.6元,每天的成本就是4800元,一年下来就是175万元。这其中,仅鼓风机的电费就占到70万元,成为最大的开支。

记者从海淀区水务局了解到,海淀北部地区年产污水2300万吨。为提高该地区的污水处理能力,北部地区计划新建9座污水处理系统,目前已建成太舟坞、温泉、永丰3座处理厂,2012年前还将完成上庄、翠湖、稻香湖等6座再生水厂的建设。各污水处理厂普遍关心的经费问题今年也会得到解决。海淀区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区政府每年投入外,市政府今年也将首次对污水处理给予资金补贴。

代表建议补贴农村污水处理运行费

对话

今年3月下旬至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本市农村污水处理情况、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情况、河道治理情况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实地检查了七个区县十余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单位和治理项目。高扬代表全程参与了所有执法检查。

记者:您全程参与了七次执法检查,目前本市的污水治理和水污染情况如何?

高扬:在视察过程中我注意到,在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口快速增长和污水总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本市河流湖泊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地表水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的遏制,但一些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记者:您认为本市水污染治理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

高扬:我看了很多污水处理设施,比如农村中的规模化养殖场中的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乡镇级的污水处理设施普遍都存在着一个运转不利的情况,很多建好的污水处理设施都处于停滞状态。

其实,农业和农村地区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仍很突出,以北运河为例,农业污染物产生量占污染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农业污染治理因受技术水平、资金缺乏等因素限制,治理水平仍较低。近年来,一些规模化禽畜养殖场虽然陆续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治污效果和正常运转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记者:造成这种大量污水处理厂闲置的原因是什么呢?

高扬:污水处理厂在兴建的时候,市级财政拨款给予建设支持,但是正常运转由区县自己负担费用,一个普通的养殖场,每年为了污水设施运转就要花5万到6万元,以区县的能力根本无法对每一个养殖场和污水处理厂进行资金支持,因此,这些污水处理厂也就不可能有积极性去运转。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费用都是由市级财政负担,区县污水处理厂不仅得不到市级财政支持,还要把收取来的污水处理费上缴市级财政,这样就更加加重了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负担。

同时,由于监管手段不能常态化、责任主体确实存在困难,多年来还没有一家畜禽养殖企业因污水处理设施停运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记者:这次常委会上,市环保局提交了一个书面汇报,是否对其中的状况提出了整改措施?

高扬:关于污水治理的问题,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市水务局负责,但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的执法主体是环保局,它能做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是市政府需要协调各个相关利益部门来回答的问题,涉及到财政局、水务局、环保局等多个部门,市政府应该有一个整改的报告。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安苏、李天际、魏颖,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7月24日)

“......北部地区计划新建9座污水处理系统,目前已建成太舟坞、温泉、永丰3座处理厂,2012年前还将完成上庄、翠湖、稻香湖等6座再生水厂的建设。......”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9-10 5:26:1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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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上庄水库考虑封闭管理护水源 新污水厂即将开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3日讯)坐落于北京西北郊的上庄水库,因农家乐和烧烤摊的兴起,大量垃圾围在水库岸边,给这片水源地增添了沉重负担。(本报曾报道)前日,记者来到水库回访发现,相比周六日,两岸垃圾已明显减少。目前,海淀河道管理所和上庄镇相关执法部门已着手加强保洁力度,并初步设想对水库进行封闭管理。

垃圾已经明显减少

前天,记者来到水库南岸,发现周六日岸边垃圾成堆的现象和河道排水口的垃圾已明显减少,但边沟仍有一些焚烧的垃圾有待进一步清理。

“我们也很无奈,市民吃完就扔,饭店也不负责清扫。我们今天打扫完隔天又是一地的垃圾。”河道管理所的环卫工张师傅一提到烧烤垃圾连连摇头称,为了规范市民乱扔垃圾的行为,所里给每个烧烤摊分发了黑色垃圾袋,希望他们自觉爱护环境,“但是发了他们也没用,一到周末垃圾就得用垃圾车成吨地清理。每天也有专门的船只前来打捞水面上垃圾和生长的浮萍,但是一味地捡垃圾并不能遏制游客乱扔垃圾的行为,我们也是心有余力不足。”

已增加保洁员清理

海淀河道管理所副所长郝明表示,由于上庄水库距离城区较近,且生态自然风光有别于城市,近年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民、商贩在上庄水库及周边进行烧烤、钓鱼等娱乐活动。目前,上庄水库及周边区域的保洁工作,由河道管理所及上庄镇政府共同承担,其中区河道管理所负责库区的保洁工作,上庄镇政府负责库区周边的保洁工作。

入夏以来,水库周边游人数量剧增,加大了水库周边环境卫生保洁难度。对此,他们在原有保洁人员的基础上已增加部分保洁人员,加大保洁的巡查力度。接下来,他们将协调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游人提高环保意识,保护水资源。

郝副所长称,目前水库库区已无直排的污水管,水库上游各支渠及边沟内的污水并未全部截污。新闻报道中提到的15个排污管道,是周边区域雨水下泄汇入水库库区的雨水管,“由于周围有的居民私自偷排至水渠、边沟,导致污水和垃圾直接流向雨水管。”

新污水厂即将开工

目前水库周边区域内已建成永丰、温泉和翠湖3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区域分别为西北旺镇部分区域、温泉镇部分区域、苏家坨镇部分区域。同时,稻香湖污水处理厂即将开工建设,处理能力16万吨/天,污水收集区域为温泉镇和苏家坨镇的部分区域。“此外,按照南沙河三年还清计划,一期截污工程预计年内实施,工程实施后将有效改善河道周边污水入河情况。”

上庄镇综合治理办公室黄主任称,水库两岸环境周一至周五没有问题,一到周六日全是城区前来郊游的市民自发组织烧烤活动,镇里一直在呼吁市民爱好环境,也禁止他们在水库周边烧烤,但起到的效果并不明显。目前,综治办和城管、公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水库周边形成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我们主要以劝阻为主,并加强保洁力度维护水环境,目前我们初步设想对水库水域进行封闭式管理,但仍需和水务局进行协商。”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记者潘珊菊,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5月31日)

“......同时,稻香湖污水处理厂即将开工建设,处理能力16万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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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3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2013年04月1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

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快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远近结合、源头消减、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完善的设施体系、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地区、丰台河西地区、大兴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主要建设任务

到“十二五”末,实施完成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83项建设任务。

(一)再生水厂建设

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1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4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15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2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

(二)配套管线建设

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污水管线260公里、改造169公里;新城新建污水管线612公里;乡镇新建污水管线249公里。

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管线158公里,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新城新建再生水管线326公里,扩大郊区再生水循环利用。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污泥处理能力3995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1处。

(四)临时治污工程建设

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四、年度计划

(一)2013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完成清河北岸截污干线、东小口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东坝、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丰台河西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86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35公里。加快小红门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项目,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 2.新城:完成5项,续建7项,开工建设17项,批准立项9项。完成房山城关、大兴黄村、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通州河东、昌平百善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182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加快顺义马坡、昌平未来科技城、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怀柔、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南彩、顺义牛栏山、昌平马池口、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批准立项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项目、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3.乡镇:完成5项,续建2项,开工建设9项,批准立项8项。完成房山琉璃河镇、房山韩村河镇、平谷马坊镇、平谷马昌营镇、平谷东高村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51公里。加快推进大兴瀛海、平谷金海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房山周口店镇、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昌平阳坊北区、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和延庆八达岭镇、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批准立项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项目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临时治污工程:清河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完成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17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建设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42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万立方米/日;完成昌平陈营村、天通苑、东小口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工程;推进北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加强河道管理,重点对清河、凉水河、萧太后河等河道内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岸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2014年任务

1.中心城区:续建13项。加快推进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建设和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年底前均完成主体工程的50%以上;继续推进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和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67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 2.新城:完成9项,续建22项,开工建设2项。完成顺义马坡、顺义南彩、昌平未来科技城、昌平马池口、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252公里,再生水管线172公里。加快推进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牛栏山、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建设和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怀柔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乡镇:完成8项,续建3项,开工建设8项。完成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大兴瀛海、昌平阳坊北区、平谷金海湖镇和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33公里。加快推进房山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延庆八达岭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三)2015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13项。完成7座再生水厂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3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6公里,再生水管线54公里。完成3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2.新城:完成24项。完成13座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8公里,再生水管线85公里。完成11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3.乡镇:完成11项。完成8座再生水厂建设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65公里。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本区县工程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市水务、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保、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应部门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要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是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污水收集、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无序排放污水问题。远郊区县政府是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1.中心城区政策

一是完善服务价格。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简称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二是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修订完善已签订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定福庄再生水厂等项目的BOT(建设—经营—转交)协议,扩大企业对再生水厂的建设投资。

三是严格特许经营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机制。

四是实施企业融资。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除BOT项目外), 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务。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积极吸纳央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

五是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六是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区县政策

各区县政府根据现有投资政策,结合本区县建设任务和财政状况,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到位。

3.临时治污工程政策 政府加大对临时治污工程建设运行的直接投入。市管河道所需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市政府资金解决;区管河道以及村庄和小区治污工程,市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50%补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抓紧研究制定。区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

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加快建立排水论证制度,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计划。在公共管网未覆盖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必要时可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通过的,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用地,或者该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文件不得作为发放规划等后续许可的依据,立项、用地文件失效。对于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或虽建设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水务部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已建成项目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按照要求限期补建。

各区县政府要落实污染源头治理第一责任,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消减计划和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创新跨区县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形成市水务局、区县政府、沿河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科技引领,提高效益

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以及管网更新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的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设施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区县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

建立河道管理社会监督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加强对重点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社会监督。建立排污暗访、曝光机制,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属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微博、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市民监督。

附件:1.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3.附表(略)

附件 1 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克庆 副市长
副组长:金树东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潘安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小兵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小元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李玉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 晓 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周楠森 市规划委副主任
    冯惠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志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韩 利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方 平 市交通委副主任
    张宏图 市农委委员
    张宪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周剑平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栗志纲 市金融局副局长
    吴宝新 市农业局副局长
    续 栋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中华 东城区副区长
    吴铁男 西城区副区长
    王 春 朝阳区副区长
    龚宗元 海淀区副区长
    张建国 丰台区副区长
    田利跃 石景山区副区长
    张 永 门头沟区副区长
    卢国懿 房山区副区长
    于世疆 通州区副区长
    张晓峰 顺义区副区长
    戴明超 大兴区副区长
    苏卫东 昌平区副区长
    王红艳 平谷区副区长
    朱 霞 怀柔区副区长
    蒋学甫 密云县副县长
    武 岗 延庆县副县长
    袁立洪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雪梅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 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附件2 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部 门 职 责 分 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工作,组织审查和上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按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市属项目供电工程;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按程序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

市监察局:负责对本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市财政局: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及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落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运营服务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建立排水论证制度;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区域限批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污染源监管;负责跨区县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统筹做好区域、小区开发规划与排水设施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统筹做好小区开发建设与排水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再生水利用,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粪便消纳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涉路事项审批,配合做好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统筹实施工作。

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再生水在农业上的科学利用与监控,做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制定

排水论证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制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相关运营企业做好排水和再生水设施资产的管理工作,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建设资金融资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树木伐移、绿地占用审批工作,配合做好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利用工作。

市金融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指导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市场化融资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度。 区县政府: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远郊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非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一)2013年任务......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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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2、项目背景:海淀北部地区大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渠道,大部分河流、沟渠水体受到污染,区域内水环境不断恶化。
3、建设项目概要:本期工程占地2.464ha。工程设计规模8万m3/d,工艺采用地下MBR生物处理+臭氧消毒工艺,出水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IV、V类水体的执行B标准,同时达到中水回用的标准要求。项目预计2014年3月建成运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8611430221
E-mail:liangchao@bewg.net.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11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10-68324997
传 真:010-683249977
E-mail:huanpinggao@126.com

四、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噪声和扬尘是主要污染源。施工单位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废弃物污染影响防治措施,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可将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污染是暂时的短期影响,它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
(1)大气污染物
① 拟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臭气、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等。
② 本工程的大气污染物估算因子为NH3和H2S,污染物年排放量为:氨35.04kg/a,硫化氢0.88kg/a。本再生水厂的防护距离为300m,符合防护距离的要求。为最大减轻恶臭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在厂界处植树造林,在厂区内的污水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
③ 厨房炊事过程中,天然气燃烧产生NOx、CO、THC等污染物,食用油高温下还会产生油烟。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很少,排放量很小,因此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水污染物
① 再生水厂厂区污水产生量为7151.3m3/a,主要水污染产生量为:CODCr 2.86t/a、BOD5 1.43t/a、SS 1.57t/a、NH3-N 0.32t/a、油脂0.29t/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本再生水厂进行处理,不对外排放。
② 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为8万m3/d,出水均作为河湖补水排至周家巷沟。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量为:COD876 t/a,BOD5175.2t/a,SS146t/a,总氮292t/a,氨氮43.8t/a,总磷8.76t/a。预计CODCr削减量为11388t/a,BOD5削减量为7124.8t/a,污泥(SS)削减量为9198t/a,总氮削减量为1168t/a,氨氮削减量为978.2t/a,总磷削减量为195.6t/a。
③ 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建成后,可将排入河流的污水截流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将大大减轻污水对河流的污染。
(3)固体废物
① 废渣:再生水厂的栅渣和沉渣产生量为2144t/a;处理方案是将排出的栅渣和沉渣密闭清运至垃圾消纳场处置。干化污泥含水率为10%~20%,污泥量约为25t/d,年生量为9125t/a,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② 生活垃圾:再生水厂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33t/a,主要是餐厨垃圾和一般生活垃圾。由海淀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噪声排放情况:再生水厂鼓风机和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鼓风机采取减震、消声措施,水泵设减震基础,鼓风机房、水泵房、脱水机房的内墙设计为消声或吸声的结构,可降低噪声,并且采用隔声门窗,鼓风机房隔声量在35分贝以上,水泵房、脱水机房隔声量在30分贝以上。采用低噪设备、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后到达厂界的噪声可达标;同时考虑到再生水厂附近3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建筑,所以再生水厂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拟建项目可解决海淀北部部分水污染问题,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同时使出水满足中水回用的标准,主要指标能够达标相关排放标准。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设计中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索取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直接拨打电话 
2、发送电子邮件
3、传真告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及职工、附近居民。
2、主要事项包括: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了解本工程情况、认为本工程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什么、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 huanpinggao@126.com;或来电(传真)至:010-68324997。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22日。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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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3-06-26
截止日期: 2013-07-15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稻香湖再生水厂项目地上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稻香湖再生水厂项目地上物评估。

二、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2、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
3、地上物评估户数:非住宅1户
4、招标类别:服务招标
5、招标内容:对稻香湖再生水厂项目地上物进行拆迁评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 具有资质等级为叁(含)以上的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3) 拆迁评估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4) 企业具有类似项目的拆迁评估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
(5)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 2010年1月至今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纪录;
(7) 在北京市内设有固定的营业及服务场所;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9:00至2013年7月10日16:00(北京时间日历日)。
2、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2号楼B层B01室。
3、投标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年审合格);
(2) 建设部门颁发资质等级为叁(含)以上的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拆迁评估项目负责人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被授权委托人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6) 被授权委托人2013年5月份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6日9:00至2013年7月10日16:00(北京时间日历日)。
5、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2号楼B层B01室。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4:00前。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应当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66号
联系人:杨子平
电 话:1380130494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18号院1号楼704室
联系人:陈晓明
电 话:010-63963650
传 真:010-6396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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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8月开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7月28日讯)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了解到,筹备已久的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将于本月底进行土方施工招投标工作,8月初将正式开工建设,这座花园式再生水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日处理能力8万吨,预计2014年年底投入使用。

一期工程通过环境评审

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是海淀区2013年重点工程,该项目设计污水日处理能力8万吨,采用了国际领先的地下MBR生物处理+臭氧消毒工艺,稻香湖再生水厂的建设建成,将有效缓解我区北部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对推进全区污染减排具有突出的意义。为做好该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区环保局提前介入,将该项目由“绿色通道”项目升级为“直通”项目,邀请环保部发展中心、清华大学、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等5家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实地踏勘项目现场,听取环评单位工作汇报,对工程涉及的环境敏感问题进行质询,最终提出了有利于海淀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整改方案。区环保局按照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程指导,积极推进该项目环评审批进程,确保了重点工程尽快落地。

据悉,稻香湖再生水厂位于翠湖南路以南的周家巷沟东侧,承担翠湖科技园、温泉镇等地区约34.5平方公里范围内污水的处理。与我们常见的再生水厂不同,这座再生水厂的厂房全在地下,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建成后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对海淀区北部地区环境的改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把厂房盖在地下,主要是为了和周围环境协调,减少污染。”稻香湖再生水厂靠近翠湖湿地,是海淀北部的“生态绿心”,风景优美,空气清新。在这附近建地上污水处理厂,机器运转的噪音和污水散发的异味,势必会对湿地的周遭环境造成影响。经论证,厂房将建在地下18米到20米处,“既隔音又隔臭”。并且“全封闭的厂房”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全面提升北部污水处理能力

稻香湖再生水厂项目总占地面积17公顷,地下建厂房,地上部分则会栽花、种树,营造水面,参照湿地建设园林景观。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不仅和翠湖相映衬,而且还会成为周围居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在污水处理工艺上,稻香湖再生水厂也有所改良。其采用工艺,使污水和活性泥的接触、反应时间更长,污水中的氮、磷等有害物质将更多地被消除。据了解,稻香湖再生水厂总处理规模是16万吨/日,项目再生水处理水质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B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中水质的要求。

目前,海淀北部近年来已经建成4座再生水厂的一期工程,分别位于温泉、永丰、翠湖和太舟坞,4座再生水厂再加上部分村庄的污水处理站,目前海淀北部地区的污水处理能力为每天7万吨。即将开工建设的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日处理能力为8万吨,建成后,北部地区的污水处理能力将翻一番。污水处理后产生的再生水,将全部实现循环利用。一部分通过高压管道,流入小区、单位,用于冲厕或绿化灌溉。另一部分通过低压管道,汇入周家巷沟,流入下游的南沙河,为河道补水。

(来源:海淀报,作者:记者江林湘,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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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稻香湖再生水厂项目地上物评估中标候选人公示

稻香湖再生水厂项目地上物评估于2012年7月15日开标、2012年7月16日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专家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海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华天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百成首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日起连续3日(其中至少包含2个工作日且截止日应为工作日),特此公示。

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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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工程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中标合同额 1016.72 万元  
中标日期  2013-8-20  
建设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中标工期  60天 
建筑面积  7052㎡
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 
建筑高度  18m 
招标方式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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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11010820130208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工程名称  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监理) 
建筑面积(㎡)  0  
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  
中标候选人 北京和平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新森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百事百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示时间  20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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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首座地下再生水厂明年投用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6日讯)本市首座在建地下污水处理厂——由北控水务集团投资的稻香湖再生水厂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计划2014年底投入使用。

位于海淀区翠湖南路以南、周家巷沟东侧的稻香湖再生水厂工程总占地4.66公顷,总处理规模16万吨/日,项目一期投资约4.8亿元,日处理能力8万吨。主要承担温泉镇中心区、翠湖科技园、冷泉及南安河等地区约34.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污水处理。

与常见的再生水厂不同,稻香湖再生水厂的厂房全部建在地下。建成后,地上是公园,地下处理污水,听不见噪音,闻不见臭味。“这座再生水厂今年8月开工建设,它突破了传统污水处理厂用地观念,充分利用竖向空间,土地节省50%以上。”北控水务相关技术人员介绍,水厂自上而下分为地面公园—覆土层—检修层—污水处理池。上部空间是操作层,顶部加盖、覆土,作为城市绿地资源加以综合利用;下部结构作为污水处理主体,用以放置污水处理设施。

“把厂房盖在地下,主要是为了和周围环境协调,减少污染。”相关技术人员说,稻香湖再生水厂靠近翠湖湿地,是海淀北部的“生态绿心”。如果按照以往的地上污水处理厂建设,机器运转的噪音和污水散发的异味,将会对湿地的周遭环境造成影响。经论证,该地区厂房建在地下18米到20米处,“既隔音又隔臭”,并且“全封闭的厂房”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据介绍,由于是地下全封闭管理,地下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污泥进行全面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城市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稻香湖地下再生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分为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清水区或深度处理区。在污水处理工艺上,该项目采用国际领先的地下MBR生物处理+臭氧消毒工艺,保证再生水处理水质。在运行环境方面,采用太阳能折射自然采光系统、多级多段生物除臭系统等新技术,有效改善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环境,节能降耗,低碳运营,保证设施运行安全、稳定。

“再生水厂采用了多项国内外领先技术,是目前国内污水、再生水处理多项先进技术的综合应用。”北控水务相关负责人说,水厂将依托北控水务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顶尖院所的全面合作,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再生水产学研基地”。

据悉,该项目采取BOT模式,海淀区水务局为项目建设主体,北控水务集团作为项目投资主体,代水务局建设,项目建成后,双方合作经营。“该项目引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开拓城市污水处理的新方向。”北控水务上述负责人说。据悉,欧洲、日本、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建成了多座地下式污水处理厂,目前北京、昆明等城市也逐渐开始尝试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污水处理厂。

(来源:首都建设报,作者:记者陈艳红,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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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今年将建13座再生水厂 治理水环境探索试点“河长制”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3日讯)北京市人大昨天召开“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办理进展情况通报会。记者获悉,北京市今年将开建13座再生水厂,对9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此外,将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流域水环境整治,探索试点“河长制”。

水环境问题近年来引起市民及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今年,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个代表团、85名代表对本市水系综合治理提出了9件相关议案。按照大会意见,将9件议案合并为1件,即“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

围绕该议案,北京市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据悉,北京市计划从流域内污水、水系点面源污染、构建生态水网、提升河湖管理水平等八方面入手,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记者获悉,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方面,计划在2015年前完成47座再生水厂、1290公里污水管线、484公里再生水管线建设,北京市污水处理率达90%。其中列入今年计划任务的包括清河第二、槐房、定福庄、高安屯、海淀稻香湖、海淀上庄、通州张家湾、顺义马坡、顺义赵全营等13座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及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等9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在解决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北京市将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176处。

与此同时,北京市还将完善流域水系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相结合,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探索开展流域管理、“河长制”试点。据了解,“河长制”2007年首创于江苏无锡,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承包一条河,担任“河长”,负责督办截污治污。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记者孙乾,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5月10日)

“......其中列入今年计划任务的包括清河第二、槐房、定福庄、高安屯、海淀稻香湖、海淀上庄、通州张家湾、顺义马坡、顺义赵全营等13座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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