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2号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 录 1 项目概况 1 2 建设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5 3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6 4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7 5 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10 6 总结论 11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长兴县城近几年发展较快,目前已有建成区约30平方公里,分为老城区、龙山新区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部分。县城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也初具规模,县污水处理厂经几次扩建、改造后目前处理能力已达到6.0万m3/d,污水收集管网目前已涵盖区域绝大部分面积,但随着城市化建设程度的不断推进,中心城区的居住人口剧增,长兴污水处理厂现有的处理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对长兴港的污染相当严重,同时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也严重制约了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根据规划,长兴经济开发区C 区、龙山新区、太湖新区以及长兴港以北的地区,统称长兴县北片区,面积约28.50 km2 ,将作为长兴县城市的发展重要方向之一。另外,部分新建居住小区已不建化粪池,而采用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这部分生活污水将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长兴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北片区的环境问题非常重视,为改善长兴港水环境,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28亿元,在长兴经济开发区规划合溪南路与现状经四路交叉的西南侧地块兴建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3万m3/d,对长兴北片区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这对提高长兴经济开发区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美化城市景观、改善长兴县的投资环境、改善环太湖地区水系的水质、促进该区域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建设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本环评尾水排放管网和尾水提升泵站部分。
1.2建设地点及排放口位置 项目位于长兴经济开发区规划合溪南路与现状经四路交叉的西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6.60ha。尾水排放确定方案采用铺设污水管道,沿污水厂东侧经四路向南,直至与中央大道交叉口;再沿中央大道向东,直至南高港与中央大道交汇处,设置排放口。并在排放口的河道北侧设节制闸及尾水流沿河道向南一向东岔口设节制闸,阻断污水厂尾水回流河道内网,最终通过河道在上莘桥处汇入长兴港。管道全长3.4km。 1.3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1.4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m3/d规模,建设管径D1200尾水排放总管3.4公里,新建尾水提升泵站1座。远期总规模8.0万m3/d。本环评仅对一期3万m3/d规模及其尾水排放管网和尾水提升泵站进行评价。 1.5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及设计水质 根据《长兴城市排水专项规划》,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长兴经济开发区C区、龙山新区、太湖新区以及合溪新港以北的地区,统称长兴县北片区。规划范围东起杭宁高速,西至新长铁路,南到圣旨庙港,总面积约28.50 km2。设计污水进、出水水质见表1-1。 表1-1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污水进、出水水质 单位:除pH外均为mg/L 项目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进水 6~9 400 180 300 30 35 5 出水 6~9 ≤50 ≤10 ≤10 ≤5(8) * ≤15 ≤0.5 去除率 / ≥87.5% ≥94.4% ≥96.7% ≥83.3% ≥57.1% ≥90%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1.6 污水处理工艺方案 本污水处理厂工程各处理环节采用的主要工艺方案为: (1) 预处理工艺:采用转鼓细格栅与曝气沉砂池、平流式沉淀池 (2) 二级处理工艺:采用三段式AO生物处理池 (3) 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速纤维滤池 (4) 污泥处理工艺:采用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 (5) 消毒工艺:采用二氧化氯消毒 1.7 周围环境状况 (1)主要保护目标 大气:建设项目周围大气环境,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水环境:最终纳污水体长兴港水质,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另外,排污河道与最终纳污水体长兴港交叉口(上莘桥村)下游5km新塘断面(太湖入口)处作为控制断面,当尾水正常排放时该断面水质维持现有级别。 声环境: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外200米的区域,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拟建项目敏感目标距厂界的距离和方位见表1-2。 表1-2 拟建项目周边敏感目标概况 敏感目标名称 与项目方位 距厂界直线距离(米) 规模 备注 徐家渭 E 250 40多户,约150人 隶属于 钱家斗村 赵家斗 SE 255 50多户,约200人 (2)环境质量现状 ●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长兴港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SO2、NO2、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17.3%、48.3%和90%;NH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75%,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最高浓度限值标准,但H2S有所超标,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00%,这主要是由于项目所在地东边为农村,当地鸡鸭等畜禽分散养殖,造成畜禽粪便等面源污染较重,致使项目所在地H2S有所超标。 ●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拟建场地厂界四周昼夜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敏感目标处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明项目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2 建设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污水处理厂本身就是一项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大大减少废水污染负荷,但在其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尾水、臭气、噪声和改变原有植被、生态,其中尾水是主要污染源。 各污染物源强排放情况汇总见表2-1。 表2-1 长兴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 单位:t/a 项目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处置方式 废水 废水量 1095万 0 1095万 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池+三段式AO生化池+二沉池+高速纤维滤池+接触消毒。尾水排入长兴港 CODCr 4380 3832.5 547.5 BOD5 1971 1861.5 109.5 SS 3285 3175.5 109.5 NH3-N 328.5 273.75 54.75 TN 383.25 219 164.25 TP 54.75 49.275 5.475 废气 NH3 7.4972 6.07273 1.42447 构筑物加盖,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处理 H2S 0.1554 0.12588 0.02952 固废 滤渣 547.5 547.5 0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污泥 3692.7 3692.7 0 干化+填埋处理或外运制砖 沉砂 870.5 870.5 0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生活垃圾 5.475 5.475 0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3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3.1 水环境影响评价 (1)义亭污水处理分厂 顺流正常排放情况下,下游5km(新塘控制断面)处,CODcr、NH3-N的预测浓度为分别为13.5176mg/L、0.5216 mg/L,分别占Ⅲ类水体标准值的67.59%和52.16%。表明当尾水正常排放时,下游新塘断面水质能维持现有级别,项目排放废水对太湖水质不会有大的影响。
3.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评价范围内NH3和H2S小时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和叠加背景值均未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敏感目标处NH3贡献值和叠加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H2S贡献值未超过该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但由于本底值超标,叠加值出现超标,和项目本身无关。 3.3 声环境影响评价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西、南、北各厂界最大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隔栅产生的滤渣、沉砂池沉砂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污泥将在机械脱水后进入垃圾填埋场行干化+填埋处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但对于污泥临时储存带来的众多环境问题,如防渗漏问题,以及将污泥渗漏液返回污水处理系统及设置防雨、防风设施等,都应做好相应工作,此外还应做好除臭工作,抑制污泥产生恶臭影响周围环境。 4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表4-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项 目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1、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系统的工业、生活污水分流及清污分流工作。对于雨污合流的区域,应尽快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主要几家污染企业的污水要求必须进行预处理达标,各进管厂家应严格执行进管标准; 2、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3、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人员培训,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 4、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事故的隐患。污水处理厂要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 5、尾水排放口处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对污水厂出水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主要监控水量和CODCr指标。并按规范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和标志牌等; 废气 (恶臭) 1、产生恶臭物质的主要构筑物尽可能远离道路,设在敏感方位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并尽可能用各种建筑物屏蔽起来。根据项目建议书,工程计划对该厂采用全面除臭,该工程所有构筑物均加盖处理,收集的废气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各单元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利用微生物脱臭法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未收集部分则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加强运行操作管理,控制污泥发酵。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量及堆存时间。在短时间堆放场地设有雨棚,防止二次污染。 3、视需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对恶臭气体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在臭气源所在的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 5、在厂区四周营造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隔离带应植树种草,形成草、灌、乔木的立体防护林体系;在厂区内,利用构筑物空隙进行绿化,特别是臭源构筑物周边应多种植花草树木,以降低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噪声 1、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机电设备; 2、对于污水处理厂内功率较大的风机、水泵等设备,应尽量设计放入地下或半地下室,若在地面上,需设置隔声房。 3、对于污水处理厂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 4、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 5、加强厂区特别是泵房、风机房等高噪声设备用房周围的绿化工作。 6、由于项目实施时,污水提升泵站周边环境可能有所变化,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时保证泵站与敏感目标一定距离,确保敏感目标噪声达标。 固废 1、为了防止栅渣及沉砂可能导致的二次污染,污水处理厂及泵站应加强该类固体废物的管理,配套建设防雨、防渗污泥堆棚,注意采用密闭车辆及时清运,不得在场内或场外任意避放,以避免固体废物及渗透液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 2、污泥要定点堆放,建设标准污泥临时堆场,及时并及时外运处理。临时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及防雨淋措施及防渗设计,渗滤液经收集后回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以防二次污染。 3、本工程产生的剩余污泥将在机械脱水后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干化+填埋处理,其中污泥填埋需按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污泥含水须小于60%后,方可进入垃圾填埋场。 4、固体废物的运输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保持运输车辆完好;载量要合适,不要超载,选择最短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免在车辆运行高峰期运输,缩短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时间。 绿化 本工程约占总面积30%以上场地考虑绿化用地,在生产区,污泥区及生产辅助区均布置绿化,美化环境;在生产管理区设置绿化小品,以增加视觉美感;在污水厂围墙内侧考虑绿化隔离带。此外,为减少异味和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在污水处理厂的四周设置绿化带。绿化树种宜选择常绿乔灌木,以减少落叶尘埃,防止落叶飘入池中,影响感观和出水水质。沿厂区四周及厂内绿化隔离带,可种植樟树等较高的树种,形成较密的树林,起到隔离的功能。厂区内干道两侧种植二种行道树,形成纵横交错的绿色走廊,美观又避荫,池子四周均植以大片草坪,池外壁植爬蔓植物以绿叶覆盖,使整个厂区形成一片绿色。 事故防范对策 1、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管理,严格控制重点工业企业的超标排污,确保生物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所有排污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制定的工业废水水质进管控制标准,对废水实施预处理后达标进入本系统; 3、认真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厂各部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 4、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平时要进行演练,以及时处理事故; 5、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 6、加强运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关键设备及配件应留足备件,电源保证双回路供电。此外,在一旦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应要求接管工厂部分或全部停止向管道系统排污; 7、加强排放口的检查、维护和管理,以保证其安全运行; 8、设计单位在具体污水输送管道和沉砂池设计时要有充分考虑,以免发生管道堵塞和淤积等问题产生。 施工期 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洒水抑尘;设置临时厕所与化粪池和食堂污水隔油沉淀池,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对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污水,设沉淀池;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首先要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次对建筑垃圾要定点堆放,在堆放到一定量后,可进行填方处理自行消化。在施工期的后阶段,这类建筑垃圾应集中定点进行填埋处理,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到附近的水体。对于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及时组织清运,禁止随地堆放。 5 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5.1总量控制 本工程3万t/d城市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总量控制值见表5-1。 表5-1 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控制建议值 单位:t/a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总量控制建议值 CODcr 4380 3832.5 547.5 547.5 NH3-N 328.5 273.75 54.75 54.75 TP 54.75 49.275 5.475 5.475 由于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区域总量可大幅削减,可从工程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平衡获取,其总量平衡分析见下表5-2。 表5-2 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量平衡分析 指 标 CODCr (t/a) NH3-N (t/a) TP(t/a) 预测排放总量 +547.5 +54.75 +5.475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4380 -328.5 -54.75 排放增减量 -3832.5 -273.75 -49.275 由表5-2可见,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区域总量可大幅削减,共可减排CODCr 3832.5t/a、NH3-N 273.75t/a、TP49.275t/a。因此,本项目的污染物总量可在区域范围内得到平衡。 5.2 公众参与 通过对建设单位所做的调查结果分析可知,项目附近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比较了解,对其建设总的来说是持支持态度的,有部分个人表示反对。调查表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及当地的环境现状较为关注。对公众的反对意见,本环评进行了电话回访。建议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标排放,通过污水治理改善当地水污染问题,与此同时,污水处理厂本身要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6 总结论 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长兴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采取一定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当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的污染物总量可在区域范围内得到平衡,有效削减了区域内的污染物总量,符合浙江省总量控制原则和减排要求;项目建设进行了公示和公众调查,对持反对意见的公众进行了电话回访,并采纳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的建设,有效的降低了排入河道的污染物总量,减少了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将有效的改善城市的水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并通过有偿服务,收取一定的污水处理费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且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将会十分明显。故总体上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总之,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及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区域实施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