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采 购 人:克拉玛依市建设局 采购代理: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采购需求 2 三、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3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与获取 4 五、申请文件的制备与提交 4 六、资格审查 5 七、其他要求 5 八、结果公布 5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6 一、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6 二、申请文件的编制 7 三、申请文件的提交 8 四、合格申请人的确认办法与结果通知 9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5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 15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0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 21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23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4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5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6 九、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7 十、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28 十一、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29 十二、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 29 十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31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克拉玛依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提升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绩效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PPP试点工作,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克拉玛依市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资本,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一、项目概况 1、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中心城以南9公里、217国道南侧、201省道以东,已规划(包括已建一期、拟建二期)总占地109,980.00平方米(约11公顷)。 2、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东区、城南新区及农业综合开发区田园住宅区等区域的污水,一期已于2011年年底正式投产运营,处理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下简称“一级A”);拟建二期部分的用地于第二污水处理厂预留空地内、已建一期南面,计划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深度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并满足绿化用水的要求。 近年来,因相关城区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在夏季高峰时段已出现超负荷运行情形,据此并根据克拉玛依市整体规划要求,经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一并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经营权转让项目以及新建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 二、采购需求 1、本项目PPP合作范围包括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一期部分和新建二期部分,采用一期特许经营权TOT+二期新建DBOT的组合模式。采购一家社会资本,克拉玛依市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将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10%),在合作期限内(27年,其中二期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已建一期部分的运营维护和新建二期部分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作期满,将本项目及项下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具体包括: ⑴ 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一期部分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方式;社会资本通过TOT形式在合作期内负责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建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并在合作期满后将一期项下资产及设施无偿移交给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⑵ 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二期部分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模式,包含设计环节且具有融资属性,要求社会资本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二期部分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新建二期项下资产及设施无偿移交给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3、克拉玛依市政府将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4、上述事项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三、社会资本资格条件: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4、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金融机构的授信证明,且授信额度不得低于80,000万元整; 5、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在运营或已运营(包括由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运营)的单个项目设计能力等于或高于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个; 6、申请人不存在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情形,不存在重大涉诉、仲裁等其他可能对我方本项目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负面情形。申请人近五年以来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近五年以来没有任何重大违法情形;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联合体出资的50%;联合体各方根据各自在联合体中的持股比例,按照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得出的审计净资产总额与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必须分别满足条件3和条件4且联合体中负责项目运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条件5;若联合体申请人在中标后拟引入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本项目,其不视为联合体成员,但可以作为项目公司的发起人之一。 9、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0、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与获取:本次公告自2016年5月16日起发布,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十点止,资格预审文件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克拉玛依市政府网上免费下载。 五、申请文件的制备与提交 1、符合资格条件且拟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规定、要求与格式相应填写、制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陆份,由授权代表本人于北京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十点到达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非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资格审查 1、本次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权参加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2、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七、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结果公布:资格预审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克拉玛依市政府网予以公告,并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相应通知有效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有三家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启动后续采购工作,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在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建设局 杨国艳,电话:0990-6620435 采购代理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王聪聪,电话:0990-6223256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世纪大厦11楼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一、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2、申请人应当完整回应资格预审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与提出的全部事项,根据资格预审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完整制备与提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所有正本、副本、原件、复印件),并自行确保该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在所有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准确与有效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缺项、遗漏、疏忽或错误,否则,将导致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不合格。 3、如根据本次资格预审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判断认为申请人应当就其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申请人应当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依照评审小组的要求相应提供,否则,将导致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不合格。 4、上述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未能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5、评审小组不接受申请人自行提出的任何澄清、说明或补正。 6、申请人的所有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变化的,应在该等变化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并通知到达采购人。前述资格条件变化后申请人不再符合本次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或申请人未按照本条规定通知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据此认定申请人资格不合格、取消申请人继续参与本次资格预审与后续采购的资格。 二、申请文件的编制 1、申请文件的格式与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与要求提供、制作相应文件与资料并装订成册,能够提供原件装订成册的,原件应装订在正本中。 2、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其中港澳台企业提供符合当地公司注册申请的相关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11)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12)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 (13)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3、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2015年度审计报告、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4、申请人应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相应签字、签章、盖章(单位公章),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不合格。 5、申请人应当提供全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陆份,包含完整申请文件内容的U盘一个,正本、副本、U盘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U盘封装在正本中,在包封上正确标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用印以及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包封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标识字样。 三、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资格预审公告中列明的时间、地点与要求由授权代表本人送至指点地点,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须与该文件同时送达,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予接收。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与有效,以便采购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随时取消其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本次资格预审规定使用语言为中文。 4、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自行承担。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予退还,但用于核对复印件所提交的原件除外。 四、合格申请人的确认办法与结果通知 1、本次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及集中评审,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前成立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资格预审和相关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2、本次资格预审的审查细则为: 序号 审查事项 审查标准 1 申请人名称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一致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与各自执照副本一致 2 申请文件数量、形式、标示内容 申请文件正副本与U盘的提交份数、包装方式、包装外部标示内容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 提交申请文件人员的身份 提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交人为授权代表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携带相应委托书原件与有效身份证原件 4 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 内容完整且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的要求相应签字、签章、盖章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且符合以上要求 6 公司章程 提交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均需加盖各自公章 7 税务登记证 提交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均需加盖各自公章 8 社会保险登记证 提交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均需加盖各自公章 9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内容完整且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要求相应签字、盖章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且符合以上要求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符合以上要求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容完整且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相应签字、签章、盖章 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符合以上要求 12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有效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且符合以上要求 13 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内容完整、提供了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的要求相应盖章,能够证明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申请人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00万元整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符合以上要求,并且联合体各方根据各自在联合体中的持股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后的净资产金额不得低于100,000万元整 14 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提供合法有效金融机构加盖公章出具的授信证明原件,且证明其向申请人提供的授信额度不得低于80,000万元整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合法有效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证明,且根据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中的持股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后的金额不得低于80,000万元整 15 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及原件》项下1-3项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且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应当提供第4项政府相关部门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以上文件的内容应当证明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 联合体中负责项目运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条件5。 16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内容完整且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联合体协议》的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相应签字、签章、盖章,如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则同时应附上符合本审查细则第9条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符合本审查细则第10条要求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7 是否存在禁止情形 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竞争性磋商的情形 3、上述审查细则中任何一项没有通过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不合格。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并未在实质上违背资格预审公告(含附件)的要求,且补正该等偏差不会对其它社会资本造成不公平结果的,经评审小组同意,该等偏差不对申请人资格产生否定影响。 5、通过上述细则审查的申请人将有权继续参与本项目后续竞争性磋商。 6、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结果出具资格预审结果报告,资格预审结果报告将列明通过资格预审的名单以及不合格名单,对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说明事由,资格预审结果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结果通知与确认: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克拉玛依市政府网予以公告,且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邮件等)向所有有效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在接受到该通知后,应在该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前,以传真或当面递交形式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如逾期未收到该项确认,则无论该申请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将被认为放弃本项目后续竞争性磋商资格。 注:本次资格预审所有事项的最终解释权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最终意见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如下格式填写与制备申请文件,页面篇幅不够时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 致:克拉玛依市建设局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与严格遵守贵方于 上发布的《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附件,我方(申请人名称)在此申请参加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根据贵方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现随本函附上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10)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11)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 (12)联合体协议; 我方同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以供核对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2015年度审计报告、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若由于工商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我方将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文件。 二、我方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涉诉、仲裁等其他可能对我方本项目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负面情形。我方近五年以来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近五年以来没有任何重大违法情形。 我方在此承诺,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我方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违背本申请书中任一条款,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资格预审资格。 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人可对我方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方已经做出必要的安排,以保证所有可提供证明材料的部门或人员向贵方提供贵方认为需要的信息。 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人可与我方下列人员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三、我方知晓本次资格预审将作为进一步参与本项目的必经程序,但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不意味着我方已经通过资格预审,我方知晓只有最终被确定为中选社会资本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贵方保留如下权利,且无须对下述行为负任何责任,且没有向我方解释原因的义务: 1、保留更改本项目规模和投资额的权利; 2、取消本项目的权利。 五、我方知晓并承诺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 1、提供全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规定处签字或签章及加盖申请人公章),副本陆份(可以是签字或签章及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U盘一个。正本、副本、U盘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U盘封装在正本中,在包封上正确标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用印以及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包封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标识字样。 2、我方应另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仍应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除专用术语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4、我方准备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发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 六、我方谨此声明,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都是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的。若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非联合体申请人应删除第七、八条) 七、做为本申请的附件,我们将附上联合体各成员所占股份比例的书面说明。 八、我们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任何此后形成的与项目有关的合同将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由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代表签署,联合体各成员均将确保严格履行己方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并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各方证件上盖章)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 (需在第一页与最后一页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并使用申请人公章加盖骑缝印;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需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需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需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按照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资格预审申请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需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和身份证) 代表我方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受指示和代表公司完成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其他必要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资格预审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代表均需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十、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需在第一页和最后一页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并在骑缝处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本部分无需放入U盘;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十一、金融机构授信证明 (需由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加盖公章出具;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十二、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 (提供以下1-3项的需在第一页和最后一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在骑缝处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的项目运营方负责提供且按前述要求相应盖章) 对“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的认定,指中标通知书标明日期、合同书签订日期、竣工验收日或其他有证明力的文件标明的日期等任一日期在该等期限范围内即可。 以下证明文件1-3项中可以任选两项,第4项必须提供: 1、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所有项目通知书复印件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2、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所有合同书(能够明示项目名称、投资人或承包商名称、投资或施工范围或内容等信息的页面)复印件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3、项目所在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认可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所在地当地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可以证明业绩文件的原件。
十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和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现就联合体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方,(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名称)施工建设单位/财务投资人/运营单位。 2、联合体各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其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附件、PPP项目合同(含各类附件)等相关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双方可根据可就具体的职责划分订立其他条款。) (1)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竞争性磋商、报价与合同谈判等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2)未来在项目公司融资全部或部分不能的情况下,由(某成员单位名称或共同)承担项目公司差额融资及提供其他增信措施,但本条项下约定不妨碍联合体对外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在未来联合体内部所占股权比例如下:牵头方 %,成员单位 %,合计占比100%。该等股权比例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变更。 5、若联合体各方因自身原因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联合体各方协商解决,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如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则同时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查验。)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协议的内容仅可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增加,但不得少于;联合体协议的格式可根据需要相应微调,但整体上仍应争取保持一致。 “......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东区、城南新区及农业综合开发区田园住宅区等区域的污水,一期已于2011年年底正式投产运营,处理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下简称“一级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