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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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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3-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2009/6/23 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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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6-23
截 止 日 期: 2009-06-29
津开招公字(2009-0280)

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电器设备采购承包单位,有关报名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二、工程名称: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电气设备采购招标。

三、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泰山路39号。

四、建筑面积:新增352.2平方米。

五、工程规模: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

六、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出资。

七、承包方式:电气设备总包(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运输、交付(包含现场指定地点卸货)、安装指导、配合调试与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和质量保修等)。

八、招标范围 :10kV、200kVA变压器1台,高压隔离开关1套,低压配电柜4面,动力配电柜9面,检修电源箱5面,小动力配电柜1面,照明配电箱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九、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必须是生产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装置等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相关型式试验及强制性认证证书,相关元器件具备3C认证;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具有天津市电力入网许可证; 投标人三年内应在天津市承担类似工程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总包业绩证明;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合同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合同履行纠纷;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等。

十、计划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天。

十一、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十二、报名日期:2009年6月23日至2009年6月29日(9:00―15:30)。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市汉沽区汉北路18号污水处理厂筹建组,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四、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C认证证书 副本、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五、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胡先生022-67161685,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22-25202213。

十六、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八、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十九、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二十、投诉接待负责:靳辉、李守明/王 鹏

二十一、投诉接待电话:022-25201319、25201317/ 25324568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公章)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6-23 下午 10:09:0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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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0/13 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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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 项目建设意义:根据规划,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总体规模为12500m3/d,其中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m3/d,收水范围涵盖汉沽现代产业区起步区和南扩区4.85平方公里内现有工业企业,设计出水水质为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一期工程于2007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发现,由于进水水质比较恶劣,油类严重超标,致使MBR单元无法正常运转,从而导致污水厂最终出水不能稳定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为完全发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效益,净化污水,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必须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

本次改造工程预计投资为1500万元,改造范围为现有一期工程的2000m3/d处理装置,增加气浮池、活性炭过滤间、紫外线消毒池等处理工艺,同时改造原有水解酸化池和生物反应池构筑物来加强污水处理的效果,保证出水满足一级B标准要求。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六号泵站提升后排入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

2.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符合性:对照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六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8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对照天津市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2005-2010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高新技术产业中(四)环保1.水资源保护中的(1)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技术。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产业政策。

3.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
建设地区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为PM10、SO2、NO2、CO的污染指数较小,在各监测站位, PM10 、NO2、SO2、CO四项常规污染物的日均浓度监测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由现状监测结果看,该污水处理厂厂界处恶臭污染物(H2S、NH3和臭气浓度等)现状监测数据均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值。
(2)噪声
项目选址四侧厂界处现状昼间噪声值在46.5~55.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5~53.1dB(A)之间,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 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影响范围在下风向150~200m之间,建设单位遵照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2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天津市蓝天工程》、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场地防治扬尘暂行管理办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及本评价提出措施建议,将扬尘污染降至最低。
4.2 施工噪声
本项目在夜间禁止施工的前提条件下施工噪声对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受影响较小,但建设单位要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将施工噪声降至最低。

5.运营期
5.1大气污染物
污水处理厂改造后运行期间在新增的气浮池将有恶臭污染物(H2S、NH3和臭气等)产生,本评价采用类比的方法估算项目恶臭气体的排放源强,经计算本项目H2S排放量0.0012kg/h和NH3排放量0.00014kg/h。
5.2水污染物
污水处理厂采用雨污分流制。按设计规模2000m3/d计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为:CODcr1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60mg/L,TP10mg/L,TN80mg/L,石油类100 mg/L;设计出水水质为:CODcr60mg/L,BOD520mg/L,SS20mg/L,NH3-N8(15)mg/L,TP1mg/L,TN20 mg/L,石油类3 mg/L。则污水处理厂尾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cr0.12t/d,BOD50.04t/d,SS0.04t/d,NH3-N0.016(0.03)t/d,TP0.002t/d,TN0.04t/d,石油类0.006t/d。
5.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进水离心泵,潜污泵及反冲洗离心泵等设备。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其噪声源强约为80dB(A)。
5.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气浮池浮渣72t/a(干渣),废活性炭45.8t/a。

6.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气浮池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返回污水处理厂进水泵房,进行处理。污水处理改造工艺采用“预处理+气浮+缺氧+CBR+活性污泥+活性炭过滤间+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3)噪声:在设计中尽量考虑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降噪、减振、隔音等措施。
(4)固体废物:气浮池浮渣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属HW49类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将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活性炭过滤间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活性炭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不外排。
(5)事故风险:本项目选用性能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机,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加强生产中的监测;加强与汉沽现代产业区内重点污染源的联系,及时获知其可能的超标排放和事故排放的信息;建立应急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处理和日常预防措施的执行监督。在本项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后,其进行水质略有增加,但不会对处理运行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并且本工程已设有2000m3事故池一座,可储存事故废水一天,可避免事故废水直接排放。
(6)排污口规范化:本着“以新带老”的原则,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需要在尾水出厂前设置流量计测量流量,同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根据国家和天津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厂内排水口应安装水量、CODcr和NH3-N在线监测设备。

7.环境影响分析
7.1大气环境影响
⑴本项目NH3和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要求。
⑵本项目改造后全厂四侧厂界处NH3和H2S浓度均低于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对于污水处理厂厂界恶臭因子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此外结合本项目厂址处周边情况,预计厂界臭气浓度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20(无量纲)的要求。
⑶本项目改造后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处的NH3和H2S的浓度均小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⑷本项目对恶臭气体进行治理,并设置了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厂区四周加强植树绿化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20(无量纲)要求,做到厂界达标。建议在绿化时注重乔灌木结合方式,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的影响。
7.2水环境影响预测
(1)本项目采用“预处理+气浮+缺氧+CBR+活性污泥+活性炭过滤间+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根据相关类比资料, 对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分别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经过处理后,以上指标外排浓度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排水水质均满足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并且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100000m3/d,本项目排水为2000m3/d,故不会对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3)以污水处理厂预测的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计算总量,可以看出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以明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临近水域的水质,同时对于天津开发区水污染物总量的削减起到积极作用。
7.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再与厂界噪声现状值叠加后(现有工程噪声值),全厂四侧厂界噪声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可以厂界噪声达标。
7.4固体废物:气浮池浮渣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属HW49类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将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活性炭过滤间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活性炭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不外排。

8.事故风险:污水处理工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包括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此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并预防和及时处理风险事故,减少可能的造成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9.清洁生产: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的改造,从自身的建设性质就体现了清洁生产理念。本项目资源消耗较低,污染物经过削减后外排,所采用工艺比较先进,因此汉沽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污水处理厂建设通过改善水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水平,避免和减轻污水排放对工农业生产的影响,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将是巨大的。本工程作为污水治理设施的改造,投入运行后将会大大降低汉沽现代产业区排水系统对水环境的污染程度,按照设计指标,减少污染物CODCr686.2t/a、NH3-N 37.96t/a,石油类70.81t/a。
本项目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的18.8%。

11.总量控制: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 43.8t/a 、NH3-N5.84t/a、石油类2.19t/a、固体废物0t/a。
本项目建成后由于污水处理规模及出水水质于改造前相同,故本项目改造后其废水中COD、氨氮的总量保持不变。本项目新增的气浮池浮渣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由原供货厂家回收,上述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12.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建设单位设有环保部门,并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与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应主动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监测工作,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本项目选址已经获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计划局的同意,工程建设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在政府部门加强本项目收水范围内各排污点源的管理,本项目进水达到设计进水水质的前提下,在对处理改造工艺进行进一步的技术论证,确保各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效果,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4.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途径: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www.tjeiac.com 或联系建设方、评价单位。

15.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联系人:刘玉强
联系电话:67160395

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赵 勇
电 话:23051553
邮 箱:zhaoyong6108@126.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6月23日起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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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9/19 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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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09-18
截止日期: 2014-10-10
招标编号: TEDAGP-2014-186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的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EDAGP-2014-186

二、项目内容:膜组件、MBR膜架、膜池防腐。 预算249.000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招标文件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所投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开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及服务的授权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9日,每日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tedagp.cn)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方可下载文件。具体操作可浏览《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知识园地中相关视频。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8:30-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静蔡朋
2、电 话:022-25295869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2、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玉强022-67161827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29586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7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edagp@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账号:120066005018010007320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它事项: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14年09月29日下午14:00,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会议室。

十一、投诉接待:
单 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7楼
联系人:吕英
电 话:022-25201212
单 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
地 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1403
联系人:王树旺
电 话:022-25202129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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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
项目名称: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5
A、说明 15
1.适用范围 15
2.定义 15
3.解释权 15
4.合格的投标人 15
5.投标费用 15
B、招标文件说明 15
6.招标文件的构成 15
7.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8.招标文件的修改 16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7
9.要求 17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7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12.投标文件的格式 18
13.投标报价 18
14.投标货币 18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8
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9
17.投标有效期 19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
E、 开标和评标 21
21.开标 21
22.评标委员会 22
23.评标纪律 22
24.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22
25.评标原则和方法 24
26. 保密及其他事项 25
F、 授予合同 28
27. 合同授予标准 28
28. 资格最终审查 28
29.中标通知 28
30. 签订合同 28
31.中标服务费 29
32.合同公证费 30
33.合同转让 30
34.纠纷解决 30
35.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 30
36.纪律和监督 30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 32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六部分  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4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合同签订人)与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下递交投标文件、网下开标形式。
1.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
2.项目名称: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结算货币:人民币结算;
6.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7条;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9日。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下载招标文件网址:登录《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tedagp.cn)后台-相关项目的“文件相关信息”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
汇款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  帐号:120066005018010007320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TEDAGP-2014-186)。
注册登记、符合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网上报名成功且交费的投标单位,方可下载相关文件。
8.本项目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下递交投标文件、网下开标形式,请未办理注册手续的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tedagp.cn)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已办理注册手续的投标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后可直接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9.采购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联系人:刘玉强
联系电话:022- 67161827
10.投标预备会:
时间:2014年9月29日14点00分。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1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标书恕不接受。
12.投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13.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
14.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15.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联 系 人:蔡朋
联系电话:022-25295869
传  真:022-25295859
网  址:http://www.tedagp.cn  http://www.tedapm.com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网上报名、网下递交投标文件、网下开标)。
2.本次招标为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共1包,须整包投标,整包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有所投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开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及服务的授权函原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内容:
4.1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预算
1 MBR膜组件及膜架、膜池防腐 套 1 本次设备供货,需满足膜更换后产水量达到2000吨/天,产水水质达到:浊度<0.5Ntu、SS<5的要求。
本次设备的供货内容包括MBR工艺膜系统全部设备、材料、软件、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包括本次招标设备运行的可行性运行方案优化,图纸深化设计,确保设备顺利投入使用并稳定运行,直至通过工程最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MBR膜组件及膜架更换、膜池防腐、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培训、可行性运行方案优化、管道改造工程等所有内容)。 249.0000万元

4.2.技术要求:
一、概述:
1.适用范围
  本部分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对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2.需求概况
  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有2000吨/天MBR系统,因膜组件已到达使用年限,故组织招标进行膜组件及配套膜架的更换。另由于系统膜池老化,需在膜组件更换造成的系统停产、膜池清空的过程中,进行膜池防腐工作。投标方除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外,还需进行投标设备更换后的运行参数设计、清洗方案设计、可行性运行方案探讨以及任何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内容包括MBR工艺膜系统全部设备、材料、软件、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包括本次招标设备运行的可行性运行方案优化,图纸深化设计,确保设备顺利投入使用并稳定运行,直至通过工程最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MBR膜组件及膜架更换、膜池防腐、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培训、可行性运行方案优化、管道改造工程等所有内容)。
  投标方需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对工程施工现场运行条件、需求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在踏勘过程中,采购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方现有的能使投标方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投标方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方应在踏勘过程中认真与现场人员沟通,结合原系统的一切施工图纸以及技术说明、合同条款、现场条件、运行情况、本招标文件,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踏勘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方进行现场踏勘前需提前两个工作日与采购方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所有现场资料和数据原件不可带离现场,以便其他投标方进行踏勘使用。
3. 业务需求
  考虑膜组件更换与原系统适配性、膜组件更换后的运行稳定性、运行参数的合理性、供货商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以及服务能力的可靠性等方面原则,要求如下:
(1)、投标同种设备拥有5个以上投运2年以上的商用业绩。
(2)、要求投标单位具有MBR系统运行参数设计经验。
(3)、本系统要求投标设备更换后运行参数的设计是在模拟运行实验的基础上得出。
(4)、对于本系统进水水质及原使用膜组件污染物进行成分测定、分析后,设计系统运行参数及清洗方案;
(5)、投标方需针对投标设备产品特性提供详细的清洗方案,清洗方案需有效、可行、节能、低耗。
(6)、投标设备需满足产水量2000吨/天的要求,若因膜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产水量的下降,投标方需在承诺时间内派驻专业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协助恢复系统产水量。
(7)、投标设备提供质量保证时间不低于5年。
4.膜池规格尺寸(mm)
系统共有膜池2个,可以实现分组产水与清洗。
长×宽×高=5100×3100×3900
溢流池1个
长×宽×高=6500×600×3900
5.投标文件中需对以下各分项进行明确答复
(1)、投标方需详细阐述所投标设备更换后的各项运行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膜产水运行周期、制水工艺程序、设计产水通量、产水压力范围、膜更换后运行曝气量及曝气方式、膜系统改造范围及详细方式、膜清洗方式及清洗加药种类和加药量等一切与系统运行相关的参数;
(2)、投标设备用量是否可以在产水水质达标的基础上满足产水量2000吨/天的需求。若可以满足,详细阐述投标设备用量设计依据。
(3)、阐述投标设备中膜组件的详细性能,包括但不限于单支膜组件平米数、膜丝内外径尺寸、pH耐受范围、运行通量范围、承受压力范围、断丝率、拉伸强度及膜孔径大小等数据。
二、配置要求
※2.1 膜组件
膜类型:中空纤维式
膜材质:聚偏氟乙烯(PVDF)
使用温度:10℃-40℃
通量衰减率:年衰减率低于5%
断丝率:年断丝率低于0.5%
连续运行pH范围:2-10
产水浊度:<0.5
操作压力:-0.05MPa~0.05MPa
※2.2 膜架
数量:按照投标人设计与膜组件配套
材质:不锈钢+UPVC
接口:产水口/进气口
※2.3 膜池防腐
采用三油两布防腐工艺。
三油两布防腐工艺介绍:刷环氧树脂一遍,晾干后铺玻璃丝布,再刷一遍环氧树脂,再铺一层玻璃丝布后再刷一遍环氧树脂。防腐层厚度在3-4mm,平整度较好,耐酸碱。
三、技术要求
3.1 本次投标中采用如下设计及制造标准:
中空纤维微孔滤膜测试方法HYT051-1999;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通用电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
电气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l31-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实验准GB50150-2006;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与采购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招标文件另行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方对本文件的每一条款必须逐条作出明确的答复,并写出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否则视该条回答无效。
3.3 膜池布置要求
  投标方应在进行现场踏勘后,结合现场情况依照投标设备规格,设计膜池平面布置方式,并制作膜池平面布置图及剖面图。要求在进行膜池平面布置设计时,达到如下要求:
  (1)在原有系统基础上,不改动膜池原有主管路,只可以进行膜架与主管路之间连接管路的更改。
  (2)在膜架与池壁、膜架与膜架之间,除固定端外,应预留300mm以上的检修通道。
  (3)膜架顶端必须低于2800mm(溢流口)
  (4)两个膜池中,膜架的排布应相互对称以保证系统均匀布水,膜架总数应为双数。
  (5)在膜池平面布置图中应以不同颜色标明产水管路、曝气管路。并注明膜架与  旧有管路的连接点、连接方式及接口尺寸。
3.4 膜组件性能要求
  (1)为保证系统稳定运行,降低系统运行负荷,选用膜组件数量不宜过少,用膜数量(㎡):≥5000㎡
  (2)旧有膜组件孔径为0.03μm,小孔径导致膜组件经常性污堵,故本次选用膜组件膜孔径应≤0.1μm
  (3) 膜系统反洗过程中,反洗水源为膜产水。为减少系统自耗水量,反洗水流量不应大于1.5倍产水水量。
  (4)膜丝应有足够韧性,断裂伸长率>150%。
※3.5 膜池防腐
  本项目中,在膜组件更换间隙,投标方应进行膜池防腐工作,防腐工艺采用三油两布工艺,即:刷环氧树脂一遍,晾干后铺玻璃丝布,再刷一遍环氧树脂,再铺一层玻璃丝布后再刷一遍环氧树脂。防腐层厚度在3-4mm,平整度较好,耐酸碱。
3.6 膜系统运行成本计算
  投标方应针对膜系统运行成本,结合投标设备的产品特性进行详细计算。计算结果需要具有可复制性,即运行过程中,可以该计算结果作为依据,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便于进行运行成本控制。
  运行成本计算过程中,不包括膜清洗时产生的费用,只将系统在正常自动运行周期内产生的费用纳入计算范围,最终以吨水运行成本的方式体现。其中,电耗成本记为A,药耗成本记为B,运行成本Q=A+B,单位为:元/吨水。
  电费:XXX元/千瓦时;次氯酸钠价格:XX元/吨;柠檬酸价格:XX元/吨;氢氧化钠价格:XX元/吨
  投标方需将计算结果与计算过程详细记录在投标文件中。
3.7 膜系统清洗成本计算
  投标人应根据前期现场踏勘结果,针对本次采购方的实际情况,结合现场条件和自身产品特性,提供可实现的有效清洗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清洗方案应可以保证较长的系统满负荷运行时间。投标方应在详细计算单次膜清洗过程中的系统停运时间,系统停运时间以系统产水量无法满足系统设计产水量开始计算,以产水量恢复至系统设计产水量停止,系统设计产水量为2000吨/天即83.33吨/小时。
  (2)清洗方案应尽量节约清洗成本,清洗成本主要分为如下三部分:
   a)单次清洗耗电量,单位:千瓦时
   b)单次清洗加药量,单位:吨
   c)单次清洗自耗水量,单位:吨
  投标方应将清洗成本计算过程与结果清晰表述,该清洗成本计算结果应可作为日常运行成本控制依据,与实际运行数值相符。
3.8 模拟运行实验
  鉴于本次招标是以新膜组件更换旧有膜组件,新膜组件需要进行模拟运行实验后,方可确认在现场水质条件基础上,投标设备运行设计参数的合理性及产品性能。因此投标方应在招标开始前,进行针对现场水质条件的模拟运行实验,以便于采购方了解投标设备的性能,便于对膜更换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预判。模拟运行实验分为如下两种模式,投标方结合自身情况任选一种模式执行:
  (1)现场模拟运行实验:
  现场模拟运行实验,是指在项目现场,于采购方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使用投标设备进行至少7天的模拟运行,详细记录运行数据与运行情况,实验后总结出含有运行通量探索、运行中跨膜压差范围及变化趋势、膜组件积泥情况的完整实验报告。为确保实验报告结论真实性,实验报告中需附有现场实验设备照片,并由项目现场主管人员在实验报告上逐页签字确认并评定实验得分。实验得分评定应综合实验天数(最少7天)、实验结果真实性及合理性、实验结果对日后膜组件更换后模拟运行指导意义等有关于实验有效性的结论综合评定,评定后将得分附于实验报告最后一页。无现场主管人员签字、无现场实验照片、实验报告结果不全、实验报告中无现场主管人员评分者,视为无实验报告。
  (2)非现场模拟运行实验
  非现场模拟运行实验,是指将现场水样带出项目现场,使用投标设备在投标方选取的实验地点进行模拟运行实验,实验过程无现场工作人员监督。实验后总结出含有运行通量探索、跨膜压差范围及变化趋势、膜组件积泥情况的完整实验报告。实验报告中需附有实验设备照片,并由投标方加盖公章承诺实验报告的真实性。
  投标方现场实验应在开标前结束,实验联络与配合工作由采购方指定项目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投标方应在开始实验3天前向采购方联络人提出实验申请,采购方批准后方可入场进行实验。
3.9 污染物分析测试
  由于采购方旧有膜组件污堵情况严重,投标方需针对旧有膜组件污染物及污染情况进行分析测试,以便对于日后膜系统运行和清洗提供指导意见,减缓膜污染趋势。
分析测试需包括如下两点:
  (1)膜丝污染情况电镜分析
  (2)膜丝污染物能谱分析
  投标方应将以上两种测试分析结果总结为分析测试结果报告,并加盖公章承诺分析测试结果的真实性。投标方可在开标前向采购方联络人提出测试申请,由采购方指定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旧有膜组件膜丝。

5、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有※条款为必须满足项,有一项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6、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如为代理机构授权,投标单位还须同时提供代理机构与生产厂家之间的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不能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合格的视为废标。
7.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供货安装方案、实施方案及报价。投标人提供的详细供货安装方案、实施方案、投标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8.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含材料费、管理费、更换费、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售后维护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中标单位中标后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9.投标人提供货物应为全新且品质优良的合格产品,所报价格为货物的单价和货物总价,投标总价为货物单价乘以数量的总和。
10.投标人应提供全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报价明细说明、交工交货期、验收及所提供产品的验货方式、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维修服务和相应产品的售后技术支持等。
1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项目要求及招标答疑情况准确提供货物及报价,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
12.如果全部硬件设备有多家代理商参加且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且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提供销售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证明文件。
14.交工交货期要求:2014年10月31日之前供货完毕,2014年12月前项目实施完毕。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16.质保期:五年(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17.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50个工作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2)投标人可以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可以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4)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到帐。
(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6)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  帐号:120066005018010007320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汇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TEDAGP-2014-186)及包号(如分包时)。
19.合同履约保证金
19.1本项目应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为贰万伍仟元。
19.2保证金的其他规定详见第六部分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20.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生效、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提供合同金额90%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0%的款项,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余款。
21.开标及评标
21.1开标仪式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公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2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以及业务人员须到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进行解答。
21.3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之原件,以备查验。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21.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5条。)
21.5本项目将按照津财采【2011】1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不诚信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减分。一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5%的减分,二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7%的减分,三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10%的减分。
本项目在商务标评审时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进口产品除外)的生产厂家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2.开标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内容。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合同签订人)”。“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符合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资质要求规定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3.2本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的规定。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投标。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B、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内容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按规定时间及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7.2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排斥投标人或有倾向等情况及任何一方疑问,请于2014年9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将视为对招标文件公平、公正的响应。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2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上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网上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4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通知、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等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及《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及《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若有补充文件等,请投标人将 “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发回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022-25295859。投标人如不能及时下载新信息而耽误投标或及时更改其投标资料,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的全部内容。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除实质性响应外,其他未针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要求具体明示或阐明意见且未被评定为无效标或废标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应按照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9.3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投标文件(如分包的情况下)。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10.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
技术标内容:
●投标人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业绩、涉及投标人的诉讼情况等内容)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进度安排表
●项目实施方案
●简要说明一览表
●技术性能应答表
●规格与技术参数偏离说明一览表
●公司财务情况包括近2年(2012年和2013年)审计报告
●服务承诺
●类似项目业绩
●与评分表相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产地、品牌等有关的产品技术资料、规格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特殊产品应具有的证明文件等)
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技术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商务标内容: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报价清单表
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商务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目录”。未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标书,按废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清单表及简要说明一览表。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对所投标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投标总价。
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清单表格式填写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13.3报价清单表填写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运输、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3)有无其他的费用。
13.4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采购人评标,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清单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等有效证照文件。
(2)资质证书
(3)产品授权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
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逐条进行比照,指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提供投标报价表中的技术性能应答表;
(4)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说明,须标明正负偏离的情况。
16.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等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并填写投标推荐的选择清单,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规定,其性价比应使采购人满意。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50个工作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8.2投标人需准备伍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和电子版一份,并各自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需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
18.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退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建议投标文件的制作选择双面打印。
18.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18.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6每个投标人只能按投标包号提交一套投标文件(每包提供一套),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单独编写。
19.2技术标密封: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技术标一份,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与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技术标”,份数见18.2条规定。
19.3商务标密封: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商务标一份,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与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份数见18.2条规定。
19.4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须加盖密封专用章或公章。
19.5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按不中标性质退还给供应商。
19.6投标文件按投标规定时间递交至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单位和地址。
19.7投标人应按所投每包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如分包的情况下)。
19.8投标文件密封示意图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出现因招标文件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标书收受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0.3迟交的投标文件,即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
20.4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19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 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在有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的情况下,招标人在招标通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1.3开标时,邀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对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对密封合格的各投标文件继续进行有效性的查验,确认无误后对有效投标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提供合法、有效的项目法人(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相关证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密封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者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印章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
(5)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技术标函中包括与商务报价有关的内容;
(8)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
21.5采购人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2.评标委员会
22.1采购人将根据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参加质疑。
22.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所有评委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3.评标纪律
23.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建议等,采购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4.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24.1由采购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对其投标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其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差异部分而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4.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技术服务费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 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投标人的供货能力;
(2) 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
(3) 配套货物的齐全性;
(4)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配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售后服务条款,更换主要部件、配件时给予的优惠条件;
(5) 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6) 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7) 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24.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 开标后,采购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管理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 采购人将确定每份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如有偏离,要有单独章节加以论述。
(4) 采购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不依据其他外部证据。
(5) 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 采购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7) 在技术参数比较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A、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B、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C、投标人单纯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的一部分,而不根据本单位投标产品的实际情况详细填写本单位拟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的;
D、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8)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24.4投标文件的澄清
(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网上质疑,并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或澄清。
(2) 重要的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评标原则和方法
25.1评标原则
(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 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文件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5) 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的,如出现招标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或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有权要求废标,或经采购人申请,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改为其它方式(如竞争性谈判方式等)。
(7) 评标结果的解释权归属评标委员会。
25.2评标方法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后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重等。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评标工作分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两阶段进行;通过技术标评定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报价评审。
(3)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
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重大偏差是指:
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投标时不一致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技术规范、检验报告、供货、运输、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措施、经营信誉、办事效率等进行评估因素进行评审和评分,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投标被拒绝。技术标评分小于42分的投标为不合格。评分标准详见评分表。
评 分 表
序号 评分项 评分规则 分值
1 投标人资信情况(2分) 投标人有连续3年以上AAA资信证明文件得2分,没有不得分(以银行或央行认定资格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证书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未提供原件的或不符合上述资信要求的不得分。) 2
2 企业研发实力(4分) 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在过去5年内曾获得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生产厂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4
3 类似项目业绩(5分) 要求投标人提供从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已完成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5
4 体系认证(2分) 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生产厂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2
5 技术方案与关键指标(50分) 膜池平面布置要求(5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3.3项,对投标文件中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评定。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5
6 膜组件性能要求(8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3.4项,对投标设备性能进行评定。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8
7 膜系统运行成本(5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3.6项,根据投标方提交的膜系统运行成本计算结果进行排名,运行成本最低的为第一名,最高的为最后一名。最终排名第一位得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其余得1分。 5
8 膜系统清洗成本 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3.7项,根据投标方提交的膜系统清洗成本计算结果进行排名,三项中皆为运行成本最低的为第一名,最高的为最后一名。三项有一项排名第一得2分,两项排名第一得4分,三项排名第一得6分。最高得6分。 6
9 模拟运行实验 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3.8项,投标方若按(1)项执行,根据投标方提交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现场模拟运行实验报告,若实验最终得分高于95分得20分,90分-95分得15分, 80-89分得10分,60-79分得5分,低于60分得1分。最高得20分。 20
10 污染物分析测试 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3.9项,对旧有膜组件进行分析测试。满足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 6
12 实施人员配备(2分) 现场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要求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件复印件及工作简历),满足得2分,不满足0分。 2
13 售后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5分) 售后服务方案(2分) 根据本项目服务计划的合理性、高效性;系统测试、验收方案是否科学、完整和合理;五年质保服务期限要求、售后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是否完整、现场服务措施是否合理;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计划、组织等安排是否合理、清晰、可行进行综合评定;(0-2分) 2
14 人员配备(1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要求,需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资格证书,有得1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15 售后服务及时性 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接到申诉后抵达现场的时间。24小时之内得2分,24到72小时之内得1分,其余得0分。 2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评审价=投标报价*(1-X)
小型和微型企业:X=6%;非小型和微型企业:X=0;
报价完整且最低的评审价为30分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30*L/B
A:得分;B:有效评审价;L:有效最低评审价。 30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标合格的投标按签到顺序开启商务标,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商务标评审包括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审核、报价组成部分审核、报价合理性审查、对需要质疑的商务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对于过分低于市场平均价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提供企业成本价分析,经评标委员判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时该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详见评分表
(5)综合得分为每位评委为其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出名次,选定排名第一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能力的投标人最终确定为中标人并写出评标报告。得分相同时选择技术标得分最高者。
(6)当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预算时,评标委员会可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并写出评标报告。
(7)综合评分得分小于60分的投标或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收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且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不进行综合打分,直接写出评标报告。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遵循市场竞争原则,充分考虑竞争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
26.保密及其他事项
26.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6.2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人予以认真答复或承诺。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需补充或承诺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认。回答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在投、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6.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及工作人员之外。
26.5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6.6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的,如出现招标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F、 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27.2合同将授予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并具有合同履约实施能力的投标人。
28.资格最终审查
28.1采购人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对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承诺服务的履约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28.2如果审查通过,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拒绝其中标。采购人将依次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作同样的审查。
29.中标通知
29.1评标结束后9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9个工作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9.2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落标的投标人发出口头通知,并退还其投标履约保证金。
29.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0.2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开标结果签订。
30.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资料及中标人的承诺书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0.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生效;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
31.中标服务费
31.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当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总价与中标价出现差异时,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以下附表1。
(3)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4)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5) 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附表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服务 货物招标
100以下 1.0% 1.5% 1.5%
100~500 0.7% 0.8% 1.1%
500~1000 0.55% 0.45% 0.8%
1000~5000 0.35% 0.25% 0.5%
5000~10000 0.2% 0.1% 0.25%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此费率为差额累进费率。本项目为货物类。
32.合同公证
32.1中标人合同签订后须送到天津泰达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
33.合同转让
33.1中标人不得转让合同。
34.纠纷解决
34.1如合同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合同签订地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35.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
35.1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招标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5.2询问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35.3质疑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检查,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4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6.纪律和监督
36.1对采购人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6.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6.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6.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6.5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第四部分  拟用合同条款
项目名称: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
项目编号:2014176
供 需 合 同
需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的招标文件要求及2014年10月10日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供需合同:
1.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技术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期




合计 (大写): ¥
注:1.合同中的货物价中包括制作、运输、调试的全部工、料、机、管理、其他等为其服务的所有一切费用,是最终结算价,以验收合格、能交付使用为准。此合同价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货物单价固定不变。
2.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开标结果签订。
3.供方送交的全部产品,在交付需方且需方在货物清单上确认签字前,如果出现的该批产品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在交付需方且需方在货物清单上确认签字后,出现毁损、丢失风险,应由需方自行承担。
4.产地必须列明。
2.货物质量、技术要求及服务保障
2.1质量、技术要求
(1) 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2)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备品备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企业出厂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2调试及培训: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调试合格并能正常运行。有必要时进行相应的培训。
2.3保修、维修(维护):
(1) 保修:供方所提供货物的维修保质期为五年(从货物全部安装完毕之日起算)。
(2) 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正常的维修保质期,保质期内非因使用者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方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事故,供方除负责修复本合同货物外,还应承担直接受损的其他财产的修复责任,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4) 若货物在质保期内需要更换、重新设计、修改或更新,从双方确认的修复完成日开始,质保期按第(2)条重新计算。
(5)质量保证期后,对货物中因制造粗糙、设计缺陷和原材料缺陷但在上述质保期届满之前的合理监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缺陷,供方应负责修复。
2.4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2.5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2.6需方验收供方交付货物所填写的“送货单”交存档备查。该送货单仅作为收到该货物的凭证,有关质量问题,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质量异议期限为准。
3.交货日期及地点
3.1交工交货日期:2014年10月31日之前供货完毕,2014年12月前项目实施完毕。
3.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4.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合同签订并生效、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提供合同金额90%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0%的款项,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余款。
5.验收
5.1在供方按约定将货物交付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不包括隐形瑕疵),同时在“送货单”上签字。如果有异议,需方应在此期间向供方发出通知,告之其对交付的货物存在异议(此产品如果存在隐形瑕疵,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就隐形瑕疵提出异议)。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的异议通知后三日内与需方共同对存在异议的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异议部分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2供方凭据“验收报告”申请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6.违约责任
6.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货物验收的,须向供方偿付该项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工程款、货款的,供方供货期可与需方协商后适当顺延。
6.2供方所交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调试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该项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如发生本款上述情形的,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调换同等货物或退货,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供方拒绝调换或退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退还需方的预付款后,需方退还货物,供方除支付本条所述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6.3供方货物逾期或不能交付使用(逾期达30天即视为不能交付)的,供方向需方每逾期一日支付该项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果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除支付违约金以外,供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解决
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7.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且供、需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8.未尽事宜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8.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8.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合同签订地点
9.1合同签订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10.其他
10.1本合同签字、盖章,供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生效。本合同壹式捌份,需方执肆份、供方执壹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天津市泰达公证处及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 供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采购人为(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函,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
技术标内容:
●投标人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业绩、涉及投标人的诉讼情况等内容)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进度安排表
●项目实施方案
●简要说明一览表
●技术性能应答表
●规格与技术参数偏离说明一览表
●公司财务情况包括近2年(2012年和2013年)审计报告
●服务承诺
●类似项目业绩
●与评分表相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产地、品牌等有关的产品技术资料、规格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特殊产品应具有的证明文件等)
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技术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商务标内容: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报价清单表
电子版要求:
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商务标电子版文件一份,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开 标 一 览 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交工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投标价(元)
1
合计 ¥
1.报价清单表中投标内容的投标总价为¥              。
  人民币(大写)                 元(文字表述)。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履约保证金将被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 价 清 单 表
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                  价格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交货期 售后服务






合计
此表格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扩展或设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职务:                 日期:
简要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产地 性能特点 备注






此表格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扩展或设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职务:                 日期:
技 术 性 能 应 答 表
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

序号 项目要求 投标人应答 备注
货物名称及技术指标 货物名称及技术指标 品牌型号 产地厂家






说明:投标人应答内容应明确阐述所投产品相对应的技术指标、品牌型号、产地厂家等,若投标人不明确阐述而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的一部分的,或者不明确阐述而只回答是否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表格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扩展或设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职务:                 日期:
规格与技术参数偏离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备注






此表格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扩展或设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职务:                 日期:
售后服务计划
说明:售后服务计划投标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公司情况一览表
经营时间 资格等级 注册资本 人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职务:                 日期:
经营业绩一览表
年份 已完成项目 正在实施项目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日期 甲方名称
2011



2012



2013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职务:                 日期:
授 权 委 托 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理人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其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年龄:
代理人性别:
代理人职务:
  代理人签字样本: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第六部分  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1.2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投标人可以通过现金、支票、银行汇款等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16条。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1.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予以拒绝。
1.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1.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1.7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拒收《中标通知书》或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签约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视为不具备签订合同条件)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弄虚作假的;
(4)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
2.1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合同履约过程中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2.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正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将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其他中标人;
2.3本项目应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2)汇票;(3)现金;(4)银行保函。
2.3.1无预付款,本项目应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为贰万伍仟元;
2.4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2.5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6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第三部分第3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撤销该单位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2.7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经甲方确认后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2.8开具合同履约担保函的担保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担保资格的银行或信誉好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2)开具与预付款等额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
(3)担保人的注册资金必须高于担保总额
(4)投标保证金保函不能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
2.9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的一般格式:(附后)
2.10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1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1)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预付款银行保函

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合同签订人以下简称“采购人”)

被担保人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总额为(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将正确和忠实的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采购人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采购人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投标人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
本保函从投标人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有效。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签章):       
      担保人的经营地址:                       
      担保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履 约 保 证 金 保 函
(中标后开具)
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合同签订人以下简称“采购人”)
被担保人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编号:TEDAGP-2014-186)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在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依据其中标内容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我担保人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此保函并承诺,作为担保人并以投标人的名义向采购人出具总额为                   (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的保函。
我担保人或其后继者和其受让人在收到采购人第一次书面宣布投标人违反了合同规定后,就不争辩地、无条件地、无追索地向采购人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而采购人无需证明或说明要求的原因、理由。
本保函从合同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合同履约并经验收合格日止。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签章):       
      担保人的经营地址:                       
      担保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验 收 报 告
招标编号 TEDAGP-2014-186
项目名称 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交工交货日期  
验收日期  
中标单位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理由 中标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采购人验收意见(是否已按期交工交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采购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是否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或其他说明  
备注:此表一式五份,采购人两份,采购代理单位两份,中标单位一份,此格式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展调整。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4/10/9 12:20:00)
4


姓名: admin
发贴数:56600
回复数: 94762
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EDAGP-2014-186)更正公告第1号招标公告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TEDAGP-2014-186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招标文件第10页3.5项膜池防腐要求变更为:
本项目中,投标方应进行膜池防腐工作,防腐工艺自行确定,防腐层厚度不小于4mm,平整度好,耐酸碱。
2 .招标文件第10页3.6膜系统运行成本计算公式及费用澄清,投标单位依据此公式及费用计算运行成本。
运行成本Q=A+B,单位为:元/吨水。
电耗成本A(元/吨水)=运行电耗(KW·H/吨水)×电价(元/KW·H)
药耗成本B(元/吨水)=运行药耗(吨/吨水)×药价(元/吨)
运行成本(元/吨水)=电耗成本(元/吨水)+药耗成本(元/吨水)
电费:1元/千瓦时;次氯酸钠价格:2000元/吨;柠檬酸价格:7500元/吨;氢氧化钠价格:4000元/吨;盐酸价格:4000元/吨。
3 .招标文件第26页评分表第9项中,模拟运行试验评分方法增加如下内容:
若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8项(2)项执行,完全满足(2)项中对于实验报告的各项要求,得5分,不完全满足得1分。

三、更正日期:2014年9月30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静、蔡朋
(二)联系电话:022-2529586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
(三)采购人联系人:刘玉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6716182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5295869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 编:300457
电 邮:tedagp@126.com
户 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
帐 号:120066005018010007320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联系电话:022-2529582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投诉接待:
单位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7楼
联系人:吕英
电 话:022-25201212
单 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
地 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1403
联系人:王树旺
电 话:022-25202129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9月30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汉沽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MBR膜更换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529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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