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工业园区尖山组团西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工业园区尖山组团西部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巫溪发改发【2010】185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巫溪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巫溪县尖山镇; 2.2 工程规模:建成规模为1000m³/d,占地5345㎡;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上所示土建工程包括的管理房、组合池、出水池、格栅渠、污泥干化池、挡墙、道路、排水沟、围墙、场地绿化;安装工程包括的工艺、管网、自动化、电气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实施过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及下载文件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2010年12月30日。 4.2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http://www.cqjsxx.com)(交通、水利公告版块)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全部资料,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巫溪县尖山镇 联系人:李俊 电 话:1350944896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220号水晶石国际公寓15楼13号 联系人:廖丹、李思晴 电 话:023-582335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