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金鸡镇污水处理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11年4月20日受理了忠县蓝天环境工程公司提交的忠县金鸡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忠县金鸡镇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址:忠县金鸡镇文桂居委一组 建设单位:忠县蓝天环境工程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忠庆环境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忠县金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截污干管两部分。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按照近期(2012年)规模600m3/d设计,远期(2020年)1000m3/d设计,处理工艺采用人工湿地组合工艺;截污干管按照远期(2020年)规模1000m3/d设计,总长2.2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金鸡镇截污主干管和相应的检查井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483m2,总投资307.18万元。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工业废水排入市政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气:《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施工期加强管理,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做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供周边农户施肥用,管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市政排污系统收集排放。 服务期产生冲洗废水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均经管道送至细格栅渠,与市政管网送入的污水混合进入调节池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一级B标准后排入金鸡河。 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燃油排出的CO、NOx,水泥、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和装卸时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期间加强土石方作业管理,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服务期废气主要为氨、硫化氢为主的臭气,根据预测,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边界外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农户分布,不涉及搬迁安置,评价要求在距离污水处理构筑物边界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建筑物。 噪声:施工期应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减小施工对敏感点的影响。 服务期噪声设备主要为水泵、风机,其等效连续A声级约82~87dB(A)。水泵设备均置于水下,风机置于机房内,修建立体绿化隔离带及修筑高1.8m的实体围墙等,噪声源强可减小20-25 dB(A)。 固废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挖填方基本能平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服务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生活垃圾和污泥。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处理至含水率不大于60%,送马灌垃圾填埋场处置。 评价结论: 忠县金鸡镇污水处理工程位于金鸡镇文桂居委一组,主要处理对象为金鸡城镇生活污水。项目拟选场址为一般农田,临近金鸡河,周边仅有零星农户分布,场址外环境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制约作用小,符合金鸡镇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建设实现了对金鸡镇生活污水的彻底治理和达标排放,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属于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对于改善金鸡河水质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运行后,应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恶臭构筑物产生单元边界外划分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涉及搬迁,禁止新建对恶臭敏感的住户等建构筑物。通过加强生产废水治理和环境运营管理,确保污废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回用,污泥经脱水后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则不会对环境带来二次污染。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在拟选场址建设是可行的。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电话:022-54240861 传真:022-54230702 电邮:ZX54240861@126.COM 忠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