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10-08-12 截 止 日 期: 2010-09-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荣昌县清江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0)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荣昌县清江镇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清江镇规划城镇区域西侧部,濑溪河上游左岸一带空地,朝向濑溪河,距河岸 50 米左右。 2.2 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污水主干管( DN300 ~ DN350 ) 1620 米及办公室、仓库、操作间等附属设施。 2.3 工程总投资: 约 33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2010年9月2日13:00至14:00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报名,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视为获得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各投标人从2010年8月12日起均可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以及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5.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日14时,地点为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荣昌县 联系人:曾利平 电 话:1306234156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县人民路3号 联系人:姜波 电 话:13594254004 传 真:023-4673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