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大足县)石马镇、雍溪镇、邮亭镇、万古镇、金山镇、国梁镇、拾万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2010年2月25日,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召开小安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大足县)石马镇、雍溪镇、邮亭镇、万古镇、金山镇、国梁镇、拾万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会。会议邀请了四名专家组成专家组,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了会议。在听取相关单位对本工程初步设计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经研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如下: 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该工程初步设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文件基本满足国家及我市规定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执行的国家及我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基本正确,该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结论为“修改通过”,设计单位应对以下审查意见内容进行修改后报经协会确认:一、给排水专业 1、设计参数计算正确,选择处理工艺合理,设计深度基本满足规定要求。 2、7个工程为一个设计单位设计,工程内容大同小异,文字中有些错误,请复核。 3、章节2.1.4中污水量预测表的数字计算出来是多少就写多少,不要硬靠设计规模,使数据不对。 4、章节4.3.7中描述反洗水量为28m³,按反洗强度计算,砂滤池面积17.34㎡,反洗强度15L/㎡•S,反洗时间8分钟,应为124.85m³。 *5、反洗沉淀池无结构形成、无水力停留时间、所定直径和深度是怎么得出来的,请明确。 6、章节6.3.2.4中,水处理近期工程污泥产生量为205.2吨/d(含水率80%),按进、出水指标和SS去除率计算,有误,请复核。 7、单位投资、污水处理厂6469.3元/m³,过高,应复核。 二、结构专业 1、砼环境类别为二.a类,应按水池确定保护层厚度。 2、快渗池壁采用砖砌体,截面是否够,建议采用砼壁。 3、砌体材料应明确。 4、所有池子未考虑围护措施。 5、水池底板考虑伸出池壁一定长度。 6、基础设计规范应与地勘报告一致。 7、邮亭镇:地勘报告与初设文本岩土参数不符。 8、拾万镇:根据地勘报告要求,场地应考虑三河桥河流水对场地的冲刷影响,应作防护处理。 9、万古镇、国梁镇:根据地勘报告,场地应考虑边坡处理和地基处理。 三、电气专业 1、计量方式文本与图纸不统一。 2、补充主要电气设备材料表。 3、补充电力平面图。 4、补充接地平面图。 5、柴油发电机应设置储油间。 四、造价专业 根据渝建法【2006】51号文的要求,对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大足)段污水处理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查。 1.概算文件总要求: 未按概算标准规定要求加盖概算编制单位的资质印章和概算审核人员的从业资格印章。 2.概算编制说明: 材料价格的执行应与概算编制期2009年11月一致。 3.总概算表: 3.1.根据设计说明,污水处理工程的总图平基土石方20元/m3单位价值偏高且无依据、绿化工程60元/m2单位价值与常规偏低,请核实。 3.2.污水收集管网的路面破除及修复费用220元/m2与厂区和进场道路120元/m2的无关联性,破除费用达到100元/m2与初设不符,请核实。请补充完善厂外工程给水10万元/km、供电15万元/km的计费依据。 3.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3.1.请按渝建法【2006】47号文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费用。 3.3.2.污水处理工程的土地征用费10万元/亩,请提供计费依据;拆除清理费已在相关费用中计列,不应单独计费;联合试运转费用应扣除。 3.4.请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项目资金筹措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4.单位工程概算表: 4.1.设备费用表:设备数量,概算书与设计说明不一致,请核查。建设规模相同而设备选型却不一致,请核实。 4.1.1.设备安装费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定额规定计价。 4.1.2.请按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将建设规模和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如石马镇的建设规模600m3/d与国梁镇500m3/d及万古镇1600m3/d、邮亭镇2600m3/d不一致但设备选型均一致,与实际不符。请核查。 4.2.执行定额计费: 4.2.1.按设计要求配套管网工程是封闭施工,则执行定额规定应扣除行车、行人干扰及交通组织措施费。 4.2.2.污水处理厂-池的土建费用中应按相关规定扣除定额测定费,税金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材料价格中钢筋与组合钢模板、脚手架的价格,圆钢、型钢、镀锌圆钢价格应不一致,请核查调整。 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加注﹡号 专家组长: 项目负责人 : 2010年2月25日 “......8、拾万镇:根据地勘报告要求,场地应考虑三河桥河流水对场地的冲刷影响,应作防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