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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8-重庆市潼南县龙形镇污水处理厂 (2009/6/16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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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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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wang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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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潼南县 花岩镇 柏梓镇 崇龛镇 宝龙镇 玉溪镇 群立镇 米心镇 上和镇 龙形镇 新胜镇 小渡镇 五桂镇 卧佛镇 太安镇 14 1.08 32.55 4991 13.09 一般镇14个 琼江 涪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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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6 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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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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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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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建委发〔2011〕号 潼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潼南县龙形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龙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重庆湿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潼南县龙形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初步设计审查小组会议意见,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工程名称:潼南县龙形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址:潼南县龙形镇鹅形村一社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总面积400平方米,建设容积分别为200立方米和100立方米的NLB一体化装置污水集中处理厂两个。工程总投资概算60万元。 四、其他 1、初步设计批复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需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我委原有关文件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2、本批复下达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初设 批复 抄 送:县发计委,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重庆湿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县公安消防大队,气象局,本委领导,存档。 潼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印(共印1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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